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命感应性,我想,生命感应性之内化在生命进化之精神诞生之一瞬已然必然于生命之【我!】之存在并烙印在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之记忆之中了,同时,因着生命样形性和生命营养循环链之必然性,生命感应性之基于生命之【我!】之生命感应性之相化亦完成了实现,显然,有关生命感应性之内化和相化之间之自由切换亦行使了其之权利/权力。若生命向来都是仅以某位素之独立性存在而演绎生命永恒性的话,我们就可以避免在基于生命营养循环链之问题上多生烦恼了!但是,虽然生命因着进化而体现出生命之对【我!】之拥有和肯定并摆脱了生命之固化设置之状态,但那并不意味着生命之在存在上之存活性之残酷和挣扎就因之而减少或纯然不存在,反而,相较而言,生命进化中之有关生命之在存活性之残酷和整张上较之生命固化设置状态下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那,是否意味着生命进化就因此而将生命引入了更加无法容忍之境地呢!这不可否认,但是,相较之下,我更愿意存在于生命进化之状态之下,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无论作为生命之【我!】之在存在中之生命存活性是如何的令的生命之作为存在而沉重于生存之中,其并不能证明在生命进化之状态下之生命存在就无能于沉重生存艺术之外,因为较之生命固化设置状态下之生命存在性,生命进化状态下之生命存在性具备了调谐性,也就是说,在生命进化状态下之生命存在因着生命之【我属!】之拥有而使得生命之【我!】可以以生命个体性体现为生命之为生命之应然于必然性之权利/权力,那就是我们在非进化状态下所无法享有之选择性,而且,是基于生命精神之自由性而具备之自主选择性:生命之【我!】因着生命进化之精神而在生命感应性之基础上具备了生命之情感,记住,生命情感之在生命进化中之决定性,因生命进化而基于生命感应性所具备之生命情感并非只会令生命之【我!】被单纯的控制于生存之残酷和挣扎之下,否则,生命还不如返回到固化设置状态下去享受那种麻木习惯下之纯然之恬淡状态呢!【无忧无虑!何乐而不为呢!】可以说,若我们要将生命之活力体现为因素设定的话,那么,除之生命能量之吐纳性之外,生命情感应该是生命具备活力之另一个因素了(至于有无其他因素,个人看法不同!在此处,我就不代表别人来发言了!)。我之所以要重点做此设定,乃是因为我并不想要有意的忽略或抹黑生命之在生存中享有之一切权利/权力:即便生命无不覆卵于绝望之中,但那并不代表着生命之为生命之情感就只会受困于绝望之粹壹性,也就是说,基于生命情感而言,绝望并非我们所偏执的那样不近人情,就某种逻辑而言,生命情感中所有我们设定为所谓佛虚之权利/权力事实上亦从绝望而出,所谓佛虚性,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设定的那些使得我们可以充分享受人生(生存艺术及存在美学以及生命文明乃是檃栝于参相中的)之生命情感,没错,就是那种绝望所无能于控制(或者说是绝望基于参相而无能于辐染自己能量之生命情感;或者说是绝望基于自身之能量攫取而必然于要保全和臣服之参相之能量之生命情感)之色性:就苏格拉底而言,就是沉思生活;就亚里斯多德而言,就是幸福;就基督教而言,就是爱;就印度教而言,就是梵;当然,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就是美满——我们力求之所要充斥于我们生命之中的一切美好的情感,至于其是否永恒并不重要,反而,凡绝对性而无参相之情感只会将我们置于绝对绝望之境地,我想,就算是绝望本尊也未必同意和实现此种绝绝性,因为,那并不符合绝望之利益!事实上,每当绝望感觉到自身之能量已然对生命之一切造成威胁时,其便为参相之生命情感之能量打开了方便之门,只不过鉴于其之天生之精算智商之规则,绝望并不会让参相之不符合自身利益之能量过于放纵自己而对其之利益造成威胁,有时候,我有一种怀疑,那就是,在有关能量之利益问题上,作为自由性和自由之体现之精神未必就没有与绝望玩弄某种政治性之阴谋而防止生命能量之吐纳性在参相上脱离了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必然性轨道,进而对其之利益造成危害,但,这并不意味着,精神自由性和自由就会与绝望之在生命情感上狼狈为奸,因为除却利益之外,其们并没有可利用来和谐相偕之基础,而且,较之政治,绝望事实上要温和的多,因为其之绝对性之智商令的其之规则可在生命情感中大行其道,当然,这势必会造成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剧烈抵抗,因为绝望(以政治为体现:这似乎让人失笑——难道一切绝望之徒都要将伪装和画皮恍然化成自己之本真才能具备在光天化日之下、芸芸大众之中裸淫之勇气嘛!我都不好意思说勇气因而被强奸了!因为勇气在伪装或伪智[但我想,从来都没人敢于质疑画皮之聪慧]面前一向都是极其狡猾而又狡黠的,事实上,勇气更喜欢与无耻和淫荡相鬼混!)之极具情商之智商所德性之规则虽然无能于灭毁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但却会造成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被奴役之下场,所以,当我们为一切之基于绝望之智商规则之离经叛道之奇谈怪论而熏然于陶醉时,我们必须得防备,不要让绝望之智商以情商之手段做工具而盗取规则制定者【思想!】的身份:因为此种淫邪之作为就历史经验和现实而言无不是充斥于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之中——我之神圣之政治女神啊!现在,我不在为智者之规则臣服了,而是要为淫邪无耻之绝望之徒之擅于盗取规则制定者之身份和成果并以此伟大而彻底五体投地地拜服了!绝望之徒啊!您老!何时才会将我之秃顶无齿之淫荡无耻之首级以科幻之医术转嫁(我因羞耻和无耻而不再想要保有自己的脑袋和精神了!)到您老那具纯洁无瑕之伟大之躯上去呢!对此,我已经神往了整整一个进化世纪了!那是怎样之一种狂热之色性之佛虚性之倾倒啊!以致于我要向造化之神忏悔我之倾倒了!哀!求您老不要再说下去了!再说下去生命情感会因此而受伤之极!
鉴于参相之规则原理,生命情感绝不能借助绝望之能量而淫纵自己之能量,那只会将包括绝望本身堕坠入绝望之谷并因此而造成永恒灭绝乔木之行为,难道生命文明需要从头来过吗!然之!但,头又从何而来呢!也许,可以在裤裆中重新嫁接上纯洁之生殖系统!算了!智者们又要玩弄规则了!我还是耍我的流氓无赖比较拿手!所以,我们就不要先探索什么生命情感之规则了,我们还是先看看,生命进化之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是如何在生命进化之精神诞生瞬初体现自身的:显然,依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之历史经验,我们在现史下之历史经验和记忆中并不能据证到有关生命固化设置下之生命营养循环链之有关生命能量之吐纳性之运行方式,否则,生命进化之精神之在基于自由性而追求自由之状况下就无须在生命感应性上遭受如此之多可明证之苦难、劫难和绝望了。但是,如果我不用本能和元验来确认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状性)之在营养循环链之能量之获取及被获取(相向性之谓吐纳性)上具备,我就无法证明生命进化之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之在生命进化上之相应作用了。也就是说,当生命之【我!】以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状性)之基于生命感应性之在生命能量吐纳性上实现营养循环链时,其相关之所有行为都在此元验和本能上以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来实现相应之行为的(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无论是否有经验和记忆,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之在生命之存活性上会天然、自然的以能量之获取方式为自己之存在提供可能性,这种所谓之本能和元验是无须先经精神及其自由性来给予认知和确认的,但我们有一点时无法否认的,那就是,正是因着此种本能和元验,而使得精神之自由性在生命感应性之可能性上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当然,精神之自由性也因此而在生命之存在上付出了相应之代价,不过,那是其之应当承担之责任,而且,精神之自由性从来都未因此种代价和责任承担而对生命本身和必然性抱怨过:今天,当我们谈论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时,其实我们并没有意识到,我们因政治之病变而在生命之为生命之问题上错过了多少可实现生命之价值和意义之可能性,事实上,我们几乎是绝对错过了!)。这就意味着,在有关生命之【我!】基于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之在生命能量吐纳性上,生命进化之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使得精神之在生命感应性上之主导性给予了实现,并以生命能量吐纳性之营养循环链作为施展生命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之处女地,在此以过程之为体现中,生命通过精神之主导而在生命感应性中收获了生命由久以来所体现之一切(参相之相性体现),鉴于此一切是因着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所获取的,所以,我们便可确然,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在生命感应性顺至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乃至生命之一切相关性上之作为主导之确认。当生命进化之精神诞生之一瞬,生命之【我!】便以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性状)确认了生命之精神乃是基于生命之【我!】而得以实现其之自由性和自由的,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若精神未能以生命基于生命个体性之【我!】而实现自身的话,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便无能于之在生命中体现,此一点决定了生命进化之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本真,否则,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便无能于发挥自身之作用,因为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只有通过生命基于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性状)之生命之【我!】方能实现其之可能性:这有利于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之确立。很明显,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是与生命之在过程上之可能性息息相关的,而此种可能性要想令之在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中实现,就势必需要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将可能性在生命之中化为可能,我们知道,生命之在能量吐纳性之营养循环链上是要与生命之为生命在生命样形性上实现生命之价值意义之可能性的,正因为如此,生命在实现相应之可能性上就必然要与生命样形性相关,而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便因着此种样形性而在生命之【我!】中得以实现,因为所有生命之【我!】会因着生命在生命进化过程上之经验以及此经验之再印证而使得生命实现相应可能性必然取决于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就此问题让我们逆向而论:若生命进化之精神无能于其之自由性和自由的话,生命进化本身乃是无法得以实现的,这也正是我所言之生命进化乃是精神之追求自由之原因,也就是说,生命之自由性和自由绝非是因着精神之绝对性而存在并付诸体现之行动的,而是要基于生命感应性之于生命之【我!】在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性状)上之行动体现,如果我言之之对某生命之【我!】之精神自由性和自由对其毫无用处的话,那就意味着,此生命之【我!】基于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性状)之在生命活力和能量吐纳性上从未施与生命之行动,至于其是如何在生命之营养循环链中以物质性(肉体)存活下来的,我就无法得知了,因为对我而言,所有生命之【我!】之有关物质性(肉体)之秘密显然是绝对过于其之精神的,因为当其之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不再基于其之精神而对其之生命进行主导的话,那么,那之意味着,其之精神自由性和自由自主于向某生命文明法则服务了,至于其之精神自由性和自由能为某生命文明法则提供多少有利于精神自身之能量,还得视缪文命法则能从中获得多少有益于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之相关性为准:这不能不让我感叹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之我们所谓之残酷性了,有时候,我真想以超越生命永恒性之过程体现去探察一下生命之【我!】基于生命感应性而在生命中将精神主导之自由性和自由措易于生命之物质性(肉体)上之后果可能性,我无法想象那种后果可能性,但我坚信,生命永恒性绝不会给予生命此种性能,因为,那显然的是不符合必然性之法则。当然,我并不会禁止精神不可取想象,因为精神以其之自由性和自由在为相关性承担着责任,而这责任为生命之真实存在拓宽了基于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追求,而我们,虽然无能于超越生命永恒性,但显然,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则以承担责任之方式获得了其之活力,这当然是有利于生命进化的。可见,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若无能于精神之主导而实现于行动之中的话,其在体现上将会对其之拥有者予以自主选择性之惩罚:显然,这并不符合生命进化之利益,因为生命之【我!】在成就其之价值和意义上显然的就因之而弱丧了相关可能性,即便对某生命文明法则而言这应该是个得利之机会,因为其作为生命之【我!】便拥有了更多实现可能性之可能——现实时多么残酷啊!我们在追求生命之价值和意义上必然了多少之坎坷!就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而言,生命中获益者也许更多是生命情感了,即便无人仅以生命情感而活着,关于此一点,我不想再就政治现实而指点江山了,因为政治给予生命的实在是太多了,以致于我都无法从中理出头绪来,因为在那里,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所体现之可能性是完全与生命文明和存在美学不同之路数,也许,我还有许多好学的,如果死亡能在过程上能与我达成某种异端性协议的话:甚至我可以出卖我之灵魂而令之实现之,因为我对政治之相史太感兴趣了,我想,若能实现,应该有一点值得好奇,在那种状况之中,我之精神自由性和自由又会如何体现自己呢!因为我有种恍惚,在那种状况之中,生命之自由性和自由绝对不是以精神主导的,上天能给谁此种机会呢!
如果精神自由性和自由没有其自身特征性之癖好的话,我想我的精神就不至于这样到处好奇于灵魂之门的开启了: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在生命进化之瞬初之体现我想应该是最为纯真的了!当然,我并不否认,鉴于其之自主性(除了基于生命感应性之责任承担,其并无其他之可依靠:可谓白手起家!),其在瞬初之现实绝对是一种存亡之考验!我想,生命之政治体现此时应该仿若一个懵懂之孩童般紧紧的拉着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腰带好在自主性中为自己点化一个存活之性,于是,其见识了生命性性之所有本真体现,同时,我不否认其亦见识了精神自由性和自由对自然法则之尊重(这应该是生命道德感和道德之初触法),但很显然,长久以来之历史经验和记忆暗示我们,政治之盲性使得其并没有以见识之方式获得有关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对必然性之尊重,或者说,政治见识过了,只不过其并没有对此种尊重给予尊重罢了(政治邪僻之沉溺于利益之享有和享受,从来不愿为生命承担责任也许并非仅仅是病变那样简单!)!我想,我们应该明白了,为何政治是那么的会利用现实而在过程中不绝的给予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以重创(否则,其通过自由性和自由来为自身谋取利益就只会化为水中月、镜中花!可见,政治蒙骗生命之手段和伎俩足以令我们为之折服!)的!政治真的有所谓难言之隐吗!谁知道?!好在,懵懂孩童状态下之政治还不至于在生命进化之精神诞生瞬初就具备亵渎自由性和自由之能力,而只是从精神处针对自由性和自由而偷艺,对此,我们应该为之欣慰,因为生命至少在精神诞生之瞬初还不至于就被泯灭其之自由性和自由之本真,这正是我所言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在生命进化之瞬初之体现乃为纯真之原因:不过,此种纯真到底维持了多久我是很难从历史经验和记忆中获取相关据证的,但我却可以肯定,此种无时间记载之纯真对于生命之历史、现史和相史都是具备决定性意义的,否则,一直以来,我们绝对只会是无能于生命进化之可能性的。所以,存忆此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体现为纯真之记痕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否则,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以及其之价值和意义在政治面前、之内都只会毫无价值。很显然,在精神之自由性和自由之体现为纯真之时,其基于生命感应性而对整个生命之相具备了认知性,当然,此种认知性会因生命之【我!】作为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性状)而在生命之中体现为复杂之变相变之体现:当生命之【我!】以生命个体性(种类性等性状)而基于生命样形性而为之体现时,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会因着生命坐标之随核性而在生命中不绝于体验和经验自然法则之在生命中之性性表达,此种表达对于自然法则而言皆为生命本真之体现,但因着对生命之责任承担所肩负之相关性,一切自然法则之本真体现于精神自由性和自由而言,并非总是相实之体现,或曰精神自由性和自由对自然法则之辨识度缺乏可资确然之标准,进而使得自然法则之本真在生命中体现为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相变相之体现,当此种相变相之体现于生命之相之认知性之变相变体现混为一体时,所有生命自主性之体现在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上之成就都将自然法则之本真化度为生命有关生命永恒性之法则,当然,此种法则之化度性因着生命之永恒性和无限性而不绝于过程,即便是现史之下,我们都不能说此种基于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生命文明法则就是成熟的,就我所知,此种法则在现史之中还尚未遥现所谓成熟之门槛呢!好在因着过程中承担责任和使命之某生命文明法则之对相关之价值和意义之维护和创见,还不至于使得此种法则走上违背必然性之途——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并非总是基于政治而踏上邪径——于是,当我们之对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体现而成就生命之认知性时,我们只需确然于一点即可,那就是:精神自由性和自由只有体现为纯真状态(即便此纯真体现并非是我们所理解之纯真那样之简单!)时,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体现才是真正符合生命之价值和意义之为!我们宁可承受自然法则之残酷而成就精神自由性和自由之体现,也不要享受精神自由性和自由被政治所亵渎之幸福和美满——就生命而言,宁可受痛,也绝不要麻木!
【一个纯洁裤裆少年:自杀吧!欢迎自杀!】+【一个纯洁裤裆少女:这就是现实!】=特赐中国共产党之自由!
【祭经】诗云
空温涩沐,艴然耦柔胎。
虚寒锁透昧蒙,相望然!
迩邈吋邀璃寰,限引恒牵。
宫迷困囚,迷宫犯神。
精舍润芒,舍精泽刺。
翅隐一束体,翱显万类躯。
一粟突莽野,繁粒脆!
茫魄闪穿叠雾,渗绝魂怖。
晴璧瞬翠悟觉,阴黯悠思。
眉图纵睫景,鉴摄逝。
触应爆斯声,维感息此音。
沉沉洞黑消察冥,默默孔暗失幽阐。
【采桑子】词曰
煞魅倾倒欲怼能,
向量背望,性权相凝
悲愤醒虚慰像影。
青空一寒渗相实,
亮淡璀星,幽侈璨云
何处盛暖散恐欤!
【曲】题之【仙侣·点绛唇】:[混江龙]骐骥从来不追风,鬃驰骋途合相影!神思默道舞挥辩,警阙为厩!瑶堂恒殿何悔行空!缰辔岂容缚颈束齿!瞬收顺应,缓放唤感。霓虹显,彩虹煊,灵桥飞蹄越堍踏破残缺!瑞雪飞银宇宙落,赴蛮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