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是由风俗史研究概括的历史经验的借鉴作用所决定以英国思想家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中国历来有“鉴往知来”的传统。这就是说历史科学为人们提供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使人们不仅能够避免重走前人已走过的弯路,重犯前人已犯的错误,而且能够从现在看到未来,使人们在创造历史的活动中更加主动、更加自由。
我们在研究汉族风俗中发现,大凡昌盛之世都会出现生活风俗奢侈的风气。如“汉世富人,率多瑜侈。田纷治宅甲诸第,田园极膏腴。市买郡县器物,相属于道。前堂罗钟鼓,立曲旃。后房妇女以万数。诸侯奉金玉、狗马、玩好,不可胜数。史丹僮奴以百数。后房妻妾数十人。内奢淫,好饮酒,极滋味声色之乐。张禹内奢淫,身居大第,后堂理丝竹管弦。马融居宇器服,多存侈饰。堂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此权威之所为也。……后汉马氏称最贤,而马防兄弟犹以腧侈就国,他可知矣。”《秦汉史》下册,第527页,台湾开明书店,1977年5月。董仲舒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汉代官僚地主“身宠而载位高,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以与民争利于天下,……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蓄其积委,务此而已。”《汉书·董仲舒传》。
隋唐之时,侈靡之风不仅在宫廷和大臣第宅里鼓荡,还通过地主阶级扩散到其他阶级和阶层中去,甚至连那些为政清廉、崇尚名节的官僚土大夫也不免受其染习,如杜佑、白居易、李德裕等人,亦竞相以“广陈妓乐”,购置“竹木池馆”,追求“树石幽奇”为乐。《真日唐书·杜佑传》,《白居易传》:《李德裕传》。其余”贵官清品,溺其赏宴而游,不惮清议”《旧唐书·王锷传附王稷传》。者,更是不乏其人。在上层集团这种生活风气的诱导之下,豪饮、嗜赌、雕饰、厚葬等奢华之习尚极盛一时。如“长安坊中,有夜栏街铺设祠乐者,迟明未已”,《唐语林》卷二《政事下》。游乐活动通宵达旦地进行。各地夜市中,酒肆娼楼是生意最兴隆的行业之一。长安“两坊市间行不事家业,黥刺身上、屠宰猪狗、酗酒斗打,及僦枸关节、下脱钱物、樗蒲赌钱等”,张邻:《唐代的夜市》,《中华文史论丛》,1983年第1辑。多有所见。长安妇女侈于服饰,头梳高髻,耳坠步摇(耳环),还配以纱披(肩巾)。长庆中,京城妇人首饰,有”以金碧珠翠,笄栉步摇,无不具美,谓之‘百不矢’。”《唐语林》卷六《补遗》。“凡货贿之物,侈于用者不可胜记。丝布为衣,麻布为囊,毡帽为盖,革皮为带……天下无贵贱通用之。”《唐国史补》卷下。奢侈侈之风延及一般城市居民中,就连时人也不得不感汉“人杂五方,淫巧竟驰,侈伪成俗。”《全唐文》卷二七九,杨虚受:《请戒恶钱》。可见中唐之后的社会风俗奢靡到何等程度。
及至两宋不仅汴京“都人侈纵”,临安以“风俗轻靡”而闻名于世,而且奢靡风气像瘟疫盘传播全国。川陕四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尚奢靡”《宋史·地理志五》。;两浙路,“俗奢靡,而无积聚”《宋史·地理志四》。;吴中(今扬州),“人哆奢少俭,竟节物好游邀”。据《图书集成·职方典·风俗》和《湖北通志·舆地志·风俗》记载,湖南的华容,江西的彭泽,湖北的汉阳、蕲州、松滋、蒲圻、黄安、安陆、襄阳、竹山、竹溪、江陵等地都出现了其俗“渐习奢华”的情况。
到了明代,奢侈之风更甚,以食风为例,奢侈之风几乎刮遍了大江南北,如江苏兴化,“近乘侈靡,杯盘罗列,堆积满案”;河北正定,“奢靡渐名,富家善宴会,贫者亦踵相效”;山东博平,“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江苏松江,“水陆奇珍百佘晶,而细果如松、杏、莲子、瓜仁之属,装缀若鱼鳞,高一尺有奇,……动费百金”;江苏苏州,士夫请客,“肴晶计百余样,鸽子。斑鸠之类皆有”;山东郓城,“饮食器用及婚丧游宴,尽改旧意。贫者也槌牛鲜,合飨群祀,与富者斗豪华,至倒囊不计焉”。
从汉族历史上奢侈之风形成、发展和变迁的历史过程中难道我们从中不能得到警示和借鉴吗?所以,在今天人们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时候,前车之鉴,我们必须防止和反对奢侈之风的滋长,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
其三,是由风俗史研究的陶冶作用所决定的。俗话说:“历史是生活的教科书”。一个民族的风俗史在广阔的范围里,即从生产,生活、礼仪、岁时、信仰和社会风俗的方方面面;在不同的层面上,即从宫廷到民间;从衣、食、住、行到婚、丧、生、诞,从农业、畜牧业到手工业、商业;从岁时到节日;从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到佛、道及基督教、天主教的信仰;从家庭到宗族,一言以蔽之,从物质风俗到精神风俗和制度风俗的层层面上展示了一个民族有血有肉的形象。
从风俗史的这部生活教科书中人们除了可以从中得到警示以外(如上所言),还可以从中学到许多良风美俗。如先秦之时,汉族先民养林护林已成风气,当时养林护林的俗规主要有:(1)禁滥伐。《孟子·梁惠王上》云:“斧斤以时人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强调不得随意砍伐林木。《礼记·月令》中所记载的俗规是;盂春之月“禁止代木”;仲春之月“毋焚山林”;季春之月“无伐又桑拓”;盂夏之月“无伐大树”;季夏之月“树木方盛,乃命虞人人山行木,毋有斩伐”;季秋之月“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仲冬之月“日短至,则伐木取竹箭”;季冬之月“乃命四监,收秩薪柴,以共郊庙及百祀之薪燎”。为了执行禁山俗规,周代设“山虞”、“林衡”两官职专管。据《周礼·地官·山虞》云:“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后,而为之守禁。仲冬斩阳木,促夏斩阴木。凡服耜,斩季村,以时人之。会万民斩材有期日,凡邦工人山林而抡材不禁,春秋之斩木不入禁。”据《周礼·地官·林衡》云:“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计林麓而赏罚之。”为了执行这些禁滥伐的欲规还规定了“以时计林麓而赏罚之”的办法。(2)禁窃木。《周礼·地官·山虞》云:“凡窃木者有刑罚。”(3)禁烧山。为了防林火,《荀子·王制》云:“修火宪,养山林”,可见先秦曾制定过防火规定。
又如秦汉居处重绿化已成风俗,《汉书·朱博传》载:“御史府史舍百余区”内,“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官舍区内,“植列槐树数百行”《太平御览》,卷九五四,引《三铺黄图》。;城市中,“松柏茂盛”,城门之下,“周以林木”《三辅黄图》卷一。;王莽时甚至规定:“城郭中宅不树贡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布”《汉书·食货志》。要求城内民宅旁必须植树,否则将受到惩罚。道旁路侧,多栽植行道树。例如《汉书·贾山传》说,秦代“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汉代亦有’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后汉书·百官志》。的记载。田间地头亦多植树。贵州省曾出土一件汉代陶水塘稻田模型,周壁刻划有大致等距的树木九株见《贵州兴义、兴仁汉墓》,载《文物b1979年第5期,此即反映出当时农田四周植树的情形。根据其他文献中的零星记载,秦汉时期的陵墓旁也有林木栽道。例如陵园墓地内,“积土成山,列树成林”,《盐铁论·散不足篇》。“造起大冢,广种松柏”《潜夫论·浮侈篇》,等等。
然而看到我们今天的家园许多地方严重的沙化,森林履盖面积在世界上居下游的情景,我们从先秦的养林护林之风和秦汉居处重绿化的美德中不是可以得到教育吗?
汉族古代尊老爱幼,理让敬贤的风俗更是我们今天要继承发扬的良风美俗。如古代汉族子女一般每天都要向父母等上辈请安问好。在会客,都是席地而坐,其中长者或尊者须另设一席单坐,若与其他人同坐一席,长者和亲者则必须坐首端,并且同席的人还要尊卑相当,不得悬殊过大。父母对子女爱护有加,先秦之时,生孩子有接子与射礼,有取名与理胎发之礼,成年时还有隆重的冠礼。
总之,正如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罗素所说:“历史学之有价值,不仅仅是对于历史学家,不仅仅是对于档案和文献的专业学者,而且是对于一场能对人生进行思考的观察的人。”罗素:《论历史》,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页。对人是这样,对一个民族也是这样,因此,我们之所以在研究汉族风俗史时要注意风俗的历史性,最重要的是通过对汉族风俗起源、形成、发展和变迁历史过程的研究,从中探索汉族风俗发展和变迁的规律,从而有利于汉族文明风俗的传播和宏扬。我们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分析概括了先秦汉族先民风俗演变的规律是由野而文、礼俗互动、宗法主导、趋向统一;秦汉汉族风俗演变的规律是多样化的统一、风俗事象超于定型,风俗与礼制逐渐合一;魏晋南北朝汉族风俗的演变的规律是汉胡交融、官方倡导、名士示范、趋向奢华、南北异趣;隋唐汉族风俗演变的规律是五代宋元汉族风俗演变的规律上,五方杂集南北融汇,阶级结构变动推动民俗变异,商业繁荣风尚剧变,上行下效,春风日盛,佛道流行,迷信色彩加浓,风俗的理学化,明代汉族风俗演变的规律是明初的“敦敦俭朴”,中叶的“趋新慕异”,晚期的“浮靡奢侈”;清代前期汉族风俗演变的规律是满汉交融,丰富多彩:在此基础上,分析概括了汉族风俗总的演变规律是由野而文,俭奢交替,汉胡相融、礼俗互动。
对汉族风俗演变规律的认识是汉族自我意识从自我认同到自我评估飞跃的一种表现,然后从中进行自我调节,宏物良风美俗,摈弃恶风劣俗,这不仅是一个民族自我意识的高层次的部分,而且也是一个民族成熟的标志。
正是基于对风俗历史性的认识、所以,我们在汉族风俗史的研究中力图把握好汉族风俗起源、形成、发展和变迁的历史感,为此,我们在《汉族风俗史》的撰写中特别注意了以下三点:
1.注意风俗事象较早出现的时间和状态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一个风俗事象的出现就是这种风俗事象发展的起点和滥觞,这是研究风俗史不可不注意的。为此,我们尽可能地凸现一种风俗事象最早出现的时代和状态,如先秦用于烹饪的调味晶夏商时最先出现的是盐、梅、酒,到周代时酸、苦、辛、咸,甘五味俱出现,我们就专写了“五味出现”一节,详细介绍了调制“五味”的调味晶。又如围棋出现于汉代,我们又专写了“围棋出现”一节,详细介绍了围棋在汉代出现的情况,著名的围棋高手,以及仓和棋盘的特点。凡此等等,均给人们以实在而生动的历史感。
2.注意风俗事象变迁的阶段和状态
在风俗史的研究中风俗事象的变迁是一个重要的内容,我们在汉族风俗史的研究中也十分注意。如先秦汉族先民的饮食方式就发生了非常重要的变异,即从抓食到用箸,我们就专写了“从抓食到用箸”一节,详细记述了先秦之初汉族先民“饭不用箸,但用手”《礼记·曲礼上》云:“共饭不泽手”郑玄注。的风俗,及其从夏商开时在用手抓的同时,渐而采用匕、捆、勺、叉等餐具进食,一直到用箸,即筷子进食的大致过程。又如汉族的服饰,在魏晋南北朝时发生了重大的变迁,即从上衣下裳到上衣下裤,我们就专写了“从上衣下裳到上衣下裤”一节,详细记述了汉族服饰从传统的上衣下裳没有裤子发展到上衣下裤的过程。凡此等等,均给人们以实在而生动的历史感。
3.注意风俗事象兴盛而流行的时代和状态
在风俗史的研究中注意把握时尚的流行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如先秦之时尚酒成风,我们就专写了“尚酒成风”一节,详细记述了夏代好酒,夏桀嗜酒而亡国:商代“庶群白酒”《尚书·酒诰》,纣王也嗜酒而亡国;周代尚酒之风已广传民间的过程。又如隋唐之时百戏极盛,我们就专写了“百戏极盛”一节,详细记述了这时不仅宫廷盛陈百戏,而且百戏中的“参军戏”、“魁儡子”(即木偶戏)、走索等在民间盛行的情况。凡此等等,均给人以实在而生动的历史感。
在汉族风俗史的研究中把握风俗的民族性和历史性,这就是我们的学术追求。
最后我们要介绍一下本书的结构。五卷本的《汉族风俗史》根据汉族风俗起源、形成、发展和变迁的特点,将汉族风俗的历史分为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代前期、清代后期和民国等9个时期,各卷内容及作者如下:
(第一卷) 绪论(徐杰舜)
先秦风俗(徐杰舜)
(第二卷)秦汉汉族风俗(万建中、周耀明)
魏晋南北朝汉族风俗(陈华文、周耀明)
(第三卷)隋唐汉族风俗(万建中、周耀明)
五代宋元汉族风俗(陈顺宣、周耀明)
(第四卷)明代汉族风俗(周耀明)
清代前期汉族风俗(周耀明)
(第五卷)清代后期汉族风俗(周耀明)
民国汉族风俗(万建中、周耀明)
汉族风俗研究报刊资料索引(徐桂兰、唐怀宣、陈礼贤、侯井榕、何伟华、黄咏梅)
《汉族风俗史》各卷都根据汉民族起源、形成和发展的线索,在首先介绍各个历史时期的历史背景、风俗的演变、风俗的主要特点、风俗学史概况的基础上,以历史变迁为经,以生产风俗、生活风俗、礼仪风俗、岁时风俗、信仰风俗和社会风俗六大风俗事象为纬,重构和再现汉族各个历史时期的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