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总是仙,不落凡尘中。
无名的小镇,有名的酒楼,福瑞楼。
说是有名,也只是在这个无名小镇上,福瑞楼的药狗肉,味道一流。
小镇上的人有事没事的都来吃上一盘,解解馋,价格倒也便宜,还有治治小病,健身的效果。
“小绝,来三斤药狗肉,我要好好补补,去一趟帝王城,可累死我了!”福瑞楼一层,一位中年男人扯着嗓子喊道,一脸的风尘仆仆。
“好的,沈大叔,等会儿,马上给你端来。”柜台前,一个身着深黑衣袍的少年,端着算盘,头也不抬的应道。
他是苏绝。
十一二岁的年纪。
镇上几乎所有的大妈和大爷们,都偏爱苏绝,因为豁达懂事,大方干净,做事孝顺。
“沈如,听说你去帝王城了,怎么样?有没有看见白王尊上?”楼里坐满了许多人,其中一人好奇的问道。
他们的这个小镇就在离帝王城的东北方向,是属于人类的世界,是白王朝的地盘。
“白王尊上那是什么身份,无幸遇见,但是……我见到了仙人!”
话音刚落,柜台处少年那拨动算盘的手指,顿了一顿。
随即,苏绝抬起了头,露出那张普通的脸庞。
天穹之上,修炼一途,仙人灭海,翻手压山。
大陆叫天启大陆,这个时代也叫做天启时代,以陆为名的时代。
“仙人……”苏绝轻声喃喃道。
“苏绝。”苏牛从厨房里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把一个黑色的包裹扔在了柜台上,“今天下午就去帝王城,去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
说完,苏牛转身离去,又进入厨房里,继续做菜。
苏绝微垂着头,把包裹抓在了自己的手里。
“小绝,什么手链啊?帝王城,那么远的地方,苏牛就这么放心的让你去了?”
“没事的,沈大叔,只是去把叔叔一位故人的东西拿回来。”苏绝放下算盘,背着包裹,对着正在吃喝的众人,笑了笑,“各位吃好,过段时间我再回这镇子里。”
“沈大叔,麻烦你和戴大娘说一声,那把菜刀给我留着,我回来就买。”
沈大叔应了一声,满脸笑容的看着苏绝走出酒楼,苏绝抬头看了一眼天上微斜的太阳,向镇口走去。
哐当。
苏牛端出一盘盛放药狗肉的盘子,放在了沈如的桌子面前。
“明天开始招新的账房,帮我把这个事情传出去。”苏牛声音闷闷作响。
“嗯?苏绝呢?你不让他做算账的了?虽是去帝王城需要几天,但是也没必要请个新的啊?”
此时时节是盛夏,几丝温热的夏风吹进酒楼,沈如面前的狗肉香味被吹的很远。
和少年迎着阳光,被拉长的稚嫩影子一样远。
苏牛脸上那蓄了许久的络腮胡,遮住了他黝黑的脸庞,看不见表情,须髯如戟。
苏牛从盘中捻出一块狗肉,放入嘴中,嚼的津津有味:“那小子?他不会再做算账的了。”
……
小镇门口,苏绝走在路上。
也不知道老牛让我去找的那户人家在不在了,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怎么如今还记在心里,那个东西,这么重要?苏绝心里想道。
通往帝王城的道路只有一条土路,坑坑洼洼,泥泞不堪。
阳光火辣辣的照在这片土地上,丝毫不留情面,似乎和这片天地有着深仇大恨。
苏绝下意识的抬起了头,本想看看天上的太阳,结果扫见了前方,不远处静待在那里的男人。
破破的布衣,壮实如牛的伟岸身躯,他就静静的站在那里,也有着一股无法想象的沉重。
无人可撼,无可撼动。
苏绝快步向前,站在他的面前,有些紧张的问道:“老牛,你要我找的那户人家,姓王对吧?在帝王城的东风街上,是一个大户人家,我没有记错吧?”
“嗯。”
苏绝再问:“去帝王城拿东西,真的只需要你给我的那个玉佩就好了?人家不会不认账吧?”
“嗯。”
“老牛……你来这里等我干什么?”
苏牛闻言,微微低下头,看着比自己矮着好几个头的小苏绝,眼神认真的说道:“我要你在王家住上整整五年,期间不能回到这里。”
阳光刺眼,窄窄的土路上,一大一小的身躯对视而立。
苏绝的眼中全是不解,疑惑,和一点点的愤怒,很少,少到苏绝自己都有可能没发现,但是苏牛看出来了。
苏牛叹了一口气,说道:“从小你就懂事,不问让我难为的问题,对镇上的大家都很好,至少北街的戴大娘很喜欢你,还想等你的年龄到了,把让她的女儿嫁给你。”
“我不是你的亲生父亲,你也没有问过这方面的事情,但是你想知道。”
“你的父母不是一般人,至少……比我大体有趣。”苏牛停顿思虑了片刻,声音如闷雷的继续说道,“你现在还小,你的性子很安静,怕生,但是你很聪明,不是那种懦弱的废物。”
苏绝安静的听着,他今年十二岁,和眼前的这个男人,一起生活了十二年。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但是他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不会害他,所以,苏绝在安静的听着,没有提问任何问题。
没有问,那些……让夏风变冷的问题。
“你之所以叫我老牛,不是没礼貌,而是你把我当成了最亲近的人,所以才会如此,你怕生,你这一去,应该会了解一些自己的身世,那时候,你应该已经长大了,你会有抉择的。”
“还有,你父母的名字……”
由于那满脸的胡子遮住了苏牛的表情,苏绝不知道苏牛此刻的样子,但还是从他的眼中瞧出了一丝尊敬。
“你父亲的名字叫做,苏曲天。而你的母亲,世人称做玉婵娟。”
一曲得天,只求婵娟。
“明白了。”苏绝点了点头。
“真明白了?”苏牛对上苏绝的清澈眼眸,问道。
天空的火轮高吐,阳光如烈鞭落下,让人心情突生烦躁,但苏绝的眼眸里满是清静,仿若一滩清水湾,无论外界多么的酷热,都无法蒸发荡漾。
苏牛挥了挥手,说道:“走吧!”
土路的尽头,一座巨城若隐若现,它在等归来的旧人。
……
巨大的城门,辽阔高大的城墙,如一座巨大的机器堡垒,充满了不可摧毁的气势。
城门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巨大的人流穿梭于城门,人声鼎沸。
这是帝王城。
帝王城是天下第二大城,是白王朝的核心,第一大城是冥族的冥王城,在那永远酷热的世界另一头,冥土。
但是帝王城的风景,是天下最美多变的风景,其中江水汹涌,雪胎梅骨。
天启大陆上的无数人,都慕名赶来,瞻仰帝王城的绝世美景。
白王朝建立了上千年,在这之前,帝王城就已经存在久远,是谁建造了这座城市,无法得知。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帝王城的交通,由十二条宽大的主道为主,再由一条条散乱的小巷和道路来运作。
十二条主道之一,东风街。
东风街的旁边,有一条江,名为骨江。
森森白骨的骨。
此时已经是深夜,点点星光,黑幕来临,王插秧站在漆黑的江边,望着那不知疲倦而奔涌的江流,轻声叹息。
“父亲,为什么要叹息?”一位唇红齿白,人淡如菊的女孩走到王插秧的身边,问道。
女孩面色淡然却不无事,深谙世事但却不沉沦其中,一看就是富埒陶白人家的千金。
富而不骄。
这是很少有女孩能够做到的。
尤其是在王家那富可敌国的家教之下,这才是最难得的。
江水孤寂,王插秧看着对面那已经开花的梅林,说道:“你的未婚夫要来了。”
一江水有两岸景。
梅花绽放,气温却烦热。
这就是帝王城的奇观,可以让那些游客心中惊叹,敬佩如江水不绝,滚滚涌动。
王安澜此刻的心情就是在剧烈的滚动,思绪万千。
自己的未婚夫?
“父亲,我的未婚夫,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微风吹起王插秧两鬓白发,然后扑打在他温热的脸上。
“不知道。”王插秧给出了一个诚实但是不靠谱的答案。
哪怕王安澜的心胸开阔,此刻也忍不住扬起了柳眉:“那我为何要嫁?”
王安澜孝顺,但是不代表她不会反抗自己父亲的安排,她不是工具,她是人。
她的骄傲在骨子里,不会表现在脸上,如果自己的骄傲表现在脸上,那就是泼妇,不过是有钱的泼妇。
她是王家的千金,她抱玉握珠,追求她的公子哥可以从东风街排到金戈铁马……
噢,不,那群废物的公子哥没有胆量敢进入那条街道,只能排到乌月街。
十七条大道都可以排满。
那么自己为什么要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
“因为,他是那个男人的儿子。”一道沧桑的声音响起,王安澜的身后出现了一位驼背羊髯的老头。
老头的背很驼,像是时刻就要倒在地面一样,但是他没有拐杖,他不用拐杖。
王安澜眉眼一动,问道:“哪个男人?”
老人闭上了嘴巴,不再言语,只是安静的看着骨江,似乎还回忆着往事。
王插秧转过身,看着不解的王安澜,说道:“我不会解除婚约,也不会强求你。”
“师父,咱走吧。”
王插秧走下观江台,轻手小心的扶着老人的右手,走进了屋子,留下王安澜一人。
不强求,也不解除,那就好办了咯!王安澜心里放心的想道。
江流迅猛,反映的星辰在江中一直是模糊的。
王安澜脚尖轻点,曼妙的身形朝着城中某处掠去。
她的未婚夫要来了,她要准备点礼物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