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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王平平

她第一个发下来的是我的试卷,我考的最多,九十九分。

我看到当老师叫出我的名字喊出我的分数时,赵子强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就像被人抽了一巴掌。他的年龄比我小一岁,高头和我差不多。但是他的心事却很重,心计也多。

每发一门课的的试卷他都要计算一会儿,也不知道他在计算什么东西。

有时候,我会害怕他算计我,可是,我又没法与他和好。我对他笑不起来。有时候我和其他的同学说笑,只要他一插嘴,我立刻笑不起来了,也说不下去了。

他好像看不得我开心,我要一开心,他就会难受。其实我也见不得他开心,他那得意洋洋的样子,看得我实在难受。

可是我们又偏偏是同桌。

上帝啊,是我上辈子做错了什么不可原谅的事情吗?你何必这样惩罚我?

他每天都从我身后进进出出,还说我占了他的地方。他总是说:“你夹着我了,你就不能让一点吗?你为什么这么自私?这弓着背,我过不去。”等他过去了,还会用腿撞我一下。

有一次他撞的我很痛,我就朝他吼:“我自私?你长没长眼睛?你看到我哪里自私了?没看到我都趴在桌子上给你让路吗?这么大地方还过不下你,你是螃蟹吗?”

他红着脸跑了出去;回来的时候就一点也没敢碰我。也是从那天起,我后面的男同学把桌子向后面拉了很多,他后面的桌子都跟着一起向后拉了。

这样,桌子与桌子之间的地方大了,我们再也没有因为这事吵过。

这里先说历史老师发试卷。

等她把试卷发完了,六位不及格的同学也在讲台上站齐了。

老师在他们面前走来走去,边走边说:“你们……六个……也一定……不笨;从……今天……开始。下了……晚自习。你们就……一起……到我家……小卖部里……背书。我给……你们划……重要内容。背不会……就不能睡觉。叫……历史课代表……王天歌……把你们……带过去……”

就这样我多了一件事,就是每天晚上八点钟,下了晚自习之后。带着这六个笨蛋的家伙到历史老师家的小卖部里背历史书。

第一次去也很不习惯,因为那里总有同学进进出出买东西;还有同学站在那里看电视。为了吸引同学们到他们家店里来,历史老师的老公把电视机声音开的特别大。

除了学习文具之外,那里还有方便面,火腿肠,各种咸菜,以及一些其它叫不出名字的小吃。地方虽小,但是那个年代的各种小吃,基本齐全。

在这家小店左边还有三家同样的小店,电视机,开水壶,杂食和文具,是他们的标配。我刚来学校的时候,看着他们是一模一样。

现在我知道,里面的差别很大。因为里面都是老师的家属,老师和老师之间也会有矛盾,有的看到对方,眼神都不善。老师也常在小店里,批作业,带学生。基本每家小店里都有背书的孩子,他们的声音很小,都害怕吵到了来买东西的同学。

后来我听说。刚开始学校把房子租给他们的时候,只允许卖学习用品之类的东西。后来,他们就渐渐的卖起了各种各样的杂食。看来,杂食应该比文具赚钱。

因为,刚开始是偷着卖,渐渐的才摆出来。以至于后来,都摆到了小店门外的路上。

也是带着六个笨蛋来到这里背书了,我才发现。有些学生特别爱吃,他们一包一包的吃着,一边看着电视一边看我们背书,他们一点也不怕老师。因为老师对那些有钱买零食的同学们很和善,这好像是一种拉客行为。

有位同学,一会儿就吃了一块钱的零食。要是那一块钱在我手里,可以在学校的食堂里吃三顿饱饭了。

老师让他们背的特别多,在我看来,就是用一个早自习再加一个晚自习也不可能背会。而这里又很吵,根本没法集中注意力。

文富贵实在熬不住,他买了一包方便面和一瓶汽水吃喝了起来。

想不到老师竟然允许了,而且还向他笑了笑,让他走了。

这真是太意外了,特别是看到老师笑的时候,我都心跳加速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历史老师笑。她不笑的时候,让人害怕;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更害怕。

可是,另外五位笨同学好像并没有被吓住。看到文富贵带上书吃着零食屁颠屁颠的跑了,他们立刻明白了老师的意思,一个一个的取出钱来去买方便面和汽水,都买的和文富贵的一模一样。但是,老板并没有对他们笑,看来跟风的行为并没有原创得到了奖励大。

他们都不背书了,站成一排看起了电视。把外面来买东西的学生都挡住了,真是一个个都不长眼睛的家伙。

历史老师就从凳子上站起来,向他们说:“你们都走吧!明天再来背。”

这五位同学就像冲出陷阱的狼崽子,飞一般的冲出小店,然后就又笑又叫着跑回了寝室。

“老师,我也走了。”

她看了我一眼:“你是课代表,你应该比他们聪明。”

我也立刻明白了老师的意思,取出五分钱,买了一小袋唐僧肉,然后也跑出了小店。平时我是不舍得花五分钱买一袋零食吃的。

因为我有自己的计划,我必须要用仅有的钱,维持更久的生活。我晚一天向爸爸妈妈张口要生活费,爸爸妈妈就会晚一天劝我退学。

可是,这个唐僧肉真的好吃;我也说不出那是什么味道,就是令我胃口大开,吃了还想吃。我真想再去买一袋,可是我咬咬牙,忍住了。

我对自己说:“怪不得唐僧西天取经的时候会有那么多的妖精吃他,原来他的肉这么好吃哩。可是,想吃他肉的妖精不是被打死,就是被活捉了。下场大多不好。为了保命,我还是忍住,不要再吃了吧!”

后来,我就没有再吃过。我看到小店里也卖其它的零食,我想那也一定很好吃。可是,我从来没有买来吃过。

每次进去,我都是买本子和笔;对那些香味扑鼻的零食看都不看一眼。

我特别喜欢笔,特别是钢笔。有一个留着胡须的老头,每星期都会到我们学校卖钢笔。八毛钱一支,还送一个笔头。

遇见他好几次,我才咬咬牙,买了一支。我天天把钢笔带在身上,就放在我上衣的口袋里。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也带上,睡觉的时候我也带上。就是害怕被偷走。因为有好几位同学都想借我的钢笔用,我怕他们用坏了,都没舍得借。

现在看来,我是太小气了。而在当时,是我觉得钢笔太贵重了。

我又咬了咬牙,花三毛钱买一瓶宝蓝色的墨水。墨水没法带在身上,为了防小偷,我把它藏在了刘东梅的抽屉里。

自从我做了班长,和我一起玩的就不止刘东梅一个了;我们常在一起的有六位女同学。其中有一位名叫王平平的同学特别热心,她每天都帮我买馍打菜。

一放学她就往饭堂里飞跑,她的速度很快,总能超过其他同学。她的惯性也很大,每次停下来的时候,布鞋底都会滑一下。有时候,她会滑坐在地上;她会很快的爬起来,拍了拍屁股,继续跑。

她总是最先来到饭常门前,买下好吃的饭菜。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她已经全部弄齐了,正等着我去吃。

每次吃过饭,我都把钱给她,有时候她不要,我就会硬塞给她。别看她胖乎乎的,其实她们家也很穷,兄妹四个,哥哥和姐姐都去打工了,就她一个人还在上学。

她说她也想出去打工,就是哥哥姐姐都劝她上学,爸爸妈妈也劝她上学。说是四个孩子不能都出去打工,最少也要有一个人去考大学。

因为她最小,这个重大的任务就落在了她的身上。

她的学习也不是很好,如果不知道努力的话,高中都上不了,更别说大学了。

反正我很羡慕她,她每个星期有六块钱生活费,吃的比我好。更重要的是,她的家人都支持他上学,我就觉得她没有理由不好好学习。

可是她上课的时候,总是很难专心;时常被老师批评。

她坐在我后面隔两排的位置,有一次上英语课,她仍纸条给我。一连仍了三张,我都没有看见。只到她被老师发现,被老师敲了两棍子,站在了门外。

放学了,才有一位同学把她仍给我的纸条捡起来递给我,我打开一看,上面写的是:“中午你想吃什么菜?”

其实,我不喜欢和她一起吃饭,因为她花钱太厉害了。打的都是好菜,这让我每天都多花两毛钱。

这次她被赶到了门外,还被老师敲了两下,我以为她不会给我打菜了。

等我来到饭堂,她远远的正向我招呼。她又帮我买好了馍打好了菜,正在等着我。她笑的很甜,天真无邪,早把老师的惩罚忘掉了。

那天,在吃饭的时候,我向她说:“今后你别再帮我打饭了,我自己会。”

也许是我说的语调有点重,她就变得沉默了。吃过饭我把钱给她,她也没有再推让。

第二天,她没有帮我打饭,她也没有给自己打饭。她不再拼命的向饭堂里跑了,再不再和那些抢着买馍的男生挤。

她跟在我的后面。

因为我不喜欢和那些买馍打饭的人挤,我总是在放学后,再看一会儿书,然后才去饭堂吃饭。她来到我的身边,就站在我的身后。

等我收起书走出教室,她就跟在我后面。我买馍的时候,她也买馍,我打菜的时候她也打菜。然后,我走到哪里吃,她就跟到哪里吃。

只要我找到吃饭的地方,还有几位女生,都会一起围过来。

那时候的饭堂,没有桌椅;大家都是找个地方蹲着或者站着,就那样吃了。

夏天的时候,都会向树荫里挤,偶尔有虫子掉在碗里,用筷子夹着仍掉,继续吃。有一次王平平的碗里掉了一只青虫,她夹起来并没有仍掉,而是认真的看着那只被热菜烫死的虫子说:“这是肉,这个不能丢,丢了就是浪费。”

说着,她一口吃了下来,还仔细的品品味道。惹得我们哈哈大笑。

冬天的时候,都会向阳光下挤。地上积着厚厚的一层雪,我们就把菜碗放在雪上面,围在一起吃。等我们吃饱了,我们围着的积雪下面,就会融化出一层冰水。

那时候很快乐,一点也不觉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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