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制度是野蛮时代的遗留物,由我们祖先在早期的奴隶制遗留下的逐渐消亡的污点。这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合作的结果,也是黄金法则一直不能践行的一个障碍。它存在于社会的每个阶层,即便是在商界,它也是渗透进去了。
虽然人类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同伴,虽然文化与种族并没有要求人们与那些与自己趣味不投结为朋友,但等级制度确是错误的,它根本没有存在的任何理由。
甚至,在教育机构中,这种令人反感的等级仍然存在,学生被人为地分成几个等级,或是所谓的“尖子班”(快班)与“普通班”(慢班),每个等级上的学生都不愿与彼此交流,这对他们的身心实在是巨大的伤害。
在商业活动中,有时,上级或是主管有必要在商店、办公室暂时与职员拉开一定的距离,若商人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要有一定的自律。但这种情形并不能为等级找开脱的借口,也不能因为别人在智力上或是经济上稍逊一筹就看低别人。
在职员之中形成小派别或是分成各个等级,这对每个职员与整体的商业都是有害无益的,这只会滋生妒忌、难以消弭的误解,以及各种恶性竞争。
纵观历史,真正在才智或是成就上有杰出表现之人,都是最有民主作风的,他们对那些自命不凡与不择手段向上爬的小人是极度鄙视的。
优秀的商人通常对员工是富于礼貌与关怀的。而有一些狂妄、不可一世的商人认为自己是由不同的材料做成的,心想若是与他自认为是低级的人在一起,自己就会受到污染,变得不纯洁。这种人难以取得成功,在一个讲求道德的社会,这种人甚至没有立锥的地方。
这种自高自大的情况并不限于雇主,各级的雇员也常常这样。那些周薪十美元的职员看不起周薪六美元的职员,全然忘记就在不久前,自己也曾刚刚在那个低位呆过。
我并非说,人们在选择密友时不需优先考虑,漠视双方共同的兴趣爱好。无论是站在道德或是商业的角度,我都强烈反对组成什么派别或是自认自己比别人高级多少的行为。
互相交流是社会的“活水”,也是商业存活的“救命绳”。人为的结党或是组成派别这是极为错误的,只会招致灾难。若一人身在其位谋其政,那么他就可以那些商业巨擘一样受到我们同等的尊重。
若你在自己的岗位做到最好,那么你与所有做到自己最好的人一样棒,不论你交易时是用美元为单位,还是以美分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