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普遍认为,人的智能结构一般是由观察力、记忆力、注意力、想象力、思维能力等构成,而其中思维能力则是智能活动的核心。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概括的和间接的反映。
所谓概括的反映,就是反映一类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的规律性联系。比如,通过感觉和知觉,能够感知铅笔、钢笔、毛笔等各种各样的笔,而通过思维,则可以舍弃“笔”的外形、颜色、制作材料等非本质特征,概括出“笔”是书写的工具这一本质特征。同样,在日常生活中可反复看到:在太阳照射的地面上洒水,水一会儿就干,洗好的衣服经太阳一晒,也会变干,火炉上烧水,不仅水开冒汽,时间长了还会烧干。在这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思维就能够概括地认识到水经加热之后的变化,即水加热到一定温度就会蒸发。
所谓间接的反映,就是以其他事物为媒介,借助于已有的知识、经验来反映客观事物。比如,虽然未听到雨声,但早晨起来见房顶、地面潮湿,就能推知昨晚下过雨。
思维是人的高级认识活动。通过思维,人们可以认识感知所不能直接反映的事物,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掌握事物之间的规律性联系,并可借助于一事物了解其他事物,间接地预见和推知事物的发展。无怪乎人们称思维是智能活动的核心!
那么,低龄儿童的思维有什么特点呢?
低龄儿童的思维与成人大不相同,低龄儿童的思维活动一开始是以实物和活动为基础的,思维在具体的感知和行动中进行。儿童看见了布娃娃才会想起用布娃娃做游戏,如果妈妈拿走了布娃娃,儿童的思维也随着布娃娃一同消失了。当抱着心爱的布娃娃做游戏的时候,倘若没有看见小勺、小碗,他就绝不会想到给布娃娃“喂饭”、“喝水”。生活中还常常发生这样的现象:当你给低龄儿童一套积木,要求他先想好怎样搭以后再开始玩时,幼儿却愤愤不平地抗议:“我不要想,我要搭!”当一块一块积木累积堆高了,儿童会高兴地叫起来:“啊,房子!我在造房子!”这种现象很正常,因为低龄儿童不会先想好再行动,而只能是一边行动一边想,一旦动作停止或转移,思维活动也就停止或转移了。这种直觉行动思维的典型特征正是人类思维的初级形态,一般大约发生在2岁左右的儿童身上。
3~6岁,儿童的具体形象思维逐步发展起来。这一特点在5岁左右的儿童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这种思维主要是依靠具体形象和已有表象来进行。当儿童思考3 2=?时,其头脑中思考的必然是“3条香蕉加2个苹果”或“3颗糖加2颗糖”。
随着低龄儿童语言的发展和知识经验的增长,6~7岁的儿童开始出现抽象逻辑思维的萌芽,也就是说开始依靠概念、判断和推理进行思维了。最明显的表现是,他们对事物的了解不仅停留在现象上,而常常是“追根究底”,提出的问题涉及事物的本质或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类似“人为什么飞不起来”、“下雨前蚂蚁为什么要搬家”的问题令你难以招架。他还能结合生活中的一些具体实例,理解和掌握“勇敢”、“认真”、“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等等一些抽象概念。当幼儿不慎重重地跌了一跤,他会强忍疼痛,竭力装得若无其事的样子,嘴里自我标榜:“我很勇敢,我才不怕疼呢!”那副天真的模样令人忍俊不禁,让父母乐不可支。
抽象逻辑思维是人类思维的典型形式,也是人类思维的最高级形式。要造就一位未来的神童,就要特别注意培养低龄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