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御风之术!离开!前往小殇村!鬼将耀世!
第40章:御风之术!离开!前往小殇村!鬼将耀世!
“来吧,我要给主人瞧瞧我的这个奴仆有没有给他丢眼”
帝无双搓了搓爪子,一双虎爪狠狠的向劫雷抓去,仿佛要撕裂这团黑色的大面团。
“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
一道道凶猛强悍的劫雷发狂似的轰在帝无双的虎躯上。
一开始劫雷轰在帝无双的虎躯上,帝无双立马被劫雷轰得劈开肉列;
慢慢的,帝无双身上的鳞甲将大部分的劫雷给卸去了。
原来帝无双的虎躯上居然凸显一块块奇异的鳞甲片,每一块甲片上都有一组组奇异的文字组成的。
在黑色云团下,一虎一雷的对决愈加剧烈。
……………………………………
而此时,帝奎端坐在密室之内,双手不停的捏起了一个个不同的法决;
“天无极,地无边,万物有情,亦无情,界无垠,境无边,假是真,真是假,如梦如幻亦如电,御风也,敕”
帝奎口中念动一个个不同的法决,一缕缕细若游丝的天地元气被纳进体内滋养躯干。
……………………………………
而此时,在龙鬼山脉的西方位置某一座山洞中,一席血色铠甲的身影矗立在那里,一柄血色长刀斜握在手心;刀身时不时传来嗡鸣的声音,仿似要饮血解渴一样。
“怎么样?找到了没有,已经拖了两三个月了,快一年了,要是三年都完成不了,那我们就……完蛋了,知道了没有”
血色身影连说话都带着一股血色的萧杀气息。
“回禀将军,小的我们在附近的几百个山头挖地三尺都没有找到,请将军恕罪”
一名跪伏在面前的士兵颤巍巍的说道。
“好吧,那继续找,若此次再找不到,那就给我带你们的头颅来见我,知道吗?”
血色身影明显有了一丝怒气,恶狠狠的吩咐道。
“是是是,这次属下必找到,若找不到,属下提头来见”
那士兵刚一说完,慢慢的退出山洞,带着一列列士兵继续巡山。
…………………………………………
就在此时,帝奎的修炼快要完结时,突然,他自己居然口中念出口诀,引起了梦境降临,他的肉身同时被冰晶封住………………
他居然回到了自己的前世地球………………
“我父母因为一场意外走的早,五岁那年,一个陌生男的把我接回了他家,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以后他会把我当至亲对待。
……………………………………………………
这一场春梦作了很久很久,就在此时,阿巍口中喃喃道;
“是时候该醒来了,琳琳,等他日我若有实力创造梦境时,必将你从梦境带出,希望你能记得有一个爱你的阿巍”
话音刚落,整个梦境空间破碎,只留下帝奎傻傻的站在识海上流着清泪,而外界肉身上的冰晶也慢慢脱落。
“怪不得每个鬼族修为达到谋个程度时,都会变得冷漠无情,这些沉沦的杀劫,的确很诱惑人,不过对于我来说,就是踏上巅峰的基石,我要不忘初心的踏上巅峰”
帝奎嘴角露出一丝坚毅的弧度,轻声喃喃道。
帝奎又将一颗颗闪亮的流星沉寂在识海的底部,重重的封了起来。
迟疑了半会,帝奎慢慢的睁开双眼,眼中散发出一股沧桑渗人的感觉;
这时帝奎才发现,原来帝无双已经度完天劫在旁边等着帝奎醒来。
帝奎稍微的察觉一下肉身,居然也跟着练气达到先天后期,而他修炼的独有功法的梦道居然达到了先天初期。
“是时候了,这里修士太少,不适合我长久的修炼,要出去闯荡闯荡了,我就先去小殇村那转个圈了”
帝奎喃喃道。
“主人,你说什么?”
帝无双察觉到了帝奎的喃喃,稍稍问道。
“额,没什么,你拿这块令牌到宗内的禁地修炼,有什么事就出来守卫宗门就可了,我,将要去闯荡江湖了”
帝奎一边将令牌取出交给帝无双,一边慢慢的说道。
“主人,你放心闯荡吧,有无双在,只要我一天不死,谁也别想破坏这个宗门”
帝无双夹带着复杂的眼神沉重的说道,其实谁也看得出他的难受。
帝奎轻轻抚摸着他的毛发,慢慢的叹出一口气。
……………………………………
就这样,一主一仆就这个姿势过了三天,帝奎也没有修炼,就这样珍惜这样的时光,但却被一股惊人地异动震散了。
帝奎体内的鬼府突然嗡鸣作响,地动山摇,甚至将荒芜的鬼府变得有点焕然一新,四周的天地元气疯狂的涌进鬼府。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又有异动,好像我的鬼府没什么了,就两口棺材、一支玉箫、一只大鼎,难道又有奴仆出世了”
帝奎震惊的说道,结果真被他说中了。
一只紫黑色的棺材强行从他的嘴中冲出,停留在半空,而且流着几行清字:
鸿图展业不过一梦尔;
俊俏非凡不过一世也;
降妖除魔亦不过尔尔;
世间幻灭亦过眼云烟。
“哈哈哈,好好好,鸿俊降世,太妙了,这句诗,哈哈哈哈”
帝奎看了几遍终于看出这些诗意………………………………
未完,待续……………………
最近不怎么有空,所以一次更两张的内容,希望大家笑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