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是人类知识经验与智慧的结晶,它有着多种形式的教育机能,儿童是通过玩玩具和游戏的形式来认识和探索世界的,游戏是儿童快乐的源泉。
让低龄儿童把书当“玩具”,利用图书做“游戏”,让低龄儿童从小以游戏的心态对待学习,挖掘并保护好儿童特有的好奇心与求知欲,从而引领低龄儿童走进一个自由、充满快乐、收获感十足的学习天地。
毫无疑问,儿童的天性就是玩。二、三个月的幼儿就会在床上不停地伸手踢脚,独自玩耍。到了五、六个月的时候,幼儿看见东西就会伸手去抓,抓着了就往嘴里塞。再大一点,幼儿就会在这里推推,在那里拉拉,不停地运动了。只见他一会儿爬到这里,一会儿爬到那里,各种动作更加复杂了。幼儿一会儿站,一会儿坐,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要是成人像幼儿那样折腾两个小时,一定会疲乏不堪的,可是幼儿的精力却是那样的充沛。
到了三、四岁,儿童的游戏活动比以前更加多样化,而游戏方式也与以前不同了。三、四岁前,儿童只能把椅子推来推去,而现在他会把椅子抬来抬去,就像抬“花轿”一样。从前儿童只能敲敲棒子,让棒子发出声音取乐,现在他却把棒子当枪“放”了。到了八、九岁,儿童的身体比以前更加强健,精神也非常充足了,知识也渐渐丰富了,因此他的游戏动作也就自然与以前不同。到这个时候,儿童喜欢玩各种竞争游戏:放风筝、踢毽子、斗蟋蟀、拍皮球、打棒球、捉迷藏。
玩能满足低龄儿童社会交往的需要。儿童也是社会性的“动物”,也喜欢群居。很多资料证明,如果低龄儿童离群独居,常常会又哭又闹。一、两岁的幼儿就应该有固定的玩伴。到了五、六岁,儿童就更喜欢玩伴了。如果五、六岁的儿童没有玩伴,就一定会感到孤苦不堪的。有这样的情况报告,这种儿童还会发生想象玩伴的现象。他会和这个想象中的玩伴一同游玩,一同起居,一同饮食,以此来排除孤苦。但是,这种玩伴毕竟是想象的,是儿童觉得寂寞才发生的幻觉。
因此,父母要把低龄儿童物色玩伴作为一个重要的事情来做,不要把这个问题看得可有可无的。
玩还能满足低龄儿童喜欢模仿的心理需求。幼儿从出生开始就具备了一些能力,几个月的幼儿就能模仿简单的声音和动作了。幼儿听见鸡啼鸟鸣,就会跟着模仿。幼儿看见父母洗脸刷牙,就会跟着比划。
到了一岁多两岁的时候,幼儿就可以模仿比较复杂的动作了。看见父母扫地洗衣,他也要扫扫洗洗;看见父亲吸烟吐痰,他也要拿根筷子比个样子。三、四岁的幼儿,模仿能力已经大大地发展了。娶亲、下厨、打仗、野营等都会模仿了。低龄儿童在玩的过程能够充分地满足自己的模仿心理。
总之,儿童生来就好动,游戏就是他的生命。父母应该知道,幼儿多参加运动,体格就会更加强健,幼儿多进行游戏,性格就会比较快乐,幼儿经验多,学识就广,思想就活跃。因此,作为父母,要给低龄儿童充分的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