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创造,就是运用个人的聪明才智生产出独特而有价值的产品。这种产品,可以是方法、理论、学说,也可以是物品、作品等。所谓创造力,是人们运用已有的信息,生产出某种新颖、独特、有社会或个人价值产品的能力。创造力的核心成分是创造性思维,有时还包括创造性想象。
家长应特别鼓励低龄儿童的创造性行为,一方面要鼓励他们提一些创造性问题,另一方面利用游戏、作业或其他活动,向低龄儿童提问并鼓励其得出多种答案,以开阔思路,灵活思维。
培养低龄儿童创造力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培养独立性和主动性。大凡有创造力的人都是有主见和自信心极强的人,不轻信别人的意见,不盲目崇拜权威,总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和规律研究问题,不随波逐流。有的家长认为听话、顺从的孩子是好儿童,不放手、不鼓励儿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依赖心理,胆小怕事,经不起一点挫折和失败,意志薄弱,结果处于萌芽状态的创造力被无情地扼杀了。家长和老师应相信他们,让他们自己动手、动脑,做一些事情;当他们遇到困难时,要鼓励和启发他们自己去想办法解决。
第二,启发创造意识。儿童有旺盛的精力和强烈的好奇心与求知欲,理应大胆地去想、去做,进行创造性尝试。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儿童的智慧在他的手指尖上。”作为家长和教师,应激发和鼓励儿童进行各种创造性尝试。当创造活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更要鼓励他们想办法,要使他们经常体会到成功的欢乐,以激发更强的创造欲望。
第三,创设问题情景,大胆思索。作为家长和教师,应根据他们的实际水平,提出一些有建设性意义的问题启发他们去思考,引导他们自己寻找答案,并且答案越多越奇越好。等他们带有臆想的大胆念头出现时,及时肯定并继续引导他们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四,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国外研究指出,决定一个人创造成就的大小不全在于其智力水平的高低(当然其智商应在正常或正常水平以上),而与个人的非智力因素尤其是个性品质密切相关的。
国内外作出巨大贡献的富有创造的人都具有热爱事业,兴趣广泛,自尊自信,情绪乐观,持之以恒,不畏风险,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特点。其中坚强的性格,坚定的意志品质,是成功的根本保证和首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