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村诚一
在傍晚,一个女人徘徊在街头,而且看上去心事重重。她大约二十岁上下,容貌姣好。路过的警官注意到了什么,搭话说:
“喂,并不是有什么可疑要盘查,不过,似乎有什么事让你为难了,是不是?”
警官主要担心她想不开,寻短见。那女人站住,抬起头来,但只是歪着头,什么都不说。警官一如往常边掏手册边提问:
“家住哪里?”
“这……”女人开口了,但只说了这一个字。
“是私奔吗?如果是!还是改变主意为好啊!假如你自己回家不好意思,那我送你回去吧。喂,还是告诉我你的姓名和住处吧。”
“这……”女人依然只说了一个字。“不必客气。怎么啦?不是私奔,那是什么事?假如无妨,还是说说吧。”
女人一言不发,只是手捂着额头。
“我,我想告诉你,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连住所、名字也……”
警官一时干眨眼睛,还头一次碰上这样情况哩!
“哈哈,是患了失忆症呀!怎么弄成这样?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遇上了这样的事,决不能置之不理。于是,警官便将女人带回警察署了。
这件事让警察很为难了,首先让她打开手袋,但是什么月票、名片之类的证件一概没有,警官们想到什么就忽东忽西地问她什么,她依然是原来的状态,真的是忘记了,事情毫无进展。
如是犯罪嫌疑人,让她开口说话还可以使用威吓的手段,但是现在这种场合又不能这么做,这远比身份不明的尸体更难于处理。如是死尸,可作尸检,可她,这可真把警察们难住了……
不久,警察委托的医生来了。初步检查后说:“没有头部被打或服用过药品的迹象,但也不能排除心理受刺激的可能。我处理不了,还是听听一流医院的专科医生的意见。”
此话一出,人们脸上布满阴云,当然可以交给专科医生,但是,何时能够痊愈,那可谁也说不准。因为不知本人的情况,又不能利用健康保险,假如病情延续,那样还要花很多钱呢。
犯人可以送到检察院,醉鬼可以训斥一通赶他回家,死尸可以送进冷冻室。可是,她是丧失记忆的人,处理起来就难上加难了。那一夜她只好住在警察署。待到明天,如果仍无变化,就与报社联系,发条消息,再没有别的办法了。说不定看看照片,就会记起一些熟悉的人或事。
第二天早晨,警官问她:
“怎么样?昨夜睡得好吗?想起点什么没有?”
“噢,别的没想起来,只想起了数字,好像和我有关系……”
警官记下了那女人说的数字,想了一会儿:
“也许是电话号码吧,就以此为线索查一查吧!”
警官立即部署,将某电话号码的主人带来。
“真是对不起,耽误您的时间了。老实说,这里接待一位不知来历的女子,我们全都难住了。您若是知情,那可解决我们的难题了。”
警官把那女子指给他,这男子点头说:
“我认识她。我是某剧院的导演,我认识她,她是个演员。为什么在这儿?……是做什么坏事了?……”
听了这话,警官那悬着的心顿时落地了。只要发现准确的认领人,这场风波就算结束。
“不,她好像失去了记忆。请你领走吧,也许安慰安慰就会好的吧!”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拍戏,我只是说了她几句。记得我说:‘那么拙劣的演技如果采用,那么导演就是头脑不清醒,还是把真情发挥出来试试!否则,这次的主角就不会用你……’可我没想到她会如此放在心上,以至受到这么大的刺激。”
那男子对此事表示惊讶。但对于警察来说,那些事没有过问的必要,事情解决了就没事了。
“您不用过多解释,首先我们放心了,当时确实有点不知所措了。那么,请保重。”
两人走出了警察局。那女子边被搀扶边小声说:
“您看我的表演如何?这次公演的《失掉记忆的女人》,这个戏的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