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调走了,临走时将他的办公桌上的一块大玻璃送给我,说别看这玻璃很普通,也不亮堂,却很经使,我已经用了三年了。
我很感激同事的好意,就收下了,并把它压在办公桌上。过了段时间,我嫌这玻璃不亮,不好看,就重新割了一块厚的亮的。结果,没用了多长时间玻璃就坏了。只好重新换上原来那页。
望着一堆碎玻璃碴子,我心里说不出的感慨:亮堂、好看的不一定能经得起摔打,那些朴实粗糙的反而最耐用最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