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离歌面色一红,看着孙思邈,他发现这家伙还真有点特别,喜怒都表现在脸上了。
“你想得开就好。”梵离歌只能如此安慰,其实他的心情也纠结得很,又不知道怎么去化解他的。
“算了,不想那么多了,也许现在喜欢她,过几天就不喜欢了。”孙思邈俊杰自己笑起来,“对了,带我回蝴蝶谷一趟吧?我有点事办。”孙思邈恳求地看向梵离歌。
梵离歌点点头,他一直都把孙思邈当自己的亲人,这个世界上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个神族人存在,所以他对他有着特殊的感情。
日子似乎平静下来了,宫墨寒更加俊美了,冰冻的脸上时而会露出些傻笑,惹来梅儿的取笑,不过他不在乎,因为晚晚她都会叫他陪着她,虽然这几天感觉有点劳累,但累的无比幸福,真希望日子永远这样下去。
而孙思邈这几天很少看到,连梵离歌也常不见人影,但晚上他们都会回来,这是苏梦依关照的,以防万一。
苏梦依这几天可就是真正享受的日子,长生墓那边没什么动静,让她放心,这边偶尔去听听老摄政王发发牢骚也不生气,想到晚晚春宵,更是让她从心底笑出来,也发现对宫墨寒越来越喜欢,直到脑海中那个不平的声音出现,警告她再如此和宫墨寒缠绵下去,那么她一定会爱上他,她们两人就会消失,这让苏梦依有点惶恐,第五晚的时候不敢叫宫墨寒来陪睡了,宫墨寒到没想那么多,他正好能休息休息,因为他发现ta的欲望无比强盛。
第六天傍晚,夕阳染红整个朱雀皇宫,女皇宫宫内更是烟霞一片,风景美不胜收,苏梦依本想叫宫墨寒过来的,还特意换上一套月牙色宫装,不露腿也不露胸,本来她喜欢穿得性感点,可惜宫墨寒说他比较喜欢她穿保守点,这不,梅儿叫人做个一大堆保守的宫裙回来,害她为了看宫墨寒那冰山脸上的微笑,今晚又装得像个淑女。谁知道脑海中的女人一直叫她把对宫墨寒的注意力分散开去,所以她只能不爽地来到孙思邈俊杰和梵离歌的偏殿,看看他们最近在做什么。
刚走到门口,梵离歌忽然从里面毫无预警地冲出来,两人直接撞在一起,苏梦依被撞到鼻子,疼得鼻血都出来了,而梵离歌捂着下巴,痛得俊脸全皱一起。
“梵离歌,你,你干什么!”苏梦依仰着头气恼道.
“女皇陛下,对不起,我正要去找你!”梵离歌跳下脚,下巴都快掉了,疼得他脸都白了,不过还是快速拿出丝帕,给苏梦依擦鼻血,扶着她来到白玉亭里躺下。
“出什么事了?”苏梦依询问道。
“孙思邈,孙思邈被人抓走了!”梵离歌立刻道。
“什么!”苏梦依顾不得鼻子疼,弹了起来,“这到底怎么回事?你们这几天干什么去了?”
梵离歌低下脑袋,一手摸着疼痛的下巴道:“孙思邈兄说不想看女皇陛下和墨寒兄一起,所以叫我带着他四处走走,看看南召国,结果刚才在街上用完膳,不知道哪里冲出来一帮人,把我们两人冲散了,等我回过头找他时,看到他被人扛进了马车里,我又被人拦住!所以只能马上回来找你。”
“那还不带我去!”苏梦依急道。
“哦!”梵离歌连忙拉住她的手,两人很快就到了个小巷子里,梵离歌跑出巷子急切道,“就在这条街上被抓走的.。”
苏梦依来回一看,人来人往,店铺很多,喧闹声不断,这马车也早走了,去哪找啊?
“问人!”苏梦依只能这么做,她拉着梵离歌跑出去,就问那些商铺的人,结果很多人不知道,让她急得额头冒汗,而且有人好像认出她来,都惊慌地躲开了。
苏梦依心思电转,这孙思邈俊杰是有武功的,怎么就会这么不小心,而且他在南召有敌人吗?难道是针对她而来?
心思刚定,只见眼光一道亮光闪过,她抬头一看,二喽窗户里居然射出一把银色的暗器,直打向她的门面。
苏梦依冷笑一声,一把拉过梵离歌道:“别离开我!”说完袖子一舞,劲风飞起,只听到‘叮叮咚咚’的金属相撞声,夹杂着不幸被打中的老百姓的惨叫声交织在一起。
“想要刺杀本宫,就先让本宫看看你是谁?”苏梦依一手搂住梵离歌,提气而上,一眨眼就站在二韩的栏杆处,梵离歌吓得俊脸苍白,他想走的,可这么多人看着,他不想变妖怪。
“赫连哲兄?”梵离歌惊讶地叫出那名白衣男子的名字。
那名白衣男子这才抬起头来,看到梵离歌,露出惊讶之色道:“梵兄,你怎么在这里?”
苏梦依凤眸紧缩,一般看到美男,她都会有这种被惊艳的感觉。
只见此男二十左右,一张俊脸面如冠玉,五官清晰明朗,五分刚五分柔,配合的恰到好处,肌肤白皙莹润,眉如远山,星眸如黑夜星辰,流光四溢,璨如明月,鼻子高挺优美,薄唇微微勾起,给人于亲切之感,最让苏梦依惊讶的是,他的左耳上打着一颗如钻石一般光华闪烁的圆形耳钉,又让他整个人有种不同常人的存在感。
在苏梦依印象中,此男虽看上去亲切优雅,但必定是个闷骚男!
“女皇陛下,他就是名满三国的玉面公子赫连哲。”梵离歌为两人介绍,“赫连哲兄,这位你想必能猜到了吧。”
“赫连哲参见女皇陛下女皇陛下。”赫连哲放下手中的东西,站起来抱拳行礼,一双星眸望着苏梦依的绝色容颜闪过一道玩味的光芒,嘴角勾起漂亮的弧度。
在这一瞬间,苏梦依脑海里出现一个词‘妖孽’,这个男人给她的感觉就像一只‘妖孽’。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赫连哲公子,真是失敬!要见你可真是很难哪!”苏梦依讽刺道,她不喜欢他那双似乎想看透她的精明眼睛,早忘了自己原来是很佩服他对水晶玉跟画的研究,想和他做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