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或心智有明显障碍的孩子,大都会受到朋友的保护,除了那些施暴者。事实上,施暴者很容易视残障孩童为施暴对象,因为他们跟别人不一样。小儿麻痹的孩子因为走路的姿势被抨击,耳朵功能欠佳的孩子常被嘲笑,盲童则会被人耍得团团转,而天生有胎记的孩子被讥笑为“葡萄脸”等等,这种种行径都是非常残酷而具伤害性的。
曾经有位8岁男童打电话向“儿童保护之家”求助。在他就读的特教学校中,一群坐轮椅的孩子一起对他施暴,只因为他拿着拐杖。
孩子也可能因为家人残障、死亡或离异而遭人取笑。一名视障女孩,因为父母都是盲人,而被人无情地施暴。父母过世或离婚的孩子,也可能遭到这般的人身攻击:“你没有亲生的爸爸。你根本没有爸爸。”有个女孩,因为爸爸患肝癌而全家被迫搬到贫民窟,而她在公园里长久饱受暴力侵犯。
在这些案例中,这些孩子尽管已经尝遍痛苦,暴力却仍然是他们的终结者。孩子可能会变得非常残酷不仁,因此在暴力萌芽之初就得去除这个毒苞,这点非常重要。我们要保护受害者免于进一步的伤害,而那些施暴者也应当学习尊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