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拿交通风俗来说,先秦自夏代起就开始修建交通网络。《左传》襄公四年引《虞人之箴》追述说:“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商代的道路交通网络进一步发展,《诗经·商颂·玄鸟》云:“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其道路以殷墟王邑为中心通往四面人方的道路主要有东南行通往徐维地区的大道,东北行通往今辽宁朝阳等地的大道,东行通往山东益都古蒲姑的大道,南行通往湖南,江西的大道,西行通往陕西的大道,西北行通往太行的大道等6条彭邦炯:《商史探微》,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第269页。周代在商代“王道”的基础上“相土地之宜,水土之便……辟开修道”。《汲冢周书·大聚解》。形成了径、畛、涂、道、路的交通网络,俗称“五途”。《周礼·夏官·司险》云:“设国之五沟五途。”这也从一个侧面凸显示了先秦风俗多元汇于一体的演变轨迹。
总之,先秦风俗发展的趋势,就是由野而文,从简向繁,趋向宗法和多元汇于一体,这也就是是秦风俗演变的轨迹。
三、先秦汉族风俗的主要特点
风俗作为时代的一面镜子,必然会打上时代的烙印。先秦风俗的形成和演变处在汉族先民从野蛮向文明的转型时代,从而形成如下一些特点:
1.原始
先秦社会离原始社会未远,又有奴隶社会贯于其中,故社会风俗仍未脱原始野蛮之遗风。譬如先秦时期的人殉风俗,是用活人来为死者殉葬。殉葬的人一般生前均与死者有密切的关系,如妻妾、近臣内侍、奴婢仆人等。《墨子·节葬下》云:“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此说虽不免有些夸大,但反映了人殉之俗流行。人殉之俗以商代最盛,如殷墟侯家庄西北岗1001号“亚”字形大墓,墓内腰坑、二层台、墓道中发现列人23个,墓外东侧发现陪葬人殉坑22个,共68人,合计殉人9土人。及至周代早期,人殉之风虽已大衰,但遗风犹存,少者1夫,多者7人,殉人多放置在二层台上,有的殉人还带有葬具,在陕西长安张家坡发掘的300—400座中、小型墓葬中,发现人殉的墓例占总数的7%。后来,活人人殉这风遂变异为用木、陶和草制的俑、偶和刍灵来殉葬。《周礼·春官·冢人》:“及葬,言鸾车象人。”“象人”就是刍灵,即草人草马、木陶偶之类殉葬。但是西周末年,周幽王无道,死后活埋了100多位妃妾殉葬。从此,人殉的陋习死灰复燃,先后在各诸侯国蔓延开来。据《左传》记载,鲁成公二年(前589年),宋文公死后用殉,开启了宋国殉葬的风气;成公十一年(前580年),晋景公暴死,杀死侍从小臣殉葬,定公三年(前507年),邾庄公死后“殉五人”;更为残酷的是,昭公十三年(前529年(楚灵王死后,竟用自己两个亲生女儿殉葬,人殉遗风幽幽不绝。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纵观先秦时期1800余年的历史,人殉之风不绝,风俗文化的原始性可见一斑。
先秦风俗的原始在游耕风俗上也有凸显。夏。商刚从原始社会脱胎出来的时候,刀耕火种的游耕方式对他们还有很大的影响,当时实行的是在一定的地方连续耕种二三年,然后撩荒,到另一个地方地耕种,二三年后再返还原处,或另找一个新的地方进行耕种。这样不断地撩荒,谓之游耕。由于游耕耕作方式的决定性影响,夏、商两代的都城曾多次迁徒。夏都初在大夏,后太康居斟寻(今河南巩县西南),后相即位,居帝丘(今河南濮阳西南);后帝杼居原(今河南济源西北),再自原迁于老后(今河南开封东北)以上均参阅《竹书纪年》。所以《逸周书·度邑解》云:‘自洛油延于伊油,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可见夏代起码在帝杼以前是在河南治黄河两岸地区进行游耕的。商代游耕的历史更加长久,张衡在《西京赋》中曾说:“殷人屡迁,前八后五,居相圮耿,不常厥土。”在此所谓“前八”是指商汤建国前自契至汤14世八迁都城,据王国维《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一文考证八迁的地点是:蕃、砥石、商、商丘、相土之东都、殷、毫《观堂集林》卷十二,所谓“后五”是指汤至盘庚20世五迁都城,据《竹书纪年》的记载:仲丁自毫迁于嚣(今河南荥阳县敫山),河掸甲自嚣迁于相(今河南豫西一带),祖乙迁于庇(今河北邢台),南庚自庇迁于奄(今山东曲阜),盘庚自奄迁于殷(今河南安阳西北)五迁地望参阅孙淼:《夏商史稿》,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348—362页。商代在盘庚前迁徒如此濒繁,尤其是在成汤以前的八迁大多与游耕的耕作方式有关,所以甲骨文中有“己已王卜,贞口岁商受年,王卜曰:吉。东土受年,南土受年,西土年,北土受年”《殷契粹编)901。;“甲午卜, 贞北土受禾。甲午卜贞,北土不其受禾”《殷虚文字乙编》3925。卜问耕地,实行另换耕地的卜辞。
2.滥觞
先秦风俗作为汉族风俗的源头,当今汉族的许多风俗都滥觞 于此时,如:
——二十四节气滥觞于先秦。夏代《夏小正》按1年12个月 分别记载了不同农时的不同物候,对草、木、以及鸟、兽家禽和鱼的 活动都进行了观察。周代《诗经》中也有不少物候风俗的记载,特 别是《幽风·七月》是一篇关于物候的诗歌,如“四月秀萎,五月鸣 蜩,八月其获,十月陨捧。”“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 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人我床下。”此后,战国时成书的 《戴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十二纪》中有关物候的记载大多 源自《夏小正》,只不过略有修改而已。
在先秦的物候经验和知识不断丰富发展的同时,先秦的历法 也在不断发展着。《尚书·尧典》中已有二分(春分、秋分)二至(夏 至、冬至)的原始概念,其中“日中”(仲春)、“日永”(仲夏)、“宵中” (仲秋)、“日短”(仲冬)分别相当于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个节 气。春秋时人们已用“圭表”测日影的方法,测定春分。秋分、夏至、 冬至四大节气。战国初《左传》中已有“分、至、启、闭”,即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立春、立秋、立冬八个节气的记载。到战国后期,《吕氏春秋》中记载了二十四节气的大部分名称,从此二十四节气成为民间传统节令。
——用箸滥觞于先秦。先秦之初,汉族先民最早的进食方式是用手抓食。《礼记·曲礼上》云:“共饭不泽手”。郑玄注:“为汗手不洁也。”孔颖达疏:“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既与人共饭,手宜洁净。”此后,从抓食与匕、捆、勺、叉等餐具同时并用,进而又出现了用箸进食之俗。
箸,就是现在的筷子。除用木、竹加工外,还用兽骨加工制作,《韩非子·喻老》云:“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说的是商纣王用贵重的象牙作筷子进食,这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代用箸之俗已开始流行。《周礼·曲礼上》云:“羹之有菜者用挟”,可见先秦汉族先民用箸进食之俗是从挟莱开始的。
——风水术滥觞于先秦。先秦之俗建宫室头一件大事就是要正位。正位就是侧定宫室房屋的方位,以太阳定座向。《诗经·鄘风·定之方中》云:“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升彼室矣,以望楚矣。望楚于堂,景山与复。降观于桑,忙其吉,终然允臧。”说的是十月定星正南方,冬天兴建楚邱宫,测量日影定方位,又在楚丘建住房。登上那座旧城址,远望楚邱的位置。查看楚邱与堂邑,大山高丘同屹立,下到平地看蚕察,占个卦儿很吉祥,这儿是个好地方。商代开始正位定向并非正南正北,如湖北盘龙城遗址的宫殿和墓葬均取北偏东20°左右。《中华文明史》第二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303页。到了商末才渐超正南正北,及至周代才形成以南北向为主的风俗。
据考周代就有了占卜的罗盘,俗称“拭”或“式”。《周礼·春官·大史》云:“大师抱合同天时。”郑玄注:“大出师则大史主抱式以知天时,处吉凶。”孔颖达疏:“云抱式者,据当时占文谓之式,以见其时候有法式,故谓载天文者为式。”这种“揆之以日”的土圭相宅正位之法,正是后来风水术的滥觞。
凡此等等,不一而足。
3.重礼
先秦风俗,尤其是周代汉族先民的风俗,在宗法制度的影响下,形成了重礼的特点,以“民以食为天”的“食”为例,就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饮食礼仪制度,在正式宴待宾客时尤其讲究饮食的礼貌规范的程序。对此,《礼记》中的《曲礼》、《少仪》、《内则》,《仪礼》中的《乡射》。《乡饮酒礼》,《大射》、《燕礼》、《公食大夫礼》、《聘礼》、《觐礼》,以及《左传》和《诗经》中的《小雅》、《大雅》、《周颂》等古籍文献中均有具体的记载。周代饮食礼制在礼貌方面包括服装、容貌、姿态、风度、举止、言行等内容。如言谈举止中的礼仪,周俗规定:“帷薄之外不趋,堂上不趋,执玉不趋,堂上接武,堂下布武,堂中不翔。”《礼记·曲礼上》。就是说在持有帷幔和帘子的外面不快步行走,在堂上不快步行走,端着玉器时不快步行走,在堂上小步慢走,在堂下可以正步快走,在室内不要舒展双臂行走。周俗价值的基本姿势是两膝着地,脚背朝下,臀部落在脚踵上。如果将臀部抬起,上身挺直,俗称“长跪”。《释名·释姿容》云:“跪,危也。两膝隐(依)地,体危g6(抬高)也。“此俗表示对别的尊敬。而“箕踞”之坐法,将两脚平直,上身与腿形成直角,形似簸箕,则是对人不尊重的表现。总之饮食时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以表现出漫文尔雅、礼貌有节的“君子”《尚书·无逸》,《国语·鲁语上》。风度。
在饮食程序方面包括排场、座次、敬酒、答酒、奏乐、唱歌等也有极规范的礼节安排。如举行一次乡饮酒礼,须经过:(1)谋宾戒宾;(2)陈设;(3)速宾、迎宾,拜至;(4)主人献宾;(5)宾酢主人,(6)主人酬宾;(7)主人献介;(8)介酢主人;(9)主人献众宾,(10)一人举觯;(11)升歌,献工;(12)笙奏、献笙;(13)间歌;(14)合乐;(15)司正安宾;(16)表位;(17)宾酬主人;(18)主人酬介;(19)介酬众宾、旅酬;(20)二人举觯;(21)彻俎;(22)坐燕;(23)宾出,(24)拜赐、拜辱、息司正等24节程序,至少须进行大半日。《礼记·曲礼上》。
即使平常饮食款待宾客也讲究礼仪。周俗平常奉陪尊长者赴宴会时,就得先吃,但要在尊长后面吃完。不要搞得满桌子是饭,不要搞得满桌子是汤。吃饭时要小口快咽,咀嚼要快,不要两腮鼓胀着咀嚼。进献连汗带汤的鱼时,鱼尾要向着宾客。冬天要将鱼肚向着宾客的右方,夏天要将鱼脊向着宾客右方。若长者递过酒来就要站起来,并走到放酒尊的地方先拜后受;长者说不必客气,年轻的再返回席位饮酒。长者举杯没有喝干,年轻的就不可以先喝 《札记·少仪》。进餐时,若主人亲自取菜肴给自己时,就要拜谢后再吃;主人不亲自取送的,就不必拜谢后再吃。大家一起饮食,不要只顾自己吃饱;大家一起吃饭,不要手上生汗不干净。
更严格的是,礼俗规定,进餐时不要搓饭团,不要把手中的剩饭放回饭器里,不要喝得满嘴流淌,不要喷喷作声地吃,不要啃骨头,不要把吃过的鱼肉再放回盘器里,不要把骨头扔给狗,不要专门挑一种食物吃,不要簸扬热饭,吃黍米饭不要用筷子而要用手,不要大口喝羹汤,不要调和羹汤,不要剔牙,不要喝醋一类的调料。如果宾客调和羹汤,主人要道歉,说没能烹调好。宾客若喝醋酱,主人也要道歉,说食物没有准备充足。湿软的肉就用牙齿咬断,干肉用手撕开来吃,不要吞咽烤肉。进餐完毕后宾客要起身前跑,收拾饭食、腌菜等,并交给在一六侍候的人。主人要起身请宾客不必动手。然后宾客再坐下《礼记·曲礼上》。一举一动都有具体的礼仪规定,正如孔子所说:“非礼勿动,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
4.神秘
先秦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有限,故对自然界的一些反常、怪异现象难以理解,于是就将其归之于超自然的神。这种观念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就使得作为约定俗成的社会风俗也带有相当的神秘色彩。如当时人们对人类自身的死亡现象无法理解,就产生了鬼魂崇拜。如当时人们对人类自身的死亡现象无法理解,就产生了鬼魂崇拜,认为“人死曰鬼”《札记·祭法》,甲骨文的“鬼”字其象形是脸上盖一个东西的死人。《说文解字》云:“人所归为鬼。”认为人死而灵魂不死。而且人为人的疾病都是因鬼魂作用而起。故夏代“事鬼敬神”,商代“殷人尊神,率民从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代虽“尊礼尚施”,但仍“事鬼敬神”《札记·丧记》。而为了消病除疫,人们或用祭祀讨好鬼魂,以消除鬼魂怨气和冤气,或用敌对的办法驱赶、镇压鬼魂。这一切迷信活动都需要能沟通人与鬼之间关系的媒介来完成,这个媒介就是神秘的巫。先秦巫师治病时常用祝禁术。祝禁术亦称。祝由”,是用祝祷、符咒治病的巫术。《黄帝内经·素问·移精变气论》云:“古之治病,惟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唐王冰注:“祝说病由,不劳针石。”祝由时巫医一般要用“刍狗”仪式。所谓“刍狗”就是“结刍为狗,巫祝用之”陆德明释文引李颐所云。转引自《汉语大扁》第2卷,第189页。据说有个名叫苗父(一作“茅父”)的巫医,“以营为席,以刍为席,以刍为狗,北面而祝,发十盲耳。诸扶而来者,皆平复如故”《韩诗外传》。以祝禁术治病,显然富于浓厚的神秘色彩。
先秦风俗的神秘还表现在占梦风俗的盛行上。据胡厚宣先生研究,甲骨卜辞中有关商王占梦的记载很多。商王在卜辞中所占问的梦景或梦象,有人物、有龟怪、有天象、有走兽,还有田猎、祭祀等等。在人物当中,既有殷王身旁的妻、妾、史官,又有死去的先祖、先进。在天象当中,既占问过下雨,又占部过天睛。在走兽当中提到过牛和死虎。而且商王总是问,其梦有祸没有祸、其梦有灾没有灾。边不仅说明商王对其梦的吉凶非常关心,也说明占梦在商王的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胡厚宜:《殷人占梦考》,见《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下,可见占梦风俗之盛。占梦的神秘凸现在商人俗信鬼魂能通梦,甲骨卜辞记载商王的鬼梦特别多,故《礼记·表记》云:“殷人尚鬼”。并认为商王之所以做鬼梦,主要是商人先公先王或先妣作崇。因此,每当商王夜有异梦,总是占问是不是来自某一位先祖。如“贞王梦,佳晕摞”、“贞王梦、佳窜”、“贞王梦,不佳大甲”、“贞王梦,不佳祖乙”等。经过占问,如果认定是某一先祖作崇,必定要举行隆重的祭祀。
周代中梦之俗继续流行。史载周人灭商之前,梦的传说和占梦活动极为频繁,《帝王世记》云:“文王曾梦“日月着其身”。 《梦占逸旨·宗空篇》。转引自刘文英:《梦的迷信与梦的探索》,中国社科出版社1989年9月版,第19页。《逸周书·程寤解》则云:“太姆(武王的母亲)梦商之庭产棘,太子发(武王)取周庭之梓,村之于阙间,梓化为松、柏、槿、柞。寐觉以告文王,皇天上帝把“商之大命”交给了周王。所以,周代更加笃信占梦之俗,上至周王,下至民众,几乎无不迷信占梦。凡国家大事都须占龟、占易、占梦三者相参卜吉凶。《小雅·斯干净亦云:“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大人”是对占梦官的尊称,这是睦梦官为天子占梦。意思说,王妃梦见罴是生男的预兆,梦见虺蛇是生女的预兆。《小雅·无羊》又云:“牧人乃梦……大人占之:众维鱼矣,实维丰年;旐维旟矣,室家蓁蓁。”这是牧人请 占梦官为他们占梦。说的是梦见水中鱼多,乃是丰收有余的象征; 梦见画有龟蛇和鸟类的旗子,又是人丁兴旺的先兆,充满了神秘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