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人需要一时冲动。
不管是再怎么冷静或者理智的人,总要有冲动任性的时候,我们需要这样的时刻来放纵自己,不用去在意别人的眼光,不管别人怎么看,都置若惘然。
因为向晚一直很希望有这样的时候,所以才不会阻拦穆文耀的脚步,只是跟在他的身后。
他们在平坦的大道上面跑着,风吹在向晚的脸上,她突然涌出了两行热泪,也许是风太大,沙子被吹进了眼睛里。
向晚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双手撑在腿上,想要笑,却连笑的力气又没了。
穆文耀转过身来,看着她柔顺的头发顺着肩膀垂下去,在这个浪漫的地方,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甜蜜了起来。
“我们这样,像不像私奔?”穆文耀一点都不像是刚刚和自己父亲吵过架的样子,眼角微微上扬。
向晚仰头看着他的脸,眼角的泪还没来得及擦干,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干嘛突然跑掉?”向晚问道,他和自己一样,不是容易任性的人,冲动对于他们而言就像是一种奢侈的礼物。
“没什么,不过是不想和他吵了。”穆文耀的头发有些乱糟糟的,他的头发不是很长,但是因为发质太过松软,所以总是给人一种毛茸茸的感觉,风吹过之后翻起几个小漩涡,看起来十分可爱。
向晚不由自主地伸手给他顺了顺头发,他太高,向晚刚刚还没来得及换鞋就出来了,现在只好踩着拖鞋垫着脚尖够着他的脑袋。
“你就不能配合点,你看看你这头发,乱糟糟的。”向晚嫌弃地看着他,他站着就像是一棵树,过于挺拔。
穆文耀双手握住她的腰,将她举了起来。
“喂,你干什么?”向晚被他这一举动逗笑了,她的手在他头上轻轻拍了一下。
“你不是够不着么?我帮帮你啊,你竟然敢打我,胆子还真是肥了!”穆文耀惩罚性地把她举得更高了一点。
“喂,你干什么,放我下来,我错了好不行么?”向晚笑着,两只手不由自主地抓着他的手,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掉下来。
穆文耀笑了起来,把她放了下来,看了看她的脚,笑着说:“不好意思,我连累你了,既然都私奔成功了,不如我带你到处转转去吧!不过,你穿着这鞋子走在法国……“
向晚看了看,这里的女人就连买个菜都要穿高跟鞋,她这样子还真是邋遢到不行。
“要不,我们还是先回去吧?”向晚想着好歹回去换个鞋子也行啊,反正到了最后不还是得回去么?
“现在回去岂不是很丢脸,晚上再回去吧。”穆文耀拦了一辆计程车,两个人就来到了一家服装店。
向晚裹着风衣,穿着拖鞋,站在店里,接受着服务员的注目礼。
她不好意思地笑笑,用法语解释说自己因为出门太着急,所以忘记换鞋了。
穆文耀像是心情很好一样,亲自给她挑起鞋来,他看了一圈,又看了她一眼,修长的手指在不同的高跟鞋之间游走,终于满意地挑中了一双。
“坐下。”
他蹲了下来,要给她换鞋。
向晚有些不好意思了,虽然说他也不是第一次看自己的脚了,不过总觉得这样,好像有些太腻歪了,他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亲密了?
“我自己试就行了!”向晚想要抢过来,可是无奈他手长,她够不着,只好懊恼地作罢了。
旁边的服务员一脸羡慕,跟她说她先生可真是体贴。
向晚红着脸,没说什么。
穆文耀的手温柔地将她的脚放进那双缀满了碎钻的高跟鞋里面去,系上旁边的带子。
“怎么样?”
“挺好的,不过……”向晚瞄了一眼标价,就不想买了。
谁知道穆文耀已经叫人包起来了。
“不过什么?”他转过头来看着她。
“没什么,我是说,让你破费了。”
穆文耀听她跟自己这么客气,有些不高兴,他伸出手腕在她面前晃晃,“还你的人情。”
向晚撇撇嘴,就知道这家伙没这么好心!
他们两个找了一家法国餐厅,有人说,在法国,要是没有在一家正宗的法国餐厅吃过法餐是不会体会到法国真正的风味的。
向晚在法国呆了两年,巴黎也来了很多次了,第一次觉得巴黎的下午茶原来是这么惬意的一件事情。
他们在街上散步,人来人往,一阵阵香水和香烟的味道将他们萦绕起来,满耳都是异国的语言,这样的感觉将两个人拉的更近。
穆文耀自然而然地牵起她的手。
“我以前认识一个女孩,她跟我说,会每一天都跟我来这里散步,可是后来,只剩下我一个人。”穆文耀的声音传来,向晚微微惊愕,他竟然在这样的情形下,谈起那个人。
不过他似乎不再和以前一样抵触谈到这件事情,说到那个人,他现在给人感觉大多是淡然。
“你想知道么?”
向晚看着他真诚和期待的眼睛,点了点头。
“她就是那个校牌的主人,我不知道她的中文名字,只知道她叫poppy。那个时候,我刚刚来到法国,和周围格格不入,她是我第一个认识的华侨,就是在这条街上,她是一家咖啡厅的服务员,我不知道她住在哪,也不知道她在哪里上学,她似乎是个留学生。”
“可是,你怎么会有她的校牌?”向晚好奇地问。
“我们认识了大概五个月,当时的我以为那就是一辈子了,她笑起来有甜甜的酒窝,性格十分开朗,我慢慢适应法国,也习惯了她,因为习惯,所以我越来越离不开她,我觉得自己爱上她了,可是她不爱我,她有男朋友。”穆文耀无奈地耸了耸肩,说的轻描淡写。
向晚从他的眼里读出了失望和遗憾,也许所有的初恋都是一样,是最最放不下的存在。
“后来她走了,连告别都没有和我告别,或者她早已经忘了我,那个校牌是咖啡馆的老板给我的,说是她留下的,我曾经一度以为是她故意留给我的线索,可是我找遍了附近的大学也没有一个叫poppy的人,甚至一直到我回国的时候,我还想着,说不定,我可以在国内遇见她。”
向晚因为他的坚持而感动,但是心里却有些嫉妒那个人,有这样一个待她如珍宝的少年。
“其实我只是太固执罢了,我讨厌被人丢下,也讨厌被人欺骗,尤其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
“你,会不会像她一样,离开我?”
“我想了很久,我好像,爱上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