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滩上,烈日炎炎。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光秃秃的沙子、乱石,上面零星有些植株,远处,群山起伏,烈日下,四个影子艰难的挪动着。
这时候,一双有些干枯的手在一处荒地拼命地刨着,手指甲中都渗出血水了,突然那双手好像碰到什么东西了,才缓缓停了下来。
“找到了!找到了!”
那声音有些沙哑。
我们几个一听到呼喊声,就从四面八方围了过去,头顶着烈日,舔了舔干巴巴的嘴唇,站成一圈,面前一个小坑里,一个看上去很健壮的汉子小心翼翼刨出了一只手!那只手就像是树枝一样枯竭了,不过手心朝上,只是中指上那一枚戒指还闪烁着金属的光泽。
我看到他盯着那枚戒指,眼睛有些浑浊。
“快,加把劲儿!”
我们几个小心翼翼地刨开掩盖在干尸上的那一层沙土。
终于,一个干尸的全貌出现在我们面前了,似乎是面朝下直接摔在了地上,这是一个女子,她的头发及腰,面容枯槁。而干尸的右手上,似乎还紧紧握着什么东西,几个指头蜷缩在一起,捏着一个东西。
“这是什么?”
我注意到,那东西是一个近似圆的晶体。
我将那东西拿在手里,淡蓝色的晶体看上去就像珠宝玉石之类的,我好奇地拿着那东西对着太阳仔细瞅着。此刻那晶体里面似乎有无数的水花在涌动,耳边隐隐约约还听到了浪花的声音,那声音越来越近……
“水……水……”
这时候,刚才那汉子头一歪,栽倒在沙子上了。
水,已经两天前喝完了。
“大壮!大壮!”
我们几个唤着他的名字,若是叫不醒,恐怕就永远会在这里沉睡下去!
我叫沈林,半个月之前,我还是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在公司里面遭到了领导的白眼,说我眼高手低之类的一大堆,然后就被炒了,后来才知道领导是为了给公司腾空一个位置出来让给自己的侄子。
没办法,我就丢了工作,一时间有些烦闷,就出来散散心,到了甘肃这边旅游,靠近戈壁的一个小镇。
我一直很喜欢冒险之类的旅游!
就在次日,我没再多想就直接带着一些简单的行李往火车站出发了,也许冥冥之中我和那个地方很有缘,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去了那个小镇,这是戈壁上的一座旅游小镇。
这是我第一次到这里来,小镇周围和南方城市环境简直大不一样,感觉到了两个不同的世界一样。来的第一天都起了风沙,这些游客都没有出门,只能够待在房间宾光里面或者直接到这里唯一的一个酒吧喝酒聊天。
我直接到了酒吧里面,拿着所剩不多的钱买了一瓶酒,独自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打量着四周。酒吧里面很热闹,到处都是人影,嘈杂的音乐、五彩的光芒让人昏昏沉沉,我现在感觉自己的脑袋就快要裂开了,然后我一口喝掉了杯子里面的酒水,就准备离开这里。
这时候,我刚站起来,突然走过来一个男子,精瘦的男子滴溜溜地看着我。
然后他开口道,“哟——新来的,这可是个好地方啊!”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这时候,那人扛着面前的箱子,打开之后,里面乱七八糟的一堆玩意儿,他随手拿出一个,递给我,“兄弟,你我有缘,这样,你拿着,这是在沙漠中必备神器。”
他递给我的是一个木制的雕像,像是一只蝎子之类的动物。
“你看着给吧!”那人笑嘻嘻地盯着我。
这时候,我掏了掏兜,里面就一张十来块的人民币了,然后给他了,省得再来烦我。
“咳咳——就这么些了?”
那人显然是有些不满了。
“就这么多了。”
我盯着他。
“得得……”他一把接过钱,似乎有些失望,然后叹了口气,就朝着另一边走了,边走边说,“哎!没钱来干什么……”
我苦笑了一声,然后拎着行李去找公司一个同事留给我他朋友的地址,那是他的一个大学同学,为了是有个照应。地址就在一个杂货店旁边,等风沙一过,我就出了门直接朝着那边去了。
“还没回来……再等等吧!”我走到尽头,就只看到一个简陋的杂货铺,很显然,要找的人估计就住在里面,一问,那人就有些不耐烦了。
“那……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然后那人就忙活自己的事儿去了,不再理会我。
我只好一个人蹲在门前,不知道这同事介绍的人靠谱不,我仔细打量着街道,周围都是些低矮错落的房子,不过外面都刷上了一层浅黄色的像泥土一样的东西,门前都有一个防风的黑布。这时候估计已经十一点多了,但是房子里面的等几乎都亮着,还传来一阵阵笑声。
就在我有些迷糊的时候,突然面前走来了一个人。
我猛地睁开了眼睛。
这时候,那人也打量着我,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是你?不就骗你……卖你一个小玩意儿吧,至于追到我家里来了?”
没错,这个人就是我在酒吧里面卖给我那个小玩意儿的人。
“我……我是来……”
那人摆了摆手,不耐烦地说道,“至于吗,不就十块钱吗,我说你们这些人啊,哎!……”
我感觉这人一说话就停不下来了。
“我是庞三儿介绍来的。”
我突然打断了他的话。
“三儿……”这人绞尽脑汁想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了一声,这时候打量着我,“你是他朋友?”
我点点头。
“哎,这小子也是,这么就不联系,一联系就麻烦我……咳咳……还拖了朋友来看我……”
“进来吧!”
这人招呼了我一声,然后就打开了门,门一开,里面就传来一阵让人作呕的味道,一看,袜子、内裤、鞋子堆得满地都是,床上到处都是脏衣服,感觉他用过的东西都一股脑儿都抛在屋子里面了,门口一大堆垃圾还没有来得及清扫,甚至……我感觉这里都不是人住的地方。
“那个……随意点儿,就当自己家里!”
那人笑了笑,“叫我大刚就行!”
说完之后,这小子就直接脱掉了鞋子,朝着那床上几乎是蹦了上去。
我惊讶得手一松,行李都掉在了地上……
几天之后,我决定找一个工作,然后脱离这种生活环境。
这大刚不仅放屁磨牙打鼾,而且特别不爱干净,他每天就像是个没事儿人一样,可是我实在是受不了了,不然非得憋死不可。
我问他在这里能够干什么来钱快!
“挖墓!”
大刚严肃地说道。
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算了吧,就你……开玩笑的,不过来钱快,就你这样吃不了这个苦!”
我说什么都可以。
“这样,当挑子,临时工,绝对有钱,怎么样干不干?”大刚瞪着我,然后他简单介绍了一下挑子的工作之后,还没等我回答,就直接说道,“就这样决定了,明天我带你去找黑六!”
第二天,大刚带我到了一个茶馆,这家茶馆有些破旧了,这时候正对着窗户的一张桌子上面,有几个人在喝茶,然后盯着外面似乎在聊着什么,大刚一走进去就直接坐了过去。
“哟——稀客!”人群中有人喧哗。
一个脸有些黑的小伙子盯着大刚笑了笑,“咋了,居然有空这里来坐了?”
“别提了。”
大刚一坐下,就将面前的一口茶一饮而尽。
“我给你说,昨晚……”大刚正有声有色地介绍着昨晚的买卖,那高兴的劲儿几乎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一个个笑得前俯后仰的,甚至根本就忽略了我的存在。
“你小子,有一套!”
那个黑脸的小伙儿笑了笑。
“我给你说……”
突然,大刚的目光正注视着我,似乎是想起了什么,然后大刚才笑了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朋友,沈林!”
“新朋友?欢迎……”
大刚小声在我耳边提醒,“黑脸的叫黑六!”
我恍然大悟。
黑六和其中几个人向我打了个招呼。
“他想跟你们一段时间,黑六,你带一下怎么样?”大刚开门见山地说道。
黑六这时候微微皱了皱眉头,然后看着我,“看细皮嫩肉的,倒不像是干苦力的,找份儿别的工作得了,这事儿我怕是不适合你……”
“我没问题的!”
我立即回答。
然后我就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不过他们似乎并不在乎我说的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在旁边聊天喝茶。
突然……
一个神情慌张的人从茶馆外面连跌带跑地冲了过来。
“不……不好了!”
那人直接拐上了二楼,走到了黑六面前,面色惨白,气喘吁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