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晓也知道这个事,那个时候她虽然上初二,跟项晖不在一个学校,但是大家都是住在一个小区的,好像是项晖早恋,被他妈给狠狠的批了一顿,她也是从饭桌上妈妈的口中知道的,后来没多久,项晖他们家就搬走了。
“我都说了多少遍,我没跟她谈恋爱,就是晚自习跟她结伴回了几回家,就被传的。”说起这件事,项晖也是颇为无奈。
那个时候他高二了,学校上晚自习,又李晶晶说晚自习下学后有人跟在她后面,她害怕,大家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那就结伴走呗,结果就被误会成他谈恋爱,真是十张嘴都说不清。
项晖又将来龙去脉解释给他们听,陈淮不信的摆手:“你说她找的你,那时候咱们一个班,又在一个小区,她怎么不来找我?”
项晖哪里去知道李晶晶为什么不找陈淮找他,他又不是李晶晶,那人家女孩子开口了,他也不好拒绝吧。
陈淮见项晖不说话,对着郁晓说:“看看,死鸭子到现在还嘴硬。”
见郁晓也颇为认真的点头,急着解释:“我真没跟她谈恋爱,我那个时候有喜欢的人了。”
有着粉红八卦心的陈淮怎么能错过这个:“有喜欢的人了?是谁?我怎么不知道,你真是不够兄弟哈,快说是谁?”
陈淮知道吃的打饱嗝了也没能问出来项晖那个时候喜欢的是谁,心不甘情不愿的去上班去了,项晖送郁晓回去。
没了陈淮这个话痨在,气氛显得很冷清,冷清的有些尴尬,项晖不喜欢这样的尴尬,他打破沉默。
他看着她左耳上两颗并排的小痣:“你说你个儿都长这么大了,这两颗痣倒是没有变化。”
对于郁晓来说,这两颗痣真的不是什么愉快的话题:“你那个时候就因为这两颗痣,还给我取了一个”痣多星“的外号。”
想想自己当初尽做欺负郁晓的事了,真想抽自己两嘴巴子。正好是红灯,项晖停下车,看着郁晓,认真但又不想显得过于正式,便带了微微一点玩笑的口吻对着她说:“那个时候我是个混蛋,尽欺负你来着,那,”心忽然咚咚咚的跳的厉害,让他紧张的停顿了一下:“那现在,让你欺负回来可好?”
“什么?”郁晓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陈淮晚上问我那个时候喜欢谁?我喜欢的是你。”
郁晓懵了一下,喜欢她,怎么可能?那个时候他尽欺负她来着。也没有揣摩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话也就没有经过大脑就脱口而出:“你少说了两个字,不是喜欢我,是喜欢欺负我。”
郁晓一直就不是一个豁达的人,相反,她会对有些让她难受的事伤心的人很难释怀,时间长了,有些就忘了,那些忘不掉的,就是藏在心里的刺,轻易不敢碰,一碰就疼。
十岁之前在乡下的时候,村里总有那些爱长舌的人,不知道报了什么样的心思,会拉住她,跟她说,你的爸爸妈妈不要你,你是多余的,一开始她还会去问外婆是不是这样,再后来,她看到那些人就会跑过去,任凭别人怎么喊,就是不回头搭理了。
十岁之后,她回到了南城,陌生的亲人,陌生的环境,不被善待的自己,哪哪都显得自己是累赘,同学的嘲笑,让她一下子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怎么办。
随着年岁逐年的增加,她变得越来越自卑,也越来越敏感,那些非善意的言语行为,那些能伤到她心里的话,能被她记在心里好久好久,有些会随着时间流逝,有些被淡忘,有些就会被深藏。
项晖欺负她的那些事,很多已经被淡忘了,但是他总是欺负她这个事实,她也还没有忘。
就像陈淮总是分给她好吃的汽水和蛋糕,她没有忘,但是分给她多少次,什么时间给的,她还能记得起两三次,但是其余的,她也都忘了。
如果那个时候有写日记的习惯,她现在翻开,说不定还能记得起来。
不过,那些不愉快的,记起来与她现在又有什么好处呢?
项晖方才还咚咚紧张跳的心慢慢的平静下来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那种欺负是他以为喜欢她的一种方式。
言情小说真的是害死人啊,他必须给解释清楚当初他是怎么被误会的套路。
“我那个时候看过陈淮手上的一本言情小说。”陈淮的这个间接的罪魁祸首必须给拉上,“里面的那个哥哥喜欢妹妹,喜欢的方式就是使劲的欺负她,所以,我以为喜欢一个人是用这样的方法让对方知道。”
听了项晖的话,郁晓有些无语的笑了一下,“你还看过言情小说,我以为男孩子应该看武侠小说的。”顿了顿,也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再继续了,“不过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项晖见郁晓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再继续,也就转移了话题。
霍司翔看到郁晓的朋友圈后没多久,就给闫文明去了电话,交代了一番过后就挂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