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穗的东西流行开来,一开始是袖口和下摆带穗的毛衣,随后又有了带穗的裙子和小包,什么东西一旦有了穗就变得特别时髦。我有一条下摆带有毛茸茸穗子的裙,颜色是稻草黄,穿上怎么看怎么像跳草裙舞的女人,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条裙子。
去年过年,我穿的是一件非常独特的毛衣,他们告诉我,那叫“圣诞装”,因为领口和袖口都各有一圈雪绒绒的羽毛,穿上后整个就像一个雪人。我真是喜欢奇装异服,喜欢各种古里古怪的装束。
有时候,衣服就像会说话一样,心情好的时候,穿裙子的机会就多一些,因为在冬天,穿裙子比穿裤要麻烦得多,得把裙子里的丝袜伺候好才行。心情暗淡的时候多穿深色衣服,一身黑是最偷懒的穿法,但有时穿出去效果还不错。我从来不相信别人说的流行,什么春夏时装流行预测之类,似乎都是纸上谈兵。流行就像流感一样,是个没头没脑的东西,女人凭直觉得捕捉流行。
有些东西永远穿行于流行之外,比如说,一条裤形适合自己的牛仔裤,一双黑色露小腿的长靴,一双红毛线手套。我永远记得由张爱玲小说改编的电影《半生缘》,那里面就有一双红手套。
流行让人觉得永远有东西要买,流行让人觉得不满足。我一生最大的两个嗜好就是爱买衣服和书,虽然我是一个职业小说家,但我买书却不是为了工作,纯属乐趣,买书时的心情和买喜欢的衣服一样,都有一种想把好东西占为已有的心理。
我有一个朋友告诉我说,她总是买不到合适的衣服,买回来的衣服总是后悔,穿一次就再也不穿了,或者干脆一次也没穿过就想送人。我想这是心情问题,当时买下这件衣服时的心情,度过那一个时间的点,就再也找不回来了。这倒有些像写小说,那时的心情才能写下那样的文字,如果过了,回过头来再想添上些文字,就感到很难人手。写小说就像开着一辆轰轰向前走的列车,沿路经过的风景,一边走一边把它们甩在后面。如果你要说把某处的风景重来一遍,那找起来可就难了。一朵花无法重复开放,艺术也是无法重复第二遍的。
流行就是对生活有兴趣的人不断花样翻新。流行就是女人和女人达成共识,在一段时间内,都想穿紧身的上衣和修长的裤子,或者,反过来,穿宽大的上衣和细腿裤,现在正流行前者,所以就觉得大衣小裤是很难看的,可是在80年代末,那种打扮是很流行的,所谓“休闲装”,就是宽大衣服的代名词,现在想想真不可思议,那么难看的打扮,居然能流行。
在我的稻草裙不再流行之前,还是让我抓紧时间跳个舞口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