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潜能发挥与“条件”是否良好有着直接关系,换句话说,优秀人才需要在优良的社会条件下成长。反过来说,应该清楚地看到,一门规范的、生物学的哲学必然涉及良好社会的理论,强调“良好社会要促进人类潜能的充分发展,促进人性的充分发展”。我认为,这可能暂时会使描述传统的生物学家有点惊讶,因为他们曾学会避免说“好”和“坏”这样的字眼。然而,只要仔细思考一下就会清楚,在传统的生物学领域中早已把这一类的事实认定为应当如此。例如,基因可以理所当然地称为“潜能”,它们能通过物质自身中、细胞质中、有机体中,以及有机体自身所处地理环境中的直接环境的作用,实现或者不实现。
拿人与猴子和白鼠作比较发现,能使个体受到刺激作用的环境,对大脑皮层沿着正常有益的方向发展也起着独特的作用。在哈洛的灵长目实验室进行的行为研究达到了同样的结论。被隔离的动物的能力在一点点丧失,超过了一定限度或一定时间,这些丧失的功能将去而不返。杰克逊在巴尔港的实验室的研究发现,让狗脱离人的接触,在旷野中和野狗撒野,时间一长,它会丧失驯化的可能,再也不能变成可供玩赏的小狗了。
另外,如果印度儿童的脑损伤的原因在于食物缺乏蛋白质而造成的,又假如我们一致认为,印度的政治制度、历史传统、经济和文化,都和这一匮乏的形成有关,那么很清楚,人要成为良好样品就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容许他们实现他们自己的潜能。
我认为,没有一种生物哲学能在与社会隔离的状态下生存发展,也更别提它能在政治上完全中立。我的意思不是说生物学家的任务是直接参与社会行动。我认为这是一个个人旨趣的问题,并且我也知道,确有某些生物学家出于对他们知识被废置不用的愤懑,不得不涉足政治,使他们的发现能够生效。但完全和这种状况无关。因此,现代生物学家应该意识到的是,只要他们开始对人种或其他物种进行规范研究,开始发展良好样品,那么,研究所有那些能导致良好样品发展的条件以及限制这种发展的条件也可以视为他们的科学责任。显然,这意味着走出实验室和进入社会。谁是善择者?他从哪里来?他有怎样的生活史?我们能传授哪些技巧?什么东西会损害这种抉择?什么东西能帮助这种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