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产业结构调整及整顿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国家有关调整建材产业结构、整顿建材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也在某种意义上开拓了一些建材产品的市场空间。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清理整顿生产工艺落后、质量较差的小玻璃、小水泥等建材的生产能力,一些生产规模较大、生产工艺相对较先进、质量相对较好的建材产品的市场需求会得到显著的增加。通过《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制止低价倾销的规定》等整顿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建材行业限产保价有了可操作性的政策依据,建材产品的市场环境得以有效改善,这也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其市场空间。
4.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和观念的变化。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和观念的变化,人们愈来愈重视居住环境的舒适和美观,这将直接反映在对建材的需求上。一方面,高品质的水泥、玻璃、石材等传统建材的应用领域会不断扩大,由此带来对其产品需求的增长;另一方面,各种功能独特、性能优越的新型建材如塑料门窗、地板、新型墙体等会越来越受人青睐,其市场空间会得以不断开拓。
(二)建材子行业发展预测
1.水泥行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划,从2006年乃至今后5年,水泥工业发展的重要目标是落实好每年增加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水泥熟料1000万吨产能目标。在发展中要坚持“上大”,而“上大”必须是搞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水泥,目前的初步计划是要在“十一五”期间把新型干法大水泥翻一番,即从现在5000万吨增加到1亿吨,从目前占水泥总量的10%提高到20%,其中每一年都将增加1000万吨水泥熟料的产能。“上大”必须建立在“关小”的前提下,以实现总量调控,降低无效供给。在2004年已淘汰落后的立窑水泥生产能力4000万吨,2005年淘汰6000万吨。2005年水泥总量是5.3亿吨左右,其中旋窑水泥将会占到总量的25%—28%左右。按照国家经贸委的行业总量调控目标,2007年水泥总量将控制在5.7亿吨,为此将关闭小水泥窑1900座,压减生产能力5000万吨。从目前的产业调控政策实施力度及效果来看,这一目标应该是可以实现的。根据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对水泥行业的拉动经验比率来测算,预计未来几年我国水泥行业将会保持以每年9%左右的比率来增长。
2.玻璃行业。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我国在2007年底前一律不建设(包括新建、扩建及改造)平板玻璃原片生产线,要进一步淘汰小平拉、四机及以下垂直引上等落后工艺生产能力,2004年与2005年各淘汰落后工艺生产能力1500万重量箱,并要在此基础上提高浮法玻璃的比例。在政策的强大调控下,预计2007年平板玻璃总产量将在1.6亿重量箱左右,其中浮法玻璃的产量可能将要达到总产量的70%以上,对平板玻璃深加工比例大约能达到25%。按照国家经贸委2006年行业总量调控计划,2007年平板玻璃的产量将控制在1.7亿重量箱,要再关闭小玻璃生产线100条,压减生产能力1000万重量箱。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这一目标应基本可以实现。平板玻璃及其加工制品是一类具有特异性能的刚性材料,在相当一段时期内还很难有什么材料能完全替代它。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和观念的变化,对玻璃的应用领域会不断扩大。预计在未来几年内,我国对玻璃产品需求仍会保持较快的增长,但在同时,市场对玻璃的品质和加工程度也会有越来越高的要求。
3.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进一步控制总量,淘汰15%落后产能。其中,建陶行业要在2007年各淘汰落后工艺生产能力1.5亿平方米以上;卫生陶瓷行业要在2007年各淘汰落后工艺生产能力350万件。从控制后的生产能力状况来估计,2007年建筑陶瓷产量应在20亿平方米左右,卫生陶瓷产量应在5500万件左右,其中高档产品产量大约可占到总量的20%左右。从目前我国的市场状况来看,中低档产品已严重过剩,而高档产品则相对不足。预计在未来几年市场中的中低档产品仍会保持30%左右的过剩率,而高档产品的市场需求继续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4.新型建材行业。新型建材是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对象。目前,发展新型建材的重点是新型墙体材料,要使以实心黏土砖为主体的墙体材料逐渐转变为以各种轻质板材、空心砌块、非黏土砖为主的新型墙体材料。按照规划,2007年要共淘汰500亿块实心黏土砖。预计在2007年新型建材工业的总产值将接近1300亿元,占到整个建材工业总产值的20%,其中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的总量将达到28%。按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就印发《关于发展新型建材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划,今后将进一步加速新型建材的发展,努力形成科研、设计、教育、生产、施工、销售相结合的发展体系,要将新型建材培育成建材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已确定的北京等20个试点城市的新型建材工业已基本实现产业化、配套化和规模化,在发展中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地发展技术起点高、生产规模合理、适销对路的产品。而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和观念的变化,人们对各种功能独特、性能优越的新型建材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在国家产业政策与市场需求的共同推动下,我国新型建材的总体发展空间仍然是非常大的。在新型建材产品中,土工合成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含砖类、砌块类、轻板类)、新型建筑防水密封材料(包括改性沥青油毡、高分子防水片材、密封和堵漏材料等)、高档装饰材料和高档塑料管材、板材等的市场供给相对还较小,因此未来的增长空间相对较大;而PVC塑料窗、纸面石膏板、玻璃棉、普通塑料管件等的市场需求虽然也较大,但由于市场供给也已不小,因此未来的增长空间不会很大。
(三)我国加入WTO对建材行业的影响
1.总体来说,建材行业属于资源型、高能耗型、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在发达国家已被列入限制发展的产业。在进入新世纪之后,我国对建材的关税水平平均降到了17.8%,虽略高于平均水平(所有行业的平均关税为15.3%),但绝对水平并不算高,而且,由于建材产品大都体大价低,要求有一个合理的运销半径,国内发展建材业具有劳动力、能源、资源及运销方面的优势。
2.对建材主要子行业的影响:
(1)水泥。目前,水泥进口关税仅8%(1997年为10%),而且其运输的有效半径也较小,因此加入WTO对其影响不大。
(2)玻璃、玻纤织物。玻璃及其制品的关税已从1997年的20%、25%降到14%、18%,其中车辆用钢化安全玻璃由30%降到22%,夹层玻璃由35%降到25%,玻纤织物由20%降到16%,关税水平不算很低,但由于我国的生产能力已居世界第一,产品的竞争力相对较强,因此加入WTO后所受冲击不大,而且出口会进一步增加。
(3)陶瓷。建筑卫生陶瓷属传统的民族工业,也是国家在进口关税上予以保护的行业,其关税是最高的,其中卫生陶瓷为25%(1997年为35%),因此加入WTO后降低关税对其影响也相对较大。目前进口产品已经占到国内高档建筑卫生陶瓷市场的较大份额,如关税壁垒再大幅降低,则进口会进一步增加,这对国内相关企业的威胁是相当大的。
(4)新型建材。我国大部分新型建材产品的关税水平不算很高,但从总体讲,国内产品在技术和性能上还是相对落后于国外同类产品,加上WTO对国内市场的冲击,新型建材行业应进一步完善。
(第十二节)啤酒板块投资价值分析
一、啤酒行业的现状
(一)啤酒行业的产业分析
1.价格完全市场化。以价格为核心的促销活动此起彼伏。厂家给予经销商的促销政策有意或无意失控,导致价位只跌不升,地区间、客户间冲货现象屡禁不绝。
2.生产要素一定程度市场化。一般生产要素,如大麦、酒花、机电设备等均可从国内外市场自由选购。就体制层次而言,其他行业生产要素市场具有的市场不统一、欠规范和计划体制的烙印在啤酒行业的生产要素市场同样存在,如劳动力、资金、企业家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都没有市场化,劳动力社会保障体系正处于建立过程中,对企业家的经营激励机制也尚未成熟,尚待深化改革。
3.进入门槛低,但存在退出障碍。近年来,啤酒企业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资金不足压力日趋加大,一大批靠贷款起家的啤酒企业面临严重债务负担。1998年,年产10万吨以上的44家啤酒企业中,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有38家,占86%,个别企业甚至超过了90%。资金不足与高额负债之双重压力,迫使啤酒行业寻求国外资金或国内资金的广泛支持,开展形式多样、不同层次的资产重组,为外国资本低成本进入我国啤酒行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由于啤酒行业的进入门槛较低,障碍相对较少,加上特定的制度原因与制度背景,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在我国啤酒市场上已经占有一席之地。与此同时,由于大多数中小啤酒企业归属于各级地方政府,并构成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从而地方政府往往在财政上对将破产的企业予以支持,使这些企业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导致本该退出啤酒产业的企业不能及时出局,只能苟延残喘。
4.地区封锁比较严重。个别地区实行市场封锁,对外地啤酒不准或限制进入,达到保护当地企业的目的。
5.企业加大资本运作。1998年,全国495家啤酒企业中,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啤酒企业已占13.5%,如燕京、青岛、蓝剑、黄河、拉萨等一些企业成为上市公司,有的甚至到海外证券市场筹措资金,在获取急剧扩张所需要的资金的同时,还提高了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并树立了企业的社会形象。
(二)制度环境与行业特点对竞争态势的影响
1.生产能力过剩对啤酒行业的影响。啤酒行业的困境,主要是由制度环境与行业特点造成的,生产能力过剩是结果而不是原因。与不少制造行业相比,啤酒业生产能力过剩既不严重也不典型。根据中国啤酒工业协会的有关资料,1998年全国啤酒总生产能力为2920万吨,实际产量是1987.67万吨,即生产能力中有1/3过剩,与1995年行业水平相当。而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显示,许多行业有30%—50%的生产能力过剩,但这些行业并没有出现全行业大面积亏损。一些存在严重生产能力过剩的行业,如家电制造业经过竞争和淘汰,反而成为我国具有国际优势的行业,显示出竞争的积极效应。由此,用生产能力过剩来界定我国啤酒行业现状有欠妥当,并不能概括出啤酒行业现状的独特性。笔者认为,用过度竞争的概念描述啤酒行业的现状可能更恰当。我国啤酒行业的过度竞争主要不是竞争机制作用的必然结果,而是行政性垄断导致资源流动受阻的结果。一方面,政府对啤酒产业的直接经营,造成企业经营的低效益;另一方面,政府通过保护地方市场、限制企业退出等行为直接介入市场竞争过程,是啤酒行业发生过度竞争现象的最重要的原因。
2.制度环境对啤酒产业竞争的影响。
(1)国家GB4544—1996《啤酒瓶》标准的地方实施变调。首先,全国有60%的啤酒企业产量在5万吨以下,其吨酒利润平均300元—500元。而新瓶标准实施后,净增吨酒成本300元—400元,按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1998年15万吨瓶装酒计,当年成本增加6600万元。由于啤酒行业市场集中度不高,企业的整体规模不够大,如此巨大的成本压力,势必让那些弱小企业成为啤酒“换瓶革命”的牺牲者。其次,从地方执法的角度而言,不少政府的工商、质监等部门对本地啤酒非B瓶采取容忍默许态度,而对外来啤酒企业使用非B瓶则严加查处。
(2)跨行政区域间的啤酒企业竞争地位不平等,使产品市场竞争不能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企业间效率水平差距加大。中小地方啤酒企业与所属地方政府利益关系密切,实际上成为利益共同体,地方保护主义盛行。这样,在地方政府的偏爱与扶持下,一些中小啤酒企业在全行业50%亏损的情况下,仍然有利可图。
(3)不平等竞争使低效率中小企业长期生存,导致优胜劣汰过程缓慢和全行业效率持续低下。
3.行业特点对价值创造模式的影响。
(1)规模经济驱动行业整合速度。集约化产销格局是国际啤酒工业发育成熟的显著特征和具体表现。1998年美国啤酒产量前4名的企业(AB、米勒、Coors、Stroh)占全国市场份额的87.5%,仅AB公司就拥有49%的市场份额,1993年销售收入达132亿美元,是青岛啤酒公司1997年销售收入的65.67倍;1997年,居世界500强第468位的日本麒麟啤酒公司,总资产是青岛啤酒公司的38.7倍,销售收入是青岛啤酒公司的522倍。从国内来看,1998年年产20万吨以上的企业共18家,产量合计占全国总量的31.3%;2004年年产20万吨以上的啤酒企业共19家,产量合计占全国总量的35.34%。这既表明我国啤酒行业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同时又显示出我国企业与国外啤酒企业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潜力尚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2)资产重组为价值创造提供了空间。啤酒行业企业的资产占绝大部分的是两类,一类是转产后毫无用处的资产;另一类是通过追加投入和相应调整,可以用于生产新产品的资产。这为行业内部的资产重组提供了客观基础。我国啤酒行业50%以上的企业年产规模在10万吨以下,生存难以为继,从而为行业内“大吃小”提供了“双赢”机遇。
(3)品牌驱动价值创造。啤酒品牌行销的一般规律是:全国性品牌抢占中高档市场,地方性品牌占据低档市场。目前,燕京、青岛、珠江、蓝剑、惠泉等国产品牌在中国啤酒低档市场中占有绝对优势。虽然国外啤酒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仅为8%,但在高档啤酒市场的占有率达90%以上。如荷兰喜力系列的力波啤酒1998年在上海的销量达9.000升,远超过了美国市场该品牌年销量600升的水平。国内品牌在高档产品市场的占有率较低,还有待于进一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