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福建省银企资金供需洽谈会上,福建金得利集团董事长林永霖用自己长期建立的个人和企业的诚信及企业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作担保,向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贷款5000万元。此举开创了福建省以无形资产担保贷款之先河。
林永霖是一名出身贫寒,只有初中学历的农家子弟。和许多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人一样,林永霖很小就开始品尝生活的艰辛,帮父母挑水浇地,到离家很远的集市卖菜……这就是他对童年的回忆。其中的艰辛让我们难以想象,但是,正因为这种艰辛培育了林永霖越挫越勇,知难而进的性格。
林永霖从几千元起家,在一无技术资料,二无现成设备的情况下,创建了金得利,靠着民间借贷颠簸走过了10年的发展路程。在这个过程中,林永霖意识到:小作坊式的企业,重复着低水平的竞争,终难成什么气候,于是林永霖下定决心要“创建自己的牌子,做大自己的企业”。1999年底,金得利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当时我国金银珠宝首饰行业惟一的驰名商标。
作为一家固定资产在4千万元左右的中小民营企业,金得利在向银行融资的环节上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屏障。林永霖当初很绝望,因为从银行的政策规定和硬性条件上来看,都没有以无形资产担保贷款的先例。
对银行借贷,金融界一致的观点是,一些社会性的因素如直接融资市场不成熟、社会配套设施不齐全、投资机制不成熟、破产机制不健全、整个社会的诚信不足、企业的诚信不足等等,束缚了银行对企业放贷的手脚。
当然,银行也在政策范围和风险掌控能力以内,积极探索信贷创新的途径,了解企业的需求,设计新的信贷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中信福州分行在对福建金得利集团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经营网络、发展速度、发展目标、纳税记录等方面作了一系列认真的核查之后,对金得利集团和董事长个人的诚信记录作出了优良的结论。
该行最后决定,让金得利集团董事长林永霖以其个人和企业的信用,加上该企业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作担保贷款5000万元,贷款利率按人行发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在处理一系列的危机事件中,金得利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十几年的经营中,金得利赢得不菲的品牌价值,这些为金得利赢得了一次绝处逢生的机遇,对那些视个人信用或企业信誉为第一生命的企业家来说,良好的声誉已经成为企业巨大的无形资产。
林永霖表示,中信福州分行对金得利5000万的贷款,对公司可谓“雪中送炭”,这也是他意想不到的惊喜。林永霖把这笔贷款主要用于开拓欧美、中东市场等相关方面的建设,将原来永泰马洋工业区的生产车间改进为加工厂,更新公司内的设备并开拓新的国际销售网络。
金得利通过它的诚信形象,成功突破了融资问题,使企业进入了崭新的发展进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