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菲被她妈妈一个电话叫走了,本来我担心她在家里说漏嘴,想叮嘱她几句话,不过当我看到她接电话时那目光躲闪,回答问题也含糊其词,我便放下了心中的担扰,很明显她也不希望家里知道她在我房子里干的事情。
午后的阳光如温暖的丝带缠绕在我身上,它带着我的思绪随微风往遥远处飘散,眼前如同电影快进般光速闪现,那一段段记忆如同情人手中的玫瑰,既美丽又剌人。林菲的吻激起了我心底尘封已久的记忆,那些欢乐中夹杂着剌痛的往事如同汹涌的江河水,一往无前地冲进心中的大海。
记得那个时候,我爱玩爱闹,蓝球场上喜欢争锋,KTV里擅长抢麦,校园晚会里装朋克摔吉他,带着武术社的哥们挑翻跆拳道,在校外的出租屋里抱着女友爱得死去活来……无忧无虑。
人生中有各种狗血。就像,快乐的人有不一样的理由去欢乐,痛哭的人有雷同的感伤情怀。校门外的豪车抢走的不只是小说里面主角的女友,还他闺女的把我的初恋也抢走了。大学城的综合娱乐街上时常可以看到痛哭流涕的男子汉,他们另一半被抢走的批次可能和我差不多时间段,因为我也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泪腺。
那时候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初恋向我解释:“他爸爸是教育厅的领导,妈妈是省人行的副行长……”,就这么个家世耀眼,开得起豪车的帅同学当着我的面将他肮脏的唾液排泄进了初恋的喉咙,如果不是初恋心甘情愿跟着他,我一拳就可以将他震死。
初恋变心让我无处发泄愤怒,愤怒让我失去理智,理智让我明白这不是武力能解决的问题,于是我在即将毕业的那几个月里,把满腔仇恨报复在另一个很美很美、来自农村的女同学身上,我知道她暗恋我很久了,经常故意在我回宿舍的路上装偶遇,图书馆里只要我不走她就不走,班上组织活动,我不参加她就不参加,我如果参加就会悄悄的把活动费用塞到她包里面,她很有骨气,却不敢拒绝我的好意。
我觉得她迟早也会像初恋一样对我,区别只是时间的早晚而已。我决定毁灭她的童真,大白天叫她去我租的房子,连醉酒的样子都懒得装,强行将她按在墙上,让她以最屈辱的方式完成女孩到女人的蜕变。再后来,我经常让她在各种不方便的场合离场前来满足我的兽行。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怒火也有消失的一天。我才发觉自己是多么的罪不可恕,她一直在默默为我付出,省吃俭用只是为了能追得上我的脚步,以便在我伤心时能第一时间出现在我需要的地方。日复一日地帮洗我的内裤臭袜子,我却当成理所当然。帮忙占坐位,我看都不会多看她一眼,那时我的眼里只有初恋。有时天太冷想睡懒觉,就发信息给她让送早餐到男生宿舍……为我做翘课的笔记,发幽默段子……她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我的身上,到最后连仅有的身体也交给我糟蹋了。
我悔恨。抱着她百感交集,想把她曾为我做的都逆转过来,只为她能笑得开心一点。她一点都没有怪我,什么都不许我做,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是她的方式来爱我。那样的温柔,治愈了我的创伤,给了我一个幸福的家,直到那天,她说她怀了孩子,可是我毕业后却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我父母比她父母还要穷,我连自己都养不活又怎么养得活孩子?
她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却连一丝责备的眼神都没有,只是暧暧地笑着对我说:“胡彦,你放心的出去闯吧,我会给你生个胖娃娃,等你哪天累了想回家了,我们娘俩养你!”
我当她开玩笑,她和我玩真的。自那天起再没有见到过她,这些年能找的地方都找过了,找得快要忘记她的模样了,可她却还是不肯见我。
我不敢提她的名字,怕自己会羞愧得从楼顶上跳下去,可是我又怕要是不在了,万一以后别人欺负她怎么办?谁来保护她?我重复着一句已经重复了千万遍的诺言,对她,此生必不相负。
正是因为清楚心为谁动。对林菲是发乎身体的吸引,我喜欢她活泼可爱,她笑起来与她有七分神似,这是让我很想不通的一点,成长环境上天差地别,却可以养出相似的气质,难道还不算怪吗?
我决定还是不告而别,只是亲了她几下,在我这还真是算不上什么大事,绝对不会让我产生多余的愧疚。就当占了林菲点便宜吧,小女孩吃点小亏不算什么,就当给我交保护费了,少了我这头大灰狼,她的人生应该会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