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思想变化总是反复的,为了考验小光改正错误的决心,我采取“有意遗失”、创设情境的办法来考验小光,提高他的抗诱惑能力。有一天班上的小文同学在操场捡到两元钱交给我,我在班上找不到失主,于是故意将钱放在粉笔盒里,然后进了办公室。不一会儿,小光拿着钱气喘吁吁地跑来了:“老师,你的钱忘了收。”“谢谢你,小光。”小光脸一红,不好意思地笑了。以后,我几次创设类似的情境对他进行考验,他都能做到秋毫无犯。
小光真的转变了!
学生偷窃是学校道德教育工作者常遇到的问题。要弄清孩子偷窃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一是心理问题。孩子可能自我意识发展不成熟。物质的欲望是人的本能需要,对于不成熟的孩子来说,还缺乏社会道德约束,容易产生偷窃行为。二是家长经济确实比较困难,不能满足孩子的正当需要。三是家长缺乏关心爱护,孩子为填补空虚而偷窃。四是家长有自身的不良行为,如借了东西不还、贪小便宜、小偷小摸等。当班级内学生出现偷窃行为时,案例中的老师通过和该生谈话弄清楚了事情发生的原因,然后先从改善该生认知着手,并采取家校合作的方式以及设置情景等策略,逐渐校正该生的不良心理和行为。
该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对于类似学生偷窃的行为,教师和班主任可以依照下面的方法进行干预。
1.整体策略
(1)通过认知疗法,调整其认知系统,加强其改变不良行为的愿望。
(2)通过行为疗法,增强其自控能力。
2.干预过程
(1)加强其改变不良行为的愿望。要摒弃不良行为,动机与愿望是前提。首先,通过多次交流使案主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后果。其次,在征得案主的同意后,对其偷窃行为进行处分,并在小范围内进行了公布,让同学帮助、提醒、督促他,以加强其改变不良行为的愿望。
(2)实行积分制。例如矫正某学生偷窃奶奶物品的不良行为。为了使他逐渐减少偷窃的次数,最后能彻底改变这一不良行为,我们对他实行了积分制,以一学期计满分为200分,并让班主任和班干部进行监督,同时也取得了案主奶奶的配合。第一周无偷窃行为,给予10分奖励;连续两周无偷窃行为则给予20分的奖励;从第三周开始,一周结束,若没有偷窃行为,则以10分累加,若发生偷窃行为则从累加分中减去10分。学期结束,若达到满分,在学期休学仪式上予以撤销处分,并可得到奖励的语音复读机一个。同时,为使这一积分制产生良好的效果,我们要求对案主改变以往的教育方法,更多的以说理、以亲情去感染案主,适当地满足案主一些合理的要求,对其不合理的要求通过说理让其自觉放弃。要求班主任从各个方面去关心他,帮助他,让案主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3)订立协议。实行积分制三周后,案主没有任何的小偷小摸行为,为了巩固这一效果,我又与案主订立了一个协议:(1)目标——戒除乱拿别人东西的坏毛病。(2)写日记和记录——自己当天(没有乱拿别人东西)的感受,接受班主任和班干部的监督。(3)奖励:每月结束若无偷窃行为,则可从奶奶处得到自己想要的奖品,如玩具、书本文具等,但金额控制在15元以内,学期结束若无偷窃行为,则可得到语音复读机。为保证合同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可以让家长、班主任、案主签字。
疏导和化解后进生的群体行为
我们先看一个教育案例:
张老师今天特别生气,因为他们那几个调皮捣蛋的小家伙又偷偷跑到校园外面买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违反学校提出的“不许私自出校门”的规定不说,安全也是问题,万一出了什么事,老师都不知道,这几个同学,虽然平时不爱学习,经常因为聚在一起有伴了,难道真的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张老师又气又急,告诉这些学生:“你们以后不准再在一起玩,在一起准没好事情。”
张老师的愤怒情有可原。但是,是否真的如他所说的“在一起准没好事情”呢?是否一定要限制他们在一起呢?其实未必。
张老师所面对的,正是一个后进生非正式小群体。其实,我们在教育过程中也会经常发现诸如此类的小群体。比如:在一些班级中,几个不出色的学生,经常凑在一起聊天、嬉戏。后进生非正式小群体之所以能形成,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同病相怜”。后进生非正式小群体绝大多数成员,不是学习成绩差,对学习失去信心,缺乏积极性,就是不遵规守纪,经常挨批受训的。共同的“遭遇”,很容易使他们产生一种“同病相怜”的心理。于是,他们就很自然地凑在一起了。
二是“求同心理”。后进生同样很要强,很希望在班级中显示自己的价值。要是从学习成绩上来表现,即使再刻苦学习,一时也很难“立竿见影”“出人头地”,要是从遵规守纪上来表现,即使再好,也难以得到教师的肯定,况且这又是他们不愿做的,所以,要表现自己,只有靠言行上“与众不同”。在文体活动中,他们积极参加,而且尽力表现自己,主观上为自己脸上增光,客观上为集体添彩,可惜这类活动对他们来说太少了。平时的课上课下,他们喜欢出风头,课堂上好嘀咕,好逗趣儿打闹。在玩的方式上,他们平时比较喜欢玩那些较简单的肢体游戏或博弈游戏,如“斗鸡”、赌玻璃球等;在不遵规守纪方面,单个人这样做,太明显,怕老师“枪打出头鸟”,因此,他们盼望不遵规守纪的学生越多越好,这样他们就可以相互“壮胆”,造成“法不责众”的局面,从而逃避惩罚。这种消极成分较多的求同心理,使“后进生”凑在一起,无需明确的组织纪律要求,他们之间会“默契配合”,来逃避老师的追究。被动或主动“告密”者,都会受到疏远,甚至惩罚。
三是“互补心理”。后进生中个头有高有矮,身体有强有弱。矮的弱的为不受别人欺负,增加安全感,就想方设法寻求保护,而这种要求往往能从身强力壮的同学那里得到满足,所以,这部分后进生很容易听命于身强力壮的同学,而身强力壮的后进生指使弱小的后进生能产生一种满足感、自豪感,所以,他们也乐于做弱小“后进生”的“后盾”。
可见,后进生非正式小群体的形成正体现了他们对群体的向往。这些非正式小群体正是对正式群体的补充,是后进生在班集体中受到冷落时的一种自然补偿方式。老师应恰当进行评价,努力疏导并转化那些消极的非正式小群体。
一、切忌粗暴禁止
在对待后进生非正式小群体问题上,教师要正视它的存在,评价时切忌采取粗暴、生硬的办法,不能“一口否定”,更不能摆出一副气势汹汹“坚决取缔”的架势。比如,“禁止你们活动”、“禁止你们在一起”等话尽量少说,不能妄下结论,因为这不仅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引发“后进生”的不满情绪,增强其与班集体对抗的“凝聚力”。
二、实施积极疏导
在化解非正式小群体的过程中,应当实施疏而导之的策略,具体来说要注意以下几点:
1.鼓励为主,批评为辅。要善于发现和肯定他们的优点,甚至不惜用“放大镜”去找他们的优点,对其有益的言行应及时表扬、鼓励。该批评的,还要进行批评,但应注意批评的方式:不讽刺挖苦,不伤其自尊心,要留有余地,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
2.满足其正当的心理需求。针对他们渴望表现自我的心理需求,平时不妨多开展一些班队活动,多举行一些主题班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以发挥他们各种能力,并趁机渗透正确的人生观教育和集体主义思想教育,鼓励他们多为班集体着想。班主任平时还应多接近后进生,及时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教育、引导他们理解父母,尊重老师。
3.加强“纪律、友谊、义气”及三者之间关系的教育。非正式小群体中的后进生,很有默契,讲朋友之间的“义气”。他们常常片面地把帮助朋友做事视为友谊,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不讲原则,不顾纪律,不知道已经帮了倒忙,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因此,应重视和针对后进生的这一心理,对其进行正确的“纪律、友谊、义气”及三者关系的教育。
4.做好核心人物的工作。这类非正式小群体的核心人物在小群体中“威信”较高,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有时候,我们会惊奇地发现,有些学生对老师说的话不一定听,却愿意听这样核心人物的话。因此,做好核心人物的工作对做好这类小群体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对待这样的“核心”学生,老师应当克服自己的成见,在关心的基础上,加以尊重和信任,对班级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事情的处理,可多征求他们的意见,必要时可请他们担任班干部,通过他们来了解后进生的思想和行为,帮助做好后进生的思想工作。要在关心爱护的基础上,更加严格要求,从而规范他们的日常行为,使其扬长避短,不断进步,并且给其他后进生起榜样作用,促进其他后进生向优等生转化。
名言警句之人生篇
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
——吉鸿昌
一个人光溜溜的到这个世界来,最后光溜溜的离这个世界而去,彻底想起来,名利都是身外物,只有尽一人的心力,使社会上的人多得他工作的裨益,是人生最愉快的事情。
——邹韬奋
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
——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