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税收政策对促进个人、企业和社会扩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投资的激励效果不明显,民间资本注入渠道不畅
中华民族素有乐善好施、行善积德的传统美德,但相对于农村义务教育而言,一些社会名流、企业家更乐意参加城市义务教育的公益活动。中国虽然1999年颁布了《捐赠法》,但在具体税收政策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捐赠款物的金额如果超过当年税前利润的3%,超额部分仍需缴纳所得税。捐赠越多,纳税就越多,抑制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制约了税收优惠措施激励作用的充分发挥。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捐赠慈善事业非常落后,“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有90%从没参与过捐赠”,这与现行税制中的相关税种的形式与种类比较单一,缺少应有的系统性与前瞻性,税收优惠的适用与受益范围比较狭窄密切相关,对鼓励社会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也没有较强的激励作用,难以适应我国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另外,向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从而获得投资回报、扩大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的存量的渠道和有效途径也很缺乏,政府包揽办学,缺乏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积极参与,阻碍了农村基础教育办学资源的源头之水。
(三)和谐城乡义务教育的财政政策
和谐这个概念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从城乡义务教育二元结构而言,和谐就是指最大限度上寻求和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平等的发展权,以建立一个没有城乡身份歧视、地域歧视、城乡关系融洽的公平公正社会,减少社会的紧张和冲突。它并不是要约束和限制城市义务教育的发展,而是从公平的理念出发,使农村义务教育也同时得到统筹发展,实现城乡的共赢。义务教育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得以发展的基本动力和向上流动的基本前提,直接关系到我国巨大人力资源优势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到能否培养同现代化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从这一点讲,和谐城乡义务教育在和谐城乡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对农村特定区域的义务教育进行扶贫助困是和谐城乡义务教育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这种政策实际上表明的是对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化、内卷化的关注005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从今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这种思路实际上也是扶贫助困,但并没有触及城乡义务教育二元结构的根本。扶贫助困当然需要,和谐城乡义务教育更需要治本之策,这些政策包括:
其一,关键是要保证农民在城乡义务教育财政分配中的话语权。许多学者提出的“三农”问题解决方案里,往往忽略农民自己的力量和作用。农民在我国教育的财政收入与分配体系中没有话语权,处于被动地接受分配结果而不能参与和影响分配决策的弱势、失语地位。“在第十届2238名政协委员中,农业届委员只有68名,只占3%,而在这68名委员中有2名跟农不沾边的酒店地产老板,其他66名中,领导、科研院所和其他委员各占1/3。”“农业委员只有来自安徽省的一名,实在少得可怜。”按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在分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级、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城乡比例时,农村按人口每96万人选代表1人,城市按人口每24万人选代表1人;而按照比例,农民代表也应该是千人,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工人和农民的人数加起来才551名,而其中又极少是身处在一线艰辛劳作的农民。正是因为农民的失语,才使得一些不利于农村的政策出台。城乡和谐,必须让农民享有影响和参与分配决策的权利。近期可考虑以条例或法律的形式规定农民参与国家收入和分配决策的人数,远期应该培育农民协会的成长,从根本上形成农民话语权机制。
其二,重新确定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负担主体及其主要职责,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义务教育在整个农村区域变成真正的免费教育。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实现了免费的义务教育,除了发达国家以外,亚洲绝大部分国家,包括人均GDP只有中国三分之一的柬埔寨、孟加拉国、老挝、尼泊尔等国都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从可能性分析,中国完全具备这样的国力与财政能力。我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由中央和省市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由县乡负责。在本级财政负担本级教育支出的原则下,政府在教育经费分配上偏向高等教育和城市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得到省市财政投入很少。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义务教育,都是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起主要的责任。如1980年日本中央财政就承担了义务教育经费的25.4%,县(相当于我国的省)级承担67.8%。我们应该采取世界义务教育投入主流的做法,确定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责任,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发挥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农村义务教育支出中最重要的是教师工资。在法国、泰国、韩国、埃及等国家,均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全额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独立负担。德国和印度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全额由州或邦财政独立负担。我国农村小学教师有380万人,如果中央政府能够保证其每月500元的收入,需要232亿人民币,中学教师223万人,如果保证其每月800元收入,总费用是214亿人民币。两项加起来是446亿人民币,占2002年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3%。用中央财政来支付义务教育中最大的一笔教师费用,完全可行。建议明确负担主体的主要职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由中央财政负责,省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公用经费负主要责任。
其三,通过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吸引和带动全社会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拓宽农村义务教育融资渠道,使经费来源多元化,是有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手段。当前拓宽农村义务教育融资渠道主要有以下途径:(1)对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企业、个人采取比城市更优惠的税收等政策。世界上许多国家规定,对教育捐赠者可以获得对捐赠款项产生的成果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和优先权,对企业则视情况免征或减征一定时期内的增值税、所得税等,有的国家规定对为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而开展的非公益目的的活动也给予适当税收减免。国家应制定有效的鼓励政策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大力提倡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对于向教育领域捐赠的企业、个人可以抵消或减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建议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对向农村义务教育捐出善款数额超过应缴税额10%的企业,给予减免10%的税款;不足10%的,则可在应缴税额里扣除已捐善款。(2)发行农村义务教育彩票。彩票业已成为世界第六大产业,涉及慈善、救助、教育、体育、卫生、文物保护等众多融资领域。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通过发行彩票向社会筹集公益事业资金。而在我国,只有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和足球彩票三种。发行农村义务教育彩票顺应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我国“三农”问题的时代潮流,是让社会力量行动起来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好办法,一方面增加一种直接表达对教育关心支持的方式,另一方面又有利于营建一个人人支持教育、宣传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对教育的责任感和热情。
其四,推进城市化进程,减少农村人口,提高农村人均占有义务教育的资源量。发达国家经验表明,要搞好农村义务教育,繁荣农村,富裕农民,必须要减少农民,推进城市化进程。我们不能像发达国家和地区那样大量地对农村义务教育进行投资,人口因素是重要原因。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可以降低和谐城乡义务教育二元结构的难度,并提高农村居民人均教育资源的占有量。财政要加强对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就业中介机构的支持力度,为农民城市就业提供培训、信息和咨询服务,加快城市化进程。
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提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为进一步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所提出的新理念,该理念包括20字的基本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0字的要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说到底,概括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是21世纪全面小康社会的农村,是实现现代化的农村。
为什么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国家新的发展战略?和其他发展战略相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具有发展战略的特点。首先,它更具有综合性和全局性。原来是军事术语的“战略”一词,本意是基于战争全局的分析、判断而作出的筹划和指导,后来演变成为指在较长时期内,例如10年、20年内,重大的、全局性的、左右胜败的对策。科教兴国战略关注的是科技发展和教育发展对于加强国家竞争力的问题;可持续发展战略解决的是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问题;西部大开发战略主要关注的是解决局部的经济发展问题。这三个战略解决的都是专项战略,而反哺农村则是综合性战略。从表面看来,这项战略好像也是局部性的,实则不然。“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质是城乡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本身就是综合性和全局性的。这种公平性的发展战略要求矛盾的双方在运动过程中达到或保持双赢的结局,促使社会内部各个结构和利益集团达到和谐。第二,反哺农村战略更具有基础性。无论是科教兴国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还是可持续发展战略,都必须以解决“三农”问题为前提,而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反哺农村。从这个意义上讲,抓住反哺农村就是抓住了实施各项战略的根本。
从城乡二元结构这个敏感于现实的“三农”概念上审视,其实质是协调城乡发展的问题,使城乡利益结构合理分配和重新调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就是弥合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就是城市反哺农村,促进已经固化的二元社会结构的转变,实现城乡社会共同发展。从城乡二元结构这个角度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有助于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和外延,深化和拓展对“三农”问题的认识,把握农村改革的发展方向。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生成理念
1.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而基本的立足点。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中,投资需求只是消费需求派生出来的,只有最终消费才能使生产得到实现,使投资取得真正的效果。最终消费需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条件003年我国投资增幅在30%左右,消费增幅约9%,经济增长仍然是以投资拉动为主,消费仍显得疲软乏力。占总人口近70%的农村人口只占社会购买力40%的份额,且农民消费占城乡居民消费比例呈下降趋势。作为人口最多、市场潜力最大的农村市场多年来启而未动,根本原因就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造成发达国家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才出现的买方市场,我国在900美元时就过早地出现了工农产品的低水平过剩。只有解决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内需才有坚实的基础,才能扩大农村市场促进城市工业或服务业的发展,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整个国民经济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实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城乡协调的社会是我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它要求矛盾的双方或多方在运动过程中达到或保持双赢或多赢的结局,促使社会内部各个结构和利益集团达到和谐避免整个社会系统最终导致对立、混乱和冲突。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民国家,13亿人口有9亿人居住在农村,这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城乡协调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
2.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建设和谐社会的条件已经成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在性质上属于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是一种宏观政策而不是一种微观行为,其直接对象是生产领域和农民,是要使农业发展有一个较好的条件,以抑制工业化进程中对农业资源过多地转移,由追求经济效益转向追求社会公平为主。前面已经讲过,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长,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人均GDP达到1500美元时开始注重公平问题,2003年中国财政收入达到了2.6万亿,GDP达到13.6万亿,人均GDP为1087美元,2004年人均GDP又达到1268美元,按GDP购买力平价法计算,我国的GDP早已超过1500美元了(按购买力计算大约为3000美元~4000美元),中国的基尼系数从1994年城乡进入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以来,已经10年超过0.4的警戒状态,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淡出,用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生成特性
1.复杂性
发展经济学家按照城乡变迁将工业化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工业化初始阶段,即农村支持城市阶段。发生在工业化经济起飞时期,其基本特征是:农业剩余由农村流向城市,为工业部门提供资金的原始积累以促进工业发展。第二个阶段是工业化中期阶段,也叫农工自养或农工自补阶段。其基本特征是:城市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已经具备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条件,对农业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城市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比重超过农业。此时农业剩余不再从农村流向城市而具有与城市平等发展的条件。第三个阶段是工业化高级阶段。发生在工业化后期,其基本特征是:城市已经实现现代化,工业剩余以资金要素的形式流向农村,农业的发展需要依靠工业的剩余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