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是非洲东南部岛国。全称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岛内居民由18个部族组成,尚有少数科摩罗人、印度人,华侨和华裔5万人左右,法国侨民1.8万人左右。马达加斯加语为国语,通用法语。居民信奉基督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的占70%,信奉传统宗教的占20%,信伊斯兰教的占8%。首都在塔那那利佛。这里因为物种的多样性,而被世界瞩目,有着“生命博物馆”的美誉。
第一节被时间遗忘的孤岛
马达加斯加位于印度洋西南部,隔莫桑比克海峡与非洲大陆相望。
全岛由火山岩构成,属典型的热带岛国。历史上的马达加斯加曾被多个王国割据,19世纪初得以统一,建立马达加斯加王国。后遭法国入侵,于1896年沦为法国殖民地,直到1960年完全独立。现如今马达加斯加是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之一,财政连年赤字。服务业是主要经济支柱。
1.孤岛走向独立
马尔加什人是由多种族融合形成的。最早的居民可能是从非洲大陆移来的。约在公元1-10世纪,马来-波里尼西亚人陆续迁居马达加斯加。公元7世纪以后,阿拉伯人从东非海岸移来,在该岛东北岸建立定居点。在奴隶贸易时期,大批非洲黑人,被贩运到这里,形成了马尔加什人。17世纪上半期,在西部和东部沿海地区先后出现了萨卡拉瓦人、安泰莫罗人建立的王国。18世纪初,在南起塔马塔夫港、北到安通吉尔湾的东海岸,英国-马达加斯加混血种人拉齐米拉霍建立了贝齐米萨拉卡人的王国。1300年梅里纳人在马达加斯加岛中部建立了伊梅里纳。这是全岛经济和文化水平最高的国家。18世纪末,国王安德里亚纳姆波伊纳伊梅里纳(约1787-1810年在位)统一了伊梅里纳本土,建立和完善了封建制度,他的儿子拉达马一世(1810-1828年在位)基本上统一了马达加斯加岛。
1500年8月10日,一艘葡萄牙船在去印度的途中被风暴吹到马达加斯加海岸,这是欧洲人首次抵达该岛。16世纪,葡萄牙人频繁袭击马达加斯加沿海。荷兰人、法国人、英国人接踵而至。1642年法国在东南海岸建立了多凡堡据点。
1750年,法国又占领圣玛丽岛,接着在多凡堡和安通吉尔湾建立了居留地。1817年英国与马达加斯加王国缔约,承认拉达马一世为马达加斯加王,并答允提供武器和顾问,协助建立正规军,伦敦传教团获准向马达加斯加人传教。1828年,拉达马一世去世,其妻拉纳瓦洛娜一世继位,采取措施抗击法国的武装侵略和英法的联合干涉,禁止信仰基督教。1861年其子拉达马二世继位后,与英、法签订条约,将大片土地租让给法国朗贝尔公司,取消全部关税。1863年5月,马达加斯加人民起义,新贵族发动政变,拉达马二世被杀。
19世纪60-90年代,首相赖尼莱亚里沃尼集权力于一身,进行若干改革,但无力阻止法国的侵略。1883-1885年爆发了第1次法马战争。法国兼并了该岛北端的迭戈苏瓦雷斯,迫使马达加斯加赔款1000万法郎,在塔那那利佛派驻统监和警卫队、控制马达加斯加的外交权。1895年9月法国发动第2次法马战争。9月30日,法军占领塔那那利佛,1896年首相赖尼莱亚里沃尼被处决,女王拉纳瓦洛娜三世被流放,马达加斯加王国灭亡。
法国政府于1896年8月宣布兼并马达加斯加,委任J.S.加列尼将军为总督,马达加斯加人民为反对法国占领纷纷起义,第3次法马战争(1896-1897)开始,起义几乎遍及全岛,伊梅里纳南部地区的麦纳拉姆巴游击队尤为活跃。1904年底,起义基本上被镇压下去,但零星的游击活动持续到1915年。
殖民统治建立后,法国殖民者加紧掠夺。马达加斯加马赛公司、马达加斯加里昂公司等几个法国的大公司控制了全岛的经济命脉。与法国的贸易占马达加斯加全部贸易额的3/4,法国每年从不等价贸易中获得的利润平均超过10亿法郎。殖民公司和法国移民占有耕地和森林达1000万公顷,约占全岛面积的1/6。殖民当局片面发展咖啡、香草、烟叶等经济作物。
马达加斯加民族主义运动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兴起。1912年,在塔那那利佛医科学校的学生中成立了名为“维瓦萨”的民族主义秘密团体。1915年底遭取缔。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殖民当局征调了4.5万名马达加斯加人服兵役。战后回国的士兵在反殖民主义斗争中起了积极作用。1920年退伍军人J.拉莱芒哥发起反对种族歧视、要求给马达加斯加人公民权的运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马达加斯加民族独立运动高涨。1946年2月,“马尔加什革新民主运动”成立,其目标是争取民族独立、建立议会政府和实行民主改革。几个月内就拥有10万基本成员和50万以上的同情者。从1947年3月30日起,有近100万人先后投入反法武装斗争。
战争席卷全岛1/5地区,持续1年多。殖民当局厉行镇压,约有1.1万马达加斯加人被屠杀,2万多人被关进监狱和集中营。1954年起,民族独立运动复兴。1957年初,根据法国海外领地根本法,马达加斯加成为半自治共和国,P.齐腊纳纳任副总理,同年12月,他建立了社会民主党。1958年10月14日,根据戴高乐宪法,马达加斯加成为法兰西共同体内的自治共和国。1960年6月26日,马达加斯加独立,国名为“马尔加什共和国”,由社会民主党执政,齐腊纳纳任总统。
马尔加什共和国建国后第二天,同法国签订了12项合作协定,法国在外交、国防、财政、教育等方面保留了许多特权。法国有权在马达加斯加建立军事基地和驻军。法国垄断资本仍然控制着马达加斯加的工矿、农牧、金融、商业和外贸。出口农矿产品、进口工业制成品的经济结构没有改变。
齐腊纳纳政府对外执行亲法政策,同美国、联邦德国和南非建立了密切联系;对内实行独裁统治。
从1970年11月起,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抗税斗争此起彼伏。
1972年5月,齐腊纳纳被迫把政权交给武装部队总参谋长G.拉马南佐阿将军,同年10月,拉马南佐阿任国家元首,组成军政府。新政权奉行反帝、反殖和不结盟的外交政策,对内调整梅里纳人与沿海地区各族的关系。1975年2月12日成立了以G.安德里亚马哈佐准将为首的军事领导委员会,暂行政府职权。6月15日成立最高革命委员会取代军委会,D.拉齐拉卡任革命委员会主席。12月21日,经公民投票通过了《马达加斯加社会主义革命宪章》,提出要实行消灭人剥削人的真正民主,合理分配财富和生产资料。12月30日,改国名为“马达加斯加民主共和国”,拉齐拉卡当选为总统。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拉齐拉卡政府先后把银行、保险、外贸等大公司实行国有化或收回大部分股份;在农村进行土地改革,收回外国的大种植园,从而控制了全国67%的经济部门。对外主张积极的不结盟政策。1982年11月举行总统选举,拉齐拉卡连任总统。
2.政治新篇章
2001年12月16日,马举行总统选举,拉齐拉卡与反对派候选人、塔那那利佛市市长拉瓦卢马纳纳得票领先。为争夺总统宝座,双方围绕选举结果展开长达半年的激烈争斗,酿成严重政治危机,局势一度动荡。
拉瓦卢马纳纳最终胜出,于2002年5月6日宣誓就职。拉瓦卢马纳纳执政后,大力清除前政权势力,创建“我爱马达加斯加党”作为执政依托,加强对军队的控制,同时重组国家机构,整顿吏治,惩治腐败,维护稳定,抒解民怨,努力塑造务实、高效、民主、良政、透明的政府新形象,执政地位日趋稳固。“我爱马达加斯加党”在2002年底议会选举中,夺得160席中的104席;在2003年市镇选举中,赢得全国近60%的市镇长席位。目前马局势基本稳定。
1992年8月19日,马达加斯加公民投票通过“第三共和国宪法”。
1998年3月15日,通过全民公决修宪。新宪法赋予总统直接任命总理、解散议会的权力;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均以2/3的多数方可中止总统权力;地方政权实行自治,建立6个自治省,自治省拥有自主的行政管理权和立法权;中央有权对自治省的权力实行监督。
第三共和国实行两院制。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国民议会议员任期5年,通过普选,按照党派得票比例产生。政府对议会负责。