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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22 雁飞残月天

朱宾旭和洪寿云在汗王府住下已经第三天了。

两个人虽非同路,却都很有默契地不急着提人上路,气定神闲地在汗王府里蹲踞。

朱宾旭自小与朱烈一同长大,也算两小无猜,心中对这个同龄的小叔向来了解而敬重,他自己本身对他是毫无疑心的。此番奉命而来侦察打探,心中怀了些许愧疚,是以只装作借着公事前来游玩,对公事倒没有多大兴趣的样子。

洪寿云看到朱宾旭如此,自己更加不可表现得多一本正经的模样。他对大公主朱清葭情根深种,生怕有一点行差踏错便被她扣了印象分。

这天,朱宾旭约同朱烈一起去郊外射猎,本想叫上洪寿云与朱清葭的,可是清?突然说病了,清葭便也不去了,一边说着,一边向洪寿云暗使眼色。

洪寿云会意,既惊且喜,忙也找借口推说不去。

“不知道搞什么鬼。”朱宾旭笑说着,“那你们就都留守着,等我们打回野味来给大家尝鲜。”

朱烈一早也看到了雁羚对洪寿云所使的那个眼色,心想:这个狡猾的小东西,前天经我那么一提点,这么快就已经行动了?以她的本事,要把洪寿云这毛头小子搞得神魂颠倒又岂是什么难事?洪承塘啊洪承塘,你是老谋深算,但你的儿子似乎并未得到真传,想用他来降服我女儿?嘿嘿,简直是羊入虎口而不自知。清葭,你终于把你的才智与野心用到了更为适合你的地方了。

想是这么想,但心里面却没有什么得意的感觉,反而有点酸酸的。

甩甩头,一勒马缰,马儿便撒腿跑了起来。

“哎,小叔!等等我!”朱宾旭急急地也夹着马肚跟上,别看他身材巨胖,动作倒还灵巧。

仆从们都纵骑跟上,大门口便只剩下雁羚和洪寿云。雁羚今天穿了一身葱黄色的丝缎长裙,外罩一件石青色刻丝灰鼠毛小背心,特别惹眼。

“大公主。”洪寿云腼腆地唤她一声,“不如……嗯,不如我们也出去走走?”来无双城这些日子,他都还没有机会逛逛这繁华市集。

“好啊。”雁羚欣然应允,“但是我们下午再去,现在我得去看看我的妹妹,然后再去地牢巡视一下,这么一来二去的也就到了午膳时间了,我们用过了饭再出去,好不好?”

语音绵软,呵气如兰,洪寿云望着她樱唇的一开一合,简直都快醉了,昏昏然地点点头,“你说怎样就怎样,我全依着你。”

雁羚嫣然一笑,道:“傻瓜,来吧,陪我看看妹妹去。”

一听她居然要他陪着,言语间又显得极为亲密,简直像在打情骂俏了,洪寿云心中乐翻了天,忙不迭地跟了上去。心想:前几次见面,她那样冷心冷面,原来都是装的,现在周围没有人,就立刻显出真心实意来了。父亲还说朱清葭心高气傲又才智非凡,虽说现下已经答应了求婚,但还需要他多用点心思才能掳获芳心——根本不需要!人家原来早也对他芳心暗许了。

雁羚带着洪寿云一直走到了清?的房门口,看到那里守着一个丫环,便问:“二公主怎么样了?”

“禀大公主,刚刚吃了药,睡下了。”

雁羚点点头,“既然这样,就不进去了。”回身便退下来,她一边向紧随在后的洪寿云道:“我们去一趟地牢吧,没事的话待会儿就可以上街去,午饭我请你去全城最大的酒楼飞来阁吃,好不好?”

“好!”洪寿云用力点点头,跟得她更为紧贴了。

雁羚也不见怪,看似无意实则有意地把身上的丝缎裙摆甩开,时时跟他的衣袂相粘,又很快分开,撩得他心中火烧火燎。

地牢入口在后园假山后,不仔细根本不会注意。

洪寿云还从未来过,看到雁羚按下机关,地上一块青石板凹陷了下去,现出一排向下的阶梯来。

雁羚突然回身牵住了他的手,“小心,下面有点暗。”

滑腻绵软的掌心贴着他的掌,洪寿云心怦怦跳个不住。

一进入地下,果然阴暗,也很空静,每下一步都有回声。

漆黑无人,寂静无声,洪寿云突然再也按捺不住,轻轻把雁羚的手一扯,雁羚脚下顿了一顿,顷刻便跌入了他宽阔的怀抱中。

洪寿云低下头,在黑暗中寻找着她花瓣一样的嘴唇。

雁羚半推半就地挣扎着,“别这样,洪公子,下面是有人的!”

洪寿云此时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只想借着黑暗一亲芳泽,谁让她先来挑逗,“大公主,”他轻喘着,“反正早晚……早晚你都是我的人……我真的好喜欢你……自去年秋猎……第一次看到你……”

突然,他的言语停顿,整个人也呆定在那里。

原来,趁着混乱,雁羚的手在他的身上抚过,已飞快点住他背心、胸口、腰肋和双肩的五大要穴。

“大公主,你……”

雁羚伸指,再在他左颊的“颊车穴”上一点,立刻,他连话也说不出来。

脸上露出奸邪的笑,雁羚樱唇凑上他的耳朵,柔软地道:“乖乖在这里站一会儿,待会儿我便来找你,好不好?”

牢门轻响,看守飞跑去开门,恭恭敬敬迎接进来的人。

萧雁翔抬头,看到来人,眼中光芒一闪,随即又湮灭无痕。

相见争如不见,萧雁羚早已经不是萧雁羚了。

那个珠光宝气、高高在上的女子,是朱清葭。

这一次,她并没有屏退看守便走到了牢栏之前。

“你又来做什么?”萧雁翔冷冷地看着她,“刑讯逼供吗?告诉你,无论你们用什么方法我都不会说什么。如果你还念在‘故人之情’,就一刀杀了我,给我个痛快了结。”

“作为一个失败者,想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雁羚冷冷地一笑,又道:“今天我来是念在故人之情特意告知一声,作为潜入我国境的外邦奸细,你将被视为朝廷钦犯押解去都城紫京,不日便要动身。”

“什么你的国境?”萧雁翔心中激愤,大声道,“大堰集到底是谁的地方?而你的身上流的又是什么样的血液?萧雁羚,别以为披上了一身光鲜的皮毛衣裳就真的变成血族人了。”

这席话说出来,旁边的两个看守面面相觑,都显得有点吃惊,但又未必全然明白他的话中之意。

雁羚面色一沉,目露杀机,突然回身,袖中红绫飞出,银枪一扫,前后不超过两秒,两个看守的咽喉上便各自多了一道入肉七八分深的血痕,倒地抽搐几下,便断了气息。

“你!你干什么?”萧雁翔惊得呆住,连话也几乎说不清楚。

“谁让你乱嚷嚷,他们知道了秘密,就必须得死。”对雁羚来说,杀人灭口好像是天经地义。

虽然死的是血族人,但她这种随兴杀人的作风着实令他不敢苟同,“你!你真的疯了!你不正常!”

“是啊,我是不正常,千方百计地抓你来,现在又千方百计地救你出去,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的自己才算是正常。”

雁羚轻轻咕哝着,低头去看守的身上摸索铁栏的钥匙。

萧雁翔呆呆盯着她的动作,又听到她的话语,更为惊异,“你说什么?你……是来救我的?”

雁羚找到钥匙,过来往锁孔里一插,“咔嗒!”门开了。

“少废话,快出来吧!”

将信将疑地,萧雁翔走出来,雁羚又分别把他的手脚镣铐都打开了。

“雁羚,你……”搞不懂了,萧雁翔伸手拉住她的衣袖。

“别拉拉扯扯的,还没完事呢。”

雁羚却是满脸不耐烦,一点也不需要他的感激,“跟我来。”

跟着她出了牢门走入外面的地道,萧雁翔马上便看到地道里一个高大的人影挡住了去路。

雁羚努努嘴,“你过去把他抱到牢里,然后换上他身上的衣帽。”

萧雁翔渐渐相信她果真是在花心思救他,当下也不多言,依着她的话做,很快就换了洪寿云的衣冠出来。

萧雁翔身高和洪寿云倒是差不了多少,但体型上瘦了一些,衣服穿在身上有点空,不细看倒也不会注意。他在这牢里已经关了十来天,未修边幅,脸上长满胡碴,猛一看倒也和洪寿云有几分相像,而且,血族贵族男子的帽子两旁通常有一把毛绒垂下来遮在耳边,只消往前拨一拨挡住半边脸颊,人家就更不易瞧出来了。

一切弄妥,雁羚道:“待会儿出去,你只管跟在我的身后,把头低下来,什么话也别说,知道吗?”

萧雁翔点点头,“一切都听你的,你说怎样便怎样。”

雁羚一怔,突然笑了起来,“这下好了,连说话口气都和那个姓洪的一模一样,倒没找错人让你扮。”

萧雁翔不明所以,但见她笑便也跟着笑起来。心里真的很高兴啊——雁羚,你是不是想通了,决定回到我的身边来?

雁羚却突然收住了笑容,“走吧。”

这个妹妹,还真像是天上的云一样,说变就变呢。萧雁翔也不敢迟疑,紧紧跟在她的后面。

雁羚带着萧雁翔,一出地道,目不斜视,直往大门口走。一路上有仆人向他们打招呼也不理。

只因雁羚在王府中平素一向孤傲怪僻,也没有人怀疑。至于那个洪公子,适才进地牢之前大家便看到他一直紧紧粘在大公主的身边,跟东跟西,也就更没人觉得有异。

到了大门口,却见本该卧病的二公主朱清?手牵两匹快马已等在那里,看到他们出来,原本紧张的小脸倏地舒展开来。

雁羚带着萧雁翔飞快上前,一人牵住了一根马缰,向门房道:“我带着二公主去寺庙里进香祈福,由洪公子护送,知道了吗?”

“小人知道!”门房慌忙应道,一边急急地把大门放开。

平日里,大公主说话跟王爷是一样管用的,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下人怎敢怀疑?何况,大家瞧得明明白白,出门去的确是府中两个公主,另一个是新来的客人,听说也不是外人,是未来的大附马爷。

雁羚挥手示意萧雁翔先走,自己伸手把清?扶上了马,然后又翻身坐在她的身后,姐妹俩共乘一骑,挥鞭跃马,很快便消失在这条街道之上。

就这样,萧雁翔跟着姐妹俩策马快奔。

雁羚没有带着他往离木族边境最近的南方跑,而是朝东走。

整整跑了一个时辰,到达一个海滨。

这里叫“是岸海”,海滩寂静,浅滩处停泊着一艘小艇,艇身狭细,两头尖尖,黑色的皮篷,白色的轻帆。

艇上守候着一个船家,看到马来,忙站起相迎。

“小姐!”唤的是雁羚。

雁羚翻身下马,萧雁翔也跟着下来,清?却是第一次骑马,尴尬地坐在上面下不来。

雁羚向萧雁翔道:“麻烦你,把我妹妹抱下来。”

萧雁翔回头看向清?,清?的眼光早就落在了他的身上,小脸红红的,含羞带盼。

想起她对自己的那一份纯真情意,萧雁翔心头蓦地一动。走过去,一手托住她的腰肢,一手揽住她的双腿,一使力,便将她抱了下来。

清?的脸紧靠在他充满男性气息的胸膛之上,这一瞬,觉得真是幸福极了。

雁羚正与那个船家窃窃私语,说到最后,自怀里掏出一张银票塞了过去,“上次已付了定金,这是尾款。你替本小姐把事情办好,日后有好买卖一定还挑你做。”

船家接过银票,仔细看清上面的数目,眉开眼笑,“是,是,小姐,包在小人身上,小人一定把两位客人安全送到岸上。”

雁羚点点头,回身,走到萧雁翔和清?身边,这时清?已经被放了下来,却只是站在一旁,红着脸,低着头,绞弄着脖子里戴的一块玉上垂落的黄丝穗子。

“萧公子,”雁羚抬头望向萧雁翔,“这是我妹妹清?,你想必早已认识了吧?”

听她在这时还是叫他“萧公子”,萧雁翔一怔,回头望望清?,便应道:“是,我们有过数面之缘。”

“既然到了这一步,有些话我也不拐弯抹角了。”雁羚拉过清?的手,“我妹妹她自第一次与你相见就情根深种,无可挽回,今天,就让她跟了你去吧!”

萧雁翔听到这些话意外之至,又惊又窘,不知所措,“这个……这个……”

清?头垂得更低,连看也不敢看他一眼,恨不得埋入沙里去。

“清?!”雁羚不满地唤她一声,“当初你在我的面前是怎么义无反顾来着?到现在却又这样,你到底真不真心要跟他去?”

清?一急,把头抬起来,“我……我当然真心是要去的……”飞快地看了萧雁翔一眼,又道,“只怕人家嫌弃,不愿带着我这么陋质的女子……”

“你堂堂血族可汗的孙女、狮部的公主,又有哪里配不上这个无名小子?”雁羚白她一眼,兀自把她的手放入萧雁翔的掌中,“今天我说了算,萧雁翔,从此以后,你就带着清?,无论富贵贫穷生老病死都永远要和她在一起,不离不弃。”

萧雁翔虽然尚未自惊愕中回神,但听到刚才清?那一句“我当然真心是要去”的话,只觉得心里面倏然涨满了感动,没想到这女子会对自己这么痴心,不顾一切地以身相许,而自己以前却虚情假义地利用过她,实在无地自容。此刻她的手在自己掌中,忍不住便紧紧地握了起来。

清?见他握住了自己的手,克制不住地欣然而笑,却同时也落下了激动的泪水,“萧大哥,你放心,我此番跟着你去,心里便只有你一个人,就算你以后还是恨我父汗、要杀他……我、我虽然绝对不会帮你,但也绝对不会怪你。”

这几句话更是情至意切,令萧雁翔无法不再动容,“好!”更紧地握住她的柔荑,“走!我们一起走!从此以后,不论顺境逆境、得意失意,我萧雁翔都绝对不会抛下你朱清?。”

雁羚冷眼旁观,虽竭力不动声色,但内心也颇难以平静。她轻咳一声,“好了,甜言蜜语有的是时候说。该动身了。”

她拉着二人往小艇上走去,“艇上已经准备了足够的食物,船家是我以普通富家小姐的身份在渔市出高价找来的,人倒也老实。我交待他入了海不往南,而是往东,在羽族百鸟国的金乌郡上岸,然后你们再辗转回千叶国吧。”这么安排当然是有用意的,如若朱烈发现犯人不见,必然会派人往各个通往千叶的要道拦截,说不定还会派海船去追,但他应该只会往南追,而想不到他们会先去东方之国百鸟。

这么说着,已经到了船边,雁羚把他们两人一推,“好了,你们走吧。”

萧雁翔原本一直以为雁羚是迷途知返、回头是岸,救他便会跟着他一起走。但适才听她话中之意,似乎她不准备跟他们一起走,现在见她推他们上船,心下一急,反手握住她的手腕,“怎么你不跟我们一起走吗?”

雁羚任他紧握,兀自命令船家,“开船!”

“为什么?”他实在不知道她到底有什么打算,“你这么放走了我,朱烈那个人心狠手辣,会放过你吗?难道你要回去送死?”

“送不送死不关你的事,我只把妹妹托付给你,你照顾好她就可以了。”雁羚这时才开始挣扎,“萧公子,请你放手。”言语虽是极尽冷漠,眼睛里却已经有点湿润了。

对毫无血缘的朱清?一口一个“妹妹”,对骨肉至亲的自己却称作“萧公子”,既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他,却又这样冷淡疏离,到底是为了什么?

船家起锚,船已在开动了。

“不许开船!”萧雁翔向船家喝吼。

船家不知所措,眼睛看向雁羚。

“别理他,”雁羚道,“是谁付你工钱便听谁的,我让你开船,快点开!”随后,她迅然一掌攻向紧抓她不放的萧雁翔前胸,“你放手!”

萧雁翔不闪不避,生生承受。身子震了一震,嘴角渗出一条细细血线,但还是紧紧握住她不肯放手,“你……跟我一起走!”

清?在旁边看着,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萧大哥对姐姐也……她可从来也没想过让姐姐跟他们一起走,父汗虽然行事的确狠辣绝情,但姐姐是他的亲生女儿,这次的祸虽然闯得够大,也不至于要她性命吧?萧大哥说她回去是送死,未免太过夸张。但是……既然萧大哥这么希望姐姐跟着他们,还不惜受她一掌,她也就该帮着劝劝,免得他再挨打,“姐,不如……你就跟着我们走好了……”

船已在行,雁羚小跑几步跟上,半截小腿全浸在了水里,气急败坏地,她猛然低头,狠狠朝着萧雁翔的手咬了下去。

这一次,萧雁翔终于吃痛放手,胆战心寒:雁羚,你真的执迷不悟了吗?

可是,在咬过之后,雁羚抬起了头,眼里居然弥漫了泪水。

“我不能走……”语气突然无比地软弱哀凄。

萧雁翔怔住,兄妹连心,此时他感受到她心中的无限伤痛与无奈。

“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九泉之下的父亲和母亲……”

船在渐渐开远,雁羚的声音却还是清清楚楚地传到他的耳中。

“我早已爱上不该爱的人……注定万劫不复……这是我的命……对不起……哥哥……”

她终于又再这样唤他。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蹲在船头的萧雁翔这一刻泪眼迷离,眼看着美丽如凌波仙子般的妹妹站在水波中渐渐离他越来越遥远。

真的不可挽回吗?雁羚啊雁羚,你为什么总是要令我这么伤心,这么这么的伤心……

天色已黄昏,残月,在东方升起。

是岸海,却并没有令萧雁羚回头是岸。

爱上不该爱的人,我早已上不了岸……

黑夜笼罩的汗王府却是前所未有的寂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连一盏灯也没有……

这其实是极不正常的吧?

黑暗里,雁羚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朱烈的身后。

而朱烈似乎早已心知,只淡淡道:“你回来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他的脸色阴晦,将爆发前所未有的狂怒吧?

雁羚一言不发,突然,疾步上前拥抱住他的颈项,踮脚紧紧吻住了他的嘴唇。

那样深深深深地亲吻,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恨不得把他吃到自己的嘴里咬碎。

如果不是昨夜与清?的深谈,被她一向小看的傻丫头一语惊醒,她永远也不会发现自己竟是如此如此深爱这个男人。自八岁那年相视的第一眼起,便注定她一生都苟延残喘在他的阴影里。费尽心机都只是为了他,连所谓不败的梦想也只是鼓励自己去征服他的一个借口罢了。

可是,这样完全失去了自己的爱恋却换不到任何的结果。就算变得跟他一模一样的绝情灭性,也换不得他的倾心相待——或许,正是因为彼此之间太过相像,才逼得他不得不对她时时设防?这个连亲生女儿的生死都可以惘顾的男人生来便是铁石心肠,在此生唯一一场真正想赢的战役里,她已经一败涂地。

绝望,说不出来的绝望,她的吻,混合着泪与鲜血。一寸伤心一寸灰。

从头到尾都是错,一直都不曾发现自己内心深处真正追求的是什么,以至铸成无可挽回的大错。现在弥补还来得及吗?至少当看到哥哥对清?妹妹发出永不抛弃的诺言之时,自己的心里是多么的感动与欣慰。

微笑,她终于轻轻放开了朱烈。

满嘴的腥咸,她缓缓地后仰。

在她的腹部,赫然已深深插入了一柄利器——曾经沾染了多少的血腥的银枪头,如今,也终于让它尝到主人的鲜血。

“雁羚!”朱烈吃惊动容地急唤,伸手将她的身子托住。这一刻,唤出的竟然不是清葭,而是雁羚。

靠在他的怀里,她的脸上还是保持着微笑,安详而柔和,“我闯的祸,我自己负责。就用这一死,来向朝廷派来的那两位钦使交待吧……”

“为什么?”朱烈叹息着,“你最终还是选择背叛了我。”

“如果你认为这是背叛,那就是吧……”没有辩驳,她喟叹着,“反正已经到了这一步……什么我都用自己的命来抵偿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连痛也渐渐麻木,只是觉得很累很累,倦意由心而生。

成者王,败者寇。但是,败也有败的尊严,我不会向你乞求什么解释什么。朱烈,也许我注定一辈子都不能得到你的心……那么,宁愿被你憎恨地记住——恨,有时反而比爱更长久。

气息渐渐微弱,这一刻,一切都没有办法挽回。她会走得很从容,像母亲一样的从容。死亡,是可以消解一切苦难的,包括失败。

往事一幕幕在心底回放,朱烈俯下头,将嘴巴贴在她的耳边,问一个与多年前一模一样的问题:“萧雁羚,告诉我,如果这一次你仍可以侥幸不死,还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梦想?”

雁羚突然睁大眼睛,“心!我要……得到你的心!”

这一句话,用尽了全身最后的一点力气,她的头往后一仰,眼睛便缓缓地瞌上。

“好,”他把她抱得更紧一些,“我答应!一定会让你实现的。”

他的脸紧紧贴上怀中女子的脸庞,而她再也没有了动静,呼吸已经停止。

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他说的话?他坚信她是听到的,若不然,她的遗容怎会如此的安详?

小东西,你一世聪明,这最后一刻却为什么如此的傻?

我说过我不会不防你,又怎么会让你那么容易就送走清?和萧雁翔?既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送走了他们,就表示我的心也早已不再如以前般冷硬如铁。我早已……为你而动了情。

一切皆是注定!当你还是个小小女孩之时,自第一眼看到便觉得欣赏,后来,连杀女之恨都可以原谅……

其实这一次也仍愿意继续放你一马……可是,我想不到你会回来。

就在刚才那一刻,就在你冲过来吻着我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你的爱是那样澎湃而深沉、那样无可奈何欲罢不能、那样奋不顾身不惜一切……

傻丫头,那一刻我没有推开你你就应该明白——堪称无情的我,早已跟你拥有同样激烈的感情。

可是你就这样一意孤行地离开——从头到尾只是你在说,为什么不听我说两句?雁羚啊,那么主观那么强势的雁羚,到这一刻你还是这么害怕认输吗?宁死也不愿意面对自己的失败?

如果你肯放下身段听我说两句就会知道——你赢了,你一直是赢的!我的心,早已被你得到。

雁羚啊……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狠心绝情地离我而去,在尘世上留下一个孤独的我?

今夜的月光,如此萧瑟。曾经不可一世的金沙汗王,轰然苍老。

结尾篇绝迹红尘里

烈焰雄雄。

三年之后,萧雁翔卷土重来,气势已非同以往,心计也今非昔比。

对雁羚的爱有多深,对朱烈的恨就有多深。

永远也忘不了最后一次看到雁羚,她站在水中孤芳自赏形影相吊的凄美模样。那一刻,我最爱的妹妹,如一朵遗世独立的水仙花。

朱烈,虽然有一个事实我一直不愿承认,但它是事实——你知道雁羚有多么爱你吗?你怎么可以下得了手杀她?

当年萧雁翔带着清?刚回到千叶没多久,就听到从艳炽传来的消息——金沙汗王长女朱清葭因病暴毙。

他几乎要疯掉!雁羚啊,是哥哥害了你,如果你不冒险放我走,便不会遭到毒手,魂归离恨——他当然坚信雁羚是死在朱烈之手。金沙汗王朱烈是全天下有名的心狠手辣之辈,素来绝情绝义。

从那一刻,萧雁翔便一心为攻打大堰集而积极筹备,终于在三年后的今天,与城内特工里应外合,由萧雁翔亲自担任先锋,攻破了朱烈的防守,杀入城中。

同十五年前那一战极其相像,满城烽火狼烟,杀气弥漫,哭声震天。

一将功成万古枯。萧雁翔如今也可以心硬如铁。

带着兵马,直奔金沙汗王府。

又见朱烈。

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并没有变多少,就算已成败寇,他居然还是那么高傲冷冽,气势凌人的样子。好像还刻意修饰过了,衣冠整洁,一尘不染。

坐在早已空无一人的厅堂正中,房门大开,外面已经围满了敌人的骑兵,他却只慢吞吞地烫着一壶烧酒。

“朱烈!”萧雁翔在领头的马上,恨声唤他。

他缓缓地抬起眼睛,淡淡瞥他一眼,“哦,是你啊。在你们木族,拜见岳父大人就是用这样的礼仪吗?”

岳父大人?萧雁翔一滞。是的,听来荒谬,却是事实,他这么恨面前这个人,却偏偏娶下他的女儿。清?早在三年前已成为他的妻子,一年前,他们刚生了一个儿子,如今又正怀着第二个孩子……

“过来,”朱烈兀自在面前倒了两杯酒,“我们翁婿之间,其实从来也没好好见过一面,不如喝上一杯?再跟我讲讲女儿和外孙的事情。”

此刻的情景突然令他眩惑,想起当年发现江柳烟真实身份的那一晚,她也是如此气定神闲地招呼他喝酒,一点都没有慌乱。朱烈和雁羚……原来真的有很多地方相像。

“如果雁羚还在的话,”他缓缓开口道,“看在她和清?的分上,我或许可以原谅你的一切,饶你不死。可现在,不亲眼看着你死,我心不甘。朱烈,别跟我套关系,你动摇不了我的。说吧,是你自己解决,还是我来帮你解决?”

朱烈轻轻地笑起来,半是讥嘲:“士别三年,真当刮目相看。萧雁翔,说实话,我从来也没料到会是你来攻破我的城池。”

萧雁翔神色不变,“人在逆境中成长得会比较快,伤痛尤其令人奋起。”

朱烈点点头,“好!倒也不愧是我朱烈的女婿。”举杯,一饮而尽,然后把杯子摔落于地,“你以为像我这样的人,会肯死在别人的手里吗?”

“父汗!”

这时候,突然又一匹快马自大门外奔跃进来,马上一个纤柔清丽的女子,宽袍飘逸,神色却仓惶。

一进内庭,立刻翻身滚落马鞍,疾上前几步,“父汗!”

萧雁翔伸手一抓,恰恰握紧了她的手腕,令她再也上前不得半步。

女子回头,哀凄地望他一眼,“求求你……”话未说完,泪珠便已滚滚而下,“我知道你是为了雁羚姐姐……可是,死者已矣……”

“清?!”却是朱烈在喝向她,“擦干你的眼泪。成王败寇,本来便是公道的。父汗今日输了,能得痛快的一死,倒还算是幸运。”

“父汗……”

独坐屋里的人朝她挥挥手,“你们都走吧!为防备这一天,这整个金沙汗王府,我早已埋满了炸药,只需一个火苗,即刻便成一片废墟,不过有人若想留在这里陪葬的话我倒也没什么意见!”这么说着,手中莫名其妙便多了一支火折子。

“父汗!”清?大惊失色。

萧雁翔左边一位将官望望主子,轻问一声:“不知是真是假?”

萧雁翔一沉吟,果断地把清?往自己马上一抱,“走!”

“父汗——”清?挣扎不过,只是不住地呼唤,“不要啊!父汗!”

众骑兵得令,已先行跃马奔逃。

萧雁翔在最后,也正欲打马扬鞭,却听到后面的朱烈蓦然狂笑起来,笑声无比得意狰狞。

忍不住回头看他一眼。

“你们谁都不知道萧雁羚在哪里,我不会把她还给你,永远都不会把她还给你!”

在最后的这一刻,他终于失去了一贯的优雅镇定,近乎狂乱地喊出这么几句。说着,手中的火折子往身边酒壶中一扔,大火立刻蹿了起来!

“父汗——”清?的惨叫淹没在接下来一连串的爆炸声中。

萧雁翔打马狂奔,熊熊大火在后面追着,差一点就烧到了马尾。

烧吧,烧吧!

但是,这一场大火,真的可以烧掉所有的恩怨情仇,让活人和死人都终于可以安心平定了吗?

川流峰,是血族境内最高的一座山峰。

峰上有一块四角方棱的大石,高五米,宽三米,石面光滑,色如青玉,据传是自天外飞来。

如今此石被人直接改为墓碑,在上面凿刻了几个大字——“爱女清葭之墓”,落款写的是“金沙汗王烈”。

听说当年朱清葭的葬礼在血族极为哄动,朱烈不仅办得盛大隆重,还请下血族可汗的旨意选了这一块特殊的墓址——这里便是雁羚的埋骨之处,很容易便打听到了。

萧雁翔与大腹便便的妻子清?此时微服乔装,带着几名亲信随从来到了石碑前。

如今,距朱烈的引火****已一月有余。其间,大堰集由朝廷指派了新的节度使上任管理,已经基本恢复了安定的秩序。萧雁翔夫妇对大堰集的感情都非同一般,已与新任杨节度使约定,如果这一胎生得女儿,便许配节度使之长子为妻。

萧雁翔一直记得朱烈临死前那一刻的狰狞狂笑——你们谁都不知道萧雁羚在哪里,我不会把她还给你,永远都不会把她还给你!

哼,他越是这么说,萧雁翔偏偏就一定要把雁羚带回木族,就算不能活着带回去,尸骨也要带回去。

是以,他连回京接受封赏的事情都放在一边,带着执意要一同跟来的清?和一些亲近随从马不停蹄来到这川流峰飞来石之下。

“挖!”

一声令下,随从们拿着铁锹一拥而上,很快便把飞来石前的一个坟包打开,里面倒确实埋了一口棺木。

“打开!”萧雁翔又下令。

身边的清?一听,脸露不忍之色,掩面不敢去看。

三年多了,曾经的红颜绝色不知已腐朽到了什么程度。

只听得一阵杂乱的撬击棺木之声,然后众人突然静止。

料想是发生了什么变故,清?把遮在脸上的手拿开,看到萧雁翔盯着棺木的脸色铁青,便大着胆子朝那里也望了一眼,却只见棺中整齐叠放着几套姐姐生前穿过的衣物首饰,哪里有半根尸骨?

“这是……怎么回事?”

“到现在,我真正佩服你父汗的高明。”萧雁翔愤怒地一击石碑,冷冷开言,“他大张旗鼓地办了一个令天下人皆知的隆重葬礼,却居然只是建起了一个衣冠冢。他把雁羚藏起来了!早就在防范着今日之事,为了不让我得到,他竟然连雁羚的尸首也藏了起来,令她永远难归故土!”

口口声声都是雁羚,清?有点沮丧,虽然早已经知道事情的真相,知道清葭姐姐——即萧雁羚,是丈夫的亲妹妹,但总是觉得丈夫对于她的感情已超乎一般的兄妹之情。他后来对父汗那样深入骨髓的痛恨,一大半与清葭姐姐的死有关系吧?永远记得当初在是岸海与清葭姐姐分离时他那不可抑制的悲伤模样,也记得刚回到木族闻知清葭姐姐死讯之后他那忽地如狂的痛苦之状。这几年,萧雁翔的性情变了很多,再也不曾对她温柔地笑过……

“来人,”这时,萧雁翔又在命令,“想办法把这石碑上的刻字给我抹去!不留一丝痕迹!”

“住、住手!”清?想也不想,急忙脱口阻止。

萧雁翔回头望她,目光有点冷冽,“怎么?”

“这……这个是我父汗的手迹。”清?乞怜地抓住他的手,“父汗的一切都在爆炸中烧掉了,除了这一点手迹,再也没有存留于世的纪念……求你看在我的分上,不要毁掉这块碑好不好?他毕竟是我的父亲啊……”

是啊,无论怎么样他们都是父女,骨肉亲情不可断……

天意弄人,他萧雁翔居然娶了仇人的女儿。还偏又是他最爱的雁羚妹妹所托付,而且清?蘋的一片痴情也一直令他铭感五内。像这一次,当着她的面逼死了朱烈,她虽然极度地悲痛,却并没有对他流露半分的责怪之意……

而他呢?到现在为止,好像从来也不曾为清?做过些什么。

这么一想,心头又柔软了下来。

“好,”他叹了一口气,“看在你的分上。”

清?大大松了一口气,又道:“那棺木……也按原样给封好吧,我们不要去动它了。”

萧雁翔神情一滞,有点犹豫地再检视一下棺中物件。突然发现竟有雁羚随身的那条红绫,走过去拣了出来,却又发现那一端所绑的银枪头已不知所踪了。

红绫如血,当年几次交手的情形在眼前浮现。那些错综复杂的爱恨情仇,晃若隔世。

“清?,”他回头对妻子道,“这条红绫你收起来,留作一个纪念吧,其他的,就依你的意思,还是放归原位。”

“谢谢你!”居然两次听从她的意见,已经令清?极为感激。

“但是……”萧雁翔沉吟着又道,“我想在飞来石碑的背后再刻上几个字。”

“刻什么字?”清?好奇地问。

“就写——‘雁归来’吧。”

雁羚啊,就算哥哥实在无法找到你的尸骨,也期望着你的魂魄归来,随我一同返回故国。

“一定还要刻上我长平王萧雁翔的大名。”他又补上一句。

“雁、归、来……”清?轻念着,忍不住又泛酸意,“你对雁羚姐姐可真好啊,简直,都超过了我……”

萧雁翔闻言,心头一凛。

蓦然回想当年在飞来阁上初见江柳烟时的惊艳之情——如果江柳烟不是朱清葭,也不是萧雁羚,他或许真的会深深爱上她……

往事如烟,回首一梦。雁羚,魂魄归来吧——

“看来你的火遁之计已经成功了。”

川流峰上的众人办完了事情之后终于远去。后面一座稍矮的山峰上,一辆青绫木辕的马车旁有一位身材肥胖的华服中年人骑在高大的青骢马上眺望远去的人群,偏头向马车里说了这么一句,又道:“其实你全然也不必这么做。”

马车中,一个低沉的男声开言:“雁羚一生为我牺牲良多,而我从来也不曾为她付出过什么。”停顿片刻,又道:“清?虽然是我的女儿,但是多年来我也不曾真正为她做过什么——这一次,让雁羚的哥哥完成报仇之愿,一来了结我两家数十年的恩怨,二来,清?她以后的日子也少一些心结。”

点点头,朱宾旭不得不佩服小叔的计智。当初,他早在房子下面挖通秘道,借起火之机而遁。而且,早在很久前便转移了多年囤积的所有的财产,以后虽然将飘泊江湖,可仍能锦衣玉食地过着阔绰的日子。

“接下来你准备去哪里?”他又问。

车帘掀开,朱烈着一身天青色的绸衣,果然毫无落魄之状,气势丝毫不减,“走遍天涯,我也要找到第二颗天香豆蔻,让雁羚重新活转回我的面前。”他回头望向身边,马车里居然还躺着一具女尸,似死而非死,虽然鼻息早已全无,可心口尚有微温,脸色也红润如生。三年了,雁羚的尸身可以长久保存了三年,还真多亏了朱宾旭,“无论如何都该谢谢你,宾旭,但是欠你的这个情,小叔恐怕下半辈子无力偿还了。”

朱宾旭倒有些不好意思,摇摇头,“你我叔侄,何必再说这些见外的话呢?再者,天香豆蔻的效用也只是道听途说,谁知道是否真的可以起死回生?”也许不过只是保存尸体不腐的功效比较显著而已。

回想起那一日,他与小叔自郊外归来,赫然发现洪寿云被关在地牢,而清葭与清?姐妹竟然带着要犯不知所踪。当时小叔的脸色难看至极,语气却罕异的平静。

入了夜,留了一个心眼的他偷偷潜去小叔的房间,看到的恰恰便是雁羚自尽将死的那一幕,虽然对于他们的对话不是十分明白,却也深知这一对绝非真正的父女,也了解他们之间曲折而霸烈的情意。

看到雁羚真的停止了呼吸,眼看着小叔接下来也可能性命不保,他忍不住现身出来。

朱宾旭随身一直带有一枚药丸,色泽鲜红,形如豌豆,气味芬芳独特,名为“天香豆蔻”。乃番邦贡品,据说是海外灵丹,人死之后一个时辰以内服下此药,便可长保尸身不朽。而且,将来如果能找到第二颗一模一样的药丸服用,便可起死回生。

由于一切只是传说,玄乎其玄,大可汗不信,将它随便往库房一丢了事。倒是朱宾旭觉得好奇,偷偷拣来玩,随手便一直放在身边的香囊里。

到了这个时候,眼看着小叔伤心,便拿了出来,死马当作活马医。

当初那一场葬礼倒不是专为骗萧雁翔的,而是要瞒过朝廷与洪氏一门。眼见雁羚自尽谢罪,他们便也不再追究她私放钦犯之罪,并且为了维护皇室名声,对外只宣称因病暴毙。

“无论如何,你都给了绝望中的我一个希望。”对于这件事,朱烈一直感激不尽,“就算不能起死回生,这几年来,雁羚躺在那里,一直是活生生的模样,我跟她说着话,心里就好像她根本不曾离开一样。”顿了一顿,他又道,“如果真的可以找到另一颗天香豆蔻,令雁羚死而复生,我计划将来要选一个隐蔽之所建一个世外村庄……”

“世外村庄?”

“是的,我会收容一切因着民族仇恨而难以在俗世结成良缘的有情人,创建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朱宾旭看着朱烈脸上那充满了向往的神采,心中又回想起他们小的时候,他谈起自己要建一个理想之城时的表情,同现在简直一模一样。小叔啊,看来我并没有看错你,这么多年你其实真的一点都没有改变,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野心,只是想拥有一个一手创建和维护的理想之邦而已。

朱烈还在说着:“到时候,我与雁羚,泛五湖、游四海,倦了便回到我们的桃源栖息,做一对真正的神仙眷侣。”回头又问宾旭,“你呢?以后你又有什么打算?”

“我啊——还是等着做皇帝,做一个清明的好皇帝。”他也从小便是这样的梦想,多年都不曾改变。

相视一笑,拱手相别。

到底朱烈后来有没有找到第二颗天香豆蔻,令萧雁羚复活呢?朱宾旭也不知道。

那天他们分道扬镳,之后他便再也没有见过小叔叔朱烈。

后来,朱宾旭果然登基做了血族艳炽国可汗,年号为“庄旭”。也正是在他当政时期,先平定了洪氏的内乱,又与木族千叶国长平摄政王萧雁翔签定了两族的和平协议,暂时结束了两族间自大堰集一役后又持续了好几十年的兵祸之乱。

长平王萧雁翔,当初是因收复大堰集之役功勋显著、民心大向而封了王。多年以后,木族皇帝驾崩,他与先继承了定国大将军之职、后因屡获战功而被加封“定国侯”的表兄花赞联手平定木族宫闱之乱,择立了新君,成为木族历史上首个外姓摄政王,与花赞共掌千叶王朝的军政大权。

萧雁翔跟自己的子女们简略地提起过他们的姑姑,版本是这样的:姑姑名叫萧雁羚,是一个极为明媚艳丽的女子,与你们的父亲感情深厚,和你们的母亲也是闺中密友,后因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而死于非命……

在他的心里,朱烈永远是邪恶的化身,而雁羚永远都是美丽善良的迷途羔羊,他根本就不愿意记得她曾经变成朱清葭的事实,甚至禁止清?再提到“朱清葭”这个名字。

但是,在血族,当年萧雁翔所题“雁归来”三字的朱清葭衣冠冢却渐渐变成了一个名胜。

很多人都知道金沙汗王是死在木族长平王的手里,都猜不透他的长女与长平王之间会有什么关系,更不知“雁归来”的含义。

多年以来,知情者皆缄口不言,或许再也无人可以勘破当年的秘密。

因缘际会,数年以后,萧雁翔和朱清?所生最小的女儿偶入艳炽国境内一个隐僻山谷。

谷中有一个世外村庄,生活着的都是异族联姻的夫妇。

听说这里的谷主夫妇是一对神仙眷侣,谷主夫人绝色倾城,有出神入化的琴技。

他们没有子女,每年有大半年的时间夫妇二人都在外面游历,泛舟五湖,遨游四海,浪迹天涯,指点江山……几十年来脱离了尘世的牵绊,过得相当惬意。没有人确切知道他们以前的身份,所知都只是一些传闻——据说谷主以前是艳炽国举足轻重的人物,而夫人的家族在木族千叶国也是响当当,据说他们之间曾有过错综复杂的家仇族恨,可最终还是抵不过彼此的真爱而冲破了一切的禁忌,避世厮守。

女孩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对被人热烈传诵的夫妇可能与她有着至亲的血缘关系,也绝对想象不到其中曾经有过什么样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

阳光下,草地上,孩子们在歌唱:

忘忧草,含笑花,

劝君闻早冠宜挂。

那里也能言陆贾,

那里也良谋子牙,

那里也豪气张华?

千古是非心,

一夕渔樵话。

—完—

后记

一定要写这篇后记。因为《雁归来》对我来说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当写到萧雁羚之死的那一天,现实生活中,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人真的离开了人世——我的奶奶。

我是亲眼看着她走的,看着她很困难地喘气,看着她突然睁大了眼睛,咽下最后一口气息,嘴巴又闭合了几次,最终闭上眼睛,安然而去……

之后守灵的几天我很想把手头的小说连夜写完,可是,雁羚之死那一段怎么都落不下笔,一想到“死”字就觉得心痛如绞。

萦茴有一个幸福的童年,身为家中的独女,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四个人围着我转,像公主一样把我捧在手心。(所以脾气也被惯得有点大,很任性。)

可是,悲剧自十一年前开始发生,那一年,父亲被确诊为肝癌晚期……

六年以后,母亲又被确诊为肺癌,并已扩散至淋巴与肝部……

然后是二零零四年,爷爷也追随着他所惦念着的人而去……

如今,奶奶也走了,萦茴自此失去了最后一个长辈亲人……

奶奶走得非常快。甚至让人觉得冥冥之中真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主宰着什么。

那天是农历七月十五日,俗称的鬼节。我们无锡这边却有一个说法,是从七月十三便开始算。七月十三被称作“小鬼放监日”,然后七月十五是“小鬼收监”。这几天的晚上,老人都会告诫小孩子尽量不要晚间出门,因为阴气重。

就是在那一天,奶奶莫名其妙摔了一跤,头破血流,之后便卧床不起了。

今年是二零零六年,闰七月。人们都在兴奋地炒作着两个情人节,却不知也有两个鬼节。眼看着奶奶日见恶化的情况,我心中隐隐害怕她逃不过第二个鬼节,果然,在第二个农历的七月十三号,晚十一时三十分,奶奶便永远离开了我们。前后一个月都未满。

实在太快了,一个月以前还能爬楼梯的生龙活虎老人,突然说不在就不在了。自奶奶离开后,我很不习惯,房子里到处都是她的身影,每次走过她的房间门口,也总觉得里面好像还有人睡着……

虽然已经是第四次经历与亲人的永别,但前几次我都不巧未能亲眼看着他们是怎样停止呼吸,但这一次却是亲眼看着奶奶走的,那种震撼真的非常大,最初的几天一直都失眠,一闭上眼睛就是那种情景,痛不欲生。

奶奶生前对死亡一直都怀着恐惧,(每个人都怕死,却又不可避免。)在她临走前,我握着她的手,告诉她不要怕,爸爸妈妈和爷爷都在下面等她,而在阳世,我和姑姑他们也一直会陪着她送她最后一程……

当时的想法,我在小说中借着萧雁翔的口说了出来——只因有亲人逝去,不胜怀念,便也希望人死有灵,真有那样一个称作西方极乐的地方可以收容那些挚爱的魂魄,期冀着他们可以忘却生前的悲苦,转世投胎,过比原来完满一点的人生……

在每一个亲人离开的那一刻,我都真的真的愿意迷信,愿相信人死有灵。

可是,我也深深体会到自己在自然界里的渺小而无奈。在小说里,我可以让死去的雁羚复活,让火焚的朱烈重生,可现实生活中却从来也没有奇迹……

《雁归来》前后不过也只写了一个多月时间,提笔的时候奶奶还算康健,而结尾时居然已魂去杳然……人生真的太多意外,全然超出意料之内。

这本书,当是送给在天国的奶奶的礼物。

我要告诉她:对不起,我脾气暴躁,很任性,在你生前很多时候对你不够耐心,老嫌你嗦。现在我很后悔,却已于事无补……请你原谅我。

最后,愿每一个读这本书的人,都学会如何珍惜生命,珍惜爱你的和你所爱着的人。现实不是小说,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东西,失去了是没有办法重来的。

同时,也还是要交代一下,本文中的几首《菩萨蛮》,皆选自《花间集》,作者都是温庭筠,最后一首是《庆东原》,选自《元曲三百首》,作者白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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