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枪打得挺好,这个善良的,有钱的女人,这个对他才能体贴的守护人和破坏者。废话,是他自己毁了自己的才能,他却把责任推到这个女人身上,就因为她爱他,她养活了他?他虽然有才能,但是因为弃而不用,因为背叛了自己,也背叛了自己所信仰的一切,因为经常酗酒而丧失了敏锐的感觉,因为懒散,因为怠惰,因为虚荣,因为傲慢和偏见,因为其他一系列的缘故,他毁灭了自己的才能。这算是什么?一张旧书目录卡?到底他的才能是什么?就算是有才能吧,他也没有好好利用它,而是用它做了交易。他从来不是用他的才能去做些什么,而总是用它来决定他能做些什么。他决意不靠钢笔或铅笔谋生,而靠别的东西谋生。这样说很奇怪,是不是?每当他爱上另一个女人的时候,为什么这另一个女人总是要比前一个女人更有钱?可是当他不再是真心的时候,而只是撒谎的时候,就像对现在的这个女人那样,这是他所有爱过的女人中最有钱的一个,她有的是钱,曾经有过丈夫,孩子,还找过情人,只是她不满意那些情人,她只倾心于他,把他当作一位作家,当作一个真正的男人,当作一个伴侣,当作一份引以为豪的财产来爱他一一奇怪的是,当他根本不爱她,而且对她撒谎的时候,为了报答她为他花费的钱,他所付出的,居然比他过去真心恋爱的时候还多。
不管做什么,都是上天安排好了的,他想。不管你是以什么为生,这就是你的才能所在。他的一生就是出卖生命力,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而只要你并不那么钟情时,就越会看重金钱。他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他决不会写这些了,现在也不会写了。不,他不会写了,尽管这东西很值得一写。
现在她的身影越来越近了,穿过那片空地朝营地走过来了。她穿着马裤,手里握着她的来复枪,身后有两个男仆扛着一只野羊。她仍然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他想,她的身躯也很动人,她对床笫之乐很有才能,也很有领会,她的脸并不美,但是他喜欢,她读过大量的书,喜欢骑马和打枪,当然,她太能喝酒。当她还年轻的时候,丈夫就死了,有那么一小段时期,她全身心地为那两个刚长大的孩子,可孩子却并不需要她,她在他们身边,他们就感到不自在,她还很用心地养马,读书和喝酒。她喜欢在黄昏吃晚饭前读书,边阅读边喝威士忌苏打。到吃晚饭的时候,她巳经喝得醉醺醺的,在晚饭桌旁再喝上一瓶甜酒,这时往往就巳经醉得昏睡过去了。
这是当她还没有情人的时候。在有了情人以后,她就不再喝那么多的酒了,因为她不必靠酒精的麻痹去睡觉了。但是情人使她感到厌烦。她之前的那个丈夫从没使她厌烦,倒是这些情人使她厌恶透顶。
接着,她的一个孩子因一次飞机失事而丧生,因为这件事情,她不再需要情人了,酒也不再是麻醉剂了,她必须拥有一种新的生活。突然间,她开始害怕独自一个人生活,她想要找一个她所尊敬的人在一起生活。
他们会在一起很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直都羡慕他所过的生活,因为她认为他做的就是她自己想干的事情。她为了拥有他而采取的种种步骤,以及她最后爱上了他的那种方式,都奠定了事情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她给自己建立起一种新生活,而他则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
他之所以那么做,是为了换取安逸,除此以外,他不知道还能因为什么?他所知道的就是,他要什么,她就会给他买什么。她还是个非常温柔的女人。他跟任何人一样,愿意立刻和她同床共枕;特别是因为她更有钱,很风趣,很有欣赏力,而且她从不大吵大闹。可是现在对于她重新建立的这一生活,将要结束了,因为两个星期以前,一根荆棘刺破了他的膝盖,而他没有给伤口涂上碘酒,当时他们挨近去,想拍下一群羚羊的照片,这群羚羊站立着,抬头窥视着,用鼻子嗔着空气,耳朵张开朝向两侧,只等一声响动就准备奔入丛林。他还没来得及拍下照片,它们就巳经跑掉了。
她现在巳经来到了他身边。
他在帆布床上转过头来看她,“你好。”他说。
“我打了一只野羊,”她告诉他,“它能给你带来一碗好汤,我还让他们捣一些土豆泥拌奶粉。你这会儿觉得怎么样?”
“好多啦。”
“这多好啊,你知道,我早就想到你会好起来的。我离开的时候,你睡熟了。”
“我睡了一个好觉,你去的地方远吗?”
“我没有跑远,就在山后面。我一枪打中了这只野羊。”
“我知道,你打得挺棒的。”
“我喜欢打枪,我巳经爱上非洲了。说真的,要是你平安无事,这可是我玩得最痛快的一次了。你不知道跟你一起射猎是多么有趣,我巳经爱上这个地方了。”
“我也爱这个地方。”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刚才那么对我,我有多难受,求你答应我,别再那样对我说话了,好吗?”
“不会了,”他说,“我都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了。”
“你不一定要毁掉我,对吗?我不过是个中年妇女,一个爱你的人,你要干什么,我都愿意干。我巳经被毁了两三次啦,你不会再把我给毁掉吧?”
“我倒是想在床上再把你毁几次。”他说。
“是啊,那可是愉快的毁灭。一定为咱们安排了那样的毁灭,明天飞机就会来啦。”
“你怎么知道明天会来?”
“我有把握,飞机一定会来的。仆人巳经把木柴都准备好了,还准备了生浓烟的野草。我今天又下去看了一下,有足够的地方让飞机着陆,咱们在空地两头准备好两堆浓烟。”
“你怎么就那么肯定飞机明天会来呢?”
“我有把握它一定会来,你的伤巳经耽误了。到了城里,他们就会把你的腿治好,然后咱们就可以搞点儿毁灭,而不是那种讨厌的谈话。”
“太阳落山啦,咱们喝点酒好吗?”
“你想喝吗?”
“我想来一杯。”
“咱们就一起喝一杯吧。莫洛,去拿两杯威士忌苏打来!”她唤道。
“你最好穿上防蚊靴。”他告诉她。
“等我洗完澡再穿……”
他们喝着酒的时候,天渐渐暗下来,在这暮色苍茫没法瞄准打枪的时刻,一只鬣狗穿过那片空地往山那边跑去了。
“那个杂种每天晚上都从那儿跑过,”男人说,“像这样,巳经两个星期了。”
“每晚那种声音就是它发出来的,尽管这是一种讨厌的野兽,可我不在乎。”
他们一起喝着酒,没有痛的感觉,只是因为一直躺着不能翻身而感到不适,两个仆人生起了一堆篝火,光影在帐篷上跳跃,他感到自己默认了这种投降生活,而且还油然而生了一种愉悦的心情。她确实对他非常好,今天下午他那么对她,实在太狠心,也太不公平了。她是个好女人,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可是同时,他也想到自己就快要死了。
这个突然而来的念头冲击了他,不是流水或者疾风那样的冲击,而是一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冲击,令人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沿着这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边缘悄悄地溜过来了。
“干什么,哈里?”她问他。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挪到那一边去坐,坐到上风那一边去。”
“莫洛给你换药了没有?”
“换过了,我刚敷上硼酸膏。”
“你觉得怎么样?”
“有点颤抖。”
“我要进去洗澡了,”她说,“我马上就好,咱们一起吃晚饭,然后把帆布床抬进去。”
这样,他自言自语地说,咱们结束吵嘴,是做对啦。他跟这个女人从来没有大吵大闹过,但他却和曾经爱过的女人吵得很厉害,而最后也是因为如此而腐蚀了他们的爱情,他爱得太深,要求得也太多,这样就把一切全都耗尽了。
他想起那次孤独地在君士坦丁堡的情景,离开巴黎之前,他吵了一场。那一阵他夜夜宿娼,但事后也仍然无法排遣寂寞,相反更加感到难忍的寂寞,于是他给她,他那第一个情妇,那个离开了他的女人写了一封信,告诉她,他是怎样始终割不断对她的思恋……
他记起有一次在摄政院外面,他以为看到了她,为了追上她,他疯狂地奔跑,直到头昏眼花,恶心想吐。他会在林荫大道跟踪一个外表和她很像的女人,可就是不敢清楚地去看,怕看到的不是她,生怕就此失去了她在他心里引起的感情。他跟不少女人睡过,因为他无法摆脱对她的爱恋,所以这些人都只能使他更加想念她,他也绝不介意她干了些什么。他在夜总会冷静而清醒地写了这封信,寄到纽约去,恳求她把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事务所去,这样似乎比较稳妥。那天晚上他极其想念她,心里空荡得直想吐,他徘徊在街头,一直溜过塔克辛姆,碰到了一个女郎,带她一起去吃晚饭。后来他们一起去跳舞,可是她跳得很糟,于是他把她丢下,又搞上了一个风骚的亚美尼亚女郎,她的肚子贴着他的身子摆动,摩擦得差点把肚子烫坏。他跟一个少尉衔的英国炮手吵了一架,就把她从炮手手里带走了。那个炮手把他叫到外面去,于是他们在暗地里,在大街的圆石地面上打了起来。他狠狠地朝他下巴揍了两拳,可是并没有把他打倒,这就意味着,免不了要有一场厮打了。那个炮手先打在了他的身上,然后又打中他的眼角。他又一次挥动左手,击中了那个炮手,炮手向他扑过来,抓住了他的上衣,扯下了他的袖子,他狠狠地朝他耳后回击两拳,接着在他把他推开的时候,又用右手把他击倒在地。炮手倒下的时候,头先磕在地上,因为听见了宪兵的声音,于是他带着女郎跑掉了。他们乘上一辆出租汽车,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驶向雷米利希萨,兜了一圈,在凛冽的寒夜回到城里睡觉,她给人的感觉就像她的外貌一样,过于成熟了,但是柔滑如脂,像玫瑰花瓣,像糖浆,肚子光滑,胸脯高耸,也不需要在她的臀部下垫个枕头。她还没醒,他就巳经离开了,在第一缕曙光的照射下,她的容貌显得极其粗俗,他的一个眼圈被打得发青,手里提着那件没有袖子的上衣,他就这样来到了彼拉宫。
就在那天晚上,他离开君士坦丁堡动身到安纳托利亚去,后来那次旅行给他留下的印象就是,整天穿行在种着罂粟花的田野里,那里的人们种植罂粟花提炼鸦片,这让你觉得很好奇,最后一一不管朝哪个方向走仿佛都不对似的一一到了他们曾经跟那些刚从君士坦丁堡来的军官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那些军官屁都不懂,大炮都打到部队里去了,那个英国观察员哭得像个小孩子似的。
就在那天,他第一次看到了死人,穿着白色的芭蕾舞裙和绒球向上翘起的鞋子。土耳其人就像潮涌一般,他看见军官们朝那些穿着裙子奔跑的男人们开枪,接着军官们自己也逃跑了,他同那个英国观察员也跑了,跑得肺都疼了,嘴里满是铜腥味,他们躲在了岩石后面休息,土耳其人还是像波浪般地涌来。后来他看到了从来没有想象过的事情,以及更糟的事情。所以,这些事情在他回到巴黎以后都不能谈,即使想到都会让他受不了。他经过咖啡馆的时候,看见那位美国诗人的面前一大堆碟子,土豆似的脸显得那么愚蠢,他正在跟一个名叫特里斯坦?采拉的罗马尼亚人讲达达运动。特里斯坦?采拉总是带着单边眼睛,经常犯头痛。接着,当他回到公寓跟他的妻子在一起的时候,他又爱他的妻子了,吵架巳经过去了,气恼也过去了,他很庆幸自己又回到家里,事务所把他的信件送到了他的公寓。所以,在一天早晨,它被一只托盘送了进来,当他看到笔迹时,浑身发冷,想把它藏在另一封信下面。可是他的妻子说:“亲爱的,那封信是谁寄来的?”于是那件刚开场的事就此了结。
他想起他同所有这些女人在一起时的欢乐和争吵。
她们总是挑选最妙的场合跟他吵嘴。为什么她们总是在他心情最愉快的时候跟他吵嘴呢?关于这些,他一点也没有写过,因为最一开始时,是他不想伤害她们任何一个人的感情,后来是因为,即使不写这些,要写的东西就巳经够多了。但是他始终认为最后他还是会写的。他有太多的东西要写了,他目睹过世界的变化,不仅是那些事件而巳。尽管他也曾目睹过许多事件,观察过人们,但是他目睹过更微妙的变化,而且记得不同时刻的人们变化也不同。他自己就曾经置身于这种变化之中,他观察过这种变化,写这种变化,这就是他的责任,可是现在他再也不会写了。
“你觉得怎样啦?”她说。现在她洗过澡从帐篷里出来了。
“没什么。”
“我们现在就吃饭吧,好吗?”他看见莫洛在她后面拿着折叠桌,另一个仆人拿着菜盘子。
“我要写东西。”他说。
“你应该先喝点肉汤恢复体力。”
“我今天晚上就要死了,”他说,“用不着恢复什么体力啦。”“请你别那么夸张,哈里。”她说。
“你怎么不闻一闻?我都巳经烂了半截啦,现在烂到大腿上了。
干嘛还要跟肉汤开这种玩笑,莫洛,拿威士忌苏打来。”
“来喝点肉汤吧。”她温柔地说。
“好吧。”
肉汤太烫了,他只好把肉汤倒在杯子里,等凉得可以喝了,就一口气都喝下去了。
“你是一个好女人,”他说,“你不要再对我那么好啦。”
她仰起她那张在《激励》和《城市与乡村》上人人皆知,人人都爱的脸庞望着他,那张脸因为酗酒狂饮和贪恋床笫之乐而稍有逊色。可是《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她那美丽的胸部,她那有用的大腿,她那轻柔地爱抚你的纤细的小手,当他望着她,望着她那招牌似的微笑的时候,他觉得死神又近了一步。这回没有冲击,它是一股气,像一阵使烛光摇曳,使火焰腾起的微风。
“待会儿他们可以把我的蚊帐拿出来挂在树上,再生一堆篝火。
我今晚不想搬到帐篷里睡了,不值得搬动了。今晚的天很好,不会下雨的。”
那么,你就这样死了,在你听不见的悄声低语中死去了。好吧,这样就再也不会吵嘴了,这一点他可以保证。这个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经验,他现在不会去破坏它了。但是他也可能会破坏。但也说不好,因为你巳经把一切都毁了。
“你能听写吗?”
“我没学过。”她告诉他。
“好吧。”
没有时间了,当然,尽管好像经过了压缩,但只要你能处理得当,就只需要一段文字就可以把那一切都写进去。
有一所圆木构成的房子,坐落在湖畔的一座山上,缝墙都用灰泥嵌成白色。门边的柱子上挂着一个铃铛,这是召唤人们进去吃饭用的。房子后面是田野,田野后面是森林。一排伦巴底白杨树从房子一直延伸到码头。另一排白杨树沿着这一带迤逦而去。森林边有一条通向山峦的小路,他曾经在这条小路上采摘过黑莓。后来,那所圆木房子烧塌了,挂在壁炉鹿脚架上的猎枪都烧掉了,枪筒、枪托和融化在弹夹里的铅弹也都一起烧坏了,就放在了那一堆灰上一一那堆灰本是用来给那大锅熬碱水做肥皂用的,你问祖父能不能拿去玩,他说,不行。你知道即使坏了,但那猎枪仍是他的,而且他再没买过别的猎枪,也不打猎了。现在又重新在原地盖了所房子,漆成了白色,从门廊上你可以看见白杨树和那边的湖光山色;可是再也没有猎枪了。从前挂在壁炉鹿角架上的猎枪筒,仍旧放在那堆灰上,再也没有人去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