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还是一样自转,白天黑夜对久居都市的人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他们所想的,就是快点快点再快点,多点多点再多点。
昔日整洁的房间早已凌乱不堪,满地的空酒瓶以及刺鼻的酒气暗示着房间主人几近崩溃的心情,地上放着厚厚的一叠照片,拍摄的角度不好,好多都是模模糊糊的侧脸或者背影,却依旧能辨认出是同一个人,凌默。
安雪璇看着无处放脚的房间,看着坐在地板上胡子拉碴的金钟大,再一次明白了,原来一直温柔似水,办事情一丝不苟的男人,也会为了一个人被打击成颓废的疯子,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么,那就是真的爱上了。
“别喝了,钟大,别喝了……你别喝了!”安雪璇捡起一个酒瓶,使劲的砸向地面,妄图让颓废的金钟大清醒一些,飞溅的玻璃渣溅到了金钟大的手臂上,细小的伤痕流出了鲜红色的血,却又立马凝固。
“我真TM的看不起你。我一直不知道原来金钟大是个这么容易颓废的人。你以为你一直伤心,小默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你以为小默看的惯你这样?你以为你颓废了会有人可怜你?原谅我瞎了眼喜欢了你那么多年!”安雪璇恨铁不成钢的将一份文件摔在了一直沉默着的金钟大的面前,摔门离去。
文件夹里是一张检验报告和一张小小的纸条。检验报告上证明了黯凌帮偷偷派去的医生从那栋爆炸的大楼内的所有的尸体上提取的DNA中没有凌默的,也就是说,凌默还是有存活的希望的。
纸条上是安雪璇娟秀的字迹:总有机会的,珍惜现在拥有的。
摸不着头脑的一句话,却没有人知道,为了写这一句话,安雪璇一次次的写下,撕掉,在写……
其实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每一个女汉子都可以变成软妹子。
金钟大似乎明白了什么,他闭着眼像是在思考着什么,许久,他慢慢的睁开眼,眼神明晰了许多。
小默,如果你不回来了,就在那里等着我好不好,我好好的完成任务就去找你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