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的压力越来越大。警察已经第三次询问我,有没有看清肇事司机,刘明哲被问时,先说是男的,后说是女的,第三次说没看清。当时我们俩门童,我们看不清,别人就更看不清。至于车牌号,下雨下的路上都是泥,早被糊住了。
事情的转机是有人去投案自首。投案人是赵检察长的老婆。据说赵检察长老婆约了小三去凯利达大酒店去谈婚姻的事,准备亲自劝退,了解这场感情纠葛。当时偷开了丈夫的公车,出了车祸,害怕了,又把车送回去,别人都不知情。是赵检察长看出事情不对,劝她自首,所以向警方自首。
事情似乎应该了结了。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雨天路滑,地上地穿甲,受害人奔跑,司机躲闪不及,双方责任相当,虽然涉嫌肇事逃逸,但当时拨打了120,有人救护,属于从轻情节。
被害人家属要求偿命,以命抵命,赵检察长说,依法办事,一切以法律事实为准,绝不偏袒庇护。赵检察长愿意积极赔偿,争取受害人家属谅解,对方有的是钱,就要求判刑。双方多次协调,县政府出面保证依法办案,达到投资方满意,准备进入司法程序。
无论案情多么复杂,法律就是一杆秤,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绝不会因为撞死有钱人加罪,而撞死穷人就免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双方责任五五分,最多判到拘役一年。我们县公检法一家,相互照应,赵检察长经营几十年,熟人多得很,这点面子还是有的。上法庭这是后话,此处不提。
慢慢的,闲言碎语出来,事态又是另一种情况。
赵检察长乡镇干部出身,为人豪爽,仗义疏财,人缘挺好,乡镇上调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又官升政法委副书记,现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妻子是一名中学老师,岳父曾经是教育局长。因为勾搭上一个县卫生防疫站的美女,帮人家调入县广播电视局。家庭矛盾激化,几度离婚不成,这次是老婆顶罪,条件是不离婚,与小三断绝关系。小三的条件是二十万加一台车,大家妥协,赵检察长继续当他的官。
传闻就是传闻,没有一点证据,也没有人敢来调查。众人说道有鼻子有眼,就像亲眼看见一样,说赵检察长向老婆下跪,整整跪了一晚上。小三也下跪写下保证书。赵检察长花了一百万疏通关系,收买证人。并且向省检察院报功,说自己大义灭亲,下一步可能要高升了。大家又说,越是升官,权力越大,案子越是翻不过来。
四叔出院了,本来他住院是晕倒在公安局,我才是受害人。赵检察长给我出气,我挺感激他的,传闻真假与我无关。赵检察长收拾了两个刑讯逼供的警察是不争的事实,也就间接保护了我。还要支持我申请国家赔偿,对此我很感激。医生不让出院,又是花国家的钱,看来过年要在医院过了。
第二天一早,四叔匆匆赶来,非要拉我去喝羊汤。并许诺给门口的警察捎来一碗,看门的警察一高兴,我们就出来了。病房楼背角僻静处,四叔掏出几件东西,“说,这些东西哪来的?这是你工作服衣兜里的,我洗你的带血的工作服发现的”。我一看,一张卡,一个金戒指,一个优盘。我摇摇头,“我从来没有这些东西,根本不是我的”。四叔说,“是不是你拿了别人的,好好想想”。“不可能,我兜里东西我能不知道,我一个小孩子,谁的东西会让我保管,四叔你来诈我,不是你的东西吧”讨论了一会儿,没有头绪。四叔说“我也不敢交给警察了,说不定,又惹出什么祸来”。停了停,“走吧,先吃饭”。
钱氏羊汤格外出名,好的有钱人开着汽车来喝羊汤。大大的招牌《钱氏羊汤》,三四个人在忙,有点管烧火,管端碗收拾桌子。门外二十张小桌,座无虚席,好热闹。四叔在排队,让我去占两个座位。我用眼睛一扫,看到两个快吃饱的,近走过去等着,人家一走,急忙坐下,并且用书包占了一个座。回头,四叔还没有排上个,慢慢等,手冷揣进羽绒服兜里,忽的灵光一闪。那些应该是方便面的东西,确切的说是方便面放在我兜里的东西。一切就顺理成章了。羊汤来了,从锅里盛一勺肉添一勺汤,再浇上辣椒油,放上香菜,放上两个馒头,一个托盘11块,好贵的东西,也是确实好吃。我和四叔吃的满头大汗,辣的心里舒服。带一份回医院,我俩边走边说。我讲了我的推论。四叔说,“可能是这样,要紧的事是怎么处理?”交警察?交大顺集团?交凯利达大酒店?四叔拿不定主意。这可是结了案的,方便面包里的东西全都找齐了,现在算不算偷,我已经斩钉截铁作证,我没有拿过一点东西。
检察院又来人调查,说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需要核实一下公安局提供的证据。我还是老话,没有看清车号没有看清司机。我不会像刘明哲,变了证词,险些成了伪证罪,公安局刑事拘留,还用了测谎手段。幸亏他是成年人,要换成我一个小孩子,吓也吓死了。因为我不能直接指证肇事司机,作用不大,检察院的让我签字后就走了。两个检察人员意味深长的说“假如,你看清了肇事司机是谁,整个案子就翻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