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5日,柳州地区制药厂下岗女工石萍经老同事介绍,认识了自称生意资金紧缺的李默。几次交流下来,李默向石萍提出借钱的请求,并向石萍出示了自己和爱人在航惠路富华苑购置的一套房子的发票、房屋产权证以及夫妻二人的房屋共有权证,发票价为165万元。经确认票据可靠后,石萍与李默达成了抵押借款的初步协议,同意借给李默11万元,为期一年,借款利息两分。他们还约定:次日到房产局审查并办理有关抵押手续。
石萍准备与李默去房产局确认与签字,但李默却以妻子不在柳州不能一个人签字为由,一次又一次推迟了约定时间。
在石萍想放弃这次交易的时候,李默终于带着一个自称李妻的彭姓中年妇女匆匆赶到柳州市房产局,与石萍一同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李默向房产局工作人员出示了相关房产证件以及夫妇二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检验认定无误后,工作人员给李默办理了房屋的抵押手续,李默夫妇俩均在上面签了字。之后,石萍把11万元借给了李默。
不料想,三个月后,石萍却意外收到柳南区法院的传票,其内容为:李默的妻子彭某起诉追回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柳南法院判定李默与石萍的交易无效,要追回石萍对房屋的所有权。
石萍一下子懵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骗局揭秘
事件结果:
经查实,原来李默酝酿借款期间,就与妻子彭某协议离婚。他找来一个妇女,帮她制作了姓名为彭某的一张假身份证,来顶替彭某在抵押协议上签字,接连骗过了房产局和石萍。结果,法院判定李默与彭离婚,当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彭才惊奇地发现,丈夫已经将房子抵押出去了。彭于是向柳南区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真相大白后,石萍先是到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但是经侦支队认为不是诈骗案,不予立案。石萍只好一边向中院提出上诉,一边寻找李默,可是每次李默都避而不见。后经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柳南法院一审判决无效,驳回彭关于确认李默、石萍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石萍终于又拿到了自己对房子的抵押权。
骗局辐射场所:
各居民社区,中老年聚居区。
骗局辐射人群:
拥有一定储蓄的中年妇女,愿意做稳固投资(借钱收利息)的中老年人士,对借款者相关信息审查不严格的资金拥有者。
骗局诱饵:
超高的利息收益,房产为抵押物。
骗局进程:
1.托对方的熟人介绍,认识资金拥有者;
2.以超过借款数额的房产做抵押,到房产局办理正规手续;
3.情况突变,迅速隐退。
骗局预防:
这样的骗局确实难以识破,人家两口子拥有房产证、又带来身份证,连房产局都骗过去了,人家只差没有把结婚证带来了——问题就出在这里,没有结婚证,他们可能不是真正的夫妻。
小结:
投资总是有风险的,如何将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谨慎,再谨慎!出借钱财可要看清楚了,对于不是很熟悉的人,最好要对方找一个可靠的担保人,让你信得过,不要为了赚取对方承诺的高额利息,轻易出借大笔款项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