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923500000748

第748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39-2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39-2

不得出质的动产

一、不得出质的动产

不得出质的动产,指设立动产质权和出质动产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申言之,制度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和普通物权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正常流通渠道不得生产、销售、分配、交换、流通、担保、转让的制造物或者天然物不得出质,危害社会、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与物品不得出质,危害公共利益、危害公序民俗的动产不得出质。依法可以流通、转让的动产均可设定动产质权。

物权法第309条特别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理解以上规定的精神实质,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把握。

第一,关于立法背景。

关于禁止出质的动产的规定,是在2005年至2007年期间,立法机关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新增加的内容。物权法草案第一至第三审议稿及过去的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均无此项内容。征求意见后,有的群众提出,出质的财产应当是允许转让的财产,法律禁止转让的财产不能作为质押的财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一条规定,如本条款的内容,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物权法时一并获得通过。

如我们于2005年参加物权法第三稿讨论时领取的内部刊物《物权法(草案)参考》(全国****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原第二百三十条对应现在的第二百零八条,现在的第二百一十条对应原有的第二百三十一条。现在的第二百零九条是新增的条款。

第二,依法可以转让的动产均可设定动产质权。

原则上,来源合法、拥有合法的并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动产可以设定质权。因此,可以设定的动产肯定是十分宽泛的。如车辆、古董字画、珠宝手饰以及可生产流通的产品等。但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例如毒品、管制枪支以及禁止生产和流通的产品等。

整个社会的动产可能有数百万种之多,可以转让、可以出质、可以设定动产质权的应当占绝大多数。而现行的成文法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可以转让、可以出质、可以设定动产质权的动产一一列举,因此,除了成文法的规定以外,应当准用道德法、自然法、习惯法,借以弥补成文法规定的不足之处。如历史上遗传下来的风俗习惯、交易习惯,公民准则、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等道德风尚,财产自由的一些法则等,所有这些,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很管用的。

所谓成文法规定,都是从人们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行为规范,很大程度上是源于道德法、自然法、习惯法并优于道德法、自然法、习惯法。但是,成文法规定的是带有经验性、总结性、规律性的普遍规则,不可能包罗万象,也不能包医百病,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动产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动产留置权。因为绝大多数动产可以转让和设定负担,没有必要一一列举。

中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很多时代的商品经济走在世界的最前沿。但是,中国一直奉行重刑法、轻民法和刑民合一的法律制度,很少有商法制度。这整个期间,就是以道德法为基础,以自然法、习惯法为两翼,进行治国安邦和治民的。清末以前,中国一向重视儒教、道教、佛教的理义,利用它们来教化民众,达到统治的目的。

虽然现在的成文法很多,仍然免不了道德法、自然法、习惯法的鼎力支持。诚然,现在的是社会主义的道德法、自然法、习惯法,有着更高的严格要求。

第三,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的依据应当是法律、行政法规。

财产出质和设立动产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对于禁止性民事权利应当是非常严格的。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寓于禁止流通领域、限制流通领域,其依据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以及***制定的行政法规。其他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规定禁止转让动产的依据。

其实,任何普通物权和担保物权以及制度物权的财产对象均有不同的物权界限。有物权与无物权、一般零物权与特别零物权、正物权与负物权或者反物权、加物权与减物权、长物权与短物权、集物权与分物权、大物权与小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进物权与退物权、长物权与消物权,以及动态物权与静态物权、公益物权与私益物权、共益物权与自益物权、利己物权与利他物权等等表现形式的物权,以及真物权与假物权等等表现形式的物权,从成文法到道德法、自然法、习惯法,从普通物权法到担保物权法、制度物权法或者政策物权法,都有一定的物权界限,都必须区分不同性质、状态、功能、权能、作用的物权属性。其中的根本大法之一,首先要判定该项财产是否属于有物权与无物权、一般零物权与特别零物权,其次要针对一般零物权与特别零物权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对于越权者进行相应的处理甚至于处罚。对于不得出质的动产和不得设立、行使的质权,同样地概莫能外。

对于不得出质的动产,全部属于出质的假物权、反物权、一般零物权或者特别零物权,全部是无效的。在不得出质的动产上设立的质权,同样地属于假物权、反物权、一般零物权或者特别零物权,全部是无效的。

规定禁止流通、转让的动产的依据应当是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动产质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对于禁止民事权利的限定应当是规范化、权威性和十分严格的。规定禁止流通、转让的动产的依据,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以及***制定的行政法规。

其他的,如地方法、部门法、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规定禁止流通、转让动产的依据,也不能作为流通、转让动产的依据。实践中法令和政令必须统一,而某些地方法和规章制度私自附着了地方保护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倾向,地方保护主义或者利益集团利己主义猖獗的结果是“国中之国”和“法中之法”,用松松垮垮、卿卿我我的土政策、土办法取代了全国统一的规范化、权威性和十分严格的法律、行政法规,会导致有法不依和有法难依的严重后果。其中,***制定的行政法规基本上是政策物权法即制度物权法的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涉及到制度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和普通物权法等各个层面。

依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的效力优于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宪法的法律效力优于一切法的效力。制度物权法的效力优于担保物权法和普通物权法的效力,担保物权法的效力优于普通物权法的效力。

不得出质的动产,是一个取舍法的命题。“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是个排除法规定,与肯定法相对立。具体判断时,总免不了使用否定法、肯定法两种方式来推理,前一种是正推理,可以用零物权来表示;后一种是反推理,可以用有物权来表示。

二、有物权与零物权

不得出质的动产是零物权的财产,或者是制度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和普通物权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正常流通渠道不得生产、销售、分配、交换、流通、担保、转让的制造物或者天然物不得出质的财产,债务人没有将此类财产出质担保债务的权利,债权人没有将不得出质的动产设立动产质权的权利。除此之外,就是法律、行政法规允许出质的有物权的财产,债务人享有将此类财产出质担保债务的权利,债权人享有将不得出质的动产设立动产质权的权利。

某些教科书和通说上根本不讲正物权、负物权、加物权、减物权和零物权、除物权这一套,但这些是最管用的一套办法。任何普通物权、担保物权都可以运用这一套来解释。整个物权体系,从头到尾都溢满了有物权、零物权及其他的“数学物权”,这不是标新立异、故弄玄虚,而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解析方法。物权法是模糊的一类法律,里面的模糊概念、模糊条文有很多。哪怕是被学界认为是“最成熟的物权法”。只有两个最根本的物权公式:“有物权”和“零物权”。

本条款仅以概括法作规定,是因为“禁止转让的动产”范围相当广泛,且弹性的对象太多、完全呈规律性的正相关的对象较少,不便于列举。

本条款这种规定的方式,相当于模糊数学的矩阵计算方法。对于相关的数据标本,可以加权、减权,还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再加权、再减权或者反加权、反减权等。模糊数学是动态数学、修正数学,模糊是手段,精确才是目的。动产出质的法律关系、法锁关系,反映到物权方面来,就有有物权、无物权之分,就有正物权与负物权、加物权与减物权以及零物权、除物权的“模糊数学”式的物权。其中,零物权或者除物权,是采取“一票否决权”的的办法来涤除出质权、转质权。

不得出质的动产,以及“有物权”和“零物权”的命题,涉及到许许多多的产品与物品,涉及到许许多多的物权关系与法锁关系,涉及到许许多多的制度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和普通物权法的规范与调整。可以肯定的是,绝大多数不得出质的动产是静态的和稳定的对象,极少数不得出质的动产是动态的和调整的对象;尽管不得出质的动产复杂化多样化,尽管“有物权”和“零物权”的命题涉及到成千上万种产品与物品,相信大多数成年人有一定的识别判断能力的,相信各种违法出质和违法设立质权的行为都会自食其果的。

物权法是规范与调整民商事权利的法律,较少涉及到国事与公事主体权利的层面。实际上,国有企业兼有民事主体和公事主体的双重性角色,这一类权利主体的有物权与零物权范围,都比其他民商事主体的宽泛许多。国家机关和国家事业单位的哪些动产可以出质、哪些动产不能出质,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与法理问题。再涉及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的集权与放权问题,所谓“有物权”与“无物权”的范围更加广域,难点焦点问题就更多。所有这些,不是民商法立法专家和司法专家能够解决的大问题,目前也只能尽力而为。不过,担保物权法的一套法理逻辑还是比较严谨的,能够为制度物权法和普通物权法提供一些司法技术上的援助,可以在各法系之间取长补短,优势互补。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09条

相关名词:

〖动产出质的有物权与零物权〗〖不得出质的法律依据〗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同类推荐
  • 艾尔杰弗逊的篮球人生

    艾尔杰弗逊的篮球人生

    比尔-沃顿:“他在我眼皮底下用‘手枪’马拉维奇的方式戏耍了加内特。”巴克利:“他是这个时代我最喜欢的篮球选手,他的扣篮比雨人还雨人。”罗德曼:“我觉得如果他能再坏一点那就更好了,看我这一身新衣服怎么样??”奥尔巴赫:“是的,我看好这个孩子。”................
  • 球王匿青春

    球王匿青春

    华夏的未来球王?国足世界杯梦交给你们了!
  • 篮坛天神

    篮坛天神

    想品尝死亡的味道吗?那去防守李云天吧!——凯文·加内特想理解铜墙铁壁这个词的含义吗?那去接受李云天的防守吧!——凯文·杜兰特一个时代只能有一个皇帝,那就是我!可惜,我的皇帝时代被神统治着!——勒布朗·詹姆斯作为主帅,我会设定好战术,然后选择球员。但遇到李云天,我只有一个选择,围绕他设计战术。至于战术是什么?很简单,都给我把球交给他!——里克·阿德尔曼如果神真的披上球衣来到了篮球场,那他扮演的角色一定是我!——李云天
  • 武林足球

    武林足球

    经过几千年的发展,现代足球在兼并了空手道、柔术、跆拳道、拳击等诸多体育项目后,终于成为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运动。但在现代足球的发源地,足球越日益没落。直到天才球星李易的出现……
  • 中锋就是中锋

    中锋就是中锋

    什么是中锋?得分,篮板,盖帽?不,中锋是称霸篮下的男人,禁区的主宰者!我刚建了一个书友群250019828对本书有意见,一直在跟读的朋友都可以加进来!谢谢大家支持!
热门推荐
  • 王俊凯之情至晴天

    王俊凯之情至晴天

    额.....第一次写,希望大家支持,谢谢
  • 斩幽录

    斩幽录

    狐死首丘,落叶归根!背井离乡,少年偶得造化之鼎,焚山煮海,炼化万物。然情之所系,终累的一生飘零,苦渡业障轮回。为了寻觅今生的根源,也为了弥补心中最后的一丝遗憾,纵九天揽月,下辟黄泉,又何惧之有!我欲破天,天必毁之。我欲斩幽,万鬼当诛!
  • 殇团

    殇团

    乱世将起谁主沉浮看韩羽如何以一个配角来看这充满尔虞我诈的世界被迫走向另一条不凡之路
  • 佛身道体

    佛身道体

    盘古开天地,造化青莲陨。本源化人形,鸿钧欲灭杀。无奈化异界,气运化人形。轮回千百世,今世乃现代。青莲等不及,欲主角成圣。主角刘炎羽,对手耶和华。为主角成圣,亲友皆愿亡。歁破命运大道,成圣随青莲归混沌。
  • 豪门禁情:卷土重来

    豪门禁情:卷土重来

    三年空白,他和她似乎各自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人前,是亲密无间的兄妹,相安无事。人后,却藏着密密麻麻的爱,无处安放。“哥,这样,你满意吗?”依旧是那盈盈含水的眼眸,曾经的深情依恋却已经没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深深浅浅的余恨,听着这般疏离的话语,霍聿珩只觉,整颗心都撕裂了。若是,这段情是个错误,那便让我,一错到底,永不回头。
  • TFBOYS之闪光的十年

    TFBOYS之闪光的十年

    安若雪,楚冰冰,冰默默三个女生意外的遇到了当红人气组合TFBOYS,并且意外的在一个班级相遇了。但是,面对TFBOYS那强大的粉丝团和媒体的报道,几个女生该做什么选择?最终能否和TFBOYS在一起呢?是不是三只会遵守不“早恋呢”,那么六个人的感情路又将出现什么意外呢?最终,都会突破一切障碍走到一起的!
  • 花颜错

    花颜错

    此书以弃,之后会以另一本书和书名出现。(对不起对不起,我真不是有意要弃的
  • 轧乱香尘

    轧乱香尘

    【此乃宠腻腻的小白文,含禁断,np各种重口味呦。仅供娱乐,不必考究。】她是二十一世纪的天才乖乖女,魂穿异世,没娘爱有爹疼,舒舒服服当起小米虫。明明人家还小好吧,怎么桃花一朵接一朵?喂喂喂,你们不会都是恋童癖吧?温雅雅小手那个抖。妖孽男桃花眼一眯,小尘儿,如果是你,我不介意。冰山男微透一丝焦急,尘儿,童言无忌可是我信了。痞子男似笑非笑调侃,乖徒儿,肥水不流外人田嘛。温柔男眼中欲说还休,香儿,你早已入了画蚀了心。邪气男勾唇邪魅一笑,多年前的胖娃娃,困住了我。霸道男狂躁地逼近她,小东西我等你,但休想离开。忠犬男眸底一丝波动,主子的幸福,是我毕生所求。谪仙男美目带着忧伤,雅雅,万病皆有方相思无解。
  • 负剑衔刀万里余

    负剑衔刀万里余

    江湖偌大,江湖路远。春,初春。西蜀古道,挎刀负剑一少年,才入江湖。非天骄,非权贵,不求江湖一剑挑,只愿世路坎坷一并斩。
  • 面前的人是你还是你们

    面前的人是你还是你们

    一个看似很正常的男孩子,却有着多种性格,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虽然有人曾经怀疑,但时间久了也习以为常,而他叫林子伍,从初中开始,学业成绩在校都是第一,又有着其他各项的才艺,但在高三那年,高考即将来临的时候,子伍身边的人开始发现了些异样,令身旁的人摸不着头绪,但也没把这是放心上,而子伍上了大学之后,一次的事件里头,揭发了子伍背后有着令人毛骨悚然,无法理解的状况。沁柔:「你到底你是谁?」子伍:「我是为健。」备注:这是一个以多重人格为背景的故事,所以前头会有点混乱,但之后会一一解释着『他们』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