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旅游度假村计划的实际可行性及相关的技术性问题,还要靠有关部门做出具体判断,但笔者认为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努力利用族群传统文化特色发展地区和族群经济的出发点。三江地区是中国少有的几块尚保有大量原始生态环境的地区,这种相对人少地多、污染较轻的地区,其环境本身就是一种难得的潜在资源,赫哲族与自然融为一体的族群文化传统,也理所当然地具有观赏和体验的旅游价值。
个案2,饶河县四排乡:发挥传统优势
饶河县是中国赫哲族除同江市之外的另一个聚居地,行政区划上属于双鸭山市管辖。饶河县的赫哲族主要居住在“四排赫哲族民族自治乡”。四排乡位于饶河县城东北17.5公里处,乌苏里江西畔,边境线长30公里,行政区域42平方公里,区内地形以冲积平原为主,地势低平,平均海拔仅48米。
四排乡赫哲族在清代初年奉命留住原地编户纳贡。康熙五十三年,本地四个大氏族被编为镶黄、正黄、正白、正红四旗,在三姓地方设协领衙门管辖。雍正年间设副督统,增加四个旗的建制。光绪八年设协领衙门,赫哲族分属三个旗管辖,每年进贡貂皮、鳇鱼骨等珍贵土特产。民国年间废旗建县,赫哲族人被编入当时的社会基层组织“会”、“排”中,不用再披甲当兵。1931年后,在伪满洲国时期,赫哲族人被强行归并到“部落”中,被迫弃渔从农,实际上落得无衣无食,流离失所。光复后,迁至现在的四排地方,建立村政权。1985年建立“四排赫哲族自治乡”至今。…现在四排乡下辖两个自然村和一个国营林场,人口1300多人,除赫哲族、汉族外,另外还有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壮族等人口,其中赫哲族主要集中在“四排自然村”,有68户,211人。全乡现有耕地l.6万亩,林地800亩,牧草l000亩,水面2.09万亩,可养鱼水面3 600亩。渔业生产方面有捕鱼网滩6处,捕鱼水面l.3万亩,捕鱼船45只。
四排赫哲族乡的民众和干部,在面对生存状态和生产方式方面挑战时,本来也存在着多种选择。饶河县有一些东西在中国大陆家喻户晓,完全有条件“炒作”一番,以提高“知名度”。比如有一首在大陆各地颇受欢迎、广为流行几十年的《乌苏里船歌》,就是在这里根据当地风土人情创作的。这首歌描述赫哲族打鱼为生的习俗,使得“赫哲族”这个人数很少的族群闻名遐迩,知名度远远高于有一种未经证实的说法:由于饶河县相对而言比较封闭,这里的赫哲族保留了比较多的传统生活方式。大陆其他小族群。本乡境内的一个“大顶子山”也在歌中出现。另外,距离这里县城不远的地方就是“珍宝岛”,这个小岛因为20世纪60年代末中国和苏联的边境冲突而牵动过中外亿万公众的心,可以说举世闻名。这些特有的“名胜”为本地开发旅游业提供了潜在的可能性。但经过调研和论证,本乡基层干部从资金、投资周期等现实可能性方面考虑,没有立即致力于旅游项目的开发,而是决定首先从比较小的、切实可行的项目搞起,并侧重于项目的生产性功能。他们的思路是:力图最大限度地利用赫哲族长期从事渔猎生产的族群传统习惯和技能,把民族传统技能本身当作一种人力资源优势加以利用,发展相对比较接近于渔猎的生产方式--水产养殖业。这样,一方面保持赫哲族人已经习惯了的生产环境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又提升产业层次,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收入,“要使赫哲族人致富,需要从捕鱼逐渐引导到养鱼且走上养捕结合的轨道”,“在四排赫哲族乡发展养鱼业,是引导赫哲族人调整产业结构、走上养捕结合道路的需要,是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扬长避短努力发展少数族群经济的需要”。为此,县、乡政府制定了“一水带两水”计划,就是用乌苏里江“水”带动“水稻”和“水产养殖”的经济发展战略。
从目前饶河县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技术水平和市场状况来看,一般的常规水产养殖并不是四排乡的优势。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造成优势,他们总结了各方面的经验,制定出养殖“名优特鱼”的思路,就是专门养殖市场上比较紧俏、知名度高、有特色、价格比较高、品种优秀的鱼种。根据计划,他们已经修建了大小鱼池14个,总面积170亩左右,以江水养鱼,水源由灌区泵站供给。经过2000年和2001年的试养。已经收到很好的效益,由此,县、乡政府已经把名特优鱼的繁育和养殖作为重点项目加以支持。现在正在考虑建设一个孵化站,改造l 000亩面积的水库,按绿色标准生产名特优鱼种,并着眼于精深加工。当然,目前的瓶颈问题是缺少资金,县、乡干部民众正在四处奔走,争取必要的资金。
这种含有经营成分的养殖渔业,也是对历来尚渔猎、轻农商的赫哲族人的一种“培训”,可以促进赫哲族人树立信心、振作精神、尽快向市场经济的观念和实践转型,是培养新的生产动机和创业精神的有效途径。据说有一位原来绰号“懒人”的赫哲族村民,家里有地也不爱去种,打鱼每天又打不上几斤,全都卖了换酒喝,老婆气跑了,自己领着儿子生活;自从去年入股参加了养鱼场工作后,犹如换了一个新人,早春冰还没化尽,他就穿着短裤在鱼池中忙碌,冷急了就喝几口烧酒御寒;年底不但分得了很多红利,而且成为远近闻名的“渔把式”(“把式”,当地语言,意为“专业能手”)。养殖业方面的成功,也改变了他的公众形象,目前提亲、求婚的人也接踵而来。
从原始捕捞到自己养殖,生产方式有某些相关性,跨度不像转入农业那么大,人们心理上和习惯上比较容易适应,但还是需要很多新的专业知识和新的思想观念,四排乡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针对这种现状,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在考察这里时曾经提出:“要鼓励他们培养一些企业和企业家,他们没有这种‘企业’传统,其他人数多的大民族要帮助他们经营,给予基本条件上的支持,建立自力更生的样板,如果做好了,就可能为人数特少民族发展现代经济和保持传统文化找到一种重要的思路,会有一种开创性的意义,可以和美国的保留地形成对比”
任何新创意、新方法的实践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引导一个族群由渔猎经济转入养殖经济,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尝试,不管他们成功还是失败,都会给我们从事族群和地区发展研究留下十分宝贵的经验。这种“就近转型”,也是中国大陆民族工作的一种新的取向,特别重要的是,它反映了基层政府机关在产业发展这种“经济活动”的决策中,开始考虑民众的文化传统,这在中国大陆的社会背景下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观念转变,它不仅对于民族工作,而且对一般意义上的地区发展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四、人文环境:交流和融合
关于不同族群关系问题,人类学、族群学界有诸多理论和观点。在赫哲族地区,笔者首先看到的和关注的,就是可能出现的“融合”的趋势。学术界对于“同化”、“融合”的问题一直有不少争议。基本问题是,究竟应不应该鼓励融合?什么样的融合是“好的”,什么样的是“不好”的?等等。从各国族群政策来看,各种价值取向的都有,比如美国的“熔炉”理念,就是鼓励融合,而印度、欧洲某些国家的多元文化模式,就有故意保持各族群特点的潜在假设。中国大陆目前的政策,由于来自复杂的历史演变过程,具有一种混杂的性质,没有明确一致的导向。在制度设计上,是明显强调保障各族群的特殊性,但是在社会生活层次上,实际上鼓励融合,而目前的基本制度--族群区域自冶制度--在不同地区不同族群中会造成多种不同的结果,在赫哲族地区,总的趋势是有利于自然融合。
l.小族群的局部优势
中国大陆的所谓“少数族群地区”,实际上绝大部分是族群杂居地区,汉族人口往往早巳超过少数族群,比如内蒙古地区,早在19世纪,汉族人口已经超过蒙古族人口。大陆实行的中国式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制度就是针对这种状况,要求在这些地方,必须在行政制度上保证少数族群的“主导地位”。在划定的“自治地方”范围内,小族群人数与大族群相比,不会像全国范围内平均人数那样悬殊,这样有利于大、小族群之间的平等交往。像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政府所在地的自然村落,赫哲族居民占人口比例在50%以上;饶河县的赫哲族村,赫哲族人数与汉族人数相当。这样,像赫哲族这样一个小族群,能够在与他们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地域内,成为一个局部优势的群体。
而小族群依照法律规定,在政治上必须居于主导地位,主要行政官员和整个干部系统,少数民族裔干部要达到一定比例数,这种强制性的保持比例的措施,也平衡了小族群在人口、文化方面的总体弱势地位。在街津口乡,赫哲族人口只占l/8,但全乡范围内赫哲族干部的比例远高于赫哲族人口比例,达30%到40%;在佳木斯市的郊区,有一个“敖奇赫哲族自治乡”,在建立自治乡时,赫哲族人实际上就不是多数,而是少数,但由于族群乡的建立,赫哲族干部比例达到50%,在局部上,形成赫哲族在地方权利和行政管理方面的优势。通过这种以地方行政机构中有意识地“扶小抑大”的安排,尽量弱化族群之间人数不同可能造成的“势力”的强弱,平衡族群关系中最敏感的行政权力分配问题。由于这种体制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这种权利平衡也就在相对比较小的社区内直接实现,它的功能和作用能够直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显现出来。在农村社会中,绝大部分涉及到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宜,都发生在乡、村两级政府的管辖范围内,所以在乡级以下的社区中建立这种权力平衡机制,在很大程度上确实保证了赫哲族作为一个小族群的特殊权益。
2.社区认同和融合
目前民族地方区域自治制度的一个结果,就是区域内社会交往的增加和社区认同感提高,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制度客观上有助于塑造一种“区域”认同,也就是发展一种跨越族群的“社区感情”。具体来说,促成这种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因素:
第一,在基层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小范围内,由于统一的行政区域造成的便利和事务性联系,使得自治区域内部各族群人口之间的流动、交流非常频繁。调查显示,“乡”是基层民众日常交往主要地域范围,各族村民流动、交往最集中的圈子,大多限于本“乡”范围,同一‘乡”内不同族群之间的交往远远超出不同“乡”的同一族群成员的交往。民族自治地方建立在“乡”一级,正好符合一般村民交往的规律。这种区域交往的增加的一个结果,就是区域认同的增加和族群认同的相对淡化。
第二,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地方产品品牌的重要性以及潜在旅游价值的影响,使得人们非常关注本人所在“地方”的知名度和公众形象,而这种“地方”的基本单位是基于行政区划,在中国大陆农村主要是“县”和“乡”,“民族自治乡”就成为这种“名声”的基本载体之一。,在饶河县四排乡,赫哲族和汉族乡干部共同策划如何提高“四排”这一名称“知名度”,取地名中的“四”字和“排”字,提出了“四方宾客排队来”的广告语。这种对地域名称而不是族群名称的强调,实际上推动了村民对“乡”的认同感,不论汉族村民还是赫哲族村民,都首先把自己视为“四排乡人”,而赫哲族的文化特色,则被视为“全乡”的特色。在访谈中,汉族干部和村民也特别喜欢强调自己所在的四排乡是“赫哲乡”,因为这种名称突出了地方特点,使得这个多比其他普通乡多了一层意义,人们感觉生活在一种有自己特色的社区中。
另一个例子是,佳木斯市敖奇乡的汉人和赫哲族人都极力向外人强调他们那里是赫哲族的“发祥地”(根据当前比较权威的“中国少数族群简史丛书”中的《赫哲族简史》,赫哲族源流非常复杂,并不存在一个所谓“发祥地”)。这种把自己的地区视为“发祥地”的现象,是典型的构建地方性特征的“神话”(MYTH)的过程,它极力强调本地的独一无二的特点,反映了该地域的各族群人口地域认同的心理倾向。正是出于一种休戚相关的共同命运的感觉,人们才共同努力争夺名誉资源,试图提高自己地方的荣誉感和知名度。
可见,在乡一级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中,存在着强化社区意识、淡化族群意识的社会文化气氛,在这种气氛中,族际通婚成为平常的事,出现很多被戏称为“多元一体”的大家族。在敖奇乡,我们走访了一户“多元一体”的人家。,女主人本来是满族人,因为丈夫是赫哲族人,所以也就可以算作“赫哲族”了。他们的儿子算作赫哲族,是该村的负责人之一(这种由赫哲族担任村干部的安排是民族自治乡规定的)。这个儿子刚刚结婚,新娘是汉人。这样他们一个家庭中就有了三种民族成分。在儿子新婚的房间里,墙上挂着大幅结婚照,新郎穿西装,新娘披白色婚纱,完全是“西化”的形象。这个家庭两代人,很典型地反映了这一地区,在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这种体制和机制下,不同族群人口之问的动态关系。不同族群成员在密切的交往中,淡化族群身份,而把注意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发展”、“现代化”方面。结婚服装的“西化”,在这里的特定条件下,体现的是对“现代生活方式”的梦想和追求。在这样一个社区,不同族群--主要是汉族、赫哲族和满族--在日常交往中几乎没有族群意识,而真正重要的是“社区意识”,也就是“你是哪一个村的”。民族区域自治这种制度对“现实的”区域概念的强化和对“想象中的”族群“整体利益”的淡化,有利于避免各族群把注意力过分集中在“族群利益”的争执和分配上,而更多地是从“社区成员”个体身份考虑各种利益关系。所以在这种制度下,跨族际通婚成为十分平常的事,几乎没有引起任何疑义。事实上,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副作用,汉族人有故意设法找赫哲族结婚的倾向,为的是享受特殊优惠的生育政策。
五、讨论:“文化”还是“生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