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923500000716

第71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07-2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07-2

抵押物孳息

一、基本概念

1.抵押物孳息

抵押物孳息,亦称抵押财产孳息、法院保全抵押权的孳息或法院判决抵押权的孳息,系指抵押物天然孳息、法定孳息归抵押权人收取的规定。此项规定由法院保全抵押权法规范与控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抵押权的完全实现。

物权法第197条明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抵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理解以上规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比较。

第一,收取抵押物孳息的条件及收取费用的处理。

抵押权的法锁效力及于抵押物孳息的必备条件是:(1)必须是抵押物被扣押后,抵押权人才能收取其孳息;(2)抵押物被扣押后,抵押权人已经通知应当给付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法定孳息如租金的取得,取决于义务人的给付行为。义务人负有向抵押人给付法定孳息的义务,抵押权人未将扣押事实通知义务人,义务人就无法将孳息交付给抵押权人,法院和抵押权人无法保全抵押权。

收取孳息一般会付出一些费用,如收取果实的劳务费等。这些费用应当首先得到满足。具体办法是,孳息应当先充抵费用,余下的用于抵押权人的债权。

第二,与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和质权人收取孳息的比较。

一是收取的难度。不动产孳息因不动产是不能移动的,故相对容易收取一些;动产孳息因动产是可以移动的,故相对难收取一些。天然孳息因标的物是观察的,故相对容易收取一些;法定孳息因标的物是容易隐匿的,故相对难收取一些。

二是与普通物权人比较。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都是生产经营者,两种普通物权人都有可靠的甚至于长期的物权关系与信誉关系,他们收取天然孳息比抵押权人更加容易一些。抵押权人依托法院扣押抵押物的优势,在同等条件下收取法定孳息可能更加容易一些。但是,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收取法定孳息,除了法院保全以外,他们自己可以亲自收取,这种方便的权利于抵押权人是不具有的。

三是与质权人、留置权人等其他担保物权人比较。质权人、留置权人收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无需法院扣押的帮助,因为质权人、留置权人分别占有了质押物、留置物,并且有担保法锁的效力,能够跟所有权人或者用益物权人那样收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甚至于有先取特权,尤其是留置权人的先取特权最大。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物,依靠法院扣押抵押物,实际上是通过间接的办法收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虽然有法院作主,其工作效率不如质权人、留置权人。

第三,保全抵押权的一般法理。

抵押权是个松散的弱势的担保物权,如何始终如一地保全抵押权,最大限度地保护抵押权的完全实现,是个头等大事。既然法院扣押了抵押物,是因为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有逃避债务的嫌疑,抵押权人败诉,才得以限制了抵押人。在这种特殊情势下,抵押权人和法院都要争分夺秒地一分一厘地保全抵押权,尤其是人民法院责无旁贷。

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可能金额不多,但毕竟是保全抵押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疏忽大意。

2.一般分析

法定的实现抵押权期间,盖因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从而加大了管理成本、诉讼成本和维权成本,导致债权人实现抵押权的价值发生精神磨损。为了惩戒债务人拖延清偿债务的行为和保全抵押权,从人民法院扣押抵押财产之日起,依法消灭抵押人主体资格,确认抵押财产的所有孳息盖由归抵押权人收取。收取孳息的费用一应由孳息充抵。

抵押物天然孳息、法定孳息,是由抵押财产而产生的增益。

天然孳息,指抵押物按照自然规律产生的增益。如土地上生长的庄稼果实、树木上结的果实、牲畜生产的幼仔或者食用鲜奶等,所有这些种养业的产出成品,应当作为抵押债权法锁标的物的增益部分,归抵押权人收取。

法定孳息,指依照法律关系确认的增益。如出租人有权收取的租金,贷款人依法取得的利息,所有这些资本增值部分的收益,应当作为抵押债权法锁标的物的增益部分,归抵押权人收取。

抵押债权法锁及于抵押物法定孳息,是由法院保全抵押权或者全保抵押权或者法院判决抵押权及其法锁关系决定的从给付理念。其立法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实现抵押权和清偿债务的需要,并免除法院或者抵押权人的收取孳息的负担,并对于法院判决抵押权的各方面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规范化运作。

法院判决抵押权(保全抵押权)的效力,即抵押债权法锁的效力,因人民法院扣押了抵押人的抵押财产,实质上由抵押债权法锁的效力上升为质押债权法锁的效力,或者说已经成为加强型强制型抵押债权法锁的效力。法院判决抵押权的效力或者抵押债权法锁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孳息。

法定孳息如租金的取得,取决于义务人的知情权和给付行为,通常情势下义务人负有向抵押人即出租人给付孳息(租金)的义务。如果抵押权人未将抵押物扣押的事实通知义务人,义务人就无法将孳息交付给抵押权人,抵押权的效力也就难于及于该孳息。

除了以上两个基本条件以外,还会有一些附加条件。有的明确规定了,有的没有明确规定。如“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这是明确规定了的。但孳息到底该由谁来收取、余下的孳息怎么处理等细节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而论,由于收取孳息可能会付出一些人工费、运输费、保管费、代办费之类的费用,如收取果实就涉及到不止一种费用,这些费用应当首先得到满足,满足的办法由收取的孳息充抵。孳息的收取办法,由抵押权人直接去收取能够节省一些费用,实际上也是替抵押人节省费用。倘若抵押人不同意抵押权人单方面去收取孳息,应当由法院派执行人员随同抵押权人一起去收取孳息。至于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后,余下的孳息怎么处理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就是再用于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

至于怎么处分法院所扣押的抵押物的问题,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首先只能是法院的执行机构来主持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扣押的抵押物,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无权主持拍卖、变卖所扣押的抵押物。其次只能是将法院的执行机构主持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扣押的抵押物的价款用于清偿债权,而且应当是不迟延地用于清偿债权。

二、人民法院的权利义务

本文命名为“法院判决抵押权”,很显然,人民法院对抵押财产扣押权、判决权,主持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扣押抵押物的处分权与执行分配权,对于孳息的监督分配权,以及立案费用、执行费用等费用的收取权等,这都是起核心作用的权利。那么,人民法院的基本义务,应当包括不迟延的立案、办案,不迟延地监督分配孳息,不迟延的主持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扣押的抵押物的价款用于清偿债权,而且应当是不迟延地用于清偿债权等等。总之,人民法院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多于抵押权人、抵押人和给付法定孳息的义务人项目的总和。

应当指出的是,个别法院的执行机构很不守规矩,或者说是带头执法犯法,影响很不好。一些国家公职人员即执行机构的法官,向债权人索取高额的“执行费”即佣金,或者私自截留、挪用、私分属于抵押权人的执行款项供自己一邦人挥霍和侵占;有的执行法官与私人讨债公司甚至于黑帮分子沆瀣一气,同时也以各种借口和要挟的手段向债权人漫天要价,否则就以消极怠工、软硬兼施等办法来整饬债权人,有的执行案件一拖就是几年十几年,搅得债权人叫苦不迭。这其中,确实也有一些难以执行的公然抗拒执行清偿债务的刺儿头,也有一些故弄玄虚的执行法官,目的在于向债权人讨价还价,索取更大的利益。

物权法仅规范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如本条款主要是规范抵押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如上所述的两个限制性条件。而从实质上来看,应当更加注意到人民法院的扣押抵押财产的各种权利与义务。依据物权法“权利与义务相对均衡原则”推定,人民法院的权利很大,与此相对应的是人民法院的义务应当很多。物权法和担保法没有规定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不等于是没有权利与义务,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制度物权法肯定是会有的。

抵押物孳息的归属问题,因抵押权实现程序的不同,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别。很明显,通过法定程序即通过人民法院来处理的,肯定是侧重于将抵押财产的孽息归于抵押权人收取。通过意定的程序即通过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私下来处理的,也许不完全归于抵押权人收取。由此可见,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以至于将案由上交到了法院来解决,说明了双方之间激化了矛盾,说明了抵押人故意或者过失拖延清偿债务已经激化到了一定程度,法院不支持抵押人的行为和支持抵押权人的行为,无疑是正确的。

抵押物孽息归抵押权人收取,是在消灭抵押人主体资格基础上进行的。自从人民法院扣押抵押财产之日起,依法消灭了抵押人主体资格,抵押人不再是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不能支配抵押财产,也不能因此而使用、收益、处分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因此上升为抵押财产的准所有权人,于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扣押期间,就先行了抵押财产的收益权。

本条款的“扣押”是个代名词,它包括扣押、查封、冻结抵押财产三个方面。这三种司法行为可单独行使,也可合并行使。无论是哪一种手法的运用,均标志着抵押人资格被法定的和事实上的取消,从而奠定了抵押权人的准所有权地位,收取抵押物孳息和要求抵押人支付收取孳息代办费用等,只是其中一个小插曲。到下一步,人民法院通过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将财产所有权变更转移给买受人,就完全消灭抵押人的抵押财产所有权了。与此同时,抵押权人就此获得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价款的所有权,取代抵押人成为新的所有权人。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97条

相关名词:

〖抵押物孳息收取的前提条件〗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同类推荐
  • 亡命时速

    亡命时速

    我是一名汽车相关的从业者,我热爱我的行业,我热爱汽车,更热爱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车!承载着男人的力量与激情!冲向那布满荆棘的未来,让风告诉你,老子来过!飞!没有高度!只有速度!
  • 飙风大帝

    飙风大帝

    一个独狼的故事。独狼之中王。独一无二的狼。NBA,独狼来啦………………
  • 伤停补时

    伤停补时

    作为一个80后,已经被很多球迷认为“老”了。同一时间里只要有皇马巴萨的比赛,因为不去看皇马巴萨,而跑去看佛罗伦萨、桑普多利亚的比赛,我甚至被某知名网络解说嘲笑过。爱从来不分贵贱,难道不看皇马巴萨,去看佛罗伦萨对桑普多利亚的比赛就是有问题么?本书不“想当年”,尽量结合实际,轻度YY,从笔者的眼光去看意甲、英超、西甲……看一看,我们80后是不是想当年?
  • 外挂无敌

    外挂无敌

    赵前如释重负的坐在替补席上,看着穿梭在球场的10个球员,他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他长出一口气,汗水这时顺着鬓角无声的滴落在凳子上,他没有理会,因为比赛依旧再继续着。闪着莫测光彩的眼睛目不斜视的看着场内的比赛,突然,他笑了,笑的那么的阳光。滴……比赛结束的哨声响起,他知道,他今天干的不错。不依靠得分拿到四双,这份成绩简直就如同开着外挂一般。
  • 脚踝终结者

    脚踝终结者

    “嗨,伙计,你知道Magic吗?”“那个花花公子?他的艳福就是我为之努力的方向!”“噢~不错的想法,那你觉得他的球技怎么样?”“Magic的球技?抱歉……他是打篮球还是打美式足球的?”瞧吧,这就是我们的主角。他名声大噪,让美国的男人们羡慕不已。但是他的绯闻太多了,大部分的人们往往只是记住了他漂亮的脸蛋还有那副性感的身材。当然,也有例外!“Magic?你肯定不敢相信,我看过那场NCAA的决赛!他在那场比赛里都干了什么!把一个可怜的家伙给晃倒了!噢……太可惜了,我忘记那个倒霉的家伙叫什么了!不过……你可以去看书,书里一定有写!”
热门推荐
  • 有罪

    有罪

    刚刚拆完家里的炸弹,归自己管的地盘竟然遭遇了砍人事件?还他妈是连环砍人事件?警察还上门威胁?怎么自己身边一对一对的都是情侣而自己还是单身狗一条?我的错?还要帮别人牵线搭桥?狗情侣出了事自己还要去营救?神经病叫阵单身狗怎么办?妹妹要自己去相亲的对象竟然还是……(本小说内容纯属虚构。)
  • 遗忘在时光里的我们

    遗忘在时光里的我们

    我们走在记忆的长河中,不知不觉间,零零碎碎、星星点点的那些画面都冲散了记忆的防线……
  • 缠绵入骨:首席的娇宠甜心

    缠绵入骨:首席的娇宠甜心

    张梦雪做兼职,意外遇见公司总裁跟国内当红女艺人在办公室玩PAPAPA,第二天打算想辞职!谁知那个万恶的人居然在办公桌上把张梦雪直接推倒了!!本想逃离魔掌,谁知他说:女人,你是我的!
  • 长命宙

    长命宙

    上下四方曰宇,古往今来曰宙。宙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不知道自己还要活多久,时间于她流逝太快,世界不为她停留。长夜漫漫,历尽千帆,她的情绪不再起波澜,唯一驱使她走下去的,只是她肩上的使命。
  • 春秋战国:礼崩乐坏下的大裂变

    春秋战国:礼崩乐坏下的大裂变

    本书力图满足读者“看热闹”和“明智”的两种需求,同时,笔者还有一点存心,那就是汲取古人思想学说中的人性光辉,涵养我们的心灵。在风格上,尽量写得轻松些。当然,限于笔者水平,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景,到底如何,还需读者评判。
  • 巅战五行

    巅战五行

    突兀消失的家族,凶猛的帝国战争,神秘的万物后裔,难以想象的奇幻实验,震撼人心的兄弟情义,永不抛弃的小组众人。恐怖绝地,玄异的惊险。古族圣兽,狂暴的仇恨。绝代佳人,缠绵的爱情。远古遗闻,失落的传说众兽之秘,不灭的上古。来吧,让这一切经受洗礼,迎来新生!!!每天两更,中午12点,晚上10点,欢迎点评
  • 假面骑士超时空传记

    假面骑士超时空传记

    上官羽斗被吸入一个奇特黑洞,假面骑士的身份,异世界的冒险,以及庞大的阴谋,已完结世界:《僵尸先生》《成龙历险记》(待定)《生化危机2》《学园孤岛》原创世界正在进行中……群号:694837559新书已发布,新书名为《修罗奥特曼之光影传说》
  • 创业怪招

    创业怪招

    本书主要内容有:买个好主意、后发制人、名人效应与流动广告、文化佐餐、边界贸易、自动降价法、贷款炒股、科学武装经营、准确定位市场等。
  • 灵中祖

    灵中祖

    灵中祖,瓮中仙,灵魂溶于大海,躯体永恒不朽,但终究只是身死道消,千百万年来无数人所追求的境界,究竟是什么呢?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