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已经涉及了很多死亡的事实,这可能会给人带来一种错觉,认为在那些时代,死亡已经作为社会上的普遍现象受到广泛关注,事实上这种效果只可能是相对的。然而死亡的体验却是人们感知自身存在的重要形式,而这种体验正是通过发生在自己生活中的死亡事件形成的。从这个角度,本文难以对“激烈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但我们可以在触及生命状态的形式和程度上予以把握。在一定程度上,死亡直接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并对人们的日常抉择和生存态度产生影响,正是革命年代的重要特色。
情感的注入使人们对历史形成了不同的印象。王星拱对五四有这样一段评述:“李长之先生说:五四运动,是清浅的理智运动,这是对的。但是这是就其影响及效果而言,若就其原动力而言,五四运动乃是浓炽的情感运动,仅此清浅的理智,是不足以发生这样大的规模的运动的。”实际上这一说法适用于很多历史事件。但历史记忆却是残酷的,事件的当事者大多迷失在各自的“罗生门”之中了。而后来的历史学家寻求历史发展整体逻辑的时候,那些掺杂着复杂情感的具体场景也随之湮没。
本篇关注历史在这些记忆中留下的情感坐标和时代色彩。可以说在“暗杀时代”、“自杀时代”这些称谓中,所传达的并不是经过理性思考而形成的时代观念,而是人们的感受和体验。从庞杂的史料中,我们发现了牺牲,以及对牺牲的向往和召唤,这并不仅仅是一种赫罗斯特拉特式的名垂青史的诡计,此外,其中包含了大量时代信息,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人们更愿意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塑造自己以及最终如何贯彻了自己的实践热情。
当牺牲的热望被放大为一种时代精神和个人理想的时候,这种价值本身与其实践方式之间的鸿沟也同样凸现出来。孔子曾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可以说至少从这时起,知识分子就已经洞察到,在一个缺乏道德合法性的社会中,个体幸福与外在道德秩序之间的紧张关系,这种紧张经常造成知识群体自我解释的尴尬。当惬意生命感受与其价值之间的纽带被割断的时候,人们不得不从真实感受的对立面进行道德倡导,在对非惬意生命价值的人为肯定中隐含了外在价值与内在感受之间的割裂。通过对这种割裂的反复阐释,人们培养出了一种在很多方面与自然反应相对的文化上的感受方式;对此加以认同的时候,实际上是在欣赏由这种新的感受方式所生成的价值影像。
是这个被社会历史塑造出的奇特影像,而不是天然的自我欲望,真正令人们心醉神迷,这本身就体现了历史与个人最大限度的融合。人们在这一维度上进行自我呈现,不可逃脱地成为“表演者”。高夫曼(Erving Goffman)认为,人们要在社会中生活,就必须对自己的生存情境做出道德性的定义,从此他必须在其中坚持表达一个完整的自我,而放弃成为其他非自我的可能性。不同的情境分隔出了不同的舞台,人们彼此配合,结成了各种“剧班”。
自清末以降的半个多世纪中,中国社会一直响彻着“邦无道”的哀叹,至新中国成立,这种呼声终于销声匿迹了。如果对五四时期由学生组成的这一“剧班”进行考察,就会发现,“牺牲者”的角色定位从一开始就已被确定,并在以后的街头演讲、与军警对抗、被捕等一系列活动中得到强化。学生们力图传达出的信息并不单纯是为了在社会上引起反响,他们更是自己所排演的戏剧的第一观众。过于投入的演员和过于投入的观众都会忽略许多带有“破坏性信息”的事实。在高夫曼的理论中,这种复杂的自我欺骗行为是经常出现的。有的学者在考察1968年法国“五月风暴”时注意到,运动参与者的成分相当复杂,学生群体内部也诉求各异,甚至相互矛盾,但人们却在运动中共生共栖,形成了一个真正的整体。与此相对照,五四运动似乎在爱国话语的强力统摄下呈现出较为单一的色彩。然而,当我们把“剧班”的规模缩小,并对每一场演出发生的场景分别考察的话,就会发现,人们的预期以及所达到的心理满足在性质和内容上都是大异其趣的,这些分化的意志及其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同样是值得研究者注意的,其中所贯注的情感因素有时直接决定了人们的日常抉择,并且最大程度地承担了某种历史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