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给我听听看吧……”恩格那时也是这样说的。
蒂莉斯想起了他在那个阳光下展现灿烂笑容的瞬间。所以,并不想拒绝时俊的要求。
被他们带到了郊区的一栋小院子里。双层别墅,有一个很大的后院,种满花草。
这是公司为永夜乐队租下的宿舍,安静不引人注目,还有足够宽大的空间。
在乐队的练习室内,蒂莉斯唱了《我的女孩》。就是长度为5分38秒,恩格推荐她第一次听到的摇滚歌曲。
也是她最熟悉的。
这首歌翻来覆去的不记得听了多少遍了,当尾音响起的时候,她总有种期待恩格的声音就要在耳边出现的错觉。
“嘿,早上好。
我的女孩,想不想和我一起去海边散步?
嗨,我的女孩,请把你的壳打开。
外面的世界并不可怕。
嘿,快出来。
让我们一起去兜风……”
象被水温柔的包裹住一般,蒂莉斯唱完很久,室内仍觉得余音袅袅。
过了很长时间,时俊才看看范瑞和索旺,问道,“觉得怎样?”
索旺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还没回过神来,“哦……哦,超棒的声音。”
“雌雄难辨的声音,很适合摇滚,而且穿透力很强,有一种直达内心的触觉,”范瑞微笑着说道,“时俊,不得不说她唱歌方面的确比你有天赋。”
“哼,我又打算否认这一点。”时俊不满的撇撇嘴。“不过,她的技巧不行,转音换气的每一个细节都只知道COPY原唱,这是外行人的做法,真要上台,还得好好磨练才行。”
“你真想让她做主音?”
“总比公司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偶像派歌手好……”时俊说道,“不过,这半年永夜就不能唱现场了,要有段时间让她和乐队融合,广告或者访问什么的可以多接一些,让歌迷渐渐适应新成员。半年之后搞场演唱会,让新的永夜一鸣惊人。”
范瑞微微沉吟,“公司那边我们意见一致倒是不会有太大抵触,蒂莉斯的歌声应该也能让那帮家伙听得哑口无言。”他抬头看了看,“恩,可能会嫌弃她面孔普通了点。”
“不会啊,我觉得挺好看。”时俊仔细打量着蒂莉斯,“我看着挺顺眼的。”
“有什么关系,反正摇滚可不是能靠脸孔吃饭的地方。”索旺说道。“那么?”
“通过。”
“通过。”
“通过。”
然后三个人齐刷刷的向蒂莉斯看来,“没问题吧?”
蒂莉斯有些发呆,“什么没问题?”
“加入我们永夜乐队做主唱啊?”
“但是我在读大学。”
“退学好了。”时俊有些不耐烦的表情挥挥手,“实在舍不得也可以自修嘛,多读几年混够学分毕业就行了。”
蒂莉斯保持呆滞的表情半晌,“我……打个电话去问一下……”
蒂莉斯跑到外面拨通葛曼医生的电话。
“……所以就是这样,他们要我加入乐团。”
“那么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呢?想加入吗?”话筒那边传来葛曼医生令人心安的声音。
“……我……不知道……”蒂莉斯脸上浮现出茫然的表情,“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
上完大学,找份工作,平静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的,大家都是这样过的。
但是,要说“想要做”那些,却不是那种感觉。
忽然想起了恩格的话。
“无论什么样的摇滚,都是一种直白的自我表达方式,把内心的东西用力的唱出来,然后期待着有人能发现你的灵魂。”
“或者那个比例只有十万分之一,但是,即便只能找到一个人,都会变得无比满足,会觉得,是自己活着的证据……”
回过神来的时候,听医生在说道,“如果是进入乐队的话,会被迫要跟更多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从医生的角度来说,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对你目前的性格可能更有好处,但是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注意不要做出什么过激行为哦……”
“恩,我会试试看的。”
“如果发现不喜欢就及时退出来,千万不要勉强自己。”
“恩。”
挂断手机后,蒂莉斯进门来说道,“如果真的觉得我适合的话,我愿意努力试试看。我什么都不懂,请各位耐心教导我吧。”
时俊扬扬下巴,“你做了个无比正确的决定。”
蒂莉斯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回学校办理停学手续和收拾东西进宿舍接受训练。接下来还要去见经纪公司的人商谈合约问题。
公司的老总是个很好脾气的中年人,也是摇滚狂热分子之一,因此,永夜成员在公司有着其他艺人没有的很大部分自主权,再说,一个乐队如果其他成员无法接受的话,新成员是很难融入的。所以,原定那位想顶替恩格位置的富二代新成员只好被婉拒了。
三天之后,蒂莉斯拎着一个挎包重新站到了宿舍前。
时俊瞥了一眼,“就这点家当?”
随即很有气势的接了挎包过去,迈着两条长腿蹬蹬蹬带着蒂莉斯上楼。
他推开房门,“以后就住这里吧。”
房间很是干净整洁,有一张巨大的床,已经铺好了崭新的床单。房间里还有个梳妆台和桌子、书柜等物。
“以前恩格住的房间。”时俊的声音有些低沉。
他又提起精神来说道,“等下去我要去超市买东西,你要是缺什么就顺便带你去买齐。”
“谢谢你。”
“都说了是顺便。”时俊一脸冰冷,转身就走。
蒂莉斯望着他的背影,身后传来范瑞的声音,“你别介意,他就是那么别扭的人,以后相处久了就知道,时俊其实是很温柔的。”
范瑞微笑着丢过来一瓶啤酒,蒂莉斯稳稳接住。
“欢迎入伙。”
他说道。
当天下午,时俊就开始叫蒂莉斯练吉他了。
“怎么可能连吉他都不知道的摇滚乐手,我们几个可是起码都会三种以上乐器的。”他一脸鄙视,“以后我来做贝斯手,你在半年之内必须给我把吉他学好!”
蒂莉斯拿着时俊递给她的电吉他左摆右摆,连起码的抱吉他的姿势都不会。
“主音兼吉他手吗?半年时间会不会太勉强了?”范瑞说道。
“以后上午练吉他,下午练歌,只要她真的努力,不可能做不到。”
时俊看向范瑞,“你来教她。”
“我?”范瑞一脸愁苦,“我是很愿意揽佳人入怀,以教吉他为名摸摸她的小手啦,不过你知道我因为弹琴太多指键鞘炎已经很严重了,医生叮嘱我说如果不节省着点用,不到40岁这双手就永远废掉了哦……”
他装模作样的挥挥手。
“哼!”时俊看向索旺,“你……”
他还没说完索旺便大叫道,“队长,你知道打鼓有多费体力吗?你看我的手,每天都是用力过度一直在发抖,我怎么可能教得好蒂莉斯。”
“你们两个家伙!”时俊有些生气又无可奈何,只得沉下心来给蒂莉斯做练习,没看见两人得逞的偷笑样子。
室内开始不断传来这样的声音。
“看上去这么修长的手指为什么笨得和猪手一样?”
“为什么僵得象木头一样?”
“手抬起来!”
“你是弹吉他还是拂灰尘啊。给我用点力!”
蒂莉斯被他突然提高的音调下了一跳,下意思的手指一用力。
“嘎嘣”
电吉他的琴弦居然全部崩断!
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时俊纵身跳起,对蒂莉斯扑过来,“我杀了你!你居然弄坏我的吉他!”
范瑞和索旺还好反应在前,已经一左一右拖住了他。
一面还劝道,“她不是故意的啦。”
“新人嘛,难免会有这种情况的……”
“换几根弦就好了啦,你别老把乐器当老婆一样。”
时俊大叫道,“看看她那个样子,什么柔弱的玻璃娃娃嘛,那是防弹玻璃!那是刀枪不入女金刚!怪力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