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大小姐怎么会知道自己是三姨娘的人……
然而雁舞却再也没有机会问出口了,夏初瑾的刀上涂了这几天自己刚刚鼓捣出来的毒药,她为它取名叫“血喉”,顾名思义,见血封喉,是药性极烈的一味毒药。
直视着雁舞死不瞑目的不甘神情,夏初瑾面无表情,却又一字一顿地说得清楚:“不管是谁的狗,想咬我,就只能狗咬狗。”
她夏初瑾不是圣母,“迷神香”并不是普通的迷香,而是一味乱人心神的迷药,简单的说,就是一种药效强大的春药。对这一个明显想要让她闺誉全毁的人,哪怕只是幕后操盘黑手的一颗棋子,她也不会心慈手软——雁舞是自己身边的丫鬟,却同时是二夫人和三姨娘的暗桩,如此复杂的身份证明她的手段绝不一般。若不是因为她觉察到了四周那异样的安静,才能趁雁舞一时疏忽一击必杀,此类人若不趁早处之,谁知道她什么时候还会再补你一刀子。
风雪交加夜,正是杀人越货时。
虽说杀了一个丫鬟这种事可大可小,不过现在主持中馈的可是二夫人,被抓到什么把柄的话又要费一些唇舌。夏初瑾当机立断地扛起雁舞的尸体到后花园寻了一处僻静之处,准备就地掩埋在冰雪之中,冰雪的寒冷可以延缓尸体的腐烂程度,从而使仵作验尸时将死亡时间推迟,这样自己就能回去好生弄出个不在场证明了。
说起这主持中馈,夏初瑾就特别郁闷,自己的娘好歹是唐门大小姐,性子怎么就这么老实懦弱呢?父亲妻妾成群不说,还在母亲入门后不久就抬了二夫人做平妻,家里的中馈怎么着也是母亲这嫡妻主持吧,父亲居然把这财政大权交给了二夫人。这下好了,别说那母族背景显赫的二夫人了,就是其他姨娘得宠的都能给她们母女俩踩上几脚。要不是自己这几年汲汲营营小心翼翼地周旋在后宅诸多女人之间,再加上自己的便宜老爹朝堂上下都还是很需要唐门这姻亲的助力,为了面子上过得去,虽不喜母亲也还是保留着她的嫡妻之位,否则她们母女俩早就被啃得渣都不剩了。
也正是打小生活在这如履薄冰的环境之中,才能养成夏初瑾那警觉的性子。所以当时一察觉屋内太过安静,她就立刻能判断出该在外室休息的丫鬟根本不在,而能在外室伺候的只有一等丫鬟莺歌和雁舞,莺歌是唐门的家养奴,忠心自不必怀疑,那有问题的就只有二夫人使手段硬塞给自己的雁舞了。不过近日里莺歌儿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半夜的经常跑得不见人影,这下好了,这等抛尸灭迹之事都要她这个嫡出大小姐亲力亲为。
毕竟是女子,挖坑这种纯蛮力的活对夏初瑾来说还是比较费功夫的,等她把一切办妥之时,天已蒙蒙亮。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她准备回去补个觉,毕竟雁舞的身份特殊,她的死一定会被拿来大做文章,得养足精神,过会还有一场硬仗要打呢。
只是下一刻,她蓦然回首,双眸中氤氲的雾气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眼底犀利如刀的寒芒。倏忽她急展身形腾空而起,水袖一挥,匕首寒光乍现,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姿刺向那茂密的杉树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