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厮混了三年,林清溪还是第一次听到陆知郁这样夹杂了怅然、悔恨、害怕、无奈和心有余悸的语气,心里突然涌起一阵莫名的厚重的难过。揉了揉酸胀不已的眼眶,她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颈窝里,陆知郁立刻便感受到了一股温热的湿润滑了出来。
“害怕……”一开口,她的声音便颤抖的不成句,“如果……你真的不要我了,我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
当我被全世界都抛弃时,是你带我穿过黑暗,给我阳光,让我重获新生。世间有万物,而我只有你,若是连你都不要我了,那我唯一能做得选择就是去死。我没办法在你漫长的人生里留下太多的刻骨铭心,只能拼尽我最后的勇气画下这浓墨重彩的一笔,至少在往后你偶尔回忆过去时,或许还能想起曾经有那么一个我,曾卑微无力的爱过你……
林清溪的心里不止一次的预演过离开陆知郁时的痛苦和难过,她没办法如那些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挥一挥衣袖,潇洒的不带走半片云彩,再把和这个男人有关的所有记忆都上了锁,再沉入岁月的长河里,把这个给了她无尽宠爱的男人,当做这一生最美好的一场艳遇。
可她是个贪婪的女人,她贪婪的想要保存一辈子他给的好,因为她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当他的臂弯里躺着其他女人时,她能做的就是守着这些记忆过一辈子,孤单而绝望的过完这一生……
陆知郁把她从怀里捞出来,捧起她的脸吻了下去,干燥的唇一寸一寸的在她脸上游走,直到吻干了她脸上的泪,才放开她,“以后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情了。”
淡淡的一句话,没有誓言的沉重和严肃,却是他给她的最深最重的承诺,林清溪的心里开始涌出大片大片的甜蜜,一瞬间破涕为笑,“我信。”
他说的他做的,他给她的所有一切,她全都深信不疑。
在这春日里的暖阳中,两人缩在柔软的被窝里,静静的望着对方,那目光里流转出来的深情和眷恋,便是这个晨间最美好最动听的旋律。
直到日头爬上了半空,陆知郁才从被窝里爬了起来。从衣柜里拿出一套浅灰色休闲服换上后,才给林清溪挑了一套鹅黄色的套裙递给她,待她换上之后,直接弯腰一个公主抱将她抱在怀里,随即大步的朝着房外走去。
出了房门,林清溪才发现这栋三层楼的别墅大的要命,甚至比漠城的陆家大宅还要大出些许来,而装修风格倒是和陆家大宅如出一辙,刷的雪白透亮的墙壁上挂着银质的灯,厅内的家具也是静谧的黑。
除了卧室里的那盏水晶灯不符合陆知郁喜欢的风格以外,其他都的任何一个角落或小物件,都浓浓的透出他的个人品味和嗜好。
陆知郁见她一脸惊奇,便耐着性子给她解释一下,当她听到后院修了个停机坪时,忍不住直砸舌,“陆知郁,你可真奢侈。”
陆知郁却一脸的不以为然,“修个停机坪也不过就花了百十来万,远远没有卧室那盏水晶灯贵。”
“那水晶灯花了多少钱?”林清溪捂着小心脏紧张的问。
陆知郁斜睨她一眼,淡淡的回了一句,“大概两百多万吧。”
林清溪惊讶的瞪大了双眼,“天啦,那么贵?”
虽然知道他有钱到变态的地步,也知道他用的物件的价格都贵的吓人,但听到一盏水晶灯就花了那么多钱,林清溪还是忍不住惊叹了一把。
陆知郁被她那副模样逗乐了,嘴角轻轻扬了起来,耐着性子给她科普了一下,“那盏水晶灯的灯管,可全都是用巴西产的纯净度最高的紫水晶打磨而成,光是做这些灯管就耗费了近一年的时间,还不算那些纯银手工打制的底座及其他……”
林清溪的眼噌的一下亮了起来,“你是说,这盏水晶灯你一年前就订做了?”
一年前,陆知郁带她去新加坡公干,入住了当地最豪华的酒店,一进酒店大堂,她就被天花板上那盏如瀑布般的水晶灯深深的吸引住了,当时还拉着他的袖子说,她喜欢的想要把那灯买回去。
可她也知道,陆知郁纵使再有钱有势,人家酒店也不可能真把那灯拆下来卖给她,虽然心里有些遗憾,可过了没多久,她也就忘记了事情。
可是她没想到,陆知郁却还记得。
在她扑闪扑闪的晶亮目光里,陆知郁的脸上闪过一丝的不自然,忍不住轻咳了两声掩饰尴尬。可她却不依不饶,扯着他的衣襟撒着娇,“我亲爱的陆先生,快点回答我,快点回答我……”
陆知郁正抱着她下楼梯,被她这一晃眼前一花,差点踩了个空,“再淘气,我就把你扔下去。”
林清溪仗着他的心疼,完全不理会他的威胁,眉眼弯弯的看着他,软软糯糯的叫了声‘阿郁’,那长长的尾音酥的陆知郁心都化了。
“阿郁,快点承认,其实你早就爱上了我,对不对?你现在不承认,我可就当你害羞了……原来英明神武的陆家主也有害羞的时候……”
陆知郁权当没听到她的揶揄,高高的仰着头,三步并作两步的下了楼梯,把她往餐桌边的椅子上一扔,人就钻进了厨房里。
碍于脚上有伤,林清溪虽然想跟进去,却还是老老实实的坐在椅子上,双手撑着头看着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啦啦啦的哼着歌儿。
厮混在一起的这三年里,林清溪见过霸道的、冷漠的、残酷的、高高在上的陆知郁,却从未见过像此刻般这样让她感到很舒心、很温暖、很想紧紧拥入怀里的陆知郁。
在那个开放式的厨房里,面对着冰冷锃亮的锅碗瓢盆,如神一般万所不能的陆知郁竟然没有丝毫的生疏,他煎鸡蛋热牛奶的动作就像是已经做过了几百次般的熟练。林清溪撑着头默默的看着他将牛奶倒进两只干净的玻璃杯里,再放进右手边的微波炉里,接着修长的手指再按了几下,微波炉就滴滴答答的转了起来,十多秒后,一杯温度恰好的牛奶就大功告成了。
林清溪曾经一度很迷恋陆知郁办公时的专注样子,那样一个眉目如画的男子,坐在宽厚的办公桌后面,埋头认真看文件的模样,着实养眼极了。
而现在站在流理台前忙碌的身影,看上去同样养眼,心尖儿上就像是驻留了一直正在扑闪着翅膀的小蝴蝶,一时间让她心痒难耐,很想上前去将他扑倒,再顺势用力亲他两口。
可奈何脚底有伤,只能干坐在椅子上‘望美兴叹’啊。
不多时,一份简单营养的早餐就弄好了。陆知郁端着两份盛在白色骨瓷盘里的早餐,走了过来,将其中的一份放在她的面前后,才走回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林清溪看着盘子里煎的金黄的鸡蛋,眉宇间一片惊叹,“陆先生,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我怎么都不知道?”
陆知郁喝了口牛奶才悠悠的回答她,“在英国念书时学的。”
他念书的那所学校,是英国有名的寄宿制学校,不管你是国家王储还是财阀继承人,只要一进了校门,都必须抛弃那些高贵的身份,每天除了学习各种知识以外,还要学会养活自己。学校采取的全封闭式的军事化的管理,除了每年会有一个十天的短暂假期以外,任何人都不可能随意离开或是进入学校。
陆知郁和Neil是同一届的校友,两人作为建校百年来最优秀的亚裔学生,不仅在学习成绩方面刷新了欧洲创下的重重记录,两人更是合作将学校最自以为豪的保安队打的满地找牙。
“那……”
“第一个。”她一挑眉,陆知郁就猜到了她想问什么,“就连雅望也没有吃过我亲手做的饭。”
林清溪一听,一颗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心满意足的拿起餐刀,小心的切了一块香喷喷的煎蛋送进嘴里,细细的嚼了几口后,忍不住撑起身子将嘴凑到他的脸上,重重的亲了一口,末了还特别谄媚的夸赞他没去做厨师,可真是可惜了。
陆知郁的嘴角不禁往上翘了翘,随后顶着那个油乎乎的吻慢条斯理的用完早餐,在喝掉杯中最后一口牛奶时,他朝林清溪探过去大半个身子,伸手抬起她的下巴含住她的唇,将嘴里的牛奶一点一点的喂进她的嘴里……
春日里的南城总是多阴雨的,天气放晴了不过三两天,就接连下了好几天的雨。在屋里待得烦闷了,陆知郁在林清溪的撒娇哀求下把她抱到了院子里的花房里透气。
花房里摆了一张大大的摇椅,足以装下他们俩。陆知郁把她放在椅子上后,又折回二楼的卧房里拿了张柔软的羊毛毯和几份要处理的文件才回来,再将椅子上的人抱起来坐下,然后把毯子盖在她的身上后才开始翻看文件。
林清溪蜷缩在他的怀里,抱着只平板电脑打着游戏,细长白皙的手指不停的在屏幕上戳来戳去,眼看着时间就快到了,却还差两步才通关,让她急的眉头皱成了一团。
陆知郁瞥了瞥她苦恼的小脸,将手中的文件一合,从她的手里抽过平板电脑,扫了一眼那关卡后手指便开始划拉起来,不过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关卡就轻松的通过了,随后再将电脑往她手中一塞,继续翻看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