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是一个炎热的时间,也是一个挥洒汗水的月份,此时田里的水被晒得滚烫滚烫,几只小青蛙安了弹簧似的不安分的蹦来蹦去,似在寻找阴凉之地。
闷热的空气里毫无一丝和风,似乎要蒸干所有的水分,这种迹象表明天气将要发生变化。
此时身在火炉里的袁志,勾着身子在稻田里忙碌着插秧,一个人双手正飞快的劳作着,他还不知道一场灾祸即将降临到自己的头上,差点就要了自己的命,从而彻底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也许空气中的水分真的已经被蒸干了,老天怜悯这片大地,还是不忍心看着辛苦的袁志,闷热的空气里终于诞生了一丝和风,渐渐的烈阳被云朵遮挡,降下了第一片凉爽。
远方的天空开始变黑,黑云不断向着袁志这片天空游离过来,不一会黑云密布,似一场磅礴大雨就要倾盆而下。
然而现在一门心思在劳作上袁志似乎并没有管那么多,此时看似乎一亩多的稻田,在袁志辛勤的劳动下,只剩下十分之一左右的样子,身后还散落着二三十捆秧苗。
“快了,马上就好了,还有十分之一没完成,老天你迟会再下雨呀...”说完不自觉的又加快了几分插秧的动作,貌似如飞,这是需要多年的练习才能有如此的娴熟呀。
大风从身后刮过,已种下的秧苗迎风招展,带着波浪的水花,衣服也刮的呼呼作响,刚刚还一身的臭汗,此刻却感觉神清气爽。
“袁志,还不回家呀?马上就要下大雨啦!”隔壁邻居老王,挑着一副担子,似跑步的样子,单手稳稳摇摆,却又比走路快不了多少,对着此时正在埋头苦干的袁志大声喊道。
“马上就好了,还有一点点,王叔,你跑慢点,还没下雨呢!”袁志好不容易站了起来,回答道,并伸了伸弯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懒腰,“啪啪啪”,还带着几声脆响,然后又看了看还有多少捆秧苗,接着又弯下腰开始劳作。
风越吹越大,甚至还伴随着雷鸣,可是此时的袁志,却意志非常坚定,非要把剩下的几捆秧苗插完不可,他娴熟的双手,筛选着一根又一根的幼苗,似机器一样快速并整齐的完成一排又一排。
突然田里冒起了几颗大水泡,紧接着,更多的水泡又冒了出来,哗啦啦,磅礴大雨说来就来,雨水淋在了正在忙碌着的袁志身上,一股冷意袭来,此刻袁志终于又站了起来,看了看周围近似磅礴大雨,一会的功夫,就淋了个落汤鸡。
因为下午出门的时候还烈日当空,因此并没有想过会下雨,而且还是这酷暑难耐的七月,所以出门时并没有带伞和雨衣等防雨工具,雨水打湿了头发,打在脸颊上还微微生疼,于是又侧过头,毫无顾忌的又开始干活。
雨水淋过袁志的头顶,顺着额头,流过眼睛,有时眼睛还进水睁都睁不开,只能靠着一点模糊的视线和纯熟的手法忙碌着。
其实并不是说袁志开始并不是不想去避雨,这是一种执着,也表明了袁志坚毅的个性,还有这秧苗是不能过夜的,谁知道这雨会下到什么时候,再说马上也要天黑了,过了夜的秧苗,根部受到刺激,如果不及时入泥,就会影响以后的长势。
冒雨干活,促使袁志动作更快,最终,几捆秧苗很快就被播种完。
“只可惜这田还差几捆秧苗就可以插满”嘴里喃喃着,有点可惜之下,袁志终于伸直了身板,此刻完全看不到远处的场景,大雨伴随着雷声连绵不绝。
上了岸,袁志换上了大学里买的拖鞋,并挑起担子准备找个地方先避雨,想到自己回家的路上,有座桥,旁边就有很多大树,平时天热或者下雨都可以去那里暂避。
干燥了一天的路面被雨一淋,变的非常湿滑,如果不小心很容易滑倒,走了一会,袁志脱掉了拖鞋,打着赤脚小心翼翼的开始往家里赶,雨一直下,不断打湿着眼睛,偶尔一道闪电,贯穿天空,使得灰色的天空带来一席明亮。
终于来到了石桥这里,还可以看到树下现在还处于干燥状态,袁志心想,这里避雨就是不错,别小看这么大雨,可是这些树从自己出生开始就一直保持着这么高大茂盛,双手根本就无法抱住,因此这几颗大树一直在村里都非常具有象征意义,是禁止砍伐和买卖的,平时天热这里都会微风拂面,神清气爽,因此是一个避暑胜地。
此时袁志走到一棵大树旁,并放下担子,想着回家的路起码还有十多分钟,不知道老妈会不会给自己送伞过来,可是等了一会看到桥对面依然没人来的样子,这期间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走来,心里不禁有点失落。
此时袁志一身潮湿,后背靠着大树,雨水顺着大腿流下,打湿了干燥的地面,突然“轰”的一声震耳欲聋的声响,白光闪过,袁志顿时失去了意识。
当袁志醒来的时候,发现老妈湿润的眼睛正对着自己,微笑的喊道:“孩子,你终于醒啦,太好啦。”,并发现老妈,整个眼圈都已经红了。
“我这是在哪里呀?老妈这是怎么回事呀?”一脸无知的袁志小声的说道,此时他发现身上基本上都缠着白色布条,用力一动,还有点生疼,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孩子你别动,现在在乡人民医院,你那天在树下躲雨被雷击倒了,现在已经昏迷了三天。”袁妈红红的眼圈,一脸憔悴的安慰道。
“啊?我被雷击中呢?还昏迷了三天?”不过看着身上捆满着白条,袁志心想,看来老妈说的应该没错,看样子,她应该一直陪着自己,因伤心过度,而又缺乏休息,所以看上去才这么憔悴。
“那我们的田呢?还有几亩没插完。”袁志担心的问道。
“你不用担心了,我已经叫你舅舅还有你大伯他们帮忙,已经插完了”袁妈一副安慰的说道。
听到这话,于是袁志用出了现在最大的力气,握住了老妈的双手道:“妈,我没事了,辛苦你了。”说完,眼睛不自然的变得湿润。
就这样,袁志感觉身上的伤不怎么疼了,住了半个月的院,身上还裹着布条终于回到了家中,其实医院还再三强调需要继续住院观察,或者是否考虑换皮,但是在袁志的再三坚持下,医院也没办法,只能答应他的要求。
袁志知道这住院费可不便宜呀,自家情况村里都清楚,是整个村里出了名的穷。
自己成绩也算普普通通,只考了个普通本科,虽然对计算机非常感兴趣,还在全省计算机算法比赛上拿过二等奖,因太偏科,其他的科目成绩算得上是糟糕透顶,考试只能靠作弊才能勉强混个及格,可是在大二一次中考考察过程中,因作弊,被一个老师当场抓住,刚好又被巡查的校领导撞见,而这个老师又是在整个学校很有威名,因此,袁志算是犯了严重的大忌,直接列为学校典型,被劝退学,只能回家种田。
而刚在读大一的时候,袁爸在外面干活的时候,不小心被车撞到了双腿,而肇事车辆却又逃之夭夭,虽然有幸捡回来两条腿,可是也落得个终身只能坐在轮椅上的结果,不仅没有拿到一点补偿,为了治疗,不仅花光了全部积蓄,还向亲朋好友借了一大笔钱。
生活一下子发生大变,连袁志的学费还是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才勉强筹齐,可是却没想到,却遭到了学校退学。
不过想到自己还有个妹妹马上就要高考,听说她的成绩还很不错,考个重点大学不会有任何困难,而且现在家里情况都已成这样,自己退学也好,顺便打工,给妹妹赚点学费,并补偿家用也好。
可是,袁志没有想到,干嘛非要来个雷击,本来家里现在已经穷的叮当响,这住院费还是老妈千求万求从舅舅那里借来的,这样一来,现在家里都欠下亲戚二十多万,还有个读书的妹妹,袁志想到这,就一肚子的委屈,还好自己有幸捡回了一条命,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这一天,终于好的差不多了,袁志开始拆布,等拆完,才发现,全身上下,除了头部皮肤是正常的,从手到脚全身百分之八十皮肤都已经被烧坏,尤其是右手臂几乎百分之百被烧坏。
袁志看到白皙的疤痕,有的地方还黑黑,看来这就是被闪电电到的效果,看到这个样子,袁志想着这以后还怎么交女朋友,想到自己连女朋友都还没找过,又是一阵无奈涌上心头。
“嗯,恢复的不错,要多走动走动。”袁爸袁妈,在一旁鼓励道,虽然看到全身几乎都是疤痕的袁志,并没有为袁志以后结婚生子所担心,而是露出了灿烂的微笑。
虽然现在家境困难,袁志看到老爸老妈才五十出头,这一年多里,却已经两鬓白发斑斑,又看到他们灿烂的笑容,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个家庭好久没有出现这些笑容了。
这天晚上睡觉,袁志因想上厕所,小心翼翼的来到茅草房厕所处,因需要先进入右手边茅草堆放处,然后开灯才才方便上厕所,可是在这农村里,路面都是崎岖不平的,突然一不小心摔倒,左手不小心拉断了电线,手掌还握着铜丝处,顿时一阵酥麻感传来,整个人爬在地上,摔的不轻。
袁志想到本身就有伤在身,这下又被电到,想马上甩掉电线,却发现自己怎么也使不上劲,袁志心里非常的焦急,想到自己现在全身上下都是疤痕,刚刚逃出鬼爪,又落入魔窟,想死的心都有。
趴在地上过了一会,袁志头脑一直胡思乱想着,“咦!怎么没感觉啦?莫非手臂被烧坏呢?可是看到现在带电的铜丝一端还被自己握着呢?”
看到这种情况,袁志终于清醒和冷静了下来,并使出全身的力气,勉强的爬了起来,而左手还牵着铜丝,稍微用下力,发现还可以握拳,“看来我的手没有被烧坏,真是吓死我了!”袁志心里想道。
袁志又看了看铜丝处,发现手掌没有任何烧坏的痕迹,顿时更加好奇,“难道这电线没电?对,肯定没电,只有这种情况才说的清楚,吓我一大跳!”袁志大有一种死后重生之感,于是把电线拿开,想着等明天天亮再过来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