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们冲进去砍死他。”
如果是正常人听到这个晴天霹雳,估计马上就要拔腿就跑!
但是林一凡没有,他站在福星村的广场左侧角落处公共厕所的男厕里一动不动的。
在厕所外面一个表情显得非常平静的女子站在那里,因为她还没有死心,所以她的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公共厕所的男厕入口处。
“你以为你躲起来我就找不到你了吗?没有用的!”这个女子已经沉默了整整三分钟,现在终于忍无可忍,“像你这样拉轰的男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那么的光彩耀人,就像山洞里的矿石、田地里的金龟子,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你那忧郁的眼神、飘柔的中分、神乎奇技的锄法,还有那半截白皮烟卷,都深深的迷住了我……”
这是一个用石头砌成的厕所,在农村这是很常见的。
林一凡叼着白皮烟透过厕所墙壁的缝隙瞄了她一眼,发现刘小红身边还有三个女子,分别穿着白色、蓝色和黄色衣服,心里暗叫不好,糟糕,她们4V1,这次完鸟,淡定!我要淡定!同时心里想:“我要是出去还不被你们揍死,我傻啊。任你说的天花乱坠,我心依然不为所动。不管无论如何都不能出去,正所谓挨揍不如闻臭。”
说完后过了一小会,刘小红见厕所里的林一凡任然没有什么动静,她的表情忽然由平静变为了悲愤,可毕竟在大庭广众之下她又不好冲进男厕里,只能跺了跺脚怒道:“不过,虽然你是这样的出色,可是行有行规,无论怎样你都不应该抢我的采药点啊,难道女人挖矿就这么容易被欺负么?”
林一凡放下采药工具,无奈的叹了口气:“我以为同一个村的,可以讲点感情,想不到还是一笔买卖。”
刘小红双眼一横:“讲感情也得分钱给我呀!”
“了解!”林一凡吐掉半截白皮烟卷,“不过有钱的话我早就给你了,最近流行矿石买卖,这药材根本不值钱,我看这样吧,随便给你点钱就算抵你的药材钱吧,来,拿去吧,我扔地上你自己拣啊。”
刘小红真的怒了:“你有种,山水有相逢!”说完,拣起地上的一块钱扭头就走。
林一凡在男厕里的表情仍然很淡定:“有兴趣今天晚上老地方采药啊,嘿嘿!”
“去你娘的!”刘小红转身就把那一块钱朝着男厕的入口处当飞镖给扔了回去。
林一凡在厕所里看着去而复返的一块钱手法纯熟,伸手就接过:“厉害呀,我省回来了!”
蓝衣女子走了上来,表情非常气愤:“小红,那个采药的不给钱,我帮你找人进男厕把他砍了。”
“算啦!蓝蓝!”小红一脸幽怨,“不管怎么说,他始终是我心目中独一无二、风度翩翩的采药王子!”
小红这一走,林一凡赶紧从厕所里跑出来,转身就站在广场上开始吆喝:“出售刚刚采到的避虫草,自己出价、问价不回、要的尖叫、价高者得……”
避虫草是一种草药,它的作用就是散发出一种奇怪的香味,使得各种蚊虫之类的都不敢靠近,这种草药对于这炎热夏天的来说确实是一种畅销货,尤其是爱美的女性同胞,更是为了保养皮肤不被蚊虫叮咬而购买。
林一凡话音一落,广场上一群刚才看热闹的人马上沸腾了,尤其是女同胞迅速把林一凡团团围住:
“小哥,卖给我,我出五块!”
“帅锅,我出十块!谁跟我争我骂谁!”
“秒杀十五块,不说了……”
一分钟后,林一凡把这珠避虫草以十五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一位皮肤洁白光滑的美眉,然后就提着采药工具兴冲冲的回头往里跑。
他之所以跑这么快,是因为穷得快揭不开锅了,再不挣钱买食物,还别说采药卖钱,直接就会被饿死的。
所以啊,老歌唱得好:没有钱,世界寸步难移,我困在原地任游戏卡机……
村子名叫福星村,三面环山、风景宜人,福星村占地不到一万平方米,建筑风格比较古老,四处都是平砖石瓦、低屋破房,村中心有小卖部、医药馆等设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样的贫困村子在现代的世界里遍地都是,林一凡旋风般的冲进小卖部,飞快的买了三块面包和一瓶矿泉水,然后一阵狂喝烂嚼。
人的饥渴度一旦升高到一定程度,人就会感觉十分疲劳,行动能力也会慢慢丧失,如果不及时补充的话,就会被活活的饿死,这是基本道理。
村子里的人们来来回回,而林一凡却正吃喝起劲,人流中却急匆匆的冲进来一个全身烂布烂裤子身上披着一件大衣的乞丐模样的人,手上拎着一袋子破东西,走到林一凡身边就是一声大喝:“**************!”
“啪嗒”一声,面包掉地上了,林一凡目光呆滞:“老鼠儿子会打洞!”
来人继续对暗号:“问君能有几多愁!”
林一凡马上答:“恰似一壶二锅头!”
暗号对上,来人赶紧道:“一凡!”
林一凡猛的抬起头:“吹牛!”
这个大夏天穿大衣好似从北极刚赶过来的乞丐,不是别人,正是林一凡在这个村里的一个好朋友兼伙伴,他自我号称乃是江湖一代大侠西门吹雪的大哥——东门吹牛。
东门吹牛十分激动:“一凡,大哥来了。”
林一凡更加激动:“真的?”
东门吹牛道:“他现在就在村子外面等你!”
林一凡两眼放光:“大哥亲自来看我?”
“不!”东门吹牛正色道,“大哥有重要任务交给你!”
“真的吗?”林一凡无比激动,“终于该我上场了吧!”说完,举起采药工具“啪”的一下把面包一锄扎成两截。
小桥悠悠,流水潺潺,一个全身穿着老式中山装、鸟窝似得头发耸立在脑袋上,此刻的他正昂首站在桥上,注视着远方的蓝天白云,神态很是潇洒,只不过呢,中山装好象有些烂了,头发也已经好长时间没洗过。
对于这位大哥,林一凡还是很尊重的,自从老不死的让他带着五十元的路费下山来发扬师门,没想到才走到福星村口就将路费花光了,那时由于两天没吃没喝,恰好遇到了这位大哥,大哥不仅给了林一凡吃喝,还拉自己入伙他的“银剑盟”家族,之所以加入这个家族,是因为亲切感。
对,没错,就是亲切感。
因为他觉得这为大哥人很不错,林一凡一入伙大哥就给了他一个非常牛逼的职位——副盟主,还给林一凡十块钱的入伙费。
对于如今的时代,俗话说的好“钱难赚,屎难吃”。这就说明了钱并不好挣,“钱”是一种货币,而农民却是可以把手中的药材或粮食卖给村子里的一些小商贩换钱,要知道农村人挣钱那是十分困难的,大哥当时直接就给了林一凡十块钱,对饿了两天的人来说,十块钱已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刚一下山就又升官又财的,林一凡的待遇确实蛮高。只不过呢,这个“银剑盟”家族经过几个月的势力扩张,虽然还不能和那些江湖上的正规帮会相比,但也算展得初具规模,银剑盟的机构组成如下:大哥“孟德建”(盟主),林一凡(副盟主),东门吹牛(精英)!竟然有整整三个人之多,这委实惊人。
迎着微风甩了甩了自己的中分头,林一凡很有气质的走上桥头:“大哥!”
大哥转过身,满脸微笑。此人就是孟德建,乃是林一凡的大哥,江湖人称“见过犯贱的,没见过这么贱的,故而又名叫真的贱”。
他一看就是和林一凡、东门吹牛同一类型的干活:蓬头垢面,破衣烂裤,尤其是林一凡,正所谓人以群分,物以类聚。问题是现在三个人看上去都很有成为丐帮弟子的巨大潜力。
“一凡,你来了!”大哥很有亲和力的。
林一凡感叹道:“三个月了,已经整整三个月了,我还以为大哥早已把我忘记了。”
大哥歉然道:“怎么会呢?就算是一条烧火棍,一把烂锄头,都有它的用处。”
林一凡精神振奋:“这个比喻实在是太好了,我已经作好准备,接受任何任务。”
大哥点点头:“有道是养兵千日,用在一时。”
林一凡又是一阵激动,大哥就是大哥,真了解我啊,没见面也知道我这么多天在辛苦的采药:“有什么事大哥尽管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