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华达州法院正在开庭审理一件预谋杀人案。
琼斯被控告在一个月前杀害了约瑟夫。警察和检察方面的调查结果:从犯罪动机、作案条件到一应人证、物证都对他极为不利,虽然至今警察还没有找到被害者的尸体,但公诉方面认为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能把他定为一级谋杀罪。
琼斯请来一位著名律师为他辩护。在大量的人证和物证面前,律师感到捉襟见肘,一时间瞠目结舌,无以为辞,但他毕竟不愧是位精通本国法律的专家,急中生智,突如其来地把辩护内容转换到了另一个角度上,从容不迫地说道:“毫无疑问,从这些证词听起来,我的委托人似乎确实是犯下了谋杀罪。可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约瑟夫先生的尸体。当然,也可以作这样的推测,便是凶手使用了巧妙的方法把被害者的尸体藏匿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或是毁尸灭迹了,但我想在这里问一问大家,要是事实证明那位约瑟夫先生现在还活着,甚至出现在这法庭上的话,那么大家是否还会认为我的委托人是杀害约瑟夫先生的凶手呢?”
陪审席和旁听席上发出几下窃笑声,似乎在讥讽这位远近闻名的大律师竟会提出这么一个缺乏法律常识的问题来。法官看着律师说道:“请你说吧,你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我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律师边说边走出法庭和旁听席之间的矮栏,快步走到陪审席旁边的那扇侧门前面,用整座厅里都能听清的声音说道:“现在,就请大家看吧!”说着,一下拉开了那扇门……
所有的陪审员和旁听者的目光都转向那扇侧门,但被拉开的门里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人影,当然更不见那位约瑟夫先生……
律师轻轻地关上侧门,走回律师席中,慢条斯理地说道:“请大家别以为我刚才的那个举动是对法庭和公众的戏弄。我只是想向大家证明一个事实:便是即使公诉方面提出了许多所谓的‘证据’,但迄今为止,在这法庭上的各位女士、先生,包括各位尊敬的陪审员和检察官在内,谁都无法肯定那位所谓的‘被害人’确实已经不在人间了。是的,约瑟夫先生并没有在那扇门口出现,这只是我在合众国法律许可范围之内所采用的一个即兴的心理测验方法。从刚才整个法庭上的目光都转向那道门口的情况来看,说明了大家都在期望着约瑟夫先生在那里出现,从而也证明在场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对约瑟夫到底是否已经不在人间是存在着怀疑的……”说到这里,他停顿了片刻,把声音更提高了些,并且借助着大幅度挥动的手势来加重着语气:“所以,我要大声疾呼:在坐的这12位公正而又明智的陪审员难道凭着这些连你们自己也存在疑虑的‘证据’就能裁定我的委托人便是‘杀害’约瑟夫先生的凶手吗?”
霎时间,法庭上秩序大乱,不少旁听者交头接耳,连连称妙,新闻记者竞相奔往公用电话亭,给自己报馆的主笔报告审判情况,预言律师的绝妙辩护又可能使被告琼斯获得开释。
当最后一位排着队打电话的记者挂断电话回到审判厅里时,他和他的同行们听到了陪审团对这个案件的裁决,那是同他们的估计大相径庭的:陪审团认为被告琼斯有罪!
那么,这一认定又是根据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