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觉可以表现于具体民族,也可以表现于宏观民族过程的一个阶段。对于具体民族过程来说,民族认同的发生取决于该族体的具体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或者本身的经济形式,而并不一定表现于它的社会发展程度。对于宏观民族过程来说,民族自觉则标示着民族的成熟和民族走向更高发展的一个阶段。宏观民族过程的自觉阶段始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的欧洲中世纪中晚期,绵亘于世界整个近现代历史。由于民族意识和民族运动与资本主义产生的密切关系,所以民族自觉虽始于中世纪,但我们仍可以把它看作是近代性质的,把民族运动看作是世界近现代历史的一部分。应该说,世界各民族的交往关系始终是存在的,但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以前,限于技术条件和自然环境,各民族的交往还是局限在较小的局部范围之内。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和生产力的发展开拓了人们的视野,也把各民族交往的领域和地区极大地扩展开来。于是,在这些交往过程中以经济利益和阶级利益为核心的民族冲突逐渐突出,并以政治斗争的形式展现出来。因此,随着利益冲突的加剧,民族观念日益为人们所看重,在民族主义思想的导引下,世界性的民族认同和利益感悟普遍发生,发展出强烈的民族意识,掀动起气势磅礴的民族运动,从而极大地改变了世界面貌,以至影响到当今的世界局势。
一、民族意识、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一)民族认同与民族意识的关系
近代民族自觉阶段的到来仅用民族认同的发生来理解已远远不够了,它是民族意识催动的结果。民族认同与民族意识既相关联又相区别。为了理解民族自觉阶段的特点,这里有必要对二者的关系作进一步的说明。
从前述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的涵义可以看出,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的关系有两层:一层即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另一层即民族认同与民族意识的另一构成民族利益感悟的关系。前一层关系于上述已可明确了,即民族认同与民族意识是包容关系、所属关系、局部和整体关系;后一层关系实际又是民族认同和民族利益感悟在民族意识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具体而言就是:
1.民族认同在民族意识中居主导地位。如果说在民族意识的两个因素中存在着谁主谁次的话,那么无疑民族认同是居第一位的。这首先表现于民族认同的存在是民族利益感悟发生的前提。“这片草场是我们的,绝不能让他们占用。”这是一句典型的感悟于自身利益并极力加以维护的话语。但此话能够说出,首先在于说话人有一种“我们”和“他们”的明确界定,以及把自己认同于“我们”之中这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维护“我们的”草场占有权的利益感悟也便无从发生。其次表现于民族认同可以脱离民族利益感悟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环境中独立存在。财产所有是人类最基本和最初产生的物质利益追求,但在氏族社会中,许多民族相信天神为全人类创造了一切。“凡属呼吸于地上,生长于田野,游息于江河川泽之中的都是全体人类所有,每个人都有享用的权利”。他们没有利益观念,但却可以有以氏族、部落为界限的民族认同。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以至现代社会,一些落后民族或非落后民族中的落后成员,可能早已不乏民族认同,也可能会有个人、家族或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感悟,但却可能没有以民族为界限的利益感悟。
民族认同是具有天然群聚性和类别感知能力的人类都能具有的社会认知,它有很强的自发性;而民族利益感悟却往往需要较高的社会认知能力或外因诱导作为条件。不能说它不具有自发性,但它的自发性却要弱得多。就一个民族来说,它的整体民族利益感悟有赖于它的整体发展水平和总的历史发展进度。因此,虽然民族早已产生,但直至近现代,民族意识才得到普遍强化,由民族意识所支撑的民族运动和民族主义思潮才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就一个民族内部的不同社会成员来说,总是文明程度较高、社会认知能力较强的阶层和个人对民族利益的感悟最早、认识最深。民族利益感悟在全民族中的扩展和深入总是由他们促进和推动。因此,作为“民族精英”的民族运动和民族主义思潮的领导人,总是由那些有着较高文化水平的知识分子或见多识广的民族头面人物充任。所以,在民族意识的构成中,民族认同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人们把民族认同视同于民族意识,恐怕也正是民族认同在其中的突出地位造成的。不过,如果说民族认同就是民族意识,那还只能称为残缺的民族意识。因为缺乏民族利益感悟的民族认同决不稳固,犹如无根的浮萍,极易游离;而一旦游离,民族的“自觉”色彩也便全然褪去了。
2.民族认同决定民族意识的性质。这是说区别一种群体意识是民族意识还是他种群体意识,取决于它的认同是民族认同还是他种群体认同。因为社会成员所在群体的种类是多种多样且又相互重叠的;一个人既是民族成员,又是国家、地域和社区成员,还可能是政治团体或宗教团体成员等等。人有多少种群体归属就有多少种群体利益及其追求,既而就会表现出多少种群体意识。而判定他的这种利益追求、他的群体意识性质的,只能看他的群体认同属性。一个人只有真正感悟到自己的民族归属,并切实为本民族的利益而觉悟而奋斗时,他所表现出的才是民族意识。
3.民族认同不直接反映民族意识的程度。民族意识有强弱之分和层次之别,而标示这种程度大小的主要不是民族认同,而是民族成员为其民族利益觉悟和追求奋斗的形式和内容。因为认同的存在相对恒定,认同的基础(语言、种族、信仰、地域、习俗等)和表现不会随社会和民族的变化而有质的改变;但利益追求却处在不断变动之中,它会因社会和民族的发展程度不同而有着极不相同的内容。古代游牧民族可能不得不为一块草场而拼死厮杀;近代被压迫民族可能为争取自身的独立解放而前赴后继地进行斗争;现代民族可能会因一部艺术作品损及自己的尊严而大动干戈;而当代发达民族可能要在空间技术、信息高速公路等高科技领域竭力进行争夺。由民族利益感悟而引发的利益追求有激烈和和缓的不同形式,也有因目标追求不同而造成的不同层次,而用以标示民族意识程度的正是这不同的形式和层次。具体而言,民族利益觉悟广泛,表现激烈的标示的是强烈的民族意识;民族利益觉悟深刻、目标高远的标示的是高层次的民族意识。反之,则是较弱的和较低层次的民族意识。
不过,我们说民族利益感悟及其追求是民族意识程度的标示,并不意味着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的程度没有关系。因为民族利益感悟是不能脱离民族认同而存在的,二者共处一个矛盾统一体中,始终存在一种相互制约关系。一般来说,民族认同一经产生,民族成员对其共同利益总会有或多或少的感悟,那种产生认同而对其利益毫无知觉的现象,仅可能发生在极端落后的民族或民族成员之中,而且民族认同愈明确,民族成员对其利益的感悟也会愈深刻,为之奋斗的行动也会愈激烈。这也就是说,民族认同是通过民族利益感悟这个中介来表现民族意识的强度和层次的。在民族认同、民族利益感悟和民族意识的整体表现之间存在一种由前及后的转化过程。当然,既然是相互制约的,后者对前者也有反作用。即民族利益感悟及其表现愈激烈,愈能增加民族成员之间的认同,认同和共同利益感悟是一种正比例关系。
(二)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近代以来民族意识的形成和强化是随着人们对民族利益感悟的深化而推进的。利益是人们进行一切社会活动的终极原因,但为了争得、维护或扩展自己的利益,在国家社会中人们的终极手段便是对以国家为中心的政治权力的谋取。当民族利益感悟深入到这一点时,民族意识便开始政治化,从而出现了近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如同“民族”的定义歧见繁多一样,“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释义也多有不同。在我国传统的民族理论术语中,“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基本依从列宁和斯大林的观点,即民族主义:资产阶级对于民族的看法和处理民族问题、民族关系的原则和政策,是资产阶级的民族观,它与无产阶级的民族观根本对立。“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和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这是两个不可调和的敌对口号,它们同整个世界的两大阶级营垒相适应,代表着民族问题上的两种政策(也是两种世界观)。”民族国家,“一般指由单一民族组成的国家,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建立的,一种是在无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列宁讲:“在西欧大陆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代所包括的是一段相当确定的时期,大约是从1789年起,到1871年止。这个时代恰恰是民族运动和民族国家建立的时代。这个时代结束后,西欧便形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的体系,而且通常是些单一的民族国家的体系。”但随着我国与国外学术交流的增多和研究的深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对民族问题讨论的加温,“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涵义就应超出上述解释了。
相对“民族国家”,“民族主义”的解说更为多样。如有人把它说成是一种“意识”,有人说它是一种“心态”,又有人说是一种思想体系和人生观等。甚至可以说,有多少人解释,就有多少种意思。其实,汉语“民族主义”对应的英文词语有两个:“ethnosism”和nationalism”;二者涵义不同,笼统地用一种定义去解说是不合适的。
“ethnosism”由“ethnos”派生而来。“ethnos”为泛义的“民族”,于是“etnosism”便指泛义的民族主义,即各种民族为获取和维护自身利益而表现出来的主张和行动。这是自民族出现以来亘古既有的现象。马克思讲的“民族主义导致了罗马和希腊的灭亡。”列宁和斯大林,以及我国领导人和各种文献中讲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内部的“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以及古今中外所有的以本民族利益为出发点的观念和行为都可纳入这个范畴。
“nationalism”由“nation”派生而来,依其词根之义,可称狭义的民族主义。“nation”来自拉丁文“natio”,原义为“生存之物”;而“natio”又来自“nasci”的过去分词“natus”,意为“生育”。“nation”原指的就是生存在·定地域上的民族(ethflos)或民族集团,这些民族或民族集团在地理和生物学上是有联系的。后来“nation”一词逐渐生出政治色彩,甚至政治色彩成了主要特征,因此有人就将它定义为“自认为一个政治整体,并且期望获得自决的民族集团。”这是一个简洁而准确的定义。因此,以“nation”为核心的“nationalism”也就是各种民族和民族集团为取得政治上的自决,即政治上的独立或统一而形成的思想观点和行动。此外,在完成独立或统一之后从政治上维护和获取民族利益的思想和行为也常被人们,尤其是西方学者划人民族主义范畴。
与“nation”和“ethnos”的关系相对应,“nationalism”和“ethnosism”虽然涵义不一,但又是有关联的。一方面,旨在争取民族统一或独立的。“nationalism”属于“ethnosism”的一种,另一方面,当争取和维护民族利益的一般主张和行动发展到争取民族统一或独立这一层面时,“ethnosism”也便成为“nationalism”了。此外,“大多数民族主义运动都是从群体的民族愿望(ethnicaspiration)开始的,这个群体的连接因素是种族、语言和文化。”正因为nationalism是由ethnosism转化而来的,后者具有向前者发展的趋势,因此,ethnosism又被一些学者看作是一种“原生民族主义”(proto—nmionalism)。②至此也可看出两种民族主义的密切关系。然而,近代以来民族运动蓬勃发展,民族主义表现复杂,但就大多数情况来看,民族主义表达的是一种政治要求,谋求的是一种政治地位。因此,民族主义更多是属于nationalism范畴,国际政治和学坛上的民族主义也多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的。
对民族主义的研究起始于19世纪的欧洲,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西方学者几乎没有系统的著作,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伦理学和哲学,以及米尔(Mill)、里南(Renan)、阿克森(Action)等人对这些文献的评论。相对资产阶级学者的著述,马克思主义对民族主义的研究则显得十分活跃。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在民族主义问题上留下完整的理论,但东欧和爱尔兰等地的民族主义运动使得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考茨基、卢森堡等人对这种现象给予了相当的注意,而到了列宁和斯大林时期,他们就开始了对民族主义的大量研究,并形成了系统的理论,成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要构成。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对民族主义的所谓“中立”和“公正”研究风行于西方。象历史学家老塞顿·沃森(Seton—Watson)、汉斯·科恩(HansKohn)、卡尔顿·海斯(CarltonHayes)、阿尔弗来德·卡班(AlfredCobban)和路易斯·赛德(LouisSnyder)等都特别活跃。他们都不可避免地带有年鉴学派的狭隘和欧洲中心主义的偏见,但他们却把民族主义研究引入了社会学和心理学领域,拓展了这一问题的研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