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批评家能够公正地争执道:人们早在听说科学很久以前就相信,真理是一种价值了。不过,我可以同样说,这种信念曾经常给真理以离奇古怪的定义;真理,或像我所定义它的一事实的真理,并不是以教义社会的名义来估价的;任何一种将物质事实视为真理仲裁者的社会,都能使之成为一种科学的社会。但是,这都是争议中的问题。它们是离题的,争论作为一种价值的真理史是与主题无关的。谁发现了真理,谁把它融合到我们的文明中。
真正的问题,也是唯一的问题,在于真理是科学的中枢。一种像我们一样的科学文明除非把事实真理视为其基本价值,否则就不可能生存下去,假如我们的文明缺少这种价值,那么就得发展这样的价值,因为舍此便无法延续下去。
我曾证实,科学活动是以真理是其自身目的作为前提的,从这一基本命题可能引出不同的方式。举例说,有可能对下一说法的含义进行讨论,即如果一种科学描述符合于事实,则它是真的。因为,正如马根瑙博士所指出的那样,这种一致性确实不可能尽善尽美。在物质自然界中,这种描述只能在某种粗糙性和工程师称之为某些容限度的前提下符合于事实,如果一位科学家还想得到什么结论的话,他就必须确定何种误差是可以接受的。这个决定本身就是一种判断行为,我怀疑是否总有这样一些敏感的手段告诉我们如何判断和如何估价。它肯定会借助别的说话者告知我们的疏忽是什么,使我们明白科学包括着作为人的科学家。一种发现必定是由人做出,而不是由机器作出,因为每种发现都取决于批判性的判断。
社会领域的真理
但是,根据我所说的科学必须对真理作出评价这个基本命题,我要从另外的方面谈谈。我打算在超出单个科学家的范围上来理解该命题,进而追问,这个命题对于由类似科学家构成的社会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很自然的延伸,我们所有人都不仅仅关心着我们个人的价值,而且也关心着整个社会的价值。不过,从别的理由考虑,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延伸。一个人的许多价值选择往往就是在他作为个人的意愿与他作为共同体的一个成员所尽义务之间的选择。社会价值就是在这种个人意愿和公共意志的遭遇中产生的,在人不得不找到他对社会所取的态度之前,在社会不得不确定它对他的态度之前;直到每一方面都不得不根据他方调整自身之前,都不存在所谓社会价值问题。
因此,当我们发现科学必然要对真理作出估价时,我们其实不过是从阐释现代价值观开始的,因为真理属于个人价值,它支配着科学家本人及其工作的行为,仅当整个社会接受了这样的假设,亦即当该假设与事实真理相抵触而任何信念都将不可能存在时。这种真理才转化为社会价值的源泉。这是由我们的社会所作出的不公开假设,这就等于将真理确立为我们社会压倒一切的价值,等于同意真理的发现是其自身的目的、最高的目的,不仅对个人,而且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一样。由此可见,各种社会价值的全部联系应当可以从社会有义务寻求真理这一命令出发,通过相应的逻辑步骤引申出来。
我已经指出,我们的科学社会是以应当寻求真理作为不言而喻的前提的。这就描述了该社会的特征,因为这种描述意味着真理仍然在被追求着,而且必将一直被追求下去;我们并未完全发现真理。一个自认为已经最终发现了真理并将这种真理强加于社会之上的社会,是极权社会,例如政治或宗教真理。与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另一种社会,则相信真理已被发现或得到揭示,真理是已知的,抵制所有变革;因为还有什么理由需要变革呢?
当我们说我们的社会总在寻求真理时,我们是指它承认自身必须变革和伴随真理之进步而进步。我将引伸出的社会价值实际上是社会借以安排其未来的一种结构,它们产生于一个科学社会中对真理的探求,因为这种探求对社会的进步提出了要求。
从真理引伸出的价值观念
一个寻找真理的人必须是独立的,而一个对真理予以评价的社会必须维护这种独立性。一个理智的人或许急于劝说非理智的人——而独立的头脑总是缺少理智的。但是,更令人焦虑的必定莫过于确保这些人不至过分偏激。
正因为如此,伏尔泰在其一生中就像为他自己的独立一样,为唤醒那些与他信念不同的人们的独立意识而孜孜不倦地战斗。一个科学昌盛的社会必须给予精神之独立性以极高评价,而不论拥有这种独立性格的人对于我们其他人是如何生硬和麻烦。
我们这个社会赋予独立性的价值与别的社会赋予权威的价值相比是大相径庭的。如果我仅仅指出某些早期思想家的权威性作为我的根据,这甚至就某些较为传统的价值领域来说,也是如此。这次会议也许会对我有关G.E.摩尔的回忆感兴趣,也许会为我所断言的一些摩尔或许会提出的看法所吸引,但这并不意味着会议会将摩尔视为权威,或者将我作为他的阐释者。
何况我的哲学确实与摩尔的有着显著的不同。不过,倘若说这里与摩尔有所关联的话,那正是因为他具有一种独立的精神,而当我开始谈论时所追忆的也正是他的独立方法。我们这个社会整体在理智上对于方法较之结果更为关注,这是因为发明一种独创性的方法更能雄辩地表明精神的独立性。
我们之所以高度评价精神的独立性是因为它维护着独创性,而独创性则是作出新发现的工具。可是,尽管独创性仅仅是一种工具,它业已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价值观念,因为这对于独创性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一个科学社会给予独创性的评价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它已经取代了过去艺术赋予传统的价值观念。对于我来说,令人惊讶和令人赞誉的结果是,艺术在过去几百年中已经变得愈来愈具有想像力,变得更加偏执和更加个性化;而这肯定是由追求独创性并摆脱批评家称之为科学的非个性领域的压力所引起的。
我并不想断言独创性总是一种美德,我所说的莫过于独立性是基于真理本身的一种经常可见的品性。我想表明的是,独创性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价值,正如独立性曾取得的地位一样,因为这两者都是增进其压倒一切的价值和无穷地探索真理的手段。
有些时候,独创性就如同其他价值一样,成了一种负担,无论我何时参观儿童画展,我总能看到几百例经过细心雕琢的相同的创造性。我偶尔甚至怀疑,独创性是否能作为一门科目来向学生传授?我发现了这里的单调性,然而,比之100年前将传统作为学校科目来传授时,人们对儿童画的精心雕琢和整齐划一性的发现肯定要逊色多了吧。事实是,就如儿童的文章不是文学一样,他们的图画也不像艺术;这里所说的单调性和100年前的单调性,既不是指独创性也不是指传统性,而是指儿童稚性,儿童的图画如同一项智力测验一样,是无价值的。换句话说,它只是暗示了儿童的精神在将来可能做的事情。作为一位科学家,使我感到烦恼的与其说是儿童行为将会趋于一致的信念,倒不如说是将会多样化的暗示。
独立性和独创性乃是精神的品质,当一个社会像我们一样将其提高为价值观念时,就必须通过赋予它们的表达方式以一种特殊价值来维护它们,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高度评价唱反调人士的理由,最重要的唱反调时刻往往表现在某些有永久价值的文献中,弥尔顿的作品、独立宣言、约翰·威斯莱的布道以及雪莱的诗。
确实,如果在某些别的地域发生了唱反调的情况,我们会感到更加轻松自在,无论是发生在过去或另外某些国家。在这个国家里,我们最乐意阅读自从斯大林死后,苏联知识分子所唱的那些反调;毫无疑问,苏联人也宁愿赞赏来自西方国家内部的反叛言论。然而,当我们讥笑这些人类怪癖的时候,我们其实承认了,这些怪癖背后的反叛行为是被公认为我们文明智力结构中的价值观念的,这种价值观念产生于科学实践中,产生于这样的经验,即进步只有在公开受到挑战的时候才会到来,无论这种挑战是由哥白尼、查尔斯·达尔文,或者爱因斯坦提出,而且只有当挑战者坚信,由于事实的发展业已超出陈旧的概念,因而必须重新看待事实时,进步才会出现。反叛是智力发展的工具。
一个重视唱反调的社会必须为表达这种行为的人们提供庇护,这些庇护往往就是政治演说家词语库中的那些尽人皆知的价值观念: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以及运动和集会自由。不过,我们切不可将这些概念视为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方面的口头表白已经陈腐不堪。而且我们也不可假设,它们是任何社会里自明的和自然的价值观念,柏拉图就不曾在其理想国中提到言论及写作自由。
只有当一个社会愿意鼓励唱反调行为和激励独创性及独立性的时候,自由才会得到应有的估价。因此,自由对于一个科学社会、一个进步社会而言乃是生命攸关的,而对于一个静态社会来说,它反倒仅仅是一种令人讨厌的和不受鼓励的行为。然而,自由就是这样一种基本的允诺,它认为个人比之他的社会更加重要。我们再度看到,尽管科学招惹了某些批评家,但它总是珍视个人的价值,而不像其他系统那样。
惰性的价值观念
至此为止,我只是根据科学实践的条件引伸出有助于变革的价值观念,然而,一种社会里必定也存在着抵制变革的价值观念;用工程学的术语来说,它必定具有某种惯性,该社会借此来阻碍废除那些现时被视为真实的信念,并迫使明天的真理不得不为了生存而斗争。当然,这些惰性的价值观念在其他静态社会中要更为流行。但是,在一个科学社会中,这些惰性观念也是大量存在并具有重要影响的。
尊重、荣誉和尊严对于科学的稳定性就如同对于任何别的社会活动一样,是必要的,从而,它们的价值也可以根据科学实践的条件,按照我证明进化的价值观念的同样方式来予以证明。但是,因为这种惰性价值观念往往通行于别的社会中,因为它们对于任何社会的生存都是必要的,我这里将不对其作出进一步的讨论。相反,我仅仅就此提出一点,即在一个科学社会中,惰性的价值观念是通过与它在别的社会中完全不同的途径达到的。
在一个科学社会里,像尊重、荣誉和尊严这样一些价值观念是经由容忍的价值而接近的,它可以说是构成由进化的价值观念到惰性价值观念的一座桥梁。容忍是一种现代价值观,它构成粘合一个在其中不同人持有不同意见的社会必要条件,因此,容忍是使一个科学社会成为可能的基本因素,也是联结过去的工作与未来工作的基本条件。然而,这个意义上的容忍却不是一种消极的价值观;它必定出自于对他人积极的敬重。
在科学中,仅仅承认他人拥有发表意见的权力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相信,其他人的看法本身是有意义的,甚至当我们认为这些见解是谬误时也值得我们尊重。而且,在科学中我们可以认为其他人错了,但这绝不是说他们是邪恶的。相形之下,所有持有绝对教条的人都认为,那些提出错误见解的人都是蓄意的和邪恶的,只有让其受到折磨才能改造他们。当今世界由政治分野所带来的悲剧就在于人们只有对这种教条主义的容忍。
这里已经有必要使对于科学的价值观念的即兴式的解说告一段落,我并没有尝试引伸出我相信是一个社会由其活动本性所产生的所有价值观念,即便我已经合乎逻辑地发现了所有科学的价值观念。我也不打算断言它们穷尽了所有人类价值观念,也不认为科学实践向人及其社会提供了他们所需要的全部价值观念。这从来不是我的目的。
我的意图是正面应付那种背离科学的倾向,我感到在这次会议上这种倾向的滋长,它渗入到如此多的价值观念讨论中。这种倾向总是在作出某些无害的表白同时,断言科学是中立的,但是,在这种无害词句背后所隐蔽的混淆恰恰造成了危害。科学发现是中立的,正如每种事实和每组事实都是中立的一样,然而,发现这些事实和赋予这些事实以规则的科学活动并不是中立的,科学活动指向一种压倒一切的目的,那就是发现事实真理,在我们的科学社会中,这个目标被公认为最高价值。
从这个基本价值出发,某些别的价值观念就必然会引伸出来;我的意图就是要表明,这种情形是如何发生的,它之所以会发生,因为一个寻求真理的社会必须为它自身的发展提供手段,而这些手段便成为它的价值观念。
价值观念的研究
在通过例证方式推论出这些价值观念时,我曾表明,对于研究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念来说,确实存在一种经验的程序,我一直在做的工作就是勾划出对于某些价值观念的经验研究。所有价值观念都是精巧的,科学的价值观念像别的价值观念一样是精巧的。一种价值并非一条机械的行为准则,它也不是一种善的蓝图。一种价值就是将我们社会中的某些行为方式加以归类的一个概念,在这个意义上,当我说独创性对我们这个社会来说是一种价值的时候,就如同我说引力是我们行星体系内的现象一样,是经验的和描述的。
当我通过追溯到寻求真理的需要来为赋予独创性以价值寻找理由时,倘若我正通过更为基本的物质结构寻求引力原因时,这恰恰是我所应当做的事。
这样讲并不意味着,价值观念仅仅是对我们行为的描述,而是因为两个理由。首先,价值观念的相互作用比之任何力的机械复合都更加复杂;它创造了一种构成我们生命要素的张力,而倘若情形与目前有所不同的话,我也许就会将其作为这篇论文的主题了。其次,也是更为简单的,当我们理解了究竟是什么因素自始至终指导着行为的时候,价值观念才是描述我们行为的概念。
科学是由寻求真理的探索指导的,所有社会都是由寻求稳定性的愿望来指导的,我们科学社会里的价值观念描述着我们的行为,是鉴于它导致一种同样稳定的进化中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