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现代解剖学并没有抛弃对胃的解剖和孤立研究。这些技术手段仍在使用,但只能是在一个相对广阔的背景下使用。这一背景包括对人体自然状况的认识以及人体并不是单个器官的组合,可供解剖尸体组织同活生生的人体组织也并不一样等等的认知。总之,解剖学家现在所做的一切过去都已做过,但是他们现在的态度不同;他们现在做的事比过去要多——除了传统的技术之外,他们还使用了很多附加的技术手段。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以两种不同的态度回到对人格的研究上来。我们既可以设想研究的是一个分离的实体,也可以设想研究的是整体的某一局部。前一种方法可被称为还原分析法;后一种则被称为整体分析法。对人格的整体分析的实际运用中的一个基本特征:首先必须对整个有机体进行初步研究或了解,然后才能进而研究那个整体的部分在整个有机体的组织和动力学中所起的作用。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来讲,还有必要把每一局部研究对象都作为一个完整的、不断发展的个体理解,然后才能试图找出关于这一主体的自尊的一切细节。
实际上,这些结果与其说是对自尊心或安全感本身的研究,还不如说是对自尊心或安全感在整体人格中的作用的研究。于是,在具体提到有关自尊心的问题之前,就已经对研究对象同我的家庭、我所生活在其中的亚文化群的关系、我应付主要生活难题的一般方式、我对自己前途的希望、我的理想、我的挫折、我的矛盾冲突等进行了探索。这一过程就这样一直进行下去,直到我们觉得自己在使用简单技术手段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了解了研究对象。只有在那时,我们才觉得自己可以理解自尊在各种具体行为片断中的实际心理含意。
为了正确解释某一具体行为,我们用实例来证明这种理解的背景是很有必要的。一般说来,自尊心弱的人比自尊心强的人更易于有对宗教的虔诚。但显而易见,另外也有好多因素来决定宗教虔诚的程度。为了弄清在某一特定个体身上宗教感情是否意味着需要依赖自身外的力量源泉,我们就必须了解对这一个体的宗教培养,即他的宗教感情是肤浅还是深厚,是表面的还是真心的?总之,我们必须了解宗教对他作为一个个体来说意味着什么。
因此,一个人定期去教堂,但对他的评价可能是比一个根本不去教堂的人更少虔诚态度,这也许是因为他去教堂是为了避免被社会所孤立,或他去是为了讨母亲的欢心,或宗教对他来说并不是谦恭而是对他人的支配,或这表明他是上层集团的一员,或如同克莱伦斯·德埃的父亲所说“有益于愚昧的芸芸众生,我必须参加”,或诸如此类。从动力学的意义上来说,他也许毫无虔诚之心,但却仍表现得似乎是虔诚万分。
很明显,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宗教对他做为一个个体来说意味着什么,然后才能评定它在人格中的作用。单纯行为性质的做礼拜几乎可以有任何一种含意,因而对于我们来说显得非常模糊。
另一个例子也许更引人注目,因为同样的行为在心理上可以有两种完全对立的含意。在这里指的就是政治经济激进主义,如果只涉及它本身,也就是说,只涉及行为,使它分立,和上下文脱离,当我们要想研究激进行为和安全感的关系时,我们会得出最为混乱的结果。一些激进分子走在安全感的极端,另一些激进分子则走在缺乏安全感的极端。
不过,如果我们把这种激进主义放在它的全部背景中进行分析,我们就不难发现一个人成为激进分子的大概原因——他的生活不怎么如意,他抱怨、失望、心灰意冷,他从未获得他人所拥有的东西。对于这类人物的详细分析常常表明,他们对自己的一般同类怀有很深的敌意,有时是有意识的,有时是无意识的。这样形容这种人真是再贴切不过:他们倾向于将自己的困境领悟成一种世界性的危机。
然而,还有另外一种激进分子,他们同我们刚刚描述过的那种一样投票、一样行动、一样讲话,但却是一个截然不同的个体类别。对他来说,激进主义可以有一个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动机或含意。这些人无忧无虑,生活幸福,就其本身来说,真是事事称心如意,但他们却出于一种对同类的深爱,觉得有必要改善不幸之辈的命运,因此,不得不向非正义宣战,哪怕非正义并未直接触及到他的利益。这类人可以在许多方式中选择任何一种来表达这种迫切的愿望:可以通过私人慈善事业,或宗教规劝,或耐心的教导,或激进的政治活动。他们的政治信仰通常不受收入多少、个人灾难之类因素的影响。
总之,激进主义是一种表现形式,可以来源于完全不同的潜在动机,可以来源于完全对立的性格结构类型。在一个人身上,它可以主要是来自于同类的恨,在另一个人身上,则可以是来自对同类的爱。
如果以激进主义本身进行研究,就不大可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个颇为常用的整体方法(通常并未标明是这种方法)是用于组织人格实验的重复方法。我在对人格症候群的研究中也使用了这种方法。从一个把握到的含糊整体出发,我们将它的结构分解为小类、部分等等。通过这种分析,我们发现先前对于这一整体的看法是很难成立的。于是,这一整体便被认为更为准确,更为有效地重新组织,重新界定,重新描述,并同从前一样经受分析。这一分析再使整体有可能更完善、更准确,就这样一直循环下去。如果把世界看做是一些在本质上相互独立的实体的集合,那么便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客观事实有待解释,即这些实体之间为什么是彼此相互联系的。
整体动力学的观点
这里所要阐述的一般观点是整体论的而不是原子论的,是智能型的而不是分类型的,是动力学的而不是静力学的,是目的论的而不是简单机械论的。尽管一般人都认为这些对立的因素是一系列可分的二歧对立,但我对此却不敢苟同。
在我看来,它们结成一种既合为一体又恰成对照的世界观的趋势极强。似乎别的学派也持这种观点,因为以动力学的方式思维着的人们发觉,这样整体地而不是原子论地、有目的地而不是机械地思维,将给研究工作带来很多便利,并且显得更加自然。这种观点我们将称之为整体动力学的观点;它也可以被称为哥尔德斯坦意义上的机体论观点。
同这种阐释相对立的是一种有机论的、一元论的观点,这种观点集原子论、分类说、静态论、因果论和简单机械论于一身。原子论思想家们发觉,他们能更自然地进行静力学思维而不是动力学思维,机械思维而不是有目的地思维。我可以果断地称这种观点为广义上的原子论观点。毫不怀疑,我不但可以证明这些片面的观点趋于一致,而且可以证明它们在逻辑上必然走向一致。
在这里,有必要特别谈一下因果概念的问题。在我看来,一般广义上的原子论观点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但它却被心理学论者搞得含糊不清甚至完全被忽略。这个概念在一般原子论观点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这一观点自然的甚至是必然的结果。
如果把世界看做是一些在本质上相互独立的实体的集合,那么便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客观事实有待解释,即这些实体之间为什么是彼此相互联系的。解决这一难题的最初尝试导致了简单的台球式的因果论看法。在这种因果关系中,一个分立物体对另一个分立物体产生了某种作用,但所有被牵涉到的实体却都继续保持着它们各自的基本特征。假如我们的宇宙观仍归物理学统治,这种观点很容易被人接受,而且实际上也似乎是绝对的。但是,物理学和化学的进展却使这种观点有必要得到修正。
例如,那种通常更为复杂精密的描述用的都是以多重因果关系为依据的。大家普遍承认,世界内部固有的相互联系过于错综复杂,因而不能像描述台球在台桌上相撞击的方式来描述,但最常见的解决办法只是以多重因果关系为依据。
人们已完全认识到,世界内部持久存在的相互关系太错综复杂,不能以我们所说的台桌上的弹子相撞的同样方式来说明。但是答案中最常见的只是原始看法的一种复杂化,而不是一种根本的改造。代替单因的是多因,但据设想它们的作用是完全相同的——彼此分离而互不依赖的。正如韦特海默所说,基本的过程仍然是将单独的实体相加的“算术和”。我们觉得没有任何必要来改变对这种复杂事件的基本看法,不管现象多么复杂,本质上也没有任何新事物出现。
就这样,因果观念被不断地延伸以适应新的需要,以致于它有时似乎与那些旧有概念只有历史上的关联而并无其他关系。但实际上,它们虽然貌似不同,本质上却仍然相同,因为它们照样是同一种世界观的反映。
特别是一涉及到人格资料,因果理论便会彻底破产,这很容易证明。在任何一种人格症候群中,都有因果关系之外的关系。这就是说,如果我们非得用因果概念,我们就应该这样说:综合症的每一部分都是所有其他部分以及这些其他部分的所有组合体的因和果。此外,我们还得说,每一个部分都是这个部分所属的整体的因和果。如果我们只用因果概念,便只有可能得出这样一个荒谬的结论。即使人们试图采用循环因果和可逆因果这种比较新的概念来满足这一情境的需要,我们仍然无法完整地描述症候群内部的各种关系以及部分同整体的种种关系。
这还不是我们必须论及到的因果理论的唯一缺陷。描述一个完整的症候群时,还有一个难题,如何说明症候群和从“外部”影响着它的力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例如,自尊症候群已被证明是作为一个整体发生变化的。如果我们想要纠正张三的口吃,并专门致力于仅此一件事,十有八九我们会发现,我们或者什么都没有纠正得了,或者不光改变了张三的口吃现象,还改变了他的整个自尊心,甚至他的全部个性。外部影响通常趋于改变整个人,而不只是他的某一点或某一部分。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其他无法用普通因果理论来描述的特征,特别是有一个现象十分难于描述。最接近于能将它表达出来的说法是:就好像一个有机体(或任何其他症候群)“将原因吞下、消化,排出了后果”。当一个有效的刺激物,比如说一段遭受创伤的经历,作用于人格,这种经验便会产生某种后果。但这些后果几乎从来也不会同最初作为原因的那种经历构成一对一或直线的关系。所发生的事情是:那种经历如果确有效果改变整个人格,但这一人格已同过去不同,而且他自身和应对举止也和过去不同。我们暂且假设这一后果是他的面部痉挛的恶化。这种痉挛10%的恶化是由受创伤的情况造成的吗?
如果我们说确实如此,那么,很明显,我们要想自圆其说就得这样说:作用于有机体的每一个有效的独立刺激物同时导致这一面部痉挛恶化了10%。因为每一个经历都被摄入了有机体,这同食物被消化并通过内循环过程变为有机体本身具有同样的意义。我一小时之前吃的那个三明治是我现在写下的字的原因呢,还是我喝下的咖啡,还是我昨天吃的东西,或者那是我几年前受到的有关写作的教益,还是我一周前读的那本书?
当然,可以很明显地看出,任何一个重要的表现,如写作一篇自己感兴趣的论文,绝不会由任何特殊事物引起的,而是整个人格的一种表现或创造;而人格反过来又是所有它所经历的事情的结果。心理学家会很自然地认为,刺激物或原因是由人格通过再调整而摄入的,正如他认为刺激是撞击或推动有机体是同样自然的。这里的最后结果将是:这绝不会是因与果的依然分离,而完全是出现一个新的人格(不管新的程度多么小)。
还有另外一种可以证明传统的因果观点为不能适应心理学的方法,那就是证明有机体并不是一个原因,也不是刺激物对其产生某种作用的被动因素,而是能同原因建立起复杂的双边关系,并也可以对原因产生某种作用的主动因素。对读过精神分析学论著的人来说,这只不过是老生常谈,所以有必要提醒一下读者:我们有可能对刺激物视而不见,我们有可能曲解刺激物,而一旦曲解,又有可能将它们重新构造,重新定型;我们既可以选出它们,又可以避免它们;我们可以将它们筛选出,从它们中进行选择;最后,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甚至还可以创造刺激物。
因果概念依赖于某种原子世界的假设,即认为世界是原子论的,其中的各个实体即使相互作用也仍然彼此分立。但是人格却并不能同它的各种表现、效果或作用于它的各种刺激物(原因)分离开。因此,至少就心理学资料来说,因果概念必须被另一概念取而代之。这一概念——整体动力学——涉及到对观点的根本性改组,所以不能简单地叙述,只能按部就班地进行阐释。
在这里,有必要说明一点,比较有头脑的科学家已经用一种按照“功能性”关系所做的解释代替了因果理论。这就是说,甲是乙的一种功能,或者说,如果有甲,则须有乙。通过这种做法,我觉得他们已经放弃了因果理论的核心方面,也就是必然性、作用力等。关联状况的简单线性系数是功能性陈述的例子,但它们却常常被用来同各种因果关系进行对照。如果它现在的意义同它过去一直有的意义恰恰相反,那么它也并不适合保留因果理论的目的。无论如何,我们那时就会面临着必然内在的关系,以及发生变化的方式等等难题。这些难题必须得到解决,而不是被放弃、被否认、被消除。正是在人体心理学领域,弗洛伊德过于天真的决定论造成的危害最大。弗洛伊德错就错在将“被决定”和“无意识地促动”两者等同起来,仿佛行为再也没有其他的决定因素了。
人体心理症状合理解释
正是在人体心理学领域,弗洛伊德过于天真的决定论造成的危害最大。弗洛伊德错就错在将“被决定”和“无意识地促动”两者等同起来,仿佛行为再也没有其他的决定因素了。例如,将所有的遗忘,所有的失误都看做是由无意识的动机所单独决定的。谁要是探究一下遗忘等是否可能有别的决定因素,就会被他斥为非决定论者。
时至今日,除了无意识的动机之外,大多数精神分析学者好像想像不出再有其他的解释。这种观点在神经病学领域里还可以站得住脚,因为事实上几乎所有的神经病症状都确实有无意识的动机(当然也有其他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