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地区,宋楚瑜的“兴票案”弄得满城风雨,无论就法律而言,或道德而论,民意都不喜欢“非法占有”。幸好谢启大挺身清查,最后“法院”也给他不起诉处分,总算还给他一个清白。宋楚瑜说,这是农历新年给他一个最大的礼物。
其实,兴票案只是一党领导人节余下的选举费用,交代执行者暂存,这又何罪之有?再说,普天之下,哪里只有一桩兴票案呢?所有高官厚禄的人,他们都没有兴票案吗?
世间财富,人皆欲之,但贪得无厌的人总喜欢“非法占有”。如窃取他物、违法贪污、抵赖债务、吞没寄存、欺罔共财、因便侵占、藉势苟得、经营非法、诈骗投机、赌博淫业,用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取得的财富,必然逃不过因果报应,你几曾看过不义之财能够长久吗?
历代以来,一些上位者枉法窃国,欺世盗名,巧取豪夺,贪污舞弊;“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不要看他自以为能偷天换日,但看他下场如何?石崇富可敌国,但骂名千古;和坤聚敛财富,终遭杀身之祸。非法占有的人到头来可曾占有什么便宜?
其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犯了“不与而取”的毛病而不自知。像随手摘花、随手取物等等,看起来似乎微不足道,但你可晓得:许多偷抢盗窃的歹行正都是从这种习惯而来!
老师告诉家长:“你的儿子偷了别人的铅笔。”父亲当即一个耳光打在儿子脸上,骂道:“你怎可偷别人的铅笔?要笔,爸爸可以从办公室里拿一打来给你!”
这虽是一则笑话,其实往往发生在我们周遭。除此之外,死囚临刑,咬断母乳的故事,这是说明儿子效法父母的“非法占有”,故有不幸的结果,这也是众所周知。我们思之省之,能无警惕乎?
在此奉劝世人,可以合理地拥有,但千万不能非法地占有啊!因为非法占有,纵侥幸获得,那也是一时的,既不合法,也不安心,岂能长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