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923500000555

第55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47-1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47-1

建设用地流转合同

一、建设用地流转合同

建设用地流转合同,即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属于要式合同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牵涉到双方当事人的重大利益和期权利益层面,以及事关土地所有权人的既定权利,必须以书面契约的形式记载土地使用权权利转移、变更的起始日期及其他重要内容,并为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登记公示作准备。合同中的土地使用期限,以不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为准。

建设用地流转合同,即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互换合同、出资合同、赠与合同或者抵押合同等合同的总称。所有流转权利的行使,必须与流转的法定义务和限制条件相对应,虚权的合同是无效的,越权的合同也是无效的。不承担相应义务的合同,或者是无效的,或者是效力不周济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建设用地流转合同从格式、内容、书写规范、取得方式、生效条件到公示、登记的各个方面,比农用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要求更高、更严格、更具有含金量。

建设用地流转合同,属于交易复杂、利益巨大、利害攸关、政策导向性强,牵涉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当事人之间多方面利益关系之类的要式合同,故原则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以示证明证据效力和双方的约束力。合同法第10条第2款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5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者签订。”第4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概念交叉性的要式合同,是比其他流转方式更加重要、更加严格的书面合同。

因为全国城乡的建设用地实行统一政策、统一规划方略,实行专地专用、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和合理利用土地原则,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合同应当效仿国有建设用地流转合同。《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13条也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建设用地流转合同,依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所设定的条件、限制条件而定。如果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流转权人处于相对自由的状态,流转合同也相对自由一些;如果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流转权人处于相对局促的状态,需要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后才能进行流转,流转合同也相对滞后一些。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均为要式合同。国家以出让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叫做出让合同;国家以划拨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叫做划拨合同,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下发的“划拨土地决定书”也可视为土地划拨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与当事人签订的转让合同、互换合同、出资合同、赠与合同或者抵押合同,均叫做流转合同。所谓流转合同,应当是除了“出让合同”和“划拨合同”之外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也不止于本条款所列举的5种流转合同,如征收合同、征用合同、按揭合同、典当合同、出租合同、出借合同、地役权合同等等,都是另类形式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这些都是要式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到对土地这一重要的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关系到国家所有权人、社会单位和其他个人使用权人的重大利益,要求依法采取正当手段、书面格式,可以有效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徒劳无功的交易,避免潜在的争议,避免国有资产在暗箱操作中白白、大量流失。

二、平权合同与强权合同

建设用地流转合同,可以参照本物权法第138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的格式来书写。如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土地界址、面积等;建筑物、构建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土地用途;土地流转方式与使用期限;转让费、出资额、租金、抵押权债务清偿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办法等等。

实际上,建设用地流转合同按照约束力区分,可以分为平权合同和强权合同两种类型的。

1.平权合同

平权合同,即双方权利相对对等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均为一般民事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是相对衡平的,合同中附加的义务项目多数是商业性质的,谁也不能居高临下强迫对方,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不得显失公平原则等成为合同效力的标志。

世界上难以找到绝对公平的合同,尤其是土地、房屋之转让或者流转时是如此。一如土地所有权人对于土地用益物权人、老土地用益物权人对于新土地使用权人本身具有某种地权优势或者物权优势,占有土地的物权人对于未占有土地的物权人具有更多的话语权;二如土地或房地产抵押、房地产典当、房地产按揭则是另外一番情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包括土地用益物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某种地权优势或者物权优势,或者对于房屋所有权人具有某种地权优势或者物权优势;三如,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互换的,要求公平合理、拒绝欺诈与显失公平的程度显然是严格一些。土地使用权的物权价值与经济价值、土地的具体用途、土地面积是区位优势等等因素也很重要,有很多指标可以测量与参考,互换时也容易比较容易协商。要注意的是,在公有制单位与私有制单位互换土地使用权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后走私部分土地使用权现象并不少见,国家土地资源或者房地产主管部门严格审批把关至关重要。

2.强权合同

强权合同,即出让方的强制性权利介入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产主管部门,另一方为一般民事主体,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是衡平的,出让土地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权利大于一般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少于一般民事主体的义务。实际上,强权合同大多数发生在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划拨合同之中,在土地流转合同中会有所收敛。

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产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兼土地管理权,即使是民事主体之间土地流转,也会或多或少地“充当第三者插足”,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或者土地用途审批指导中会有一定的表现。

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流转,自然而然地会产生一些问题:他们是不是一般民事主体?如果视为一般民事主体或者不视为一般民事主体,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笔者一向认为他们不是一般的民事主体,因为他们本质上是“国家资产的二级制度信托所有权人”,这种物权地位任何人也否认不了的。关键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向其他所有制当事人流转时,既要考虑到债权关系,又要考虑到物权关系,最为紧要的还是不能忘记他们的物权地位和物权责任。国有企事业单位流转了土地自肥肯定是不行的,向其他所有制当事人走私土地使用权更是不行的,以自己的优势地位欺压其他所有制当事人也是不行的。

之所以出现“强权合同”这种特殊的现象,一是出让方是代表国家,代表土地所有权人兼国家的土地管理权人。这种物权地位与职权范围决定了签订合同的应有的身份地位。二是土地的用途十分广泛,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可长达数十年,并且履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义务落在了受让人即一般民事主体身上,这些重大问题任何人也不能在合同中回避的。三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十分特殊,是建筑物所有权交易、动产交易等不及的特殊要求。建筑物所有权交易中是较少的附加条件,动产交易的附加条件就更少。而土地使用权的交易附加条件很多,如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按时登记注册、专地专用规则、按照相关资格开发利用土地、按时开工建设不得闲置、浪费土地、不得污染土地与生态环境、土地使用权抵押、典当、按揭的管理、商品房出售管理、地役权的行使等等,很多重要事项难以回避,也会写进合同,同时对于其他当事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四是房地产开发商违法乱纪的行为花样翻新,违章建筑、闲置土地、圈地炒卖和擅自买卖土地、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污染环境、销售商品房欺诈消费者、受让土地违约率相当严重等等,不加严格控制,不在合同中加以注明容易引起当事人的很大的误解,会犯下更多更大的错误。

三、建设用地流转合同的使用期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根据建设用地的种类而确定不同的使用期限,从一手使用权人到二手以至多手使用权人,必须以最高期限为基准进行实时的考量。一手使用权人流转时,可以在国家出让合同的最高期限以内进行自由流转,但必须是不得超过原定的最高期限,并且更进一步地不得超过最高期限减去已经使用期限的剩下期限的最高期限。

一般而论,一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可能、也没有条件超过自己权利范围的使用期限。问题在于,一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于流转土地使用权时,稍有不慎,或者故意作假,有可能对二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签订流转合同中出现“越权”、“超期”的现象。所有“越权”、“超期”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当然是指“越权”部分和“超期”部分是无效的,不是指完全无效的。即使是如此,因为合同有违反规定的硬伤、瘕疵,此类合同需要重作,但原先约定的合法、合规事项仍然可以继续进行。

如果流转合同中的“越权”、“超期”的欺诈成分成立,一方当事人因此造成另一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被欺诈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恢复到正确的合同内容上来。譬如,法律规定,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期是70年,开发商在广告中吹嘘为“永久使用权”;有的旧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使用了10年,转让者却说谎称“才用3、4年”等等。合同中出现了这种虚假的使用期,涉嫌欺诈,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越权”不仅仅是指“超期”的越权问题,超越规定的地表权、地上权、地下权和地役权、共有权等事项,也属于“越权”范围之内。所有这些越权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某种程度上,比“超期”的越权问题更加严重,所发生的法律后果也就更加严重。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44条

相关名词:

〖建设用地流转合同的相关规定〗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同类推荐
  • 奇迹篮球

    奇迹篮球

    冷天麟在比赛中粉碎性骨折……后来奇迹般地出现了游戏戒指,在游戏中得到的奖励,冷天麟渐渐完全恢复了伤势……
  • 掌控全局

    掌控全局

    一次被阴,让刘涛几乎丧失了再次回归篮坛的机会。而它,所换来的只有十万块和深深的轻视,这一切都让刘涛对联盟失去了信心。因祸得福,刘涛获得一个神奇的成长系统,从此,一代新星开始在NBA篮坛冉冉升起。“乔老爷子,不知道你觉得刘涛实力如何?”“我很庆幸,因为我已经退役了。”面对记者的采访,乔丹也不自觉的露出一丝苦笑。“那你对他最近搞出的那些花边新闻怎么看?”“唉,这就是他最不让人省心的地方。”想到时常出现在花边杂志上,作为男主角的刘涛,乔老爷子也有些头疼。PS:人生得意须尽欢,萝莉美妇藏枕边!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 无冕狂徒

    无冕狂徒

    我介绍自己时说:我来自未来,2014年。可是没有人相信。18岁时,我在球场上被人嘲笑。80岁时,那让我奢望一生梦想的舞台旁,伫立着我的雕像。博爱的球迷不知道我是谁,但真正能够撼动足球趋势的足坛人士,却对我肃然起敬。一个围绕着足球的神话,在2002年夏天悄然上演。跟随奥格斯特的脚步,走进足球鲜为人知的角落,您将看到的,不只是足球比赛。足球是一项复杂的运动,场内场外的斗法,热血与谋略的结合,没有人可以准确定义足球,可是我们自己的心中,都有着对足球最美好的憧憬。释疑:本书前半部以经纪人为职业作为主线,后半部分将以经营俱乐部为主,慢热,希望书友能够耐心。PS:本书不沾国足,勿拿国籍,爱国之类的事情较真,谢谢。已完本百万字老书《影锋》,无聊者可用来打发时间。
  • 篮球之万世巨星

    篮球之万世巨星

    秋霸说,“别人都叫‘球霸’,嗯,你看我的名字就知道了,我真是球霸,所以我也在往这方面努力!”乔丹说:“遗憾,没有生在这个时代,不能和他同场竞技是一种遗憾;所幸,我没有生在这个时代,否则我的公牛王朝可就悬了。”科比说:“他的身高限制了他将来能够达到的高度,若是他能有我这样的身高的话,或许比我只差一点点儿。”詹姆斯:“他没有我粗……”韦德说:“他没有我高……”保罗说:“他没有我黑……”艾弗森说:“他就是浅色版本的我,当然他的助攻欲望可以比拟我的得分欲望,嗯,这是开玩笑的。好吧!我承认,他就是团队版本的我,就像克里斯说的那样,他没有我黑,其他的方面都不输于我。”他,就是秋霸,当之无愧的万世巨星!新人新书,文笔生涩,不喜勿怪!
  • 我要当球星

    我要当球星

    28岁博士生学霸,立志要做球星的成长故事。不做小妖做老妖,一切还来得及。我踢的是“情怀”。
热门推荐
  • 赤月传

    赤月传

    阅读本书,对读者的要求是必须有强大的记忆力和思维能力,否则,你丫就混乱了!双主模式,打造史上最混乱小说,涵盖修真、杀戮、校园、职场、僵尸、鬼怪、悬疑、穿越……
  • 生命线计划

    生命线计划

    新人新作,请多包涵。剧情原创,脑洞大开。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新手上路,请多鼓励。
  • 梦越之我为天地

    梦越之我为天地

    一切的开始是由“梦”开始,到很长时间主角—韦威都认为自己在做梦,而且经过韦威的一次受伤后都是在做梦与另一个自己互相感应。这是我的第一本书,我保证书的质量,虽然没投过稿,我觉得这本书的思路清晰,构思了很久,呵呵自我感觉不错,看过其他大神的很多书,但绝不雷同。
  • 世界是本大剧本

    世界是本大剧本

    当陷入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完成一段又一段的人生,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剧情,有的是喜剧,有的是悲剧....每完成一段剧情就会获得一个剧本,且任意改写!
  • 我并不曾想淡忘你

    我并不曾想淡忘你

    我知道你会消失于街道上往来的人群,而可以预料我却永远找不到与那些石头、树木融为一体的闲适和宁静。其实,谁也无法真正回到出发时的起点了,对不对?虽然我已经开始耕耘我荒芜的田园,可并不曾想淡忘你……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奉子相夫

    奉子相夫

    才死三天,未抬出门,就有人来打娃,惦记老公?岂有此理,孰可忍,孰不可忍!占了人家的躯壳,做了人家的娘,好歹替人家出头,维护奶娃权益,夺回奶娃他爹,看正妻死而复生,坚决打击狐媚小三......啥?俺没资格?俺可是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你家大门,拜了天地宗祠牌位的!有木有?到底有木有?
  • 爱姬有理:妖狐倾天下

    爱姬有理:妖狐倾天下

    千旋看着像狗皮膏药一样,时时刻刻都粘着自己的人,仅有的一点耐心终于被磨光。“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改还不行吗?!”“全部”白易邪魅的勾起嘴角,流光肆意。好!那你就看看我的全部都包括了什么....不是说你最在意你的义母吗?那给你义父找个女人怎么样?!“易儿,你还要让这魔女闹到什么地步?!”一直疼爱他的义母终于大发雷霆。“我就是要把她宠的无法无天,让别的男人都忍受不了她的脾气”白易慢条斯理的说道,妖孽的俊颜划过一丝宠溺的笑意.......
  • 绝世魔君洗白记

    绝世魔君洗白记

    三流屌丝周木穿越到了一位坏事做尽的绝世魔头身上。实力超绝,掌管天下天下魔头,却只剩二十年寿命。想要渡劫飞升,却周身业障,度过天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想要散功重修,却发现天下间无数人想至自己于死地。周木决定要积攒功德,消除业障!嗯~就从扶老太太过马路开始吧…
  • 大明咒

    大明咒

    国与国之间,家与国之间的矛盾,纠缠,欺骗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