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俗语的本义用不着再做什么解释而非常直白浅显:一个人无意之中把事情办糟了,出了差错,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是完全由自己主观原因造成的,一点怪不得别人,也没有什么客观原因。从俗语的感情色彩来看,说到自己含有自责其咎;说到别人则含有嗔怪或是一种嘲讽。
人们在工作与生活中,每天都要做些事情,就像人们每天都要走路一样。事情有大有小,有难有易,有简单或复杂,这也像走路有远有近,有崎岖不平,也有大道通衢一样,而且路就在自己的脚下,怎么走才不伤脚、不走出泡来全在于自己走路时的小心谨慎。做事也与走路有些类似,事先应该慎重考虑如何能把事情办得稳妥,既不能粗心大意,也不能不顾及自己的能力与条件,同时还要虚心听取别人的建议或规劝。否则,单凭热情或者自以为是的蛮干,就像走路,应该慢行却要急走,应该停止,却要继续逞强,应该穿好鞋袜,却偏要打着赤脚一样,其结果必然会把自己的脚走出泡来。
做事与走路确实有类似之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自然吃亏的是自己。这句俗语的比喻既形象贴切,又给人以告诫。
如果走路能根据路况决定如何走下去,做事能够根据事态变化,有所估计和设想,有的还能听取别人的意见然后再去办理,那么走路脚不会再走出泡来,做事也再不会出什么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