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科学家往往会向支持和保护他的社会同时也向他自己、向他的朋友、向他的家庭证明他的工作的必要和正当。他自己一般不满足于仅仅依据自娱做出解释。他感到并试图表明他的工作的价值是超出他个人快乐之外的,虽然不一定这样说出来。它自身是有价值的,对他人,对社会,对人类都有价值。相当一部分科学家会对你说,他们也是在“塑造一个他们希望能够实现的文化”,即,他们也是理想主义者。他们的头脑中有他们认为至善的自标,那是他们工作的方向,当然,这只对某些人是如此,并非人人如此。那就是说,他们志愿应征为一桩正义的事业服务,他们不只是自私而已。
科学和科学家无法超越价值的另一意图便让他们确实看到在一个科学家的工作和做电视广告之间有一种区别。他们确实觉得应该有道德,有价值观念,高人一筹。举个例子,他们确实认为自己过着一种高于模特儿的生活。科学是有某种好处的,同时它自身也是有价值的。它自身的价值在于它创造了更多的真理,美、秩序、合乎规律、善、完美、统一等等。当然,能帮助建设这样一座令人敬畏的大厦也是一种荣誉。因为它能延长寿命并减少疾病和痛苦,使生活更丰富更充实,消除折磨人的劳作,并能大体上造就更好的人。
在辩论中,辩护理应因人而异。首先需要辩护理由的“水平”和听者所达到的发展高度相当。但有些理由是常在的,而且不得不常在。科学是一种人的事业,作为一种社会事业,它有目标、目的、伦理、道德、意图,概括来说,它有价值。我所说的人的价值观念是指一种价值或一种价值观念体系。一个人可以据此判断好坏是非,并指导自己的行为。
价值经验的文化因素
本文所要讨论的是作为一种价值经验因素的文化,或者说,我要讨论在体验着价值的个体之间作为一种媒介的文化发生作用的一些方式,讨论的主题不是人的价值观念而是价值本身。我所说的人的价值观念是指一种价值或一种价值观念体系。一个人可以据此判断好坏是非,并指导自己的行为。我们可以谈论人的价值观念,却不能直接认识它们,我们只能通过它们的行为表现来加以推论。
人的价值观念与价值
我所说的价值(不是一种价值)蕴含于情境之中,蕴含于个体所处的实际场合。我所说的一种价值是文化体系的一部分,我所说的价值是存在于现实中的,是以文化为中介的。根据这种观点,当我们的行为充盈着满足的时候,当我们发现生活的意义的时候,当我们感觉良好的时候,当我们不是工于匠心地选择和为外部目的而行动,而是由于这是我们自己热望行动的唯一途径时,我们便体验了价值。
我认为,只有当主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是直接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能动的时候,只有当自我不反对他人的体验开放,而且用杜威的话说,是与他人相互作用的时候,价值才可以被体验。欲在先验范畴的基础上体验他人,那势必会造成对这种关系的干扰。根据上述价值观念,预先贴标签、定性、分析、估价、计算、测量、评价等所造成的干扰,都可能损害甚至摧毁某种情境的价值内容。
我这里所讲的价值经验涉及到整个现实世界。当自我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时,我们称之为社会价值;尽管这种经验本身是个人的,但它与相互作用着的另一方的价值获得密切相关。
社会价值的普遍性
在这里我所讨论的主题将集中于那些普遍适用于任何或绝大多数社会的社会价值,集中于使社会价值得以保持和发展的文化构造方式,集中于文化怎样以自己的方式为个体的环境提供丰富的社会价值。在为人们所提供的行为模式上,在这些模式的复杂性和有效性上,不同文化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差异。社会价值通过这些模式介入了社会成员的生活。社会价值在其促使成长着的个体得到发展的“自我”的种类上,在它们所形成的感受程度上,在作为交往基础的“自我”和“他人”概念的定义上,不同文化之间都存在着差别。
不难发现,社会价值可以通过否定方法而得到确认。正如克鲁克霍恩所指出的,任何社会都反对“在自己同类内部杀人、任意撒谎和偷盗”。实际上,任何一种可能给被确认的社会团体带来纠纷、分裂和破坏的行为都会遭到反对,以便保证良好社会关系的持久发展。然而,那些使社会的联系得到加强的方式和促进社会福利的途径如此之多,以致于肯定方面的普遍性并不易被认识到。
另外,在社会环境概念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按照我们的观点,当社会关系的目的是人时,这种关系才能够存在。但是,在许多社会里,人也能与人类以外的东西发生社会关系。例如,奥格拉拉人和达考塔人,他们把亲属关系一词引伸到水牛、劈雷、地球及其他自然现象上。许多澳大利亚的土著,在其丛林流浪生活期间,不惜历尽艰难困苦去拜谒与自己有关系的一块石头或一棵树,他们可以从中体验到社会价值。他们为那些自认为与己有关的动物、植物和其他自然物的增长繁荣而举行庆典仪式。显然,主要是企图用这种方式来帮助那些与己有关的自然自身的繁茂,因为很多自然物质是不能食用的,甚至对人体是有危险的。
要说明文化的中介价值,首先,我要讲到两种社会,它们各自用不同的方式强调把社会价值灌输到社会成员的生活之中。其次,我要讲到自我的开放性,它使价值的直接体验成为可能。
阿拉庇斯人的亲属关系
我们先谈谈新几内亚的阿拉庇斯人在1931年玛格丽特第一次访问他们时的情景。这些人对社会价值的强调如此强烈,以至超过其他任何方面。他们获取食物的全部活动——他们的农业、采集、打猎甚至食物制作过程——都被这种对社会价值的强调所阻碍,都经常承受由此带来的干扰和破坏,他们这些无效率、浪费时间、耗费能量的做法令人膛目。结果是他们永远也吃不饱,看起来总是饥肠辘辘的样子,甚至在他们的丰收时节,在我们看来他们也是凄楚可怜,赢弱不堪,更不用说日常年景了。然而,阿拉庇斯人却保留着这种近于饥饿状态的生活模式。他们坚持那种浪费时间的劳作方式,坚持把他们显然很小的能量挥霍浪费掉。从食物生产的观点来看,他们获取食物的方式也可能是没有效率的,但从把价值灌输到他们生活中去的观点看,它便是非常有效率的。
阿拉庇斯人主要依靠农业获得食物;但务农非常困难而且无利可图。那里地处山区,地势崎岖不平,无一块平地。村子与耕作地点之间被数英里的山地所阻隔。最经济的耕作方法是一个人耕种一块地,或自己干或由妻子帮手;然而,如果有6个人在一小块地上干活,他们也都带上老婆孩子在可怕的山地里跑来跑去。他们从这块地跑到远处那块地,享受着相互交往的友谊,分担着彼此的劳累。
这就是说,一个人所种的几块地常常被远远地分隔开来;在其中一块地上他是主人,其他人是跑来给他帮忙的,在其他地块上他就是客人,给别人帮忙的。从生产足够粮食的观点看来,这是浪费的生产。然而,阿拉庇斯人所求的并非仅仅是生产。
玛格丽特写道:“对每个人来说,食物的理想分配方式是吃别人种的粮食,吃别人猎获的猎物,吃居于远处的人喂养的猪肉。”
一个男人要扛着他的椰子树苗到几英里以外,栽到别人家周围,他要赶着自己的猪到远处村落的亲戚家给人家喂养,他打猎只是要把自己的猎物送给别人。因为只有人格卑下的人才吃他自己猎杀的野味,哪怕仅仅是一只小鸟。这种制度实际上禁止人吃他自己猎杀的猎物,但它并不禁止他把他的猪送给他的妻子喂养,也不禁止他把他所有的树苗种在自己的房前屋后。
崇尚禁忌与偏好融汇成强大的观念势力,在所有与所享之间造成很大差距:一个人“所享”并非他“所有”,他将自己所有的送给别人享用。这种差距不断向人们提供体验社会价值的机会。可以肯定,阿拉庇斯人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吃;但它也意味着,他们所吃的每一口饭都是社会参与的媒介物,都包含着社会价值。
社会价值通过各种方法、规则、观念和行为模式为进入价值体验开辟了途径。例如,偶然一时有点多余的食物就造成了请客赴宴系机会。再者,亲属关系像开辟亲属关系途径的媒介一样看来已经多样化了。这种与特定个体的关系常常可以通过形成大量亲戚关系的旁蔓别枝勾画出来。例如,玛格丽特讲到,当一个妇女向来访的兄弟奉上食物时,便说成是向她丈夫的内弟或内兄奉献食物。
甚至乱伦禁忌也被说成是增强亲属关系的需要。当玛格丽特问是否有男子跟自己的姐妹通婚时,被询问者感到惶惑与惊奇。一他们反问道:“如果我们这么做,我们到哪里去寻找姻亲呢?”显然,一个人如果跟自己的亲生姐妹通婚,而不是跟别人的姐妹结婚的话,那么,双方都会失掉取得姻亲的机会,失去一个建立联系和共同分享价值体验的宽广的渠道。
事实上,社会价值已经深深地渗透到阿拉庇斯人的生活中,需要有意识地努力才能把它从经验中分离出来。玛格丽特描述了这种渗透的情形。当一个人独自行走于丛林中,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跟他的亲戚同行的。以致于他所看到的不是藤蔓和木头,而是用来给别人盖房顶的藤条和木板。甚至,他所走的这条路也可能与一种社会结构有关系。
我认为,在这种社会条件下的价值愉悦依赖于直接理解能力的存在。在自我和他人之间没有障碍,没有需要架设桥梁的鸿沟。阿拉庇斯人的自我能够与他人同处。事实上,男人跟他妻子的关系,男人与他孩子的关系都是用这种方式来理解并概括出来的。
男人的妻子还是个孩子时就来到他父母家,并被他男人“养活”着。他用他种的粮食和猎杀的野味“养活”着她。也就是说,他把自己给了她。一个好父亲也用同样的方法“养活”着他的孩子们。从怀孕期开始,丈夫和妻子就共同养活着这个孩子。孩子出生前后,由父亲来准备食物,父亲所做的一切以及所禁忌的一切都是为了养活这个孩子。此时,他的时间、他的精力、他的辛勤劳作、他的美好意愿与亲情、他的猎获以及他的全部自我都与他的妻子和孩子们凝结在一起了。
我认为,这种自我的概念是体验一切社会价值的基础。在所有这些价值体验中,包含着食物的分配。“好”食物、有价值的食物是由一个人种出来,送给另外的人的食物。如此看来,玛格丽特·米德描述的“理想的食物分配”实际上是从“养活”妻子和孩子的原则引伸而来的。对于阿拉庇斯人来说,“养活”与价值是同一概念。在他们的语言中,“好”、“好处”和“养活”是同一的。
奥格拉拉人的相互的联系
美国奥格拉拉印第安人的文化是按不同的方式来解释价值的,并将其渗透于人的经验当中。在这里,人们明显地将人与人的联系看作最终价值并加以追求。这种最终价值对于一个不断成长和强壮起来的人来说,对于一个要与伟大神明的具体化身——大地、植物、动物、星辰、雷电等等——建立联系的人来说,对于一个追求这种联系的扩大和强化的人来说是非常必需的,联系本身是完美的,是一切事物中最基本的,人必须首先是一个称职的朋友。于是,他们强调一个人要通过联系和为了联系而努力地发展自己。而且,由于一个人是他的部落圈的一个相互影响、渗透、贯通的一部分,对于他的社会团体,更确切地说,作为他的社会团体,一个神圣的人最终对于其世界的实现负有责任。因此,提高人的自我,增强人的自我,意味着提高联合体的元素。
在联系中,个人的发展开始由母亲启蒙,最终由成长着的孩子来承担。在胎儿期,母亲就开始使胎儿与自然发生联系,这种影响持续到整个婴儿期。她把幼小的婴儿带到户外,把自然的现象指给他看,并不作什么名称解释。当婴儿直接经验了之后,才把概念告诉他。母亲给婴儿唱歌,把动物比作他的兄弟、堂兄妹和他的祖父母。在他幼年,母亲仍然帮助他发展对自然的感受能力以便使他能够与自然形成开放的联系。
斯坦丁·比尔写道:“那里的孩子们受到这样的教育:当好像什么都看不见时,要静坐凝视;当表面上一切都安静下来时,要专心致志地去倾听;……要意识到我们生活形式的多种多样。”
概念化和逻辑并没有从这种文化中消失,但它们是在对事物进行了直接理解之后才到来的。当儿童开始认识自然之后,就引导他把这种认识作为观察事实,在此之上由他自己作出结论。逻辑没有充当引起经验的媒介,却在经验之中建立起来。同时,成长着的个人正在获得较大的自律能力,正在把自己锻炼得勇敢强壮、掌握技能、技巧,能够忍受难以置信的身体痛苦和危险。从另一方面讲,所有这一切都是自我中心化的;然而,它实际上却是社会化的,因为只有通过个人的强壮与发展,才能使社会集体繁荣昌盛,只有通过个人的提高,个体才值得与伟大圣灵的多种多样的具体化身发生联系。
表面上看,阿拉庇斯人和奥格拉拉人传递价值的方法截然不同,他们的价值观也大相径庭。奥格拉拉人认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是有男子气的人就是有价值的人。阿拉庇斯人则认为,那种被米德称之为母亲的人,才是有价值的人。奥格拉拉人获取食物的效率很高,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如果他们集体去打猎,他们会以猎获更多的猎物为目标,而不是以人们聚在一起为目的。奥格拉拉人常常独自一人来消磨时光,在完全的寂寞和孤独中,沉浸在他欲与之交流的伟大圣灵的具体化身之中,他领悟着宗教经验。然而,就其个人来讲。他代表了他的族人,他对伟大圣灵威坎·坦卡祈祷。“帮助我即帮助我的族人得以生存。”他把自己的烟斗装上烟奉送给伟大圣灵,此时圣灵用难以理喻的神圣的传统性语言宣示着一切。在他奉献给伟大圣灵的烟斗中插入了精心制作的象征物,象征着四大类动物、主要方向、季节、时辰、大地、天空、地狱。这时这位奥格拉拉人的探求者代表了整个社会群体,他单身独处,伸出手来与整个宇宙进行交流。这就是社会价值的原始情境。
联系与开放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