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由藩国起,以师胁僭大位,内不能毋自疑人人异心,有所寄耳目”。朱棣是从一藩之王起家,靠兵权夺得天下的,所以总是时时怀疑他人有不臣之心。为了防止自己的担心变为现实,朱棣制定了一系列的监察制度,以防止有人图谋不轨。 朱棣登基后,为了防止有心之人觊觎皇位,所以,恢复了监察机构都察院,并命陈瑛为左都御史,主管监察事宜。陈瑛本是建文帝的旧臣,但是因曾经收过朱棣的贿赂而名声不佳,朱棣之所以任用陈瑛,也许主要是看陈瑛对自己忠心耿耿,值得信赖。 永乐元年二月乙卯,“遣御史分巡天下,为定制”。朱棣一上台便十分的重视对官员的监察,这既是处于巩固自己皇位的需要,也是出于强化中央集权、惩治贪官污吏的需要。所以他下令,凡是地方府、州、县官到人半年以后,按察司、巡按监察御史就必须前去考察。朱棣实际上是把御史当做了自己的耳目。 他令御史到各个地区去巡查,无非有两个目的:其一,查看各地的官员是否能够胜任其本职工作;其二,考察官员在执行政令的过程中是否清廉,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或者横行乡里等不法行为。这两个目的当然都是冠冕堂皇的,还有一个目的,朱棣是不愿意公开出来的,那就是探查各地官员是否有不臣之心,是否对于皇位很强烈的企图之心。 在这一点上,陈瑛可谓是看到了朱棣多疑的心思,所以,他极力迎合朱棣的这种心理,借助朱棣赐予他的监察大权,开启了监察弹劾之风。 陈瑛绝对算不上一个正人君子,在朱棣的授权之下,他不仅把追治的范围尽量的扩大,而且还十分的热衷于告讦。 明史中曾有记载:都御史陈瑛灭建文朝忠臣数十族,亲属被戮者数万人。陈瑛之所以如此的胆大妄为,是因为有朱棣在背后的强有力的支持。 朱棣上台后,为了加强监察制度,还专门下达了命令:吾为天下君,则天下之民皆吾赤子,岂有害之之心?且帝王刑法岂当滥及无罪?尔兵部亟出榜晓谕,令各安心乐业、勿怀疑惧,敢复有妄言惑众,许诸人首告,犯人处死,家产给赏告人。知而不告,与犯人同罪。 从朱棣下达的命令中,我们不难看出当时的监察制度是很严格的,只要对于朱棣有所非议,就要被处死。而且还鼓励大家相互揭发,只要是揭发有功,就能够获得犯人所有的家产,但是如果明明知晓却不告发,就要和犯人一样要被处死。
在这种告讦的鼓励下,陈瑛可谓是如鱼得水。朱棣的经历和赵匡胤有几分相似,通过历史,我们很容易发现,凡是那些通过自己努力而登上皇位的人,或多
或少的都会有疑虑之心。朱棣就是一个疑虑心颇重的人,他不相信任何人,在他看来人人都有异心,人人都在背地里诽谤他篡权夺位。 而这些是他所不愿意听到的,因为这会动摇他的皇帝威严,所以他要堵住天下人的嘴,更要阻止天下人谋反。陈瑛作为朱棣重视的奴才,很清楚的意识到了朱棣的想法,所以也深得朱棣的信任和重用。 身负监察大任的陈瑛把自己的第一把矛头对准了历城侯盛庸。在朱棣南下的过程中,盛庸和铁铉让朱棣在山东可谓吃紧了苦头,后来朱棣称皇帝后,盛庸很识时务,归降了朱棣,为了表示自己的宽宏大量和爱才之心,朱棣并没有处决盛庸而是委以重任。在陈瑛的控告下,盛庸胆战心惊,他知道一朝天子一朝臣,虽然当初朱棣并没降罪,但是他还是时时小心谨慎,以防杀身之祸,谁料终究躲不过,于是盛庸很知趣的自杀而亡。 这仅仅是陈瑛检举告发官员的一个开始。盛庸死后,紧接着他开始弹劾曹国公李景隆、指责胡观,后胡观入狱后自杀。面对着一个个自杀的高官,陈瑛似乎有了一种小人得志式的猖狂,所以很快又把目标锁定在了长兴侯耿炳文身上,耿炳文自杀后,他又开始弹劾驸马都督梅殷,梅殷后来遭到暗杀身亡。 实际上,陈瑛的告发并不都是属实无误的,其中很多人都属于诬告。但是,他所诬告的这些人有很多是当初靖难之役与朱棣做过对的人,所以,朱棣也并没有横加干涉,他认为这样有利于巩固自己的统治,能够有效的消除那些风言风语的不利影响。 除了以陈瑛为首的严格的监察制度以外,朱棣还鼓励官吏家庭内部的的相互诘发。 王友作为永乐年间的清远侯,有个小妾并不是什么值得希奇的事。但是稀奇的是,他的妾室徐氏竟然向朝廷告密说:王友和妻子诽谤中伤朱棣。向这样违背传统道德的情况,其实很容易成为诬告。这件事情,最终以王友伏法认罪、被削爵位而告终。 在永乐年间,告讦、弹劾在政治生活中可谓是风行一时。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朱棣不断的向地方派遣监察官员,了解民生状况,考察各地官员的政绩。朱棣的本意并不坏,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却出现了重大问题。 一些监察官员,为了显示自己监察的成果,往往不分青红皂白的随意检举揭发地方官员,甚至故意引诱其触犯国家的相关律法,从而形成了大规模的诬告,一时间大明朝竟然不分百姓官员,人人陷入自危的泥潭。从本质上来讲,人还是恨怕死的,很多被监察官员诬告的人,从百姓到官员再到朝廷重臣,很少有人能够幸免于难,“一月之间,瘐死九百三十余人”,由此也能看出执法的严酷。 在这种重压的政治大环境下,上到官员,下到百姓,做事无不小心翼翼,唯恐被监察官员诬告而获罪入狱。 由于朱棣鼓励大家相互揭发,凡告密有功者还可以获得犯人的所有财产作为奖励,在这种政策的推动下,告密者越来越多,朝廷内外为报私仇诬告的人也越来越多,到后来朱棣自己也觉着诬告之风太盛,有违法律的严肃精神,所以,便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张贴告示,严格禁止挟私诬告。 朱棣严禁诬告的决心还是很强的,为了坚决的杀住诬告之风,朱棣专门制定了用于惩处诬告者的法令:“凡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五六人者,杖一百,流乡里;所诬重者,从重论,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枭首其乡,家属迁化外。”
有了法律条文的规定,那些热衷于诬告的人总算是收敛了些,诬告之风也渐
渐的衰弱了。朱棣并不是一个糊涂的君主,他宠信陈瑛等好告讦的酷吏,但是并没有放任他们胡作非为,为了防止这些监察人员以权谋私或者恣意妄为,朱棣一直很警醒的注意监察队伍的净化和管理。 后来陈瑛仗着朱棣的宠信,渐渐的胆子越来越大,到最后竟连太子朱高炽也不看在眼里了。永乐七年,朱棣北巡,朱高炽奉旨在南京监国。陈瑛便趁此机会,诬告太子旧臣,并使其蒙冤而死。朱高炽对此很不满,但是陈瑛却并无收敛之势,于是朱高炽如实禀告朱棣。 朱棣经查实后,最终将陈瑛论罪入狱处死。陈瑛的死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大臣们的不安情绪,刹住了诬告的不正之风,对于皇帝的集权统治是十分有利的。陈瑛死后,朱棣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监察制度,而是把监察制度推向了一个更合理、更公正的新高度。
““谋治”术”不正之风不可长 朱棣实行监察制度的初衷在于,加强中央对地方官员和百姓的控制,从而加强中央集权,利用监察体系监督官员行政是否清廉,以此来保证吏治的清明。朱棣的初衷本不坏,但是那些受命的前去监察的官员却为了显示自己的政绩而诬告他人,甚至诱民犯罪。面对此等不正之风,朱棣立即下令严惩诬告之人,从而刹住了不正之风,此举推动着朱棣的监察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高度。 职场也是一个小集体,不同的集体便会不同的风气,无论是普通的职工还是集体的领导者都要明白,不正之风不可长,否则就会南辕北辙,离自己的初衷越来越远。因此,凡事凭一人之力去改变一种风气很难,只要自己坚守底线,就容易带来团队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