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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小麦(7)

“1995年,我妈妈被人杀死的时候,杂货店已预付了一年租金。我爸爸心疼那些租金,那年冬天就来到上海,重新开起了这家小店。他在老家就是开杂货店的,在这经营得也不错。三年前他重新翻修了店面,加盟了连锁牌子。去年高考失败后,我在老家闲着没事,今年我爸就让我过来,帮他看着店里,别再被人偷了。”

又是一口气听他说了这么多,小麦若有所思道:“还是很巧啊,我居然考进了南明高中,考到了你爸爸的小超市对面——怪不得我爸爸反对我到这里读书,原来这可能是他唯一没有破掉的案子。”

“我会抓住那只恶鬼的。”

少年的话音未落,一阵风吹开超市的玻璃门,阴嗖嗖地掠过小麦的脖子,让她想起那只让爸爸度过无数不眠夜的恶鬼。

“我回去了,再见!”

她飞快地冲出小超市,再也不敢回头看五年前的凶案现场。

月光,洒在荒野中的小店,收银台边的少年脸上。

第二天,放学后。

慕容老师又一次叫住小麦,陪着她在校园散步。她仍然戴着紫色丝巾,飘逸地掠过红花绿树,不时引来学生们羡艳的目光。小麦却对丝巾有些害怕,不止因为上次的窒息感,还觉得这条丝巾太过耀眼——只要站在披着丝巾的慕容老师身边,田小麦就不再是被众人瞩目的焦点。

“陪我去对面买些东西。”

漂亮的女老师微微一笑,小麦硬着头皮跟在后面。两个人走出学校大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收银台上是店主大叔,小麦下意识地转动视线,在货架之间的角落里,看到了那个十八岁的少年。

小麦不好意思当着老师的面和他说话,好像因此会让自己丢脸?秋收识相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蹲在角落里看《笑傲江湖》。

慕容老师也看到了少年,她姿态阿娜地斜倚在货架上,拿起一包巧克力,念出一串清脆动听的嗓音:“你是店主的儿子?”

秋收重新抬起头来,目光却落到慕容老师的丝巾上。

紫色的丝巾。

迷人的神秘的带着死亡气味的紫色的丝巾。

1995年夏天的深夜,他也在同样的地方,看到过同样的这条丝巾,却缠绕在他的妈妈的脖子上——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妈妈死去,被这样的紫色丝巾勒死。

少年的目光变得像头野兽,死死盯着慕容老师的脖子,像盯着一只鲜美的猎物。丝巾下面是老师高耸的胸口,这让她自己也颇为不好意思,下意识地伸手拦在胸前。

虽然,只要是个人,都会觉得这条丝巾漂亮,和戴着丝巾的人儿一样漂亮,但对秋收来说却是另一种意义。

小麦也察觉到了他的异样,他平时不都是害羞内向,见到女孩子都会低头的吗?为何此刻面对慕容老师,他的眼睛却变得如此轻浮?

不过,让她更想不到的,是慕容老师接下来的表现。

“你叫什么名字?”

女老师大胆地凑近少年,迫使他站起来回答:“秋收。”

“秋天的收获?”

“嗯。”

他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丝巾,自然也包括老师起伏的胸口。

“好名字!”慕容老师再也不避讳了,已看出他并无恶意,“几岁了?”

小麦感到有些恶心——老师就像在菜场里询问蔬菜几毛钱一斤?

“十八岁。”

终于,他的眼睛从丝巾上转开,老实害羞地回答。

“你还真是个帅小伙子!”

这回轮到慕容老师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只差抬起少年的下巴看个仔细。

秋收低头从她身边逃走,转眼他已变成了猎物,美丽的女老师变成了老虎。

接下来的几天,慕容老师经常出入小超市,每次都是晚自习后,这样不会被学生们看到——她却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学生,正在学校大门边偷偷观察。

隔着月光下的南明路,小麦看着超市灯光下,慕容老师凑近少年说话。每次她都只买几样小东西,却要停留半个多钟头,有意无意地把发丝掠到少年脸上。老师浑身散发成熟女人的魅力,举手投足间的风韵,绝非小麦和钱灵这些小姑娘所能比拟——别说是秋收这样的乡下少年,就连本地的年轻小伙子,也经不起这样诱惑。

田小麦为她感到耻辱。

老师不该这样,秋收也不该这样——她居然还感到一丝嫉妒,既为了老师也为了少年。

八点,小超市早早关门。慕容老师却还赖在店里不走,似乎与秋收越聊越起劲。少年的表情很是害羞,恐怕自从妈妈在这里被杀害后,他就再没有跟成熟异性接触的机会。他坐在收银台上,手里端着一把吉它,低头调着琴弦。慕容老师期待地坐在一边,手托下巴姿态妖娆。

躲在马路对面的小麦,视线穿过黑夜的玻璃,落在秋收青涩紧张的脸上。十八岁少年穿着廉价的衣衫,细长的手指拨动琴弦,弹出一阵简单节奏,唱出了一首歌。

完全听不清歌词,但很快从旋律中听了出来——《我是一只小小鸟》。

她听过这首赵传的歌,还记得开头几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了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没错,他就是这样唱的,尽管吉它弹得并不怎么样。但在这样一个春天的夜晚,荒芜原野的月光下,孤独的关门的小超市里,少年声情并茂地抱着吉它,用尽全力弹响一根根琴弦,随同忽快忽慢的节奏摆动身体。

慕容老师一动不动地坐着,她看少年的目光已变为迷恋,仿佛这个小小的超市收银台,已化作万人注目的舞台,齐声欢呼抱着吉它的少年。

弹到最后的副歌部分,秋收的声音越唱越响,甚至盖过了吉它声,小麦依稀听到几句:“所有知道我的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是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最后一个音符弹罢,秋收放下吉它,累得大口喘气。慕容老师掏出手绢,替他擦去额头的汗,却令少年百般尴尬,低下头不敢看她。不知他们又说了什么,老师走出小超市,回头给少年鼓掌:“偶像加油!”

慕容老师消失在夜色中,小超市终于熄灭灯光,再也看不清那会弹吉它的少年。

月光,照耀荒野中的小麦。

二十二

2010年,12月10日。

今天,是男友的生日。

镜子里是个二十八岁的女子,总算化上了一些彩妆,每次眨眼都会放射电光。她在恒隆广场精心挑选了三份礼物,分别给男朋友和他的父母。

不过,无论衣服如何搭配,脖子总感觉缺了什么?小麦看着镜子里的美人,摸着微微跳动的颈动脉上,轻轻一捏就会要了自己的命。

她像患了强迫症似的,从抽屉里拿出那条丝巾,迷人的神秘的带着死亡气味的紫色的丝巾——幸好杀死钱灵的不是这一条。

把丝巾缠在脖子上,打了个别致的花样,镜子里的田小麦终于完美了。

她请了一天假,出门坐上出租车,开车的照例是邻居老丁,两天前就预约好了——第一次去男朋友家,千万别打不到车而迟到。

来到虹桥的一栋老别墅门口,周围全是富人区,单这栋房子起码值一千万。

她小心地提着礼物下车,按响别墅大门外的门铃。门里响起一阵狗叫声,白马王子为她打开大门。里面是个宽敞的院子,种满各种漂亮的植物。两条憨态可掬的大松狮,从后院窜了出来,本想给客人来个下马威,却在盛赞的指挥下,乖乖地向小麦摇起尾巴,露出蓝色的舌尖。她从小都没机会养过宠物,开心地摸着它们厚厚的毛,似乎也即将成为一家人。

她与男朋友手牵着手,走进富丽堂皇的客厅——不知有多少年轻女孩,想挤进这样的家里,心底不禁有了紧迫感。

男朋友的父母早就虚席以待,盛先生新吹的头发不输少年,盛太太喷的法国香水格外浓郁。遥想这对夫妇年轻时,必是众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茶几上放着新鲜的进口水果,盛太太为小麦泡起正宗的大红袍——有人专程从武夷山进贡来的,全因盛赞的外公离休前在京城身踞高位。

小麦拿出精心准备的礼物,这是她最近几年来,第一次在网下买的贵重物品。三份礼物分别送到盛赞和他父母手中,每个人都心满意足,并不在于价格多贵,而是买得恰到好处。

盛太太高兴地把小麦拉到身边,送给她一条白金手链。小麦估不出手链值多少钱,摇着头不敢收下来。还是盛赞硬把手链塞给她,严肃地说:“你要是不收下来的话,我妈妈就要生气了哦。”

小麦忐忑不安地戴上手链,全身家当合在一起,都不及手上这根细细的链条。

盛先生诚恳地说:“小麦,以前的事情,我向你道歉!这是我的错误,不该干涉你和盛赞间的感情。自从你们分手以后,我发现盛赞一直闷闷不乐,每次在家里都吃得很少,几乎不再与我们说话,我就知道我错了。”

“伯父,请别这么说!”

她一下子被感动了,转头看着盛赞帅气的脸,想起他为自己茶不思饭不想,既欣慰又难过。

“那天有幸看到了你,我想是命运给我们家的安排,也是给你们两个人的安排——你真的出乎我和我太太的意料,我们非常喜欢你,不仅仅是你的外表,还有你的谈吐和教养,但最重要的是你的真诚。”

“其实,伯父伯母,我还有许多你们不知道的缺点。”

这回轮到盛太太说话了:“小麦啊,我看人一向极准,无论是谁只要和我接触几分钟,无论伪装得多深,我都能看出这个人的品行。请相信我那么多年的眼光——否则,我也不会嫁给盛赞的爸爸了。”

盛太太说罢看了老公一眼,算是当着未来儿媳的面秀恩爱?小麦忍住心头激动,确信自己深得男友父母喜欢。不过,她看得出盛赞很畏惧父亲,这大概是他唯一的缺点。

第一次品完正宗的大红袍,接着是盛太太亲手下厨的家宴。他家有个专门的餐厅,够放两张圆台面。她陪着男友父母为他庆祝了生日,也知道他在吹灭蜡烛前,为自己也为她许下了什么愿望。家宴过程其乐融融,小麦说起工作上的趣事,几次让盛太太会心一笑。盛先生也说起自己过去,也是普通人家出身,文革年代当知青插队落户,夫妻俩在艰难环境中相遇。那时,盛赞的外公还未恢复名誉和地位,全靠这对小夫妻自己打拼。

家宴之后,盛赞牵着小麦的手上楼。男朋友有一套独立的书房和卧室,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书桌上有一张年轻人的黑白照片,却又不是盛赞自己。

“他是谁?”

“是我爸爸过去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知青呢。”

“简直就像电影明星啊。”

“不过,我长得像妈妈。”他从背后抱住了小麦,深情款款,“今天开心吗?”

“我还是感到奇怪,为什么他们以前不准我们交往呢?”

这句话让盛赞有些泄气:“干嘛要刨根问底?还没有原谅我?”

“请把原因告诉我。”

“好吧,我们家一直都不喜欢警察,倒不是觉得地位配不上他们,而是觉得警察总是与犯罪与死亡打交道,所以警察的孩子受到这方面影响,心理上会不同于普通的孩子。”

“荒谬!”

可是,仔细想想并非没有道理,小麦就因为是警察的女儿,人生才会与其他孩子如此不同。她过早地失去了自己的妈妈,失去了家庭的欢乐,对父亲充满了怨恨,也失去了某些青春的记忆。

盛赞有些胆怯地说:“从前,我的父母没见过你,上次偶然在恒隆广场相遇,他们都觉得你与想象中很不一样。”

“想象中什么样?”

“就是警察家孩子的印象嘛。”

“假小子?”小麦对他的消极态度有些不快:“可你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你没向他们详细介绍过我?”

“我不敢。”他愧疚地退到窗边,“对不起。”

这句话更让她心里不舒服:“你从来不敢对你的父亲说个‘不’字?”

“小麦,你干嘛这么说我?”

盛赞说着亲吻了她一下,便扫去了小麦的郁闷,让她想起另一件事。

“你不是我们南明高中的校友吗?”

“是啊,我的小学妹。”

“切,你只比我高一届嘛。”她恢复了严肃,“你还记得,我们学校对面那个小超市吗?”

“当然记得,我们学校在荒凉的郊外,只要在小超市才能买到东西,我经常偷偷地去那里买游戏卡带,还有盗版的金庸小说——干嘛问这个?”

“没……没什么……”她看着窗外摇曳的树枝,微笑着说,“我该回家了。”

“那么急?再留一会儿嘛。”

“还是早点走吧,我想给你爸爸妈妈留下更好的印象。”

小麦是个聪明女人,她知道公公婆婆喜欢怎样的儿媳。

男友一家人把她送到门口,派专车司机送她回家。

坐在宽敞的奥迪A8后座,小麦看着高架边上掠过不夜的摩天楼——再也不是儿时记忆的城市了。

她的心回到了十年前,那个即将逝去的春天。

2000年的记忆,第三章

2000年,暮春时节。

雨后,也是放学后,她再次看到慕容老师的紫色丝巾,如同万紫千红里的紫,让几位妙龄少女黯然失色。

“你们愿不愿意跟我去一个地方?”

慕容老师穿着身黑衣,扬起脖子上的丝巾,一脸神秘。

“愿意啊,老师。”

眉儿兴奋地回答,还有眼镜妹和大眼妹,钱灵和小麦则默默地跟在后面。

五个女生都是性感女老师的崇拜者,自打放学就被召集起来,高调地走出校门。

小麦往马路对面瞄了一眼,却没看到那沉默的少年。踩着雨后潮湿的地面,小心绕过荒野中的坑坑洼洼。再也看不到姹紫嫣红,只剩路边扭曲的小树,春日疯长的野草。

“我们要去哪里啊?”

眼镜妹胆怯地说了一句,回头再看学校已越来越小,如田野间的一座古庙。

“害怕了吗?”

慕容老师轻蔑地问,继续沿一条小径走去。这个三十岁的美丽女人,带着五个忐忑不安的少女,走入一团荒烟蔓草,不时有乌鸦掠过头顶惨叫,脚下响起蛙声一片。

忽然,小路尽头出现一道大门,两边是残破的围墙,后头矗立几栋废弃的建筑,最醒目的是根高耸的烟囱。

这原本是一家工厂,两年前厂长贪污潜逃,破产的工厂连同附近荒地,全被香港老板买下,但至今仍没动静,像坟墓一样被世界遗忘——几年后人们才明白这叫“囤地”。

紫色丝巾飘过断垣颓壁,女孩们前来凭吊这片废墟。厂区里稍微能卖钱的都拆完了,剩下就是裸露钢筋的墙壁,摇摇欲坠的仓库,断裂的房梁和柱子。小麦默默环视四周,看到一扇黑洞洞的窗户,是否还有一双眼睛,躲在窗后惊恐地看着她们?仿佛这群不速之客的闯入,干扰了坟墓的幽灵。

在一座还算完好的厂房前,慕容老师摸着斑驳的墙壁,柔声说:“你们知道吗?我为什么带你们来这里?因为,今天是我的初恋纪念日。”

老师的初恋纪念?那该是多少年前的事?

“再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她摆弄着脖子上的丝巾,竟像个娇羞少女,“其实,我也是南明高级中学毕业的。”

“啊,老师是我们的学姐?”

钱灵忍不住说了一句,慕容老师笑了笑:“没错!那是十二年前了,我还是高三学生,当年可是出了名的校花,不知有多少男生追求过我。不过,所有人都被我拒绝了。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学校外面的人。”

“学校外面?”

“对,就是这里!学校的外面,我喜欢上了这里的一个工人。”

眉儿又多嘴了一句:“不会吧,工人?”

“嗯,一个很帅很酷的小伙子,其实只比我大两岁。我和他经常在路上相遇,时间一长就认识了——他留着乱乱的长头发,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还会弹吉它唱摇滚,很像80年代流行的崔健那伙人。”

“崔健是谁?”

眼镜妹弱弱地问了一句,慕容老师轻叹道:“哎,真是个平庸时代,连崔健都忘了!总之,我喜欢他。他经常骑着自行车,在学校门口等我,再被学校的教导主任赶走。他就躲得离学校远一点,等我放学出来找他,让我坐在自行车书包架上。回想起来,那感觉真好,坐在摇摇晃晃的自行车后头,轻轻抱着自己喜欢的男孩的腰,把脸贴在他流汗的后背上,闭起眼睛听风从耳边吹过,让夕阳洒在两个人身上,真想……真想永远让他这么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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