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人即便依法用,即以水粪调和其田下种于地。畏其自脚蹈地令坚,其麦不生,我当坐一床上,使人轝①之,于上散种,尔乃好耳。
即使四人,人擎一脚,至田散种,地坚逾甚,为人嗤笑。恐己二足,更增八足。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既修戒田,善芽将生,应当师谘,受行教诫,令法芽生。而反违犯,多作诸恶,便使戒芽不生。喻如彼人,畏其二足,倒加其八。
[注释]
①轝(yú):共举。
[今译]
从前有一位山里人,来到农田,看见麦苗长得茂盛,问主人:“你是如何使麦子长得这样旺盛的?”
主人回复说:“耕松平整土地,灌溉粪水,所以麦子长成这样。”
那人回去依照人家告诉他的方法,也灌溉粪水,准备下种。他怕自己的脚踩在地里,会把土地踩硬,麦苗长不出来,思忖:我可以坐在床上,叫人抬着,我在床上撒种,这多好。
于是叫来四人,一人抬床的一只脚,他自己坐在床上撒种,结果地被踩得更结实。人们都笑话他,担心自己两只脚把地踩硬,反而换成八只脚踩。
凡夫俗子也如此。持戒犹如种田,善良之芽将要萌发,应当亲近有道行的人请教并接受其教诫,让法芽成长起来。不这样做,反而违反戒律做一些坏事,使戒芽生长不出来。就像那人担心两只脚会踩硬麦田,反而添成八只脚踩一样。
[点评]
这个譬喻似可笑却又不可笑,因为现实生活中确实不乏类似的蠢事。二十世纪,美国掀起修水库的热潮,各个州纷纷拦河筑坝。本想利用水电站发电,不想因生态被破坏反受其害。痛定思痛,九十年代美国又掀起炸毁水库的热潮。亡羊补牢,虽有些迟,总算有悔改之意,按照佛教的说法,仍可得度。
佛教中有六种波罗蜜,波罗蜜是“度”、“到彼岸”、“达成理想”的意思。这六种达成理想的方法分别是:
(一)布施波罗蜜,有财施、法施(教以真理)、无畏施(除去众生恐怖,使其安心)三种,能治悭贪,消除贫穷;
(二)持戒波罗蜜,持守戒律,并常自省,能治恶业,使去燥热使身心清凉;
(三)忍辱波罗蜜,忍耐迫害,能治嗔恚,使心安住。
(四)精进波罗蜜,上进不懈,不屈不挠,能治懈怠,生长善法。
(五)禅定波罗蜜,又作禅波罗蜜、禅那波罗蜜、禅度无极。修习禅定,能治乱意,使心安定。
(六)智慧波罗蜜,明度无极,能治愚痴,开真实之智慧,即可把握生命之真谛。
坐在床上撒种的人问题出在智慧波罗蜜的环节上,真实智慧未开,难至涅槃解脱之彼岸。
(八十三)猕猴喻
昔有一猕猴,为大人所打,不能奈何,反怨小儿。
凡夫愚人,亦复如是。先所嗔人,代谢不停,灭在过去。乃于相续①后生之法谓是前者,妄生嗔忿,毒恚弥深,如彼痴猴,为大人所打,反嗔小儿。
[注释]
①相续:因果次第而不断绝。
[今译]
从前有一猕猴,常被大人殴打,它对大人无可奈何,反去抱怨小孩。
凡夫俗子也是如此。先前所嗔怪、怨恨的人,由于时间上迁流生灭相续,已经去世。便按照因果次第的关系,把他们的后人当作仇人,无缘无故迁怒后人,生出更强烈的嗔恨之心。正如那愚蠢的猴子被大人打却嗔怪小孩。
[点评]
猕猴因其心性轻浮躁动,难捉难调,多为佛经取作譬喻,用以比喻凡夫的妄心。猕猴捉水中月的比喻广为人知。
但万事难免有例外,《六度集经》载有这样的故事:猕猴王率五百猕猴到国王之宫苑偷食果子,被查觉。为救众猴,猴王以己身作桥渡众猴过河,导致前肢折断,堕于水中,被国王捕获。国王念其仁义,遂赦之。
(八十四)月蚀打狗喻
昔阿修罗王①,见日月明净,以手障之。无智常人,狗无罪咎,横加于恶。
凡夫亦尔。贪嗔愚痴,横苦其身,卧蕀刺上,五热炙身②,如彼月蚀,枉横打狗。
[注释]
①阿修罗王:一种常与帝释天战斗的鬼神。六道之一,八部众之一。
②卧蕀刺上,五热炙身:古印度外道的苦行之法。参阅《百喻经》第十二篇注释③。
[今译]
从前阿修罗王看到太阳明亮,月亮那么清净,便用手遮住它们。那些没有智慧的凡庸之辈,不知道月蚀时狗本无罪过,认为月亮是被天狗吃掉的,就把罪过横加在狗身上而去打狗。
凡夫俗子也如此。贪、嗔、愚痴,把苦难横加于自己,睡在荆棘上,在烈日下曝晒四肢,点起火来烤炙身体,想用这些苦行断除三界一切烦恼。正像月蚀时把罪过冤屈地横加在狗身上一样。
[点评]
本文把误以苦行可以得道的人与那些误以月蚀为天狗所吃的人对比,揭示其愚痴,很形象。没有搞清楚因果关系,就凭主观意志妄加判断,这在佛学里叫做无明,无明为十二因缘之一,指不解佛教道理,以世俗的观点认识事物。无明就是无智慧。“明”是一切事业的基础,不“明”就得不到修行的正确路径,再刻苦也难成功。
(八十五)妇女患眼痛喻
昔有一女人,极患眼痛,有知识①女人问言:“汝眼痛耶?”
答言:“眼痛。”
彼女复言:“有眼必痛。我虽未痛,并欲挑眼,恐其后痛。”
旁人语言:“眼若在者,或痛不痛。眼若无者,终身长痛。”
凡愚之人,亦复如是。闻富贵者衰患之本,畏不布施,恐后得报。财物殷溢,重受苦恼。有人语言:“汝若施者或苦或乐,若不施者贫穷大苦。”如彼女人,不忍近痛,便欲去眼,乃为长痛。
[注释]
①知识:即朋友异称。平时所谓知人一语,即指知其人之心识,此处引申为所知之人,而非多知博识之义。
[今译]
从前有一个女人,眼睛剧烈地疼痛。有一个女性朋友问她:“你眼睛疼吗?”
患眼疼的女人回答:“是眼疼!”
女友又说:“有眼睛就一定会疼的。我现在虽然眼睛不疼,但我想把眼睛挖除,以免日后疼痛。”
旁边有人对她说:“有眼睛的话,有时疼,有时不疼;如果没有眼睛,那会疼一辈子的。”
平庸愚蠢的人也如此。听说富贵是衰败和患难的根源,担忧如果不布施,恐怕后来受到贫穷的苦报;如果布施,后来发财致富,又会重新领受一切忧苦。有人对他说:“你如果布施,后来或许受苦,或许是安乐。如果不布施,必然会贫穷困苦。”这就跟那个女人不肯忍受一时的疼痛,想要挖去双眼,会长期疼痛的情形一样。
[点评]
佛教把六道生死之苦称作苦海,人时时遭受老、病、死三种身苦与贪、嗔、痴三种心苦的骚扰,难得安逸。
痛是苦的具体表现形式,于欲界唯有忍耐。若行布施为他人造福、成智,将得以累积功德,以求解脱。
(八十六)父取儿耳珰喻
昔有父子二人,缘事共行。路贼卒起,欲来剥之。
其儿耳中有真金珰,其父见贼卒发,畏失耳珰,即便以手挽之。耳不时决,为耳珰故便斩儿头。
须臾之间,贼便弃去。还以儿头着于肩上,不可平复。
如是愚人为世间所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为名利故,造作戏论:言无二世①;有二世,无中阴②;有中阴,无心数③法;有心数法,无种种妄想,不得法实④。他人以如法⑤论,破其所论,便言:“我论中都无是说。”如是愚人,为小名利,便故妄语,丧沙门道果,身坏命终,堕三恶道。如彼愚人,为少利故,斩其儿头。
[注释]
①二世:今世和来世;亦指神、人两世界。
②中阴:又名“中有”。人死后尚未投胎之前,有一个由微细物质形成的化生身来维持生命,此化生身即是中阴身。此中阴身在最初的四十九天中,每七天一生死,经过七番生死,等待业缘的安排,再去投生。
③心数:即心所法(全称为心所有法),从属于心王,五位(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应行法、无为法)之一。心所有的各种思想现象。
④实:真实不灭。
⑤如法:随顺佛所说之教法且不违背。
[今译]
从前,父子二人因事一同外出,中途突遇劫贼,要抢夺他们财物。
儿子耳朵上戴着一副真金耳坠,他父亲见劫贼突然出现,怕劫去这副耳坠,就伸手去摘。可是耳坠一时摘不下来,为不致失去真金耳坠,便砍下儿子的头来。
不一会儿,劫贼没有劫他们,而是向别处去了。父亲赶紧把砍下的头安在儿子脖子上,可再也接不上了。
如此蠢人,为世人所笑。
世间凡夫俗子也如此。为图取名利,常散布违背真理、无意义的言论:说什么没有来生;或有来生,没有中阴身;有中阴身,没有心所有法;即使有心所有法,如果没有种种妄想,也不能获得真实不灭的正法。有人以佛陀所说,契合于法理的正论驳斥其邪说时,他便说他的论点里没有那些奇谈怪论。像这样的蠢人,为一点名利就故意妄语,丧失修道者得到道果的机会,命终时将堕入三恶道。像那个蠢人为不失去小小金耳坠就砍下儿子的头一样。
[点评]
世界充满邪见,犹如茂密之稠林,交互繁生,佛教称其为邪见稠林。本文例举的邪见包括:
没有二世;
没有中阴身;
没有心所有法;
即使有心所有法,如果没有种种妄想,也不能获得真实不灭的正法。
以上言论都违反了佛理。佛教主张有二世有中阴,但也不是绝对化。就“二世”而论,阿罗汉、辟支佛、菩萨离三界生死,无所谓二世;就中阴而论,根据大乘佛理,极善或极恶的人都没有中阴,直接抵达转生地,只有芸芸众生有中阴。
(八十七)劫盗分财喻
昔有群贼,共行劫盗,多取财物,即共分之,等以为分。唯有鹿野①钦婆罗②色不纯好,以为下分,与最劣者。
下劣者得之恚恨,谓呼大失。至城卖之,诸贵长者多与其价,一人所得倍于众伴,方乃欢喜,踊悦无量。
犹如世人,不知布施有报无报,而行少施,得生天上,受无量乐。方更悔恨,悔不广施,如钦婆罗后得大价,乃生欢喜。施亦如是,少作多得,尔乃自庆,恨不益为。
[注释]
①鹿野:古印度的地名。佛始说法度五比丘之处。参阅《杂譬喻经》之《鹿林喻》。
②钦婆罗:衣服名。
[今译]
过去有一帮盗贼,结伙打家劫舍,抢到很多财物,就共同分赃,把赃物按照等级分赃。只有从鹿野盗得的钦婆罗衣颜色不好,所以定为下等,分给等级最低的贼。
这个贼分得钦婆罗衣后,很是抱怨,认为很吃亏。他把这件衣服拿到城里去卖,许多大官和富人都争买,把价钱抬得很高。他一个人得的钱,比同伴所得多一倍,这时他无比欢喜,跳了起来。
就像世人,不知布施有没有报应,只是少量布施一点,竟得转生天上的报答,得到无限多的享受。这才后悔,当初没有多布施。正像钦婆罗衣后来卖得大价钱,那个贼心里才高兴起来。布施也一样,有一点小功德,却得到很高的享受,自己很高兴,还悔恨当初没有多行布施。
[点评]
抛开布施与果报,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篇譬喻。
佛教认为诸法本身体相平等,一切现象在共性或空性、唯识性、心真如性等方面没有差别。不平等是由是非、美丑、善恶等种种分别(识别)而产生的。
大乘佛教认为,诸法平等,一切众生没有差别。《法华经·方便品》曰:“自证无上道,大乘平等法。”《华经之》认为众生都能得到大智慧。本篇经文就是对这一佛理的感性阐释,通过一个故事,说明尽管贼有等级,但是诸法没有等级,最终被贼贬为下等的人却得到上福——贼所制定的等级归于无效。
(八十八)猕猴把豆喻
昔有一猕猴,持一把豆,误落一豆在地,便舍手中豆,欲觅其一。未得一豆,先所舍者,鸡鸭食尽。
凡夫出家,亦复如是。初毁一戒,而不能悔。以不悔故,放逸滋蔓,一切都舍。如彼猕猴,失其一豆,一切都弃。
[今译]
从前有一只猴子,手握一把豆,不小心有一颗落在地上,它就扔下手里一把豆子,寻找丢掉的那一颗豆。结果丢的那颗没有找到,扔下来的那一把豆子已被鸡、鸭吃光了。
凡夫俗子出家时也发生同样的情形。最初犯一条戒律时,不能随即忏悔。由于不主动悔改,放纵自己,错误孳生起来,最终毁掉一切戒律。像那只猴子,因为丢一粒豆子,而把手中一把豆子都扔掉了。
[点评]
佛教有一种思路叫做大小互入,即一可摄多,多亦含一,大可入小,小可容大。也就是说,大与小(多与少)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互相转化,可以小失大,也可以少搏多,一切随缘而定。
(八十九)得金鼠狼①喻
昔有一人在路而行,道中得一金鼠狼,心生喜踊,持置怀中,涉路而进。至水欲渡,脱衣置地,寻时金鼠变为毒蛇。
此人深思:宁为毒蛇螫杀,要当怀去。心至冥感②,还化为金。
傍边愚人见其毒蛇变成真宝③,谓为恒尔,复取毒蛇内着怀里,即为毒蛇之所蜇螫,丧身殒命。
世间愚人,亦复如是。见善获利,内无真心,但为利养,来附于法,命终之后堕于恶处,如捉毒蛇被螫而死。
[注释]
①金鼠狼:黄鼠狼。
②冥感:亦作“冥机”、“冥应”。藉往昔之善根,能感佛菩萨之灵应,获得保佑。
③真宝:黄鼠狼的皮毛很值钱,所以称其为真宝。
[今译]
从前,有一人在路上行走,逮着一只黄鼠狼,欢喜踊跃,把它揣在怀里,沿着路继续行走。来到河边要渡河,他把衣服脱下放在地上,黄鼠狼随即变成了一条毒蛇。
这个人心想:“我宁被毒蛇咬死,一定要把黄鼠狼带回去。”藉往昔之善根,能感佛菩萨之灵应,这毒蛇又变成黄鼠狼。
旁边的蠢人,看见毒蛇变成真宝贝,以为总是这样的,也捉来一条毒蛇放在怀里,结果被毒蛇咬伤,送掉了自己的生命。
世间的蠢人也是这样。他看到善行得到好报,但自己却无真心行善,只是为了取得利养。这是依傍善法来掩盖自己,以致命终之后堕于三恶道。正像那个蠢人捉一条毒蛇放在怀中,结果被毒蛇咬死一样。
[点评]
蠢人只见毒蛇变成黄鼠狼,不知怀揣黄鼠狼的人因至诚而得冥感的事由。东施效颦,反受其害。
(九十)地得金钱喻
昔有贫人,在路而行。道中偶得一囊金钱,心中大喜跃,即便数之。
数未能周,金主忽至,尽还夺钱。
其人当时悔不急去,懊恼之情,甚为极苦。
遇佛法者亦复如是。虽得值遇三宝福田,不勤方便,修行善业。忽尔命终,堕三恶道。如彼愚人,还为其主夺钱而去。如偈所说:
今日营此事,明日造彼事。
乐着①不观苦,不觉死贼至。
匆匆营众务,凡人无不尔。
如彼数钱者,其事亦如是。
[注释]
①乐着:执著于娱乐。
[今译]
从前有一个穷人,在路上行走,道中偶然拾到一袋金钱,快乐非凡,马上取出钱数了起来。
还没数清楚,失金的人忽然寻来,这些金钱全部被收了回去。
这时穷人非常后悔没能赶快离开,懊丧烦恼的心情,让他万分痛苦。
有些遇到佛法的人也是这样。虽然遇到了三宝福田,却不勤行精进寻求适当的方法,修行各种善业,突然命终,还是要堕入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中。就像那个蠢人又被失主收回钱一样。如偈颂所说:
做今日事,积明日业。
乐不观苦,不觉死临。
一生匆忙,追求虚幻。
如数钱人,一无所得。
[点评]
数钱人的错误在于他只图现实的虚幻之乐,忽视了业。正是为了防止犯这种错误,佛教构建了业(业报)的思想体系。“业”是印度自古以来就流行的观念,佛教继承这一观念,为的是把它作为人类朝向未来努力的根据。如果每一代人都只为自己的话,人类将越来越狭隘与庸俗。
业报有善、不善、无记(非善非不善)三种:善得爱报,不善得不爱报,无记则不得报。
业力虽千差万别,究其实质,不外善、恶、定三种。善业有生乐果的力量,恶业有生恶果的力量,“定”则是取得善果的保证。
业是报的依据,想多得报,却不造善业,犹如那数钱人得而复失,到头来只是一场空。
(九十一)贫人①欲与富者等财物喻
昔有一贫人,少有财物,见大富者,意欲共等。
不能等故,虽有少财,欲弃水中。
旁人语言:“此物虽鲜,可得延君性命数日,何故舍弃掷着水中?”
世间愚人,亦复如是。虽复②出家,少得利养,心有希望,常怀不足,不能得与高德者等获其利养。见他宿旧有德之人,素有多闻,多众供养,意欲等之。不能等故,心怀忧苦,便欲罢道。如彼愚人,欲等富贵者,自弃己财。
[注释]
①人:原本作“儿”。
②虽复:纵使。
[今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